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炮就是(沖天炮)...鞭炮唄...
人民微罪被判刑罰...網路留言以及按個[讚}都能判刑.明知是戲言.不起訴就好了.反而入學生於罪.
戲稱砲擊總統府 2網友緩訴
只準公家放煙火.不準學生點鞭炮.
只準公家放煙火.不準學生點鞭炮.
中央社 – 2012年2月21日馬來西亞籍的潘姓大學生去年國慶前,在網路張貼「帶火箭炮擊總統府」等語,另一名黃姓大學生留言讚同。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兩人緩起訴處分。
檢方表示,26歲的潘男因一時玩興,去年10月3日晚間11時許,在大學宿舍內,電腦連線到某網站的國慶日要做什麼的討論區,以匿稱「咖啡小貓咪」張貼「帶火箭炮擊總統府」等語。24歲的黃男則發布「帶火箭炮擊總統府+1」,贊成潘男的言論。
台北巿警局刑警大隊接獲民眾檢舉,循線查獲兩人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兩人坦承不諱,也當庭寫下悔過書,檢察官審酌兩人犯後深表悔悟,緩起訴處分1年,需各繳交國庫新台幣2000元。
國家是否有理由以他人名譽受損為由,而動之以刑罰?
國家憑什麼要求人民不可以說出不中聽的話?
.................................昔日新聞.........................
連戰2004年公開說要誅殺總統..竟也沒事
民進黨團: 連戰發言構成內亂、恐嚇罪...........11/3/2004 連戰上午表示一個人以欺詐的方法贏得選舉,人人得而誅之。民進黨團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嚴重抗議。 李俊毅表示,泛藍身為過半的在野黨,竟然鼓吹暴力,民進黨對連戰的發言,表達最沈痛的遺憾。他希望國民黨放棄暴力,回歸和平的路線。 李俊毅說,國家不應該因為個人而造成分裂,陷入對立的局面,連戰的發言已構成內亂恐嚇罪,違反了現狀, 泛藍法院應大義制裁。
在網路上不知道出言者的身份,亂講話會造成民眾恐慌,此風不可長!
回覆刪除這是民眾檢舉,刑大才偵辦的.
坊間也很多人仗著惡勢力亂恐嚇市井小民,顯然已經成為一股歪風!
又不是面對十惡不赦的人...欺善怕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