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2011/06/15 08:55
香港太陽報報導,一名原籍美國的男子,1934年,當他還小的時候,被熱愛共產主義的爸爸帶到前蘇聯定居。他的弟妹先後返回美國,不過男子卻在前蘇聯落地生根,甚至已經不會說英語了。
1992年,當他與美國的弟弟妹妹重逢時,還要靠翻譯溝通。不過奇的是,這名男子最近在一次中風後,竟然能夠說起流利的美語,而更奇怪的是,幾乎已經是母語的俄語,他竟然完全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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