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楊建恕-新莊分局楊建恕-新莊分局警備隊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73520.html 中天新聞影片..[知法犯法!警污1千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7DpeZjEcS8 東森新聞 影片.A嫌犯1千 22年資警遭判3年免職
警汙1000元 判3年丟差 【2012/02/25 聯合報】
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警備隊員警楊建恕在拘留所值班,一時起貪念,A了涉案被留置的蔡姓婦人一張千元紙鈔,昨天被判刑三年確定。楊建恕不但要坐牢,也丟了警職。
楊建恕觸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的非公用私有財物罪」,這是五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的重罪。依法,貪汙金額五萬元以內可以減刑,如果「情堪憫恕」可再減一次,判刑兩年以下就有機會緩刑。
但法官認為楊建恕貪圖小利,觀念嚴重錯誤,損及警察形象,犯後還試圖掩蓋真相,毫無悔悟之心,仍重判三年。
判決指出,前年四月二日凌晨四時至中午十二時,楊建恕(四十三歲)在新莊警分局拘留所值班,負責戒護人犯及保管人犯財物。當晚蔡姓婦人因案被留置,將身上的一萬四千五百元放入「財物保管袋」,交給楊建恕保管。
楊建恕一時鬼迷心竅,利用清晨無人之際,偷偷取出財物保管袋,在辦公桌下抽出一千元,再把保管袋放回保管箱,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當天上午十時許,楊建恕把保管袋發還蔡婦,剪開袋子將袋內物品倒在桌上,蔡婦未清點;直到在偵查隊製作筆錄時,才發現少了一千元,立即向偵查隊投訴。
新莊警分局督察組調閱監視器展開調查,楊建恕原本以為他利用辦公桌掩護,避開監視器可監看的範圍;卻忘了他從保管箱拿出保管袋,以及把手放在辦公桌下的舉動都入鏡。
楊建恕辯稱,拿保管袋是要補蓋員警的職章,把手放到桌下,是因被跳蚤咬在抓癢。但蔡婦將錢交出保管時清點無誤,只有楊動過保管袋;楊說要蓋章,卻沒拿章的動作,且未通過測謊。最高法院認定,楊拿了蔡婦的一千元。
..........昔日新聞.............績效拚昏頭警察兼小偷 中國時報 2007.11.20 新莊報導
新莊警分局警備隊員楊建恕欠缺績效,趁著在分局執行守望勤務之便,順手牽羊把停放在門口附近的民眾機車牽走後,再偽造尋獲證明自導自演「捉放曹」,板橋地院昨依偽造文書等罪將楊員判處1年徒刑,緩刑4年。
這宗離譜的員警偷車製造績效的案件發生在今年七月間,在新莊警分局側門負責守望勤務的警備隊員楊建恕,眼見陳姓民眾停放在路旁的機車並未上鎖,居然就先將這部機車偷搬到分局後方的停車場裡。
陳姓民眾遍尋不著機車遂向分局報案,而楊建恕透過警用電腦查詢獲悉這部自己暗槓的機車已經報失,就佯稱在新莊公園路、明中街口尋獲機車,自行製造出尋獲贓車績效。
楊建恕自導自演了這齣「捉放曹」戲碼,還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新莊警分局警備隊副隊長黃茂榮發現整個尋獲機車過程詭異,裡頭還有不少不合常理之處,遂將楊建恕找來深入詢問,揭穿楊員為了績效偷車、偽造文書的犯行。
雖然楊建恕竊車製造績效,但檢方偵結後並未將竊盜部分起訴,僅追究楊建恕偽造文書、公務員不實登載等罪請簡易判決;板橋地院昨日援引檢方起訴事實,將這名偷車製造績效的員警楊建恕判處1年徒刑,並宣告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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