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大的不公不義就是百姓蒙冤未雪、清白受辱】
【司法濫判多少事.荒塚滿山草沒了】
* 柯嘉文的一審檢察官何建寬就是無法採信,一審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一審法官洪俊誠判決無期徒刑,他們上訴台中高分院時,審判長是法官王增瑜,當年同樣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更四審時,審判長再度是王增瑜,真是巧合!
* 更四審時,連蒞庭檢察官林綉惠都覺得兇手不是柯嘉文,不但當庭為柯男申冤平反,請求法院判無罪,還寫了十一個卷宗交給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希望全案重新偵辦。 林綉惠語重心長表示:「我們不是神,卻在做神的工作,所以必須小心查閱每個過程,才能避免冤案。」
* 公訴檢察官在庭上公然辱罵他們說:「被告的家屬都是精神病患」
* 判有罪.是無奈的苦恨.判無罪.是又苦又恨的再面對無奈.
* 在官官相護的司法體系下,要判一個人有罪,比判一個人無罪更容易.
*陳作豪. 直到今年四月間更四審開庭時,陳眼見可能抓錯人,在庭上才坦承說,「警方從一百多支監視系統過濾,並未發現柯入鏡,柯嘉文不是警方要抓的人。」
陳作豪-犁份派出所所長
*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洪淑姿重起偵辦,也將當時警方蒐集證物,重新送鑑定,並採嫌犯蘇祥誠的掌紋鑑定,刑事警察局鑑定報告前天出爐,在鵝卵石上採得的血掌紋與蘇嫌相符,昨天傳訊蘇祥誠,「讓證據說話」。
* 警察道歉---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劉克昌)今天向柯家人致歉,表示當初因柯男犯過類似案件,犯案手法也雷同,再加上證人的強烈指證,才會誤指他為兇手,未來將會謹慎處理目擊證人的供詞。(應該將當年破案獎金追回國庫...連同負單賠償....)
* 柯嘉文的父親不願接受誣指兒子為殺人犯的警方道歉,指控警方辦案草率,他也氣憤地表示,當時兒子遭到訊問時,想上廁所還不獲准許,受盡折磨和冤枉。
* 痛批當時的台中縣警局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所長陳作豪(現任台中市警局公關室股長),斥他「為了升官發財」才叫證人「惡意指認」,害兒子蒙冤五年,家人跟著受苦;但陳作豪昨晚喊冤,指全案都由烏日分局偵查隊負責,派出所只是被借用來偵訊柯某;至於當時的烏日分局偵查隊隊長許銀湶(現任台中市四分局一組組長)昨晚表示,當時的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柯某涉案,但柯某在林女命案發生前騎機車尾隨暨猥褻兩名女子,其中一件得逞,手法與林女命案雷同,且有地緣關係,才懷疑他涉案。
* 當年偵辦此案的小隊長張金煌說,當初會指向柯嘉文,是柯某另涉猥褻等案被鎖定,主要證據是有目擊者指證。
* 本案共有十三位法官誤判...姓名.....
* 二審的公訴檢察官王清杰認為「兇手另有其人」,請示檢察長後,台中地檢署重啟偵查,並提供審理中的許多疑點及新證據。
* 柯母指出,當時負責偵辦該案件的陳作豪,事先拿柯嘉文的照片供證人指認,兒子才被關到派出所,沒想到就有人送蛋糕到派出所慶功,只見陳作豪與林姓巡佐開心吃著蛋糕,她趕到派出所探視卻被擋在門外,那一幕永遠烙印在她心裡,讓她對警察十分失望。
柯父表示,當年他在民營公司跑業務,因為兒子被指控性侵殺人,顏面無光,被迫辭去工作提前退休,鄰居雖然沒多說什麼,但家屬承受壓力,外界根本很難想像。
* 柯爸爸得知柯嘉文終於洗刷冤情,總算是替兒子出了一口氣,拿出厚厚一疊訴訟文件,柯爸爸柯媽媽五年來揹著殺人的罪名,受到鄰居指點,兒子蒙冤五年,家人也都跟著受苦,家屬好幾次上警局喊冤卻求助無門,痛批當時承辦的員警實在太可惡。痛批當時承辦派出所的所長,陳作豪辦案草率,爲了破案,不惜犧牲無辜的人,警方出面道歉,強調辦案有疏失,但對柯嘉文一家人而言,傷害卻已經造成,恐怕不是幾句道歉就能彌補。
* 柯母表示,每次探監時,兒子都說「不是我做的,要我如何承認?」聽到兒子的說詞,她就淚流滿面,兒子反過來安慰她,「不要擔心、保重身體」,叫她情何以堪,未來是否要聲請冤獄賠償,要與律師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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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洪俊誠) 九十一年鑑字第九六七九號
被懲戒人 洪俊誠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男性 年四十一歲
右被付懲戒人因違法失職案件經監察院送請審議本會議決如左: 洪俊誠記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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