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

賴o廷-11歲無照酒駕.全球首例(公家認證).烏龍裁決書…國小模範生無照酒駕.觀看youtobe影片

 真的很瞎▲14歲賴姓少年(中)春節前接獲一張裁決書,指他酒醉駕駛又無駕照,昨與母親找議員陳啟能(左)開記者會喊冤。(謝文瑄攝)


烏龍裁決書…國小模範生無照酒駕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日







        國小模範生無照駕駛又酒駕?烏龍一場!三重區十四歲賴姓少年春節前突接獲一張裁決書,指他約三年前就讀國小六年級期間,曾酒醉駕駛普通重型機車,將重罰四萬五千元;經查是舉發警員將違規駕駛的徐姓男子身分證號碼後兩碼,「九六」誤植為「六九」,才殃及無辜。


賴姓少年昨與母親洪淑珍在里長蔡文英陪同下,到議員陳啟能的辦公室開記者會大喊「冤枉」。洪淑珍表示,兒子在過年前收到人生第一封掛號信,開心不已,未料竟是一張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發出的裁決書,她急忙逼問兒子什麼時候會騎機車、喝酒,但兒子矢口否認。


洪淑珍說,兒子國小時品學兼優,是學校的模範生,她下課後會親自接送兒子到補習班,因此,裁決書上的主角一定不是她的兒子,擔心兒子留下前科紀錄,便向議員尋求協助。


陳啟能調查發現,原來肇事者為一名六十歲徐姓男子,當時他在台北市艋舺大道上遭萬華警察分局大理街派出所攔檢,酒測酒精濃度高達一.一一毫克,又無照駕駛,因此涉及公共危險罪,屬於刑事案件,交由裁決所辦理。


但因舉發警員將違規駕駛的徐姓男子身分證號碼後兩碼「九六」誤植為「六九」,登錄後的身分轉變為賴姓少年。舉發警員一步錯,後續各查核單位及人員步步錯,才殃及無辜。


裁決所表示,因登錄資料為賴姓少年所有,且肇事者徐姓男子和賴姓少年均「未擁有駕照」,才無異議登錄並裁決。如受處分人不服舉發事實,可在接到裁決書的隔日起廿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確保自身權益。


萬華分局交通組長吳家旭坦承警員疏失,造成賴姓少年的困擾,將檢討改善,要求警員精確、詳細填寫違規者的身分資料,避免再次釀禍,也會主動去函消除賴姓少年的烏龍前科。


你猜想..這家人尋(關係)找來民代議員爆料這事件.換成一般人去申訴..誰甩你!官員出來道歉.想都不用想.就是忿恨尋短還說你是畏罪.司法的真相嚴重在這裡..[有關係就沒關係+有辦法就不法辦].




 


警搞烏龍!無照酒駕紅單 錯罰10歲童

警方開單烏龍,10歲小弟成了酒駕騎士!


警察筆誤 開錯罰單


元月20日,新北市三重區13歲賴姓少年收到掛號信,赫然發現自己在98年、10歲時被依無照駕駛、酒後駕車開罰4萬5千元,嚇得不知所措!經查證為員警筆誤,將當事人徐先生的身分證字號後兩碼寫反了,「96」誤植成「69」,開出「烏龍」罰單,造成賴小弟無辜受害,家長怒批:「真是太離譜了!」


賴小弟說,農曆年前接獲生平第一封掛號信,原以為是學校或補習班寄來的通知單,沒想到是交通裁決書,內容指他在「98年8月24日晚上8點多,於台北市艋舺大道違規無照駕駛重型機車,且測出酒精濃度為1.11毫克,超過標準值0.55」。


當事人母親洪淑珍看到內容勃然大怒,但詢問賴小弟後再仔細回想,當年賴小弟才10歲,身高僅140公分,不可能騎重型機車,且晚間補習上、下課都由家長親自接送,更別提有酒後駕車的機會,她擔心此不良紀錄及前科將永遠跟著賴小弟,蒙冤一輩子,氣得向新北市議員陳啟能投訴。


裁決不察 寄出通知


台北市萬華警分局交通組長吳家旭坦承疏失,他說,當時林姓警員開錯罰單,除表達歉意,也儘快行文台北市交通裁決所,撤銷罰單,並行政處分林員。


陳啟能質疑,罰單開立過程環環相扣,需經派出所、分局、交通裁決所等單位,賴小弟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都與當事人不符,經辦人未仔細查證核對,就一路往上呈報,顯示公務機構的行政效率有待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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