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林偉斌.角色:陳致中聲稱他的凌志休旅車早借給林偉斌使用.應訊態度:屢傳不到被拘提,證稱:「曾向陳借車,不記得時間。」◎洪雅惠.角色:美髮業者、召妓男門號申請人.應訊態度:9/23接獲檢方傳票隔天訂機票,9/28開庭前一天飛往日本,向檢方呈報五都大選後兩天即11/29返台◎金融界友人.角色:林偉斌聲稱將陳致中的凌志休旅車轉借給台北的金融圈友人.應訊態度:從未現身;林偉斌證稱:「我最近壓力很大,認識的朋友很多,沒辦法回答車子到底借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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