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領拍賣餘款 書記官判15年.犯罪所得高達1073萬多元
2011年 06月18日
板橋地方法院書記官呂紹明,發現許多執行案件的的錢沒人認領,私下找人冒名領款朋分花用。
法院發現有異調查發現,呂竟在2年詐領1074萬元,其中一名被害人是掏空景文技術學院的學院創辦人張萬利,遭盜領47萬餘元。板橋地院昨依貪污等罪判呂紹明徒刑15年,共犯王克正徒刑12年,王少康1年。
陸續A走千萬元
板橋地院昨表示,呂紹明在去年11月已停職、羈押禁見中,院方仍在清查是否有其他公務員涉案。
判決指出,呂紹明(48歲)在板橋地院負責執行拍賣案件,發現有些債務人不是死亡,就是因案「跑路」,這些人的房產、物品拍賣後的剩餘款始終無人領,他找王克正(53歲)合作,先偽造彰化地院所核發的債權憑證,再聲請由板橋地院將這些人的拍賣餘款1074萬多元發放給王。
景文創辦人受害
總計自2008年起,呂、王陸續五次用相同手法詐領1074萬多元,其中一名被害人,是涉嫌掏空景文技術學院的學院創辦人張萬利,張早因逃亡國外被發布通緝中,呂、王因此盜領張萬利被強制執行後的剩餘款47萬2800元。
檢警還查出,王克正為了掩飾從法院詐領的錢,特別找王少康(55歲)合作,要王少康改名為「王克正」,再由王少康用新名字「王克正」去台銀板橋分行開立帳戶,將詐欺的錢存入,然後兩個王克正一同前往銀行領錢,朋分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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