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商蔡旺盛從日本進口一批真品BURBERRY男用內衣褲,海關懷疑是仿冒品,抽驗一件拍照送給台灣BURBERRY公司鑑定,該公司法務經理巫孟芳出具鑑定報告指這些貨全是仿冒品。蔡因此被控違反商標法。
蔡旺盛一路喊冤,但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都敗訴,一審判拘役二個月。直到二審法官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將樣品送往日本BURBERRY製造廠商「福助株式會社」鑑定為真品,原來是台灣BURBERRY鑑定錯誤,蔡旺盛獲改判無罪。
洗刷冤曲後,蔡旺盛氣得控告台灣BURBERRY公司及巫孟芳,求償近二百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海關只取一件樣品拍照送驗,巫孟芳也只能依照片鑑定,並無故意過失,昨天判決蔡旺盛求償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2006年9月27日,智誠公司負責人蔡旺盛進口一批從日本產製的BURBERRY男性內衣褲,共261件,在基隆港被海關查扣,懷疑是仿冒品。
蔡旺盛被依違反商標法移送基隆地檢署起訴,因為是簡易案件,由基隆地院獨任法官審理,判他拘役、得易科罰金。蔡旺盛不服上訴,二審由基隆地院組成合議庭審理,審判長依蔡旺盛的請求,抽檢這批貨的十件樣品送到日本鑑定,結果翻案。
蔡旺盛不甘心名譽受損,認為巫孟芳是台灣BURBERRY(台灣博柏利)公司的智財權及法務經理,受有專業訓練,也獲有BURBERRY英國總公司出具證書,應該能正確鑑識仿冒品,卻搞出大烏龍,害他吃上官司,向台北地院提告求償。
台灣BURBERRY公司辯稱,基隆關稅局只抽樣一件,拍照送給巫女鑑定,雖然洗標上印有騎士騎馬的商標圖案,但沒有日本BURBERRY製造商福助株式會社的名稱及電話。巫女為求慎重,以郵件請求日本分公司法務人員協助辨認,該人員認為是仿冒品,巫女才出具鑑定報告,指這批貨是仿冒品。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海關沒有送實品鑑定,巫女依據日本分公司意見及自身專業能力,辨識海關寄送的照片鑑定,已盡商標權人的查證義務,並無故意過失侵害蔡的名譽權利,判決蔡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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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是一個道歉!」智誠公司老闆蔡旺盛昨天提起遭台灣BURBERRY公司指控進口仿冒內衣褲,仍難掩氣憤。為了清白,五年來他花大把鈔票打官司,他質疑,一般民眾遇到這種狀況,豈不只能當冤大頭?
蔡旺盛身兼台北百貨公會理事、台日文化交流協會會員等職務,經營進口舶來品的智誠公司已廿六年。他覺得台灣博柏利的指控相當粗糙,對他的聲譽造成影響;民事求償被判敗訴,將提起上訴,也要控告台灣博柏利法務經理巫孟芳妨害名譽。
他表示,這批內衣褲當初是向日本東急百貨購買,原本要當成送人的禮品,卻被基隆關稅局扣住;台灣博柏利明知道這些商品是BURBERRY授權日本製造,卻說「洗標和台灣的不一樣」。
蔡旺盛請日本出口商新垣通商協助取得購買證明,證實這批貨品來自東急百貨札幌店,交易金額為新台幣一百一十五萬餘元。他不滿地說,當初提出澄清證據時,台灣博柏利竟回應「百貨公司也可能買到假貨」,他覺得欺人太甚。
蔡說,他能體諒海關的工作責任,但海關人員找來台灣博柏利員工鑑定,竟說這些內衣褲的洗標和BURBERRY不同,是假貨,害他不僅商品被沒入,還吃上八萬七千多元的罰款。
蔡旺盛說,不同款衣料的洗標不見得一樣,台灣博柏利卻拿其他款的內衣褲洗標,來證明他進的是假貨;在司法還他清白後,台灣博柏利仍撇清鑑定疏失責任,他完全無法接受。
【2011/06/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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