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時保寧(警察之狼)影片[台中市專勤隊隊長]連續猥褻四名外勞.罪證確鑿牛審3年還停在二審.司法同仁有優待?

時保寧 照片

迫外籍女脫衣舌吻 時保寧--判5年



2012年 02月09日 【台中報導】


三年前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隊長時保寧,利用遣返非法外勞機會連續猥褻四名女收容人,不但命對方脫光衣服供觀賞、摸胸、舌吻,還拿保險套示意要嘿咻台中高分院認定他觸犯三個強制猥褻及一個利用權勢猥褻罪,昨仍判他五年徒刑。




調戲言語遭錄音


判決指,二○○九年三、四月間,時保寧(四十九歲)得知越籍、菲籍和泰籍等四名女收容人將遣返,竟先用白紙遮蔽面談室內監視器,再命女收容人進面談室脫衣、脫褲供他觀賞,或坐上辦公桌讓他摸胸、舌吻等,時保寧不知監視器雖無畫面卻可繼續錄音,結果被錄下「把衣服脫掉我看看」、「一看就覺得妳很可愛」、「抱一下」等調戲女收容人的聲音。
時保寧辯稱錄音的聲音不是他,但因女收容人進入面談室時間與監視器無法錄影時間相吻,又有同事證稱曾撞見時保寧摸黑站在面談室辦公桌上,而天花板有監視器,且有兩名受害女返台指證時保寧犯行,法官昨仍判他有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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