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陳兩印)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自己車子借人.竟謊報車牌失竊.假公濟私. 誣告罪送辦
2007年6月23日 自由時報.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員陳兩印為尋回被朋友借走未還的汽車,竟涉嫌向單位同事謊報車牌失竊,讓資料輸入失車查詢系統,運用全國警力協查,結果朋友將車質押給毒品通緝犯被警查獲,雖順利找回失車,但陳員將被依誣告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說,警員陳兩印是因汽車尚於貸款期間,有意購車的李姓友人借走後,原本表達要幫忙繳付貸款,卻僅付2期,最近1期未繳,致銀行通知陳員,陳員於近日一直無法聯繫對方下,急於尋回失車,才出此下策。
警方調查,前年5月間,陳員花費150多萬元,購買1輛中古賓士車,先付20萬,其餘貸款,至今貸款繳付已近50萬,想轉手販售他人;今年4月間,陳員的李姓友人表達購買意願,先向陳員借車,且表明幫忙繳付貸款。
詎料,李姓友人於繳完2期後,最近1期未再繳付,陳員因貸款尚未繳完,且深怕車子會衍生不法,便於前天凌晨向剛好值班的同事謊報車牌失竊。
警方調查,李姓友人因欠債將汽車質押給毒品通緝犯蔡佳仁,前天下午,被彰化縣警局於彰化市區查獲,經查扯出陳員謊報車牌失竊案件。
大安警分局獲報後,相當重視,二組督察人員帶同陳員漏夜南下協助偵查,陳員坦承為了找回失車,才會有如此做法;彰化縣警方訊後認為,陳員已涉及誣告,將依法函送檢方偵辦,另也將約談李姓友人持續深入了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