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 星期五

弦樂社團 郭姓老師.性侵十二歲的女學生.法官濫用刑法第59條.血淚流




狼師性侵學生 法官判兩年 檢方提上訴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5/29 07:35



苗栗縣某國小管弦樂社團郭姓男指導老師,被控在去年五月間,一天之內兩度性侵未滿十四歲的女團員得逞,苗栗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對幼女強制性交」罪名,判處被告兩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的處分,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不過檢方認為法官引用法條有誤,被告犯罪情況並無可憫恕之情況,檢方也罕見在尚未收到判決書,就已擬好上訴書,主動提出上訴。(彭清仁報導)



苗栗縣某國小管弦樂社團郭姓男老師,被控在去年五月廿四日上午和下午,分別在桃園住處和汽車賓館內,兩度和才剛滿十二歲的女團員發生性關係,全案苗栗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對幼女強制性交」罪名,判處被告兩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的處分,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每個月向國庫支付一萬元到期滿。



不過承辦案件檢察官,則是認為被告並無刑法第59條之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之情況,檢方也衡諸多項證據,認為被害少女至今仍對被告存有男女情愫,且法官忽略案發時,被告已有未婚妻的事實,而且被告郭姓老師並在今年元月中旬結婚,顯然被告是欺騙少女的感情,並以老師的身份,欺騙少女的感情後,進而予以性交;法官審判時顯有選擇性失明之疑慮,非但有濫用刑法第59條之嫌,並造成法律所設最低刑度形同虛設而侵害立法權。檢方也罕見在尚未收到判決書,就已寫好上訴狀,主動將全案提出上訴。




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法官「有罪推定」不當 應速改進.黃東熊

法官「有罪推定」不當 應速改進----------2010-05-25 中國時報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但有法官為文卻說:「按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後,被告受到『無罪推定』原則的保護,因此法院必須調查事實,勘驗證物及詰問證人等,踐行法庭活動以確定被告是否構成犯罪。然而一旦認定被告有罪,即使繼續提起上訴,但是所謂的『無罪推定』就不再適用,因為此時被告無罪的『推定』假設,已經遭到有罪判決的『反證』推翻」。果屬如此,則《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一項,究竟應做何解釋?


 須知,在英美法,並無大陸法所謂之「確定判決」之概念,因此,判決一下來,即可執行,而且,係由法院來執行,而非如大陸法般之由檢察官來執行。蓋在英美法,被告有罪、無罪,原則上,係由人民(陪審)來決定,而非由法官來決定。而且,人民係頭家,法官不能凌駕在人民之上。同時,人民均屬平等,因此,被告一旦被與其屬同類之人民判定有罪或無罪,即告確定,而無另一批人民(陪審)再來審判被告。所以,不論被告抑或檢察官均不得以事實問題上訴於上訴法院。上訴法院僅審理法律問題而已。


 然而,屬大陸法系之我國,被告有罪、無罪係由法官決定,而且,法官係編在官僚體系之架構中,且有高低之分。因此,高等法院法官可推翻地方法院法官之判決,最高法院法官又可推翻高等法院法官之判決,因此,乃產生所謂「確定判決」之概念,使判決不經一定程序,則不能確定,而不僅不得執行,且亦無推翻「無罪推定」之效力。


 其實,「有罪推定」觀念係普遍存於我國法官之心中,因此,《刑事訴訟法》雖以明文規定「無罪推定」原則,但實務上,卻是「有罪推定」在橫行,因此,關於被告犯罪事實,雖我《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一條第一項規定應由檢察官來證明,但實務上,卻由被告自己證明;同時,我國被告證明自己無罪,則必須證明到關於被告無罪,「不容有合理性之懷疑存在之餘地」才行,否則,被告必被判有罪。


 由於法官普遍認為被告有罪,因此,法官就不知在公開法庭辱罵被告、辱罵律師之行為為犯罪行為,而常在公開法庭辱罵被告、辱罵律師,而使人感覺我國法官有流氓化之情形,此實屬我國刑事審判之一大奇觀。


 不僅如此,由於我國法官「有罪推定」觀念太重,因此導致其所為之處分有失「比例原則」的情形。例如,在力霸案,法官命令警調人員要全天候監控王令麟即屬其一例。此種處分,不僅不當侵犯被告人權,而且,亦在對警調人員科加不當之重責,而有侵犯警調人員人權之嫌啊!



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運用(前妻的婚紗)發明了101種用途 (My Ex-Wife's Wedding Dress)



 

回馬再補幾槍......

 

運用(前妻的婚紗)發明了101種用途<用來跳繩、擦鞋、當抹布、桌巾或烤肉架罩子>(My Ex-Wife's Wedding Dress)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5/23



       1名離婚男子以「我前妻的婚紗」為題,在網路上分享他把前妻留下的婚紗用來跳繩、擦鞋、當抹布、桌巾或烤肉架罩子的各種搞笑創意,頓時在網路爆紅,成為媒體訪問焦點。



「我前妻的婚紗」(My Ex-Wife's Wedding Dress)網站主人柯特(Kevin Cotter)接受「美國廣播公司」(ABC)訪問時說,推出前妻婚紗101種搞笑用途的本意,並不是自己心裡充滿仇恨,而是想輕鬆、搞笑一下,並沒有任何惡意,只是想幫助自己渡過婚姻觸礁的低潮。



長達12年婚姻在去年劃下句點,他說,離婚初期可能心裡有點恨意,「但現在已經沒有了,也不再生氣」。



柯特說,前妻在去年搬走之後,他發現衣櫥裡留下這件兩人當年結婚時她所穿的白紗,不知如何處理,有1天拿出來詢問父母與兄弟姊妹意見,嫂嫂開玩笑地建議他何不找出101種搞笑用途?



在柯特的網站上,他透過照片與影音短片,與網友分享這件婚紗的「創意」用途,包括:帶到球場上當成布條,寫上大字為自己支持的球隊加油,捲起來當跳繩、跟小狗拉扯著玩、拿來擦鞋、洗車、當抹布...。



整件婚紗曾經被拿來覆蓋在餐桌上當成桌巾,還有蓋在烤肉架上當成罩子;粉刷牆壁時也曾被拿來墊在地上。



這件禮服上的一層薄紗,他則在煮完義大利麵之後拿來當做把水濾乾的濾網



由於這個網站在網路上越來越紅,柯特說,上週他打電話給前妻,告訴她這個網站以及網站內容,前妻並不是很高興。990522






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陳博仁醫師 偽造診斷證明書實例.憂鬱症 也能A保險公司八千多萬元+A政府救濟金.




醫師勾結假病患 2年A8千萬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5/21

*楊蕙華+洪朝華+黃碧霞

*向各保險公司投保各式醫療險,再佯裝憂鬱症及環境適應障礙症等病情,藉著就醫取得住院診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詐領保險理賠金。

*除了保險理賠,嫌犯等人另申請重大傷殘,詐領社會福利保險,每個月還可拿到三千至四千不等的補助金。

*向中央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卡,並向社會處申請身心障礙手冊中低收入戶證明,領取每月三千到四千元救助金。



國軍高雄總醫院精神科醫師陳博仁,涉嫌與假病患勾結開立診斷證明,兩年來共A保險公司八千多萬元。主嫌楊蕙華送禮給醫師,拉攏醫師開立假診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楊女光靠住院就賺七百萬元,她還「呷好逗相報」,牽線廿多名親友加入裝瘋賣傻的行列,有人還賺了八百萬元。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經九個多月蒐證,發現嫌犯楊蕙華(五十八歲、高雄人)、洪朝華(六十歲、高雄人)、黃碧霞(五十六歲、高雄人)等人先後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低壽險、高住院醫療的複保險,再假裝患有精神疾病,向陳博仁(四十二歲、高雄人)取得診斷證明。



27嫌落網 有人忘了自己有精神疾病



昨天檢警兵分多路,將楊女及陳醫師等廿七名嫌犯帶回偵訊,警方抓人時,許多人還忘了自己有精神疾病;偵訊後已有人坦承犯案,陳醫師則矢口否認。



檢警發現,楊蕙華十多年前在高雄各大醫院,尋找願配合的醫師,發現國軍高雄總醫院精神科醫師陳博仁好溝通,九十一年底開始利用回診或住院的機會送禮給醫師,建立私人情誼。



裝瘋賣傻 詐領醫療保險及健保給付



楊再利用外甥女吳嘉玲(卅一歲、高雄人)擔任保險經紀人,出資幫經濟不佳的親友廿餘人,投保高額住院醫療險,再由楊陪同,裝瘋賣傻帶往陳博仁的門診看病,取得診斷住院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



檢警調查,楊女沉迷簽賭六合彩,賭博、打麻將、喝酒、玩股票樣樣來,還會與親友討論如何領保險金,哪個醫師比較好講話,及相約到醫院找哪位醫師辦理住院。



至於陳博仁則明知楊女等人具有複保險身分,及詐領保險金意圖,仍收受禮物,涉嫌故意誤診讓嫌犯住院,或幫忙轉診到其他醫院,配合開立不實證明、詐領保險金。



楊女拉親友加入 有人還領到8百萬



病患每次可住院卅到五十天,每天每家保險公司給付三千到五千元,以投保兩家計算,每住一個月可領卅萬元,楊再從中抽取九萬元佣金,其中張月華(五十九歲、高雄人)竟領了八百萬元;不過,也有親友不給佣金,自己花用殆盡。



等住院一段時間,再送禮給醫師,請求開立重大傷病證明書,向中央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卡,並向社會處申請身心障礙手冊中低收入戶證明,領取每月三千到四千元救助金。



精神科醫師陳博仁 涉開立假診斷書



陳博仁則安排住院或門診一次,可處一、二個月藥方,詐領健保給付,陳抽取績效獎金;從九十五年至今,陳由醫院向健保局申請門診及住院給付一千多萬元。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國軍高雄總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陳博仁被控涉嫌開立不實住院證明,協助病患詐領保險金案,醫院副院長薛肇文表示,院方立場絕不袒護,盡量協助司法調查,如果陳醫師真有涉案將嚴懲,如果沒有則應還他清白。



國軍高雄總醫院多數醫師具有軍職,但陳博仁並非軍人,高雄醫學院畢業,曾在醫院實習,後來經醫院外聘回來,於九十年到精神科服務至今。



公務員免死金牌--公懲法十年追溯期(轉貼)河南趙作海冤獄

公務員免死金牌--公懲法十年追溯期


最近監察院消息很多,讓人一時間以為監察院活過來了。令人正視的是糾正國防部一案,就民國85年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童遭姦殺命案,違背法令規定,全案交由非軍法人員暨軍法警察之反情報隊對被告江國慶實施違法偵查及訊問,並進而肇致非法取供情事,更迅即將江國慶執行死刑。 糾正文案詳實記載糾正案成立之事實,末了附上一文,

『正如宋慈於洗冤集錄所說:「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每念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歷試之淺。故事莫大於人命,罪大莫於死刑,殺人者抵法故無恕,施刑失當心則難安。倘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殺兩命數命,仇報相循慘何底止。」 ……本案被告時值青年,被戮之時猶呼冤枉,如觀其案情及證據,縱死九泉,亦難目瞑,大好遠景就此斬斷;其父為其奔走呼號,猶不得司法公正對待,洗刷冤情。其縱有疑犯,仍速審速決草菅人命,寧非毀人一生,敗人一家。』

糾正文案看到這裡,正氣直上雲霄,全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以為真相就要大白,公理正義再現!但是接著下一段是『本案因逾公務員懲戒法十年追訴時效規定,無法議處當時有關違法人員……』

後面的看不下去了!御史諸公必須明瞭,人民看政府是一體的,這案件所造成的民怨,絕不是彈劾或糾舉可以解決的,就如報告所說:『其執法者不亦如強盜明火執杖,擄人父兄妻兒。』,強盜一樣的行為,怎會適用公務員懲戒法十年追溯期?這裡面牽扯到的是人命!是刑案。監察院應該直接移送法務部以公訴罪起訴相關人等,這才符合『本院為澄清吏治、抒解民怨』!

這像極了監察院對法務部另一個糾正案,『監委高鳳仙等調查十四年前的「竹竿性侵女童」案,當初偵辦的警方與檢方輕率蒐證、採證,出現嚴重行政疏失。由於公懲法的追溯期為十年……』公懲法一時之間成了違法濫紀的公務員的免死金牌?據法務部的統計,訴訟十年以上的案子超過兩百件!其中難免有失職人員造成的冤案,假若政府對這類失職的法務人員都用相同的方式處理,要如何服悠悠之口!

台灣是民主之地,我們一直都認為大陸的人權落後。但看看最近很轟動的一件河南趙作海冤獄,第一時間,從當初承辦的調查人員到法官全部都被拘提或停職待審,處理方法明確,未見社會大眾有不平之怨;反觀台灣政府處事,不合民意但卻合法,人民莫可奈何?趙作海幸運還留一命等到清白及法院的一個道歉,江國慶呢?謝姓女童命案的冤屈及真相呢?我們的監察院立法院是不是該積極一點呢!


牙醫藉口整脊猥褻女病患 還用V8拍過程(2010/05/20

牙醫藉口整脊猥褻女病患 還用V8拍過程(2010/05/20)


一名女子上個月到北縣一家牙醫診所裝牙套,牙醫師突然說要幫她整脊,卻趁機襲胸,還用V8全程拍攝,檢警搜索發現嫌犯的電腦內疑似還有其他20多名女子受害的影片,但該牙醫以強制猥褻與妨害秘密罪名交保後,竟然繼續看診。

「奇怪,為什麼我是來看個牙醫,怎麼會變成我現在脫光躺在這裡讓你按腰呢?他就突然整個出手去按摩我的胸部!」4月21日,被害人經過客戶介紹來到台北縣蘆洲這家牙醫診所裝牙套,江姓醫師藉幫受害人整脊,趁機襲胸,而且全程都用V8錄影,被害女子不甘心受辱,報案想要拿回影帶。

受害女子表示,「(檢察官說)因為我是平民百姓,他醫生是個尊貴的行業,不可能只是因為我說他猥褻我就要去搜索,我就一直跟他講,不然我就再去當餌,我再讓他性侵好不好?既然猥褻不能判他罪,那我去讓他性侵可以了吧?」

檢察官拒絕替她申請搜索票,被害女只好帶著錄音筆,冒險重回診所蒐證,她與江姓醫師的一段對話如下:「你給我拍的V8帶子可不可以還給我?」「我那個…那個...沒有拍,那個東西壞掉了,我按下去根本一個底也沒有。」「你這樣講...」「我絕對沒有,我發誓我沒有拍妳!」

靠著這段錄音,被害人終於拿到搜索票,儘管江姓醫師一再聲稱當時沒錄到猥褻畫面,但檢警搜索卻發現不但有受害人遭襲胸畫面,疑似還有其他20幾人受害。江姓嫌犯觸犯強制猥褻與妨害秘密罪,檢方諭令他以10萬元交保,他竟然還繼續看診,受害人卻因為得罪客戶遭到非法解雇,今日站出來呼籲其他受害女性一起出面指認,不要讓這名惡狼醫師有機會再度犯案。(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何克昌說出(檢察官體系)為何草率.懶惰.濫權的原因.不查難查的案件.




(法務統計):檢察官每個月受理190件案件+每位檢察官「每天辦三十件案子」原來是個虛偽的數字.......


何克昌說出(檢察官體系)為何草率.懶惰.濫權的原因.他們不查難查的案件.不查明證據證物真偽.只在文字判讀.


為何專辦吸毒案.因為吸毒比較好查.


失真的(法務統計).荒謬的司法現象


文◎何克昌(作者為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日期:2005/2/15


中央社曾發佈一則檢察官收案件數的統計消息,指出2004年9月前平均每位檢察官每個月受理190件案件;筆者不知上述統計的「案件」是如何算出來的,只覺得稍具常識的人都知道,如果台灣每位檢察官受理件數真的是每個月190件的話,那我國檢察官承辦偵查案件的能力,真可以列入世界金氏紀錄了!
以月收190件案件來說,每月30天,扣除四個週休二日共8天,並扣除檢察官每月二天值勤勤務(以最保守估計,一個月各值一天內勤,一天外勤),再扣除每週只開庭一天(以最保守估計),共4天,則每位檢察官每個月實際工作天數只有16天;這樣平均起來,每位檢察官每個工作天要結11.88件才能平衡收案量。再以一天工作八小時為基準,每位檢察官每一個小時要出清1.5件,這1.5件包括進行偵查作為及撰寫書類,而且是持續不停以每小時1.5件的速度出清案件,才能做到日清日結,國人稍用常識判斷,可能嗎?
賠上司法公信力
更誇張的是,民國69年修改法院組織法時,為增置主任檢察官職務,法務部向立法院報告指出:台北地檢每位檢察官「每天辦三十件案子」,如果是這樣,則每個月豈不是要收760件(當時每週上五天半)?相互對照,是當時的檢察官更神勇?還是這個數字是創造出來的?
其實台灣的司法統計資料向來欠缺精確,只要行政官僚要求提高案件的正確性,則正確性的統計數字馬上提昇;如果要求降低未結件數,則未結件數馬上降低,因此,無法從真實的案件量作出正確考評,甚至還會誤導真實,造成社會各界無從瞭解司法體系的癥結以求改善,因為統計數據失真,自然不知道真正問題在那。
其實這不僅嚴重殺傷司法的公信力,也讓檢察官不願意主動去查難查的案件。
以目前院檢的管考制度為例,都是以「未結件數」來評斷一位司法官的優劣,而案件的核算基礎在於「案號」(因為行政人員只看懂案號),因此,只要司法官設法消除案號,就是優秀司法官;例如:嫌疑人涉嫌販毒及吸毒,因為吸毒比較好查,就起訴吸毒部分,最根本的販毒部分則略而不查,因為二件都掛在同一案號上。形式上,被告涉嫌販毒部分就終結了,久而久之,檢察官也好,法官也好,誰願意費心去查明個案的真相?司法官打擊犯罪的功能沒有發揮,連帶也賠上司法的公信力。
可是,司法機關又不想讓外界認為司法官沒事做,就把案件數誇大,如何誇大呢?例如:連續吸毒,可以全部分成一個案號,也可以把每一次的吸毒行為,切割分成一個案號,如此,同屬吸毒行為,有人統計上只辦一件,有人在統計數字上卻辦了好幾件。
俗云數字會說話,但欠缺嚴謹的基準及歸類,甚至透過行政官僚的方式操控統計來達到滿足社會的要求,如此只怕統計數字會說出與真實相反的資訊,這樣公佈統計數字有何意義呢?


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受文者寫「飯糰」「玉米」地瓜.國稅局開單.公文令人啼笑皆非.看到懶惰官僚的水準.













賣飯糰的陳姓老翁收到受文者是「飯糰」的公文.



*公文內容是通知飯糰攤沒有辦營業登記,如果不補辦,5月14日開始要罰3000元,但老闆娘認為稅務機關只會搶錢,連發公文都不用心。公文內容是通知飯糰攤沒有辦營業登記,如果不補辦,5月14日開始要罰3000元,但老闆娘認為稅務機關只會搶錢,連發公文都不用心。


*飯糰攤旁邊的其他攤位也曾收到類似公文,受文者一樣是紅茶、雞排和鹹酥雞,甚至還有玉米和地瓜,實在誇張。


2010年05月15日蘋果日報


彰化市一對賣飯糰的七旬夫婦,日前遭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開單告發未辦營業登記,但告發單上受文者寫的竟是「飯糰」,讓老夫婦儍眼大罵:「稅務機關只會搶錢,能不能用點心做事!」


找飯糰 翁拒收


承辦營業登記的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第三課課長陳麗齡說,外出查察的稅務員有時會遇到找不到攤販業者的狀況,只能直接依攤子上的名稱發文,才會發生上述狀況;該局祕書黃宏仁則強調,該份告發單為輔導告知性質,目的是以通知攤販補辦營業登記為主,對造成營業者困擾表示歉意,將追究行政人員疏失。
縣議員黃育寬昨質詢痛批:「受文者是飯糰、雞排、鹹酥雞、紅茶,稅務單位發什麼鬼公文!」他指出,彰化市實踐路的陳姓老夫婦今年初在烹飪班學習做飯糰後,在門口擺攤賺取微薄生活費,但賣不到一個月就收到告發單。陳姓老翁昨表示,他每天清晨起床賣飯糰,一天賺不到300元,既然國稅局要找的是「飯糰」而不是他,他拒收公文。


............................


彰化市實踐路附近的路邊攤,最近都遭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行文要求補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過離譜的是,受文者寫的竟然不是「飯糰」、就是「玉米」,沒有人名,讓民眾傻眼。



國稅局行文給攤販,通知補辦營業登記,公文上的受文者,不是寫某某某先生、小姐,竟然是寄給「飯糰」。陳太太為了貼補家用,在彰化市擺攤賣飯糰,每天只賺1、2百元,不過既然國稅局公文是寄給飯糰,他們也不打算理會。



這條路的攤販,近來都收到類似公文,受文者不是飯糰、就是玉米、地瓜,民眾看了傻眼,還以為是惡作劇。國稅局彰化分局澄清,外出查察的稅務員遇不到營業者,只能依照攤位「看板」名稱發文,這份告發單只是輔導告知補辦,不代表一定要繳稅,造成困擾深感抱歉。


  呵呵.還有(玉米地瓜)耶...


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憂鬱症躁鬱患者的(失憶)實例與癡呆症的(失憶)有不同.「急性壓力症候群」


其實,每個人對壓力事件的敏感度不同,這與每個人的體質、從小被教導看待事情的方式、成長過程經歷的事件等等生理、心理、社會因子相關.




我什麼都記不起來

主治醫師 鐘國軒

這位年紀四十多的女士,一臉素妝進到診間,心慌意亂地要我幫忙:「醫師,怎麼辦?我什麼都忘了….我什麼記不起來了….
「來…慢慢說,妳說妳忘了什麼了….」
就是我什麼都記不起來了...」
她非常急躁、慌張、不知所措,我花了一段時間安撫及引導,她才慢慢平靜下來。
 她並沒有「所有的事情」都記不起來,她知道自己是誰,也記得自己是個老師,剛從國外回來,以前也曾經來北醫的門診看過。原來,她忘記的是幾天前發生的事情。


 她依稀記得,好像是感情的事情,又好像不是,總之就是很重要的事,她描述那種感覺就像做夢一樣,若有似無,亦真亦假。而她記得自己曾有一段「空白」的感受,她的形容是:「那些事對我來說很遙遠」,這種感受正是她恐懼的來源。此外,經過整體的評估,她還伴隨著焦慮、憂鬱、失眠等等症狀。


 她的「失憶」暫時很難評估是什麼原因造成,不過混合著急性焦慮、憂鬱情緒的臨床表現,其實很明確地需要暫時以藥物治療,讓她可以靜下心來,讓她可以好好的一覺到天明。因此,我用了具有助眠效果的抗憂鬱劑一顆,然後請她一週後返診。
再次見到她時,簡直判若兩人。
「醫師,我好了,沒有再忘記事情了。」她氣定神閒地說著。
「那麼,想起來當時怎麼了嗎?」我問。
「噢,太多事了。雖然都不是什麼大事,但是許多讓人煩惱的小事情就讓我受不了。」
「怎麼樣的小事情?」如果她可以知道自己對哪些事情處理的能力較差,或許可以因著對這些事的了解而避免或學習因應之道,多少可以減少調適不良所造成的影響。
「真的不足為外人道。但最令我煩心的是八八水災的事。我從小就對天災很敏感,我會想很多,然後就沒完沒了…」
 她很幸運的沒幾天就恢復了,這是因為她本身的能力及資源就足夠,加上儘早接受精神科的評估及治療,很快地就趕走了讓她幾近崩潰的恐懼感


 其實,每個人對壓力事件的敏感度不同,這與每個人的體質、從小被教導看待事情的方式、成長過程經歷的事件等等生理、心理、社會因子相關。在這位女士身上,天災或許是最後一根稻草,讓她出現類似「急性壓力症候群」的症狀。在治療上,面對「急性壓力症候群」的病人,除了協助進行情緒的調適、給予必要實質性的資源外,暫時給予一些藥物也能發揮很好的效果。


宋志宏 性虐案由死刑轉無期.判決書理由「不確定殺人故意」哇哇



宋志宏 性虐案由死刑轉無期.判決書理由「不確定殺人故意」哇哇


但法院認定宋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判無期徒刑;宋母因幫子丟棄性虐用具,被依湮滅證據罪判刑五月。律師葉志飛解釋,明知做某一行為會致人於死仍去做,是「直接殺人故意」;「不確定殺人故意」是知道做某一行為可能致人於死,但就算發生也無所謂而去做。


富家子虐殺女友事件簿


˙2008/01
男子宋志宏在釣蝦場結識偷渡來台的中國籍女子陳米雪,隨即同居論及婚嫁。
˙2008/10/16
宋志宏得知前女友黃亭芸剛與新男友分手,邀她到汽車旅館與陳女一起吸毒玩3P雜交,並同居。
˙2008/11/07
宋志宏命令黃寫假遺書,謊稱萬一死亡是因毒癮太深。
˙2008/11/24
黃因長期被宋毆打電擊,致顱內出血引發休克脫肛,送醫不治。
˙2008/12
檢警搜查宋宅,查扣電動推剪、查獲陳非法居留,宋出示黃的遺書脫罪。
˙2009/06/24
宋未通過測謊,仍否認性虐殺人。
˙2009/07/20
檢警再搜宋宅,在數位錄影機發現宋凌虐黃的畫面,次日逮捕他移送法辦。
˙2009/11/16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宋志宏,求處死刑。
˙2010/05/13
法官依殺人與毒品兩罪判處宋志宏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判決書、《蘋果》資料室


(司法教育的取士之謬)27歲法官.專技 : 背記法條.經驗無.挪移文字.竟定人生死.

(司法教育的取士之謬)27歲法官.專技:<背記法條>.經驗無.挪移文字.定人生死.


*背記法條如照相機一般....但對法理實質尚未明瞭....


柯仲慶--空軍反情報隊(刑求逼供.入人於罪)實例.非個案?大案小案.被草率冤判的太多了.哭吧.

  


        為了保護當時偵辦此案的司法人員所犯下的錯誤,所有相關司法殺手相互掩護,刻意忽視對 江國慶的有利證據,連真正的殺女童兇手出面表態自首都被司法人員集體掩蓋!如此駭人聽聞的司法案件今日不把真相找出來此案將會成為未來台灣司法人員『我行我素,脅法律殺人』的重要依據。


        從頭到尾都是集體捏造假案.那些造假亂搞的竟也集體升官...現時觀..俯拾皆是...那評鑑最差的.信賴度最差的..因草率濫判.至結案績效比同僚多...竟也一路升官到高院...嘆.


電擊淹水吞砂 三兵遭酷刑逼供


中時  日期:2010/05/14 中國時報




八十八年十月三日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彈藥失竊案,案發後遭誣指涉案的該基地王姓、蘇姓與羅姓三名土兵,在空軍反情報隊閉門三天的偵辦中,飽受慘無人道的刑求毆打,還威脅活埋三人,不堪忍受折磨下,他們對反情報隊的虛構案情,只能照單全收,承認犯下自己沒有犯過的罪,險些成了替死鬼。



這起彈藥竊案,落在空軍反情報隊手中,竟擺了個大烏龍,原因就在反情報隊辦案草率,甚至肆意而為,憑著在調查局學得一點測謊皮毛,就自以為是辦案專家。三名士兵只因未通過他們毫不專業的測謊技巧,慘遭他們酷刑對待,被迫在他們的虛構案情中擔綱演出。



在憲兵調查處與監院的調查中指出,三名士兵分別在基地政戰部辦公室、心輔中心、招待所、飛管大隊地下室和照技隊沖曬分隊材料補給室等多處,遭反情報隊綑綁、毆打、電擊、淹水、吞砂、坐冰塊及揚言活埋等十餘種非法手段逼供,迫使三士兵不得不做出不實自白。



王姓士兵被軍毯矇住身子任人無情捶打,還被放入水槽中,把頭按入水中逼供;「柯南」上校隊長柯仲慶上校並下指示以活埋方式恐嚇蘇、王兩士兵,由其他隊員駕駛福特廂型車將蘇黃平、王至偉矇住眼睛,押到野外空地令他們躺下,再以預先準備的鏟子挖士,達到威嚇的目的,令兩人被迫招供。



羅姓士兵的遭遇也是悲慘無比,被毆打屈辱根本是小兒科,在照技隊沖曬分隊精密沖片室內,慘遭以小包裝衛生冰塊包裹下體、以手指挾捏乳頭等方式刑求,最後逼得羅配合演出,硬咬王蘇兩士兵就是監守自盜彈藥的竊賊,所幸最後真相大白,才未釀成一場冤獄。



狗官害死江國慶! 老爸奔走十數年靠鎮定劑靜心


NOWnews  日期:2010/05/13



台北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已經伏法的兇手江國慶纏訟十幾年,最難過的就是他的老父母,案發之後,江支安為了還兒子清白四處奔走,如今他已經80歲了,聽到監察院要重啟調查,老父親激動的落下淚來還得靠鎮定劑才能平靜。江父在牆上釘著一張為江國慶定罪的軍方官員名單,上寫著「判不公的狗官」,讓他為兒「有冤報冤,有仇報仇」。



監察院12日召開記者會,針對14年前一起在台北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已經執法的兇手江國慶可能遭到刑求而坦承犯案,其實兇手另有其人。14年後,監察院重起調查,認為依靠一份自白書判定生死太草率,且偵辦過程疑點重重,將聲請軍事非常上訴,釐清是否有冤判過程。



等一個真相,江爸爸等了十幾年,期間還在律師黃達元幫忙下遞狀檢具新事實向最高軍事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2004年12月24日,江爸爸說了一句語重心長的話,「老爸爸有在後面幫你努力,你也要在暗中保佑,如果沒做,要他們還你一個清白。」



江爸爸在牆上釘著一張為江國慶定罪的軍方官員名單,上寫著,「判不公的狗官,沒有良心害您冤枉死,您要我,他們報仇,免客氣,一個一個,我還您清白,我、我、我,報仇要緊嗎?」,「國慶:有冤報冤,有仇報仇,狗官害死您,您要明白嗎?」



江父列的軍方官員名單包括呂德義、陳肇敏、方中民、鄧振環、羅正南、李敘鉅、張冠民、蕭開平、黃瑞鵬、胡進成、何祖耀、謝安慈、劉景太、盧煥城、胡功信、甯方中、李偉萃、許榮洲。(或有筆誤)



「致命的傷是在肛門、陰道到這個腸胃部分」,女童遭到性侵慘狀不忍聽聞,而屍體被發現在台北空軍作戰司令部,整起事件發生在民國85年9月,軍方在現場發現沾染血刀,以刀追人,事發23天後宣佈破案,兇手是在福利社的上等兵江國慶。



當時的空軍司令李天羽說,「訪談過程之中,發現他的心神不寧,所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言詞之間太多的地方產生疑點和矛盾,所以破案的關鍵,也可以講說是在他個人心神不寧,整個答覆訪談過程破綻百出。」



在營區的4名士兵只有江國慶沒有通過測謊,軍方針對江國慶連續37小時的進行訊問取得自白,法院依據江國慶自白內容判定死刑,在訴訟期間,江國慶曾經表示自己遭到刑求才會坦承犯案。



同時一名許姓士兵因性侵女童案被捕,他坦承其實空軍女童姦殺案也是他犯下,甚至連女童的衣服、性侵的過程都講述清楚明,但軍方不採信,86年8月江國慶仍舊被槍決。



國防部在86年9月由空軍總司令黃顯榮核定有功人員獎勵,包括當時政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少將副主任巾幗良等24人都獲獎,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獲頒空軍獎章,上校隊長許應強、松指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各記大功,少校保防官鄧振寰、松指部少校保防官李書強獲空軍獎狀。



從江國慶死刑定讞,頭髮花白的江爸爸四處奔走沒停過,如今監察院終於要重啟調查,江爸爸卻累倒了,江媽媽說,要吃鎮定劑才能讓心情平靜下來。



躺在病床上還是要關心,江爸爸每天沒事都要看看這一封封國慶在獄中寫的信,開頭總是親親切切一個「爸」,裡頭的內容卻叫人越看越鼻酸,「他們用盡威脅利誘之能事,叫我承認」,「跟我說,這樣好不好?你把過程寫一寫」。



所有的過程都是經過恐嚇及誘導造成的並非屬實,看到這些,江爸爸怎麼也不能冷靜下來,江國慶母親說,「賠什麼都沒用,兒子養了這麼久」,盼了14年,這對老父母其實只要一個真相。(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張仲華)



江父.



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南投地方法院 書記官吃10案 法院糾舉


書記官吃10案 法院糾舉     2007年8月8日 星期三





法院設意見箱供民眾發表意見。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地方法院有一名書記官被檢舉「吃案」,法院調查發現,該書記官約近10件民事「補」字案,未通知當事人補繳裁判費,且直接將案件歸檔結案,對當事人權益影響甚鉅。


法院除了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公懲會處理以外,另涉及公文書登載不實部分,也主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人提出民事起訴狀後,法院須依訴訟標的金額收取裁判費,10萬元以下,每一件為1000元;逾10萬元至100萬元,每萬元收100元;逾100萬元至1千萬元,每萬元收90元,裁判費計算標準依金額愈多遞減,逾10億元以上,每萬元收60元。


民眾提出民事起訴狀後,法官會先就其所提訴請標的計算須繳交的裁判費,以公文另行通知繳費,即是所謂的「補」字案。


當事人苦等投訴 才揭露


惟據調查,該負責民事案件的書記官,接獲法官裁示其通知當事人補繳裁判費時,該書記官並未通知,而是直接將案件歸檔結案,以致未能完成訴訟程序,當事人苦等多時,未接到法院傳喚通知,今年3月才透過民眾意見箱機制投訴,該書記官涉及「吃案」一事才被揭露。


法院說,該書記官涉及「吃案」的案件約近10件,多半為50萬元以下的財務糾紛案,且集中在94年間,雖然當事人聲稱,是工作太過繁重疏忽,惟因已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及公務員服務相關法令,法院仍移送法辦


書記官←黑判官的白手套?

書記官←黑判官的白手套?


法官助理??


法官隨時會被調動與換單位,但書記官不會(因為職位小?還是司法管理制度要改 進!)

因此,在地的書記官自然形成當地的司法黃牛


包攬訴訟並作法官收賄的白手套



書記官(陳佳冠) 太離譜 毀卷銷16積案.司法蒙羞



司法蒙羞 書記官太離譜 毀卷銷16積案


司改會:內部管考 專業倫理都出問題


2009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


台北行政執行處要求書記官每月結案逾千件,辦公桌上堆案成疊。胡瑞麒攝


【蘇恩民、張沛森╱綜合報導】幫政府追討欠稅欠費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爆發首宗書記官毀卷吃案的離譜事件,台北執行處書記官陳佳冠因受不了積案壓力,竟利用碎紙機銷毀十六件執行案的八成公文,導致執行官誤認欠款人無財產可供查扣,而以核發債權憑證結案。檢方昨依偽造公文書等罪起訴陳佳冠。

有虧職守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哪個行業不忙呢,積案太多,不能作為合理化的藉口,如果法官因積案太多,讓案件睡覺三年,郵差以信送不完為理由,將信件丟掉,民眾可以接受嗎?」林峯正強調:「顯然執行處內部管考及專業倫理要求都出問題,應一併徹查其他單位有無類似弊端。」


命役男用碎紙機絞碎









律師王怡惠驚訝表示:「過去常聽檢察官或書記官說『案件多到辦不完,真想放一把火把卷燒了』,沒想到玩笑話竟成真,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勢必遭受嚴重打擊。」
台北地檢署查出,陳佳冠現年三十九歲,國內某大學法律系畢業,原本在其他行政機關擔任基層公務員,前年通過特考轉任台北執行處書記官,去年初曾因結案績效不佳,遭上級督促結案,竟投機取巧,自去年三月起,先後將十六件執行案件的八成公文書,分散放入辦公桌下的廢紙箱內,再指示剛到該單位服務的替代役男,利用碎紙機銷毀相關文件。
陳佳冠以為如此可以瞞天過海,直到去年八月底請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執行官范竹英整卷發現部分公文缺漏,替代役男透露曾奉命銷毀執行命令、土地謄本、回證等公文,弊情才曝光。


經辦催繳稅款健保費


陳佳冠遭政風約談時,自知法網難逃,當場坦承犯行,還主動到地檢署自首;事後執行處緊急派人函調補齊相關公文,重新執行相關查扣程序,陳佳冠則遭法務部懲處一大過一小過。
檢方說,陳佳冠涉犯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另犯隱匿、毀損公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且兩罪都可加重二分之一刑期。
陳佳冠負責經辦二十萬元以下欠稅及健保費催收等公務,依法書記官會先調查欠款人有無財產或薪資可供查扣,若有,就會對欠款人任職公司發出扣薪執行命令,同時通知健保局、稅捐處等債權機關,並取得送達證書,等欠款人的公司函覆扣薪情況,再發函命該公司將查扣薪資轉匯債權機關,直到欠款繳清才可結案,若欠款人無薪資、財產可供執行,則報請執行官核發債權憑證結案。


平均每月至少結千案


台北執行處發言人林琦文說,去年該處每位執行官對應三、四位書記官,每位書記官平均未結案件破萬,每月結案要求至少千件,未達標準就需提交檢討報告,並可能影響年度考績,陳佳冠可能積案壓力太大才犯案,若未被發現,將因追繳欠款無著,導致國庫損失。
執行處同仁透露,「陳佳冠原打算利用留職停薪期間,報考檢察事務官及司法官,還好弊情及時曝光。」《蘋果》昨至陳的桃園住處採訪,但陳母僅說兒子不在家,不願多回應。


翁院長●十大罪狀

2005/9/25 下午 02:28:52 調改會良心


第一罪狀:放任法官「仍作」不實筆錄《模糊焦點、鼓勵收賄》
第二罪狀:放任法官拒給人民庭訊錄音光碟《司法院無能》
第三罪狀:放任法官司法「違民」(裁判不備理由)
第四罪狀:放任法官當「暴龍」(欺善怕惡)
第五罪狀:放任法官裁判偷工減料(應查不查)
第六罪狀:新法不引進被告說謊有刑責(製造混亂)
第七罪狀:新法不訂被告、原告可閱卷(顯違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新制)
第八罪狀:不依前院長懲處違失及怠惰法官(口頭勸告代制度懲處)
第九罪狀:不依大法官530釋示制作審判規則(鼓勵亂判)
第十罪狀:放任法官曲解法律,剝奪全民訴訟權(製造訴訟)


(林丁寶 法官) 冤獄賠償法.實施五十一年來.第一件被認定(有重大過失的法官).(呂新生)因被多關五年.得到513萬元

  呂新生 照片.

*(林丁寶) 冤獄賠償法.實施五十一年來.第一件被認定<有重大過失>的法官.


*(呂新生)因被多關五年.得到513萬元


*到底是要哭...還是要笑...哭*因為無可奈何.笑*事將人間蒸發....


冤賠首例 將向失職司法官求償      2010.05.11



男子呂新生因盜匪罪被多關了五年多,獲得五百多萬元的冤獄賠償;板橋地方法院冤獄賠償求償委員會調查認定,當時的承審法官林丁寶及兩名相關檢察官,疏忽未主動依職權替呂提起上訴,以致造成冤獄,林等三人有重大過失。

冤獄賠償法規定,公務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冤獄賠償時,政府對違失人員有求償權。板橋地院院長陳祐輔昨天表示,將再開會決定是否向林丁寶等三人求償及如何求償。

這也是冤賠法實施五十一年來,司法官被認定對冤獄賠償有重大過失的首例,林等三人因而面臨遭法院求償窘境。

八十二年九月,呂新生持菜刀到板橋重慶路住家附近雜貨店行搶,朝老闆的胸、背各刺一刀,一審依懲治盜匪條例判處無期徒刑;呂上訴二審後撤回上訴。

不過,刑事訴訟法規定,判無期徒刑的案件,不論被告要不要上訴,法院仍應依職權主動為被告上訴;但當年承審的二審庭長林丁寶未注意,將全案結案定讞,並將呂送交檢方執行,高檢署及地檢署執行檢察官也都沒發現,呂因而入監服刑。

九十五年間,呂新生服刑達十三年又兩個月而聲請假釋,才發現當年審判程序未完成,呂又被送回二審審判。檢察官要求法官判呂十三年二月徒刑「抵銷」刑期,但法官只判了八年並定讞;呂因此等於被多關了五年多,獲冤獄賠償五百十三萬餘元。

司法院隨即函請板橋地方院調查是否向林丁寶等涉嫌違失的司法官求償,板院一度認定「並無重大過失」,但遭司法院發回重議。板院上個月再度召開會議,這次具體認定林丁寶(已退休)及經手發監程序的兩名檢察官等三人有重大過失。 


 聯合報



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吵架的招數---(如何吵贏對方)----星爺(包龍星)影集---



吵架的招數---(如何吵贏對方)----


◆冷漠以對、總是那句「隨便啊」


◆拿輩份、權勢或錢財壓人


◆一哭二鬧三上吊


◆出言挑釁:你打啊


◆拿你的痛處傷人自尊


◆表面沒事、背地搞鬼


◆根本沒在聽、說話鬼打牆


◆動手動腳摔東西


◆細數歷史翻舊帳


◆ 拉別人加入戰局或評理


◆對人不對事、否定你的一切


◆拿你和別人比較


◆牽拖罵你的家人


◆ 飆髒話加人身攻擊


◆一直提分手


◆得理不饒人、不知適時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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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姑:你吃我的住我的拉我的還想玩我的姑娘你不是人!

包龍星:是她說做雞太苦悶,我是在安慰她!妳也是雞,還是隻老母雞,你有沒有曾幾何時覺得空虛、寂寞覺得冷?

三姑:有啊…呃…關你什麼事啊!

包龍星:我開妓院當然也希望母雞好。她心情不好就會待慢客人,客人會生氣,生氣就不來不來就關門,關門我就睡馬路,妳敢說不關我的事?

三姑:你敢跟我頂嘴,你小心不得好死!

包龍星:我死了也要拉妳當墊背的!

三姑:你生兒子沒屁眼!

包龍星:沒屁眼的兒子是妳生的!

三姑:我看你能兇多久!

包龍星:兇到妳葛兒屁為止!

三姑:啊~~~~~~我…

包龍星:你不化妝比化妝美,做鬼比做人好!

三姑:你…

包龍星:我做人氣得妳發昏,做鬼嚇跑妳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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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公:哼哼!你好大的官威呀!包大人!如果再讓你做兩年官,恐怕你連老佛 爺也不放在眼裡了吧!

包龍星:我當然不放在眼裡!老佛爺是要放在心裡尊重的!像你這樣整天掛在嘴邊講,毫不介意,你是何居心?

李公公:哼....

包龍星:你娘把你養大了、你跑去當太監就是不孝!不尊重老佛爺、就是不忠!你這個不忠不孝的死人妖,還坐在這裡幹嘛?

李公公:你好大的膽子!你...你居然敢罵我?

包龍星:我身為八府巡府,在這公堂之上我最大!你區區一個內務總管五品官,只是來旁聽的,我站在這邊你竟敢坐著,我不罵你我罵誰呀我?

李公公:好!等我奏上朝延,將你抄....

包龍星:抄你老母!你要是能夠走得出這個大門就請便吧!來人,關門..放狗!


李公公:好了好了!我不跟你作口舌之爭,趕快審案!

包龍星:你是爛屁股!

李公公:你罵誰!?

包龍星:誰搭腔我就罵誰呀!

李公公:你這個小王八蛋,我不理你!

包龍星:你是陰陽人。

李公公:我操你全家,我操你全家祖宗十八代!

包龍星:你是陰陽人爛屁股!

李公公:你罵我陰陽人爛屁股?@#X%&$....

包龍星:你就是陰陽人爛屁股!@#X%&$....
......................................................................



「2010年度司法民怨」排名出爐.又奈何?執法人員(懶惰.草率)所致的(濫權枉判)怎查??

  大夢難醒.


懶惰...就是均無作為...不查...預斷...延判...


草率..就是做得表面...文字章節一堆...實是草草了事.只顧走程序..搬弄文字...實無審酌就倉卒宣判.


          (有時兩造雙方..都還以為這法官...應該很厲害吧?...這樣隨便問一問就能判?還誤認他英明?吧?等收到判決文才知是遇到懶惰的法官..欲哭無淚...也深感一年來被這懶惰法官玩弄+耍弄..<那種胡亂的文章.他們深知人民是看不懂的...因為他本身也是胡謅亂湊來的....>


*想到為何(司法的信賴度)竟低到40%??  始知.原告與被告對法官的判決都(不信賴)...連打贏官司的人也對判決結果不爽.所以司法的信賴度低到40%...豈不悲哀......................................


*因為(懶惰.草率).所以將人民認真的大事...他們看成芝麻小事..唬弄就濫判了...表現出<不要來煩我...>


民間司改會舉辦「2010年度司法民怨」網路民調,約1/3的網友不滿司法單位對表現不適任的司法官沒有淘汰機制。司法院表示,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是司法院既定的方向和政策。


民間司改會於5月3日至7日與網路民調中心合作,舉辦「2010年度司法民怨」民意調查,針對司法單位的負面評價作民調。其中第1高票為「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在總投票數8327人中,佔了33.6%的比例。


對於民調結果,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表示,淘汰不適任的法官與檢察官,一直是司法院既定的方向和政策,目前已有評鑑辦法與法官自律機制,司法院近幾年也主動移送、懲處不適任的法官,日前遭停職、移送監察院彈劾的法官林德盛,就是例子之一。


謝文定指出,司法院正積極推動法官法立法通過,將評鑑辦法納入正規法律,對不適任的法官,建構更完整的淘汰機制。


此外,第2和第4高票,分別為檢察官尚未偵結的案件遭媒體大幅報導,以及檢察官以押人取供方式辦案,各佔22.8%、11.3%投票數。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法務部已嚴格要求檢察官不得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並不得以強制處分手段,作為取供辦法。對於不適任的檢察官,目前也有評鑑機制作懲處。


另外,第3高票則有16.4%的網友認為,法官判錯不會被處罰,也不需賠償冤獄受害者。謝文定表示,題目對於法官判錯的定義並未說明,且制訂處罰機制將侵犯審判獨立。而目前已有冤獄賠償法,司法院也在今年成立冤賠研討會,期望將冤賠法制定更臻完善。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舉辦民調的用意,是為給司法單位社會壓力,提醒他們「不能再混了」,題目制訂則由司改會統計以往接到民眾的申訴及抱怨,經過內部討論所設計。


林峰正指出,從調查結果可看出,司法機關應盡速立法,制訂相關機制,解決司法弊病。


民間司改會網路民調司法民怨結果出爐,網友多不滿不適任司法官無法淘汰。司法院表示,目前已有相關法官評鑑、自律辦法,並積極推動「法官法」立法,建構完整淘汰機制。


民間司改會與網路民調中心合作,舉辦「2010年度司法民怨」民意調查,其中第 1高票為「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在總投票數8327人中,佔33.6%。


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表示,對於不適任的法官,並非無法可管,目前有法官評鑑、自律辦法,且近幾年也並非沒有淘汰、懲處不適任法官。謝文定指出,民國88年至今,就有37名法官遭移送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自行懲處的也有106人;此外,也有30名法官自行退任。


謝文定說,目前法官在執行職務若有疏失,將先遭停職,另外,各級地方法院也有法官自律委員會,懲處不適任法官。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就是其中一例。林德盛在審理台東縣議員涉貪案件期間,私下與被告吳俊立會面,因而遭司法院停職、移送監察院彈劾後,再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謝文定指出,司法院努力朝人民期待制訂法規,將淘汰不適任法官,做為既定的方向和政策。司法院院會去年 4月通過的法官法草案中,即強化法官評鑑及懲戒制度,讓不適任法官的淘汰制度透明、公開。草案將待行政院、考試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謝美娟 被宜蘭交警(高啟明).誣安全帽是頭髮.罰500元.(有圖)











 

 


警誣安全帽是頭髮


宜蘭縣交通警察在街頭取締交通違規,見一長髮女子騎機車沒戴安全帽,即從後拍照逕行告發;但女騎士指自己當時有戴安全帽,昨要求警方撤銷罰單,未料警員說那是風吹長髮形成好像安全帽的樣子。由於雙方堅持不下,縣警局決從寬認定,表示會撤銷罰單。
擔任護士的女騎士謝美娟(39歲)表示,她騎機車都會戴安全帽,未料今年3月初,她接到1張2月23日下午,在羅東鎮中正路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的罰單,要罰500元,她仔細看罰單所附舉證照片,「明明就有戴嘛!」謝女還戴上平常所戴半罩式黑色安全帽,說明是警察搞錯了,應撤銷罰單。


警將撤銷罰單


交通隊經放大照片比對,指是謝女的長髮被風吹起,就像半罩式黑色安全帽,並根據「帽」緣有明顯突出髮絲、兩邊不等高、「帽」上沒反光及任何標章等疑點,證明謝女沒戴安全帽。當初開單告發的警員高啟明也說:「錯不了!我親眼看見她沒戴安全帽,才會拍照告發。」
但台北Konica攝影協會宜蘭分會創會會長、攝影老師陳清泉昨看了照片,卻斬釘截鐵說:「沒問題!那的確是頂安全帽,除頂部圓弧造型明確,頸部以下散亂頭髮和安全帽色澤也有差別;至於反光部分,因安全帽材質不同,會有區別。」
宜蘭縣警局副局長陳銘宗表示,本案既有爭議,就應從寬認定,免遭民怨,若當事人備妥相關證據向交通隊提出申訴,會撤銷罰單。



交通違規爭議申訴


.不服舉發,可向縣警局交通隊或監理所索取申訴單
.若不服申訴結果,可向監理所聲明異議,移送地方法院審理裁決
.若仍不服,可向地院提出抗告,由地院轉呈高院審理裁定
.可打電話給各縣市警局交通隊或交通部公路總局各監理所申訴
資料來源:宜蘭縣警局交通隊


 


的(神奇的大腦)steven 只在空中坐45分鐘的直昇機 然後花3天畫完( 4.11公尺 )長的紙上 畫出羅馬市的鳥瞰圖



一般人的大腦會去篩選我們所看見的畫面是否予以保留 大部份都是看過去就算了 除非特別強調要記下 否則會忘記畫面的細節 只留下大綱 但像他這種人 無法篩選 所以舉凡看過的畫面都會留在腦海裡 自閉症的steven, 在11歲時 只坐一次的直昇機 就畫出從空俯看的倫敦空中鳥瞰圖 準確到連主要建築的窗戶數都一樣 現在到羅馬作測試, steven 沒到過羅馬 只在空中作45分鐘的直昇機 然後花3天的時間在 4.5碼 ( 4.11公尺 )長的紙上 畫出非常精確的鳥瞰圖


http://video.yahoo.com/watch/339350/217571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9aSQPelM6E


*回應英國報導...(過目不忘)也是病的實例......


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間腦開發)如何促進右腦開發呢?



人類終其一生大腦只運用了3%~4%,其餘97%左右都醞釀在潛意識的右腦當中,這也是21世紀人類最渴望、需要去開發的。那如何去開發這97%潛在的能量呢?唯一的方法就是透過圖像、想像、冥想、催眠、呼吸等方法的『右腦圖像記憶訓練』。

採用此訓練方法可瞬間提升11倍以上的記憶能力,節省日後50%以上的時間。其對於增加自信心、情緒管理或創造力、說服力、預感力、直覺力、語言能力,也都會大幅的提升。

所以想像一下,若您是個學生,當您擁有一套最先進的學習方法,提升了以上所有的能力,爾後您面對所有的學習都事半功倍,面對所有的考試也都能輕鬆容易,那對你的幫助有多大呢?

6歲能精通6國語言,13、4歲就已經大學畢業取得博士學位,這些小孩之所以具有這麼不可思議的神奇能力,就是因為運用右腦思考的結果。

右腦將到手的訊息以圖像處理,只要花幾秒的時間,就能把大量訊息一併處理。右腦這種能力可以大幅活用於語言的學習或速讀能力的加等,如果應用在小孩學習英語上,更會發揮出驚人的效果。

(雨人)這部電影中,達斯汀霍夫曼飾演的哥哥,不但能正確快速數出散落一地的火柴數目,還能「透視」,上賭場找人玩撲克牌,結果對手的牌在達斯汀霍夫曼的「全神貫注」下,被透視得一覽無疑。人類右腦擁有的能力是左腦思考者很難想像的。

根據目前在日本大力提倡右腦教育的七田真指出,人的腦以左右對分,左半球就是左腦,右半球就是右腦,左右腦平分了腦部的所有構造。左右形狀相同,功能卻大大不同,左腦職司語言,也就是說是以語言來處理訊息,把進入腦內看到、聽到、摸到、聞到、嚐到,也就是視覺、聽覺、觸覺、味覺這五感接收到的訊息,轉換成語言傳達。因為使用語言的處理方式是屬於「直列處理方式」,訊息必須一關一關按照順序處理,必須通過了前一關,才能進到下一關,這種以少量多次理解、最後將訊息堆積起來的方式,所能處理的訊息非常有限。

右腦以圖像思考和記憶
       右腦則是右腦具有將看到、聽到和想到的事物,全數圖形化思考並記憶的能力,這和左腦是將看到或聽到的全部以語言方式記憶的功能育很大的差異。

左腦和右腦的運作在速度上也有差距。因為左腦掌管語言,所以將資訊以辭彙處理,聽覺、視覺、觸覺、味覺、嗅覺也都變化成語言傳達出去,相當花時間。而右腦因為掌管思想,資訊多以圖形、圖畫即變換成影像來處理,將到手的訊息以圖像處理,因為是以圖像傳達,所以處理的時間非常快速,只要花幾秒的時間,而且能把大量訊息一併處理。右腦這種能力可以大幅活用於語言的學習或速讀能力的加等,如果應用在小孩學習英語上,更會發揮出驚人的效果。

左腦困為是以語言處理訊息,控制知識、判斷力、思考力,因此被稱為「知性腦」﹔右腦則控制著自律神經與字宙波動共振,由於是圖像腦,因此造型能力優越,被稱為「藝術腦」,能夠使用右腦的人,能記得對方衣服的顏色、花樣和全身各種細節﹔使用左腦的人則只能留下一些模糊的記憶。

研究右腦獲得諾貝爾獎
       有關右腦的神奇功能研究,是始於1981年加州理工學院羅傑‧史貝利(Roger W. SPerr)博士研究右腦獲得諾貝爾獎以後,人們才開始對右腦有所認識,在此之前,人們並不認為左腦與右腦的功能有那麼大的差別。史貝利在分割腦的實驗中發現,左腦與右腦這兩個半球完全以不同的方式在進行思考,他發現左腦用語言進行思考,右腦則是以圖像進行思考﹔左腦偏向語言、邏輯性的思考,右腦則是影像和心像的思考。

而根據七田真的研究,右腦具有下列5項特別作用﹕

1 . ESP能力(Extra Sensory perception)﹕這是一種超感覺的能力,不需要靠一般的感覺器官,而是靠細胞、波動來感覺,所以能感應、接收到宇宙的訊息。
2 . 直觀象﹕一眼看過、聽過的事物,可以由意象重現。
3 . 電腦能力﹕是一種高速大量的計算能力,小孩子能算出多位數的乘法,就是因為右腦天生具備這種能力。
4 . 絕對音感﹕不需要透過嚴謹的五線譜練習,只要打開右腦聽一遍,腦海裡盡量去想一個畫面,就可流利的演奏者樂。
5 . 語言學習能力﹕小孩子能講4、5種語言,就是以右腦展開學習。
a.為什麼右腦會有這麼神奇的能力呢?

  解開右腦祕密的鑰匙在於「潛意識」,右腦和潛意識是有闕係的。七田真認為,這個宇宙存在著所謂的「字宙情報」,所謂的字宙情報是指宇宙創始以來有關宇宙的全部記憶,這些記憶(情報)變成波動在宇宙裡亂飛,由於人的腦中也會發出腦波的波動,如果人的腦波和字宙的波動同頻,各種宇宙情報就會進入右腦,而且會輸入到右腦的潛意識中,進而湧現圖像。如果能夠把宇宙情報從潛在意識取出來並轉換到左腦的顯在意識裡,那麼將會成為一個「超能力者」。至於能輸入這個宇宙波動並將它與腦波調整成同一步調的是腦幹中的「間腦」,也就是間腦中叫作松果體的小器官,透過冥想或是圖像訓練法來刺激松果體,可以活用右腦的潛在意識。不論是語言的記憶或是計算的能力,只要輸入潛意識, 就可以自由自在的運用,將可以說一口流利的多國語言,而且只要記住一次就終生難忘。

  七田真舉參加他在日本開設的七田真教室的小朋友為例,有個小女孩寫了一篇有關與花對話的小說,結果得到日本小說獎第一名,這位小女孩宣稱她看見花的精靈,小說寫的就是她與花溝通的內容,這位小女孩因為感性非常豐富,右腦非常發達,所以她只要閉上眼,就出現一幕幕與花對話的畫面。

b.容易成為藝術家
  右腦是印象的腦,它擁有卓越的造型能力和敏感聽覺,所以它有絕對的音感,也因此右腦又被稱為是「藝術的腦」。右腦運作能力強的人,往往容易成為畫家、作家和音樂家,則是在音樂的世界裡,通常被稱為天才的人,大多是右腦運作能力比較強的人,而這是和智商的高低沒有任何關係。七田真以他在台灣所接觸到的一個個案為例,有個十幾歲的智障兒,有一天,竟然能彈奏出美妙的鋼琴。原來這個小女生有個妹妹在學綱琴,每次妹妹在練琴時,她都在旁邊聆聽,雖然她的智簡低,但是心地善良,感情豐富,也就是說她的左腦雖然發育有問題,但是右腦卻非常發達,因此當妹妹在彈奏時,鋼琴音符的圖象都已留在她的右腦,雖然她沒有學過鋼琴,又是所謂的智障兒,但是依然能彈奏出各種有名的曲目。
有些神童被認為具有「超能力」,例如6歲就能精通6國語言,13、4歲就已經大學畢業取得博士學位,能正確記憶100張繪圖卡片,這些小孩之所以能具有這麼不可思議的神育能力,也是因為運用右腦思考的結果。

而根據七田真的研究,原來人在誕生之初,右腦的能力還很發達,右腦具備了超越常識那種幾乎可稱為全然未知的天才似的能力,這種能力自古以來就隱藏在人們腦海裡,是一種超越時間、空間,與無限境界相連結的能力,但是因為人類世界是以教導、開啟左腦為主,讓小孩子努力學習語言以及往後生存所必需的知識,久而久之,左腦越來越發達,右腦卻因為少用而日形退化。

c.進行圖像式思考有助右腦活絡
  每個人其實在小時候右腦都非常發達,但很遺憾的是,由於人類習慣左腦教育,使得右腦的能力漸漸萎縮。那麼,已經習慣左腦思考的成人,是不是還能找回右腦失去的功能呢?答案是可以的。七田真認為,只要多多進行圖像式的思考,將大量的資訊用很快的速度輸進電腦,就可訓練右腦的圖像能力,因為以超高速刺激來輸入時,能夠瞬間抓取的右腦就會活絡超來。神奇的右腦門閥一旦打開,不能就此不管,而是要時時進行圖像式的思考,才能繼續保持右腦的能力。

  至於什麼樣的成人比較容易打開右腦,七田真認為,心思專注、純真沒有成見的人,比較容易進入神奇的右腦世界,所以我們看到(雨人)中達斯汀霍夫曼,他因為思想純正,做事專注無雜念,所以擁有一般成人稱奇的「超能力」。至於現實世界中,只要我們摒除成見,讓心回到最初原始的單純,時時做圖像式的思考,有一天,你會突然發現,自己變得很有想像力,很多看過一眼的事物,竟然歷歷在目,那麼,恭喜你,你已經打開右腦,變成一個左右腦平衡、思考與創造力並重的全腦人。
參考資料 http://202.43.196.230/search/cache?p=%E5%8F%B3%E8%85%A6%E9%96%8B%E7%99%BC&ei=UTF-8&fl=0&u=010.to/0123/31_holobrain_envelution.htm&w=%E5%8F%B3+%E8%85%A6+%E9%96%8B%E7%99%BC&d=FF1FF74871&icp=1&.int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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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



  • 許景泰 Jerry Hsu


工作經歷:


  • 達摩傳媒有限公司 行銷業務總監
  • 傑思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行銷媒體經理
  • 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 1111人力銀行 副理


目前兼任:


  • 動腦雜誌網路行銷 專欄作家
  • 動腦雜誌講堂 講師
  • 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 講師
  •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講師
  • 實踐大學 講師
  • 外貿協會 講師
  • 學學文創 講師
  • 企業講師暨行銷顧問


專長課題:


  • 部落格賺錢與經營祕訣
  • 部落格行銷策略與創意思考
  • 網路消費者行為與市場分析
  • 網路公關與社群行銷
  • 社群媒體行銷實戰與經營
  • 搜尋行銷與精準行銷
  • 網路行銷工具與實務應用


聯絡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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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費用:

$8100元

【優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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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5/5(三)、5/12(三)、5/19(三)、5/26(三)、6/2(三)、6/9(三)

時間:
晚上19:00-22:00

地點: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備註:
未達課程開班人數,則順延開課




上課內容

上課時數
(總計18小時)



第1堂:
部落格商學院:超人氣部落格賺錢經營術

一、【市場】:部落格經濟圈的藍海商機
二、【人潮】:讓部落格門庭若市
三、【品牌】:打響個人部落格品牌
3小時


第2堂:
贏得好口碑:2010最夯的部落格口碑行銷術

一、商機篇:中小企業都要懂部落格行銷?
二、實務篇:如何用部落格創造企業商機?
三、解析篇:部落格與口碑行銷經典案例
四、效益篇:如何讓部落格行銷價值最大化?
3小時


第3堂:
非學不可的facebook社群行銷學

一、facebook帶來了什麼市場、人際、消費改變?
二、facebook成功經營祕訣?經典案例解析
三、facebook二十種非學不可的實戰行銷術
3小時


第4堂:
企業必修的關鍵字搜尋行銷術

一、台灣搜尋關鍵字行銷市場與趨勢發展
二、企業如何靈活運用關鍵字行銷,玩出網路商機?
三、找出搜尋行銷聰明技巧與實戰網路案例解析
3小時


第5堂:
網路行銷必學的十種利器

.網路行銷1.0 VS 2.0的改變
.網路行銷十種主要利器的運用手法
.網路市場分析工具與實務解析
3小時


第6堂課:
免費網路行銷: 網路VS傳統的免費行銷策略

一、免費網路市場:如何經營白吃的午餐的市場?
二、免費消費者心理:探索網路市場的新舊免費文化面貌
三、免費商機運用:傳統免費商業模式獲利探討
四、免費網路行銷:運用創意與免費的網路行銷手法
3小時

*本公司保留課程更動之權利

(閩南語歇後語)很多人都不會的.台灣話三角六尖.

(閩南語歇後語)很多人都不會的.


http://pub.mlc.edu.tw/viewitem.jsp?itemid=000000000086075


1.阿婆生子→ㄐ一ㄚˇ拼ㄟ (要很努力的去拼....其中有暗喻它不可能實現的意思)
2.阿婆穿戴安芬→勿會博假博(不會裝會)

3.阿嬤生子→講爽的 ㄍㄨㄥ . ㄊ一ㄨㄥˇ.ㄟ(講來讓或大家樂一樂的).有空話.比喻不可能會發生的事.


4.阿嬤生查某子→生姑(長出霉菌)

5.老人吃紅蟳→管無效(講也沒有用);(管=紅蟳的腳)

6.老人吃麻油雞→老熱(熱鬧)

7.乞食揹葫蘆→假仙

8.乞食拜墓→褻祖公

9.乞食過溪→行李濟(多)

10.水肥車排歸排→拖屎連

11.整棵好好? 魖S剉(沒有錯)

12.阿公娶細姨→加婆(雞婆)

13.囝仔穿大人衫→大套(大輸)

14.囝仔跌倒→媽媽呼呼(馬馬虎虎)

15.囝仔坐火車→嘟嘟好(剛剛好)

16.便所底彈吉他→臭彈(吹牛)

17.牛頭牛角→穩篤篤(一定會)

18.吃紅柿配燒酒→存辦死(找死、想死)

19.接骨師父→湊手腳

20.鴨蛋丟過山→看破

21.青盲娶某→暗爽

22.生理人抬大肥→賣屎(不行)

23.笨貓爬樹→不成猴 !

24.蒼蠅戴龍眼殼 →蓋頭蓋臉(不知死活)

25.十二月睏屋頂→凍霜(吝嗇)

26.十二月南風→現報

27.十二月屎桶→盡拼(全部豁出去了);(拼=清乾淨)

28.十二月風箏→瘋到沒尾(瘋狂至極)

29.澎湖菜瓜→十嶺(雜唸);(嶺=紋路)

30.傳家佛經→世世唸(碎碎唸)

31.上帝公博輸交→當龜(摃龜)

32.火燒罟寮→全無網(完全沒有希望了)

33.尻川夾火金姑→椴青(裝蒜)

34.墓仔埔做大水→溼墓(失望)

35.幼稚園招生→老不收(老不修)

36.有樓無梯→欠梯(欠打)

37.廟仔遭賊偷→失神

38.棺材底放炮→吵死人

39.老鼠沒洗澡→有鼠味(有趣味)

40.夯石頭鎮大路→絕交

41.阿兄住樓上→哥哥在上(高高在上)

42.阿兄沒頭路→閒哥(鶯歌)

43.六月割菜→假有心

44.六月棉被→揀人蓋

45.孫悟空做投手→豬哥承(豬哥神)

46.麥芽糖罐→愛人譙(罵)

47.秀才包袱巾→包書(包輸)

4! 8.羅漢請觀音→主人恰濟過人客

49.蒸籠蓋蓋沒密→漏氣

50.腳底抹油→溜

51.番仔嘴鬚→沒半批(什麼都不會)

52.牽豬哥丟掉錢? 魖S彩滫

53.蚊子叮LanPa→難打

54.頷頸生瘤→抵到了

55.和尚夯雨傘→無髮無天(無法無天)

56.和尚划船→沒髮渡(沒法度)

57.田中間建廟→種宮(正經)

58.有應公的童乩→講鬼話

59.十全減兩味→八珍

60.七月半鴨→不知死活

61.煙筒管破孔→壞管(難說)

62.剃頭店公休→沒理髮(沒你法)

63.甘蔗歸叢哺→沒斬節

64.隱龜拋車麟→吃力兼難看

65.隱龜泅水→彎泅(冤仇)

66.隱龜落崎→栽栽(知知)

67.隱龜放屁→彎彎翹翹

68.隱龜娶大肚→都都好

69.缺齒吃蛤肉→密密

70.北港廟壁→畫仙(話仙)

71.日本清飯→壽司(輸死)

72.外省仔麵→免啦

73.路邊的尿桶→眾人旋(罵)

74.二十兩→斤四(近視)

75.十五尊的土地公,分兩邊→七土八土

76.黑人吃火炭→黑吃黑

77.十角→一塊散散(一個人散散的)

78.天公的帳簿→大冊(大氣)

79.火燒豬頭皮→面熟

80.火燒墓仔埔→煙鬼

81.保護三藏去取經→要猴(著猴)

82.屬豬→亥了(壞了)

83.灶孔炰鱔魚→燒鰻(相瞞)

84.歹看面→面雄(地民:民雄)

85.坐轎的不知扛轎的辛苦→到擔你才知(到現在你才知道)

86.趙子龍救阿斗→且戰且跑(一邊戰一邊逃)

李昂覺得法官誤讀了(北港香爐人人插). 不同『路邊的尿桶眾人漩』




『 北港香爐  人人插 』


『路邊的尿桶眾人漩』


『路邊的甘蔗眾人摘』


        北港香爐這四個字,到底有沒有詆毀女性的意思,還是只是一句俚語?當時出版「北港香爐人人插」的作家李昂,聽到法官的判決,哈哈大笑,表示這根本不算罵人的話,還建議法官看完她寫的書,再作判決。

罵人「北港香爐」可以罵到被判刑,一聽到法院首度出現這個判例,「北港香爐人人插」的作者李昂第一個反應是。


「北港香爐人人插」作者李昂:「我覺得哈哈大笑,其實真正很負面的意思,是像什麼『路邊的尿桶人人灑尿』,就是『路邊的尿桶眾人拉』,或是『路邊的甘蔗眾人摘』。」


李昂說,「北港香爐人人插」是流傳1百多年的俚語,不是她發明的,用在小說裡的意思也沒有那麼簡單。


「北港香爐人人插」作者李昂:「香爐,既是一個神器,是個拜拜的東西,是神聖的,可是在這一方面,它又被影射來作為『性器』,對於我說當中的林麗姿,這個女主角,靠著睡男性的政治人物,有權利的人而得到她自己的權利,並不表示就是說,對一個睡過很多男人的女人,全然詆毀的意思。」


根據李昂的說法,「北港香爐人人插」象徵女性意識的抬頭,也不全然詆毀女性,想不到法官竟然因此把它當成污辱人的話,因此判刑,忍不住有話要對法官說。


「北港香爐人人插」作者李昂:「這個法官,這樣的解釋,我覺得他誤讀了我的小說,我希望他能夠去把北港香爐人人插,再找出來,再讀一遍,然後再決定,他要不要做這樣的判決。」


一部小說,引發這麼大的爭議,但是有多少人真正看完了這本書呢?



大腦的能量






大腦暗能量






在我們發呆恍神時,大腦中有一些區域卻依然活躍,那裡可能藏著了解神經疾病、甚至意識本質的關鍵線索。

撰文╱賴可(Marcus E. Raichle)
翻譯/涂可欣




重點提要
■神經科學家一直以為,當人們在休息時,大腦內的神經線路處於關閉的狀態。
■然而造影實驗卻顯示,腦部在休息時仍有持續的背景活動。
■這種稱為「預設模式」(default mode)的腦活性,可能對有意識的行為或動作極為重要。
■若是與預設模式有關的腦區線路發生錯亂,可能會導致阿茲海默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


想像你在戶外躺椅上昏昏欲睡,雜誌就攤在腿上。突然間,一隻蒼蠅飛到你的手臂上,你立刻抓起雜誌打死蒼蠅。在蒼蠅停下來之前和之後,你的大腦各個區域是處在什麼樣的狀態下?長久以來,許多神經科學家以為人們在休息時,大腦的神經活性和放鬆想睡時的狀態相似。在這個觀點之下,休息時腦內的活性只是一些無意義的雜訊,和電視台收播後電視機螢光幕上的雪花信號類似;然後當蒼蠅飛到你手臂上時,大腦立刻專注於打蒼蠅這個有意識的動作。但是最新的造影分析研究,卻顯示了值得注意的現象:當人們放鬆休息時,大腦仍忙碌地進行許多有意義的活動。


科學家發現,當我們安靜坐在椅子上發呆、躺在床上睡覺,或是手術麻醉時,大腦內許多分散的腦區仍然不斷交談著。這些稱為預設模式(default mode)的活躍信號傳遞,消耗的能量是趕走惱人蒼蠅或對其他外界刺激產生意識反應時的20倍。事實上,無論是坐下來吃晚餐,還是發表演說,大部份的意識行為只不過是稍稍跨出了大腦預設模式的基礎活動。


了解大腦預設模式的關鍵,在於發現了一個過去遭到忽略的腦系統,這個系統現在稱為預設模式網絡(default mode network, DMN)。雖然DMN在組織神經的活動時扮演的角色仍有待釐清,但它很可能指揮了腦部組織記憶和各個與應變未來事件相關的區域,例如當你感覺蒼蠅輕觸手臂時,腦部的運動系統必須快速應變。DMN可能對所有腦區的同步化具有重要功能,讓各腦區都像田徑選手一樣,在槍響之前都處於「預備」狀態。如果DMN確實可為腦部的意識活動預做準備,研究DMN的行為或許能讓我們了解意識經驗的本質。此外,神經科學家也懷疑一些簡單的心智錯亂,甚至各種複雜的腦疾病(例如阿茲海默症和抑鬱症)可能都與DMN的功能受損有關。


探索暗能量


大腦可能一直很忙碌的概念並不算新,發明腦電圖的柏格(Hans Berger)就是早期的倡議者之一。腦電圖這類儀器能偵測大腦的電活性,並以波紋曲線記錄在紙上,1929年柏格在他發表的重要論文中,即推測了為什麼儀器記錄到不歇止的電震盪,他說:「我們必須假設中樞神經系統不是只有在清醒時才有活性,而是一直都很活躍的。」


然而柏格這個有關腦部運作的看法卻遭到忽視,即使後來非侵入性造影成為神經科學實驗室的基本配備,也依然如此。1970年代末,正子斷層掃描(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 PET)問世,它可以測量葡萄糖代謝、血流和氧氣的攝取,從而推斷神經活性;1992年出現的功能性磁共振造影(fMRI),則可測量腦中發生的氧化作用。這些科技絕對足以分析專注活動或休息時的腦活性,但是大部份實驗的設計,卻讓人產生「大腦在沒有進行特定活動時會維持沉寂」的印象。


神經科學家在進行造影實驗時,一般都是為了找出與特定知覺或行為有關的腦區,而設計這類實驗最好的辦法,就是比較兩種相關條件下的腦部活動。舉例來說,如果研究人員想知道哪個腦區對大聲朗讀很重要,他們會比對朗讀(實驗條件)和默讀(對照條件)相同文句時的神經活性,找出不同之處;為了能清楚呈現差異,研究人員會將朗讀時的像素減去默讀時的像素,剩下來仍「發亮」的區域,應該就是對朗讀極為重要的腦區。這種方法雖能彰顯特定行為所活化的腦區,但在過程中卻刪除了腦部的任何內在活性,也就是那些持續的背景活動,讓人誤以為它們平常都是靜止的。


然而過去幾年來,許多研究都暗示了腦部有著活躍的幕後活動,使得我們和其他研究團隊開始好奇:人們在休息或讓思緒自由奔馳時,大腦處於什麼樣的狀態?


其中一條線索是直接檢視造影結果。這些影像顯示,在實驗或對照條件下許多腦區都很忙碌,也因為在原始影像中對照組和實驗組有這麼多相同的背景「雜訊」,除非經過複雜精密的電腦影像分析,否則很難分辨出差異。


進一步分析顯示,在進行特定意識活動時,大腦額外消耗的能量不超過基礎活動時的5%,而整個活動所耗費的能量有60~80%用於與外在事件無關的神經線路。在天文學同事的認可下,我們團隊稱呼大腦這些內在活動為「暗能量」(dark energy),因為它們就像宇宙中看不見、卻佔了絕大部份質量的暗能量。


【欲閱讀更豐富內容,請參閱科學人2010年第99期5月號】


















王子豪.王加佳(沒有交集的傷害)誰狠誰贏.



「讓我見兒子」 王子豪秀傷疤控妻


*婆婆---王陳彩霞

 

TVBS 更新日期:2010/05/08







3年前,夏姿少東王子豪,跟台中縣美女議員王加佳相戀,兩人共組家庭,還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大大」;沒想到後來婚姻變調,不但爆發王加佳叫唆他人砍傷王子豪的傳聞,兩人現在甚至打起官司爭小孩。王子豪打破沈默指責妻子王加佳,霸佔小孩,而王加佳則指控王子豪自己都照顧不好如何帶小孩,一場原本人人稱羨的豪門婚宴,如今撕破臉,讓人不慎唏噓。



斗大傷疤,怵目驚心,即便地檢署已對王加佳做出不起訴處分,不過夏姿少東王子豪仍舊質疑,就是妻子王加佳教唆他人砍傷他。夏姿少東王子豪:「我(傷)深超過5公分,我給你拍吧,這是她給我的。」


王子豪:「所以我沒辦法,再跟她生活下去,我這兩年來,我已經忍很多了,我是碰到一個瘋子。」


說到激動處,忍不住眼泛淚光,尤其談到兒子大大,王子豪尤其不捨,秀出一張張照片,有父子倆一起戲水,也有祖孫合照,父子親情溢於言表。


王子豪:「我的確也喝壞身體,我連喝3個月,我沒辦法回來,看到整個房子是空的,小孩的房間沒小孩,我沒辦法。」


王加佳:「小孩的父親要來看,我們都很歡迎,甚至小孩的父親,要留在我們這邊過夜,也都非常的歡迎。」


對於如何探視兒子,雙方看法始終分歧,甚至在今年2月引爆,王加佳和婆婆王陳彩霞的搶小孩風波,讓人不勝唏噓。


王子豪:「過去我曾做過,很多不好的事情,我也有荒唐過,一段感情沒辦法,經營到好,不是一方的問題,是兩方的問題。」


沉默2年,這次王子豪頭一次出擊,3年前,王子豪和王加佳互許終生,2年婚姻路無緣再走下去,這場豪門離婚官司如何善了,小小孩的幸福也許是大人應該多多思考的地方。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蛇出沒請注意(蛇出 * 沒請注意)



蛇出沒請注意----2010-05-02 中國時報 -----宅女小紅(羞昂)


台中縣大甲鎮一名48歲莊姓婦人,今天中午在家中廚房切水果時,突然竄出一條長約2公尺的長蛇,這名婦人試圖伸手抓長蛇的脖子,卻反而遭長蛇咬一口,家人立即撥打119,經消防隊員到場圍捕,成功逮到這條長蛇,婦人則被送到大甲李綜合醫院治療。


     看到這個新聞後我一直在想這人蛇大戰的畫面,然後覺得有件事很難解,就是蛇的脖子到底在哪兒啊?(背剪雙手來回踱步)


     謎樣生物 蛇有脖子嗎?


     我一直覺得蛇本身很玄妙,牠除了臉和尾巴外,其它地方應該都是脖子(才不是),抓著牠時根本不知我們握著脖子或是胃或是十二指腸,所以看到記者寫婦人掐著蛇的脖子與之搏鬥時,著實覺得納悶。為了這件事我特地開電腦問網友,有人說頭的下面就是脖子,這問題又來了,頭和身體的交界處在哪呢?是說嘴角以上都是頭這樣嗎?史奈克真是個謎樣的生物來著。


     台灣最近好像流行哪裡都有蛇,以前以為牠們應該都在山上嘶嘶走,最近好像開始嚮往人類的生活,會不會是蛇修煉很久成精了,所以愛在市區蛇來蛇去(←好完美的雙關語啊)。一開始是埔里的林姓男子,有天在上廁所時覺得下面一陣劇痛,起身一看才知道馬桶裡有豪~~大的一條蛇,可能是因為不爽林先便溺在牠身上,羞憤的咬了他的陰囊。林姓男子擔心巨蛇傷人,不顧病危的睪丸先跟牠打鬥了一番才去就醫,像孫叔敖埋了雙頭蛇一樣,私以為他的情操真是太偉大


     蛇來蛇去 嚇壞一票人


     隔沒幾天,彰化一位林姓婦人家的馬桶,也跑出一條1.5公尺長的臭青母,婦人目小本以為是黑色皮帶掉馬桶,正要去撈黑帶竄起才花現是條大蛇,趕快通報消防隊來處理。我在想通報到他們來的期間,她應該是把馬桶蓋蓋上,很不安的坐在上面等吧,不知道有沒有試圖把牠沖掉吼。


     接下來又是彰化縣(所以彰化是蛇精修煉的根據地嗎?)有位婦人在家正想洗衣服的當兒,低頭看到洗衣槽裡有條一公尺長的錦蛇,嚇死了立馬報警處理,大蛇就被消防隊夾走了;不知道消防隊帶走大蛇要拿牠怎麼辦,放回山中怕牠又偷溜到民宅(因為牠認得路了),實在也不可能拿牠來加菜(吧),那只好養在隊上,搞不好還取了名字這樣。


     最後一例我覺得最可怕,事情發生在澎湖縣,當地警局少年隊的刑事小隊長蔡永清先生,有天騎歐都邁上班途中,突然覺得左手一陣清涼(我背後也涼惹),然後有條蛇從車子左邊把手探頭出來跟他四目交接,還很沒禮貌的對著他吐信。


     歐都邁上 臭青母探頭吐信


     寫到這我覺得蔡先真是人中之龍,因為他不畏大蛇灼熱的眼光,繼續腮車把車腮回隊上,停下車發現蛇已經斷氣,拉出來後發現牠是隻長一米九的臭青母,跟黑人一樣高只比何守正矮一點(←為了加強本欄的新聞性,所以加一些最近很紅的新聞人物,希望讀者有感受到本人認真follow時事的苦心),約比范植偉高出一個頭(還來!);這麼長的一條蛇怎麼會捲在車上呢,車主說他前天下班時在路上看到牠,很擔心危害到來往行人的安全,就下車查看一下敵情,不料牠竟從輪子鑽入車身,最後棲身在前面板內。這情節很像一些驚悚片,車主覺得有些不對勁兒下車查看,後來發現沒什麼上了車後,駛著駛著後座就冒出殺人魔這樣,臭青母這招不知道哪學來的,超奸巧的啊。


     自保之道 江湖傳言打七寸


     最後我想既然蛇最近很愛逛到市區,那我們應該要學一點遇到蛇時的防身術才能永保安康。以前江湖傳言說打蛇要打七寸,好像是因為蛇的心臟在七寸吧,但七寸到底在哪兒呢,我查了半天只說每個蛇種的七寸在不同的地方,但沒說清楚它到底藏在哪,難道要我們自己去體會嗎?


     還有,究竟蛇的脖子在哪呢,就勞太陽臉用圖畫告訴讀者吧。(顯示為不負責任)



(涂姓名醫)的吳姓護士老婆 .不斷外遇+劈三男+五歲兒子非醫生骨肉+判賠兩百萬.




「習慣性外遇」.應該是病症之因.


** 吳小姐則向法官表示,會對婚姻不忠,是因為她罹患了重度憂鬱症.「習慣性外遇」.疑<桃花癲>之說?


*娘家位於台南縣新營市.


醫師娘.七年劈三男.夫不知 判賠兩百萬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5/07

 

*第三者,是彰化某醫院的外科醫師.(戴醫師)



涂姓名醫娶了吳姓女護士,妻子結婚後卻是外遇不斷,先後和三名男子發生關係,其中還生下一個兒子,涂姓醫師藉由血緣鑑定,發現兒子不是自己生的,兩人離婚獲准,並求償兩百萬,最高法院判決,法官判定前妻需賠涂醫師兩百萬,全案定讞。



涂姓男子現年四十二歲是名外科醫生,三十四歲吳姓女子曾擔任護士,兩人結婚八年,婚後吳女辭去工作,當先生的扛起家中重擔,不僅供養妻子父母,還送她汽車、珠寶、名牌服飾,兩人還常出國旅遊,不料吳女和戴姓男子通姦,婚後兩年內曾墮胎兩次,還生一個兒子,醫師卻被蒙在鼓裡渾然不知 ,當作親生兒子扶養到五歲,後來妻子想再讀書進修,醫師無條件提供她求學生活及開銷,但妻子又暗中和另一葉姓男子交往,還多次要求離婚。



醫師為挽救婚姻,尋求張老師做心理諮商,但妻子無動於衷,在外租屋和葉男同居,醫師報警查獲,妻子卻還和另一溫姓男子交往,另外經由血緣鑑定,五歲兒子和醫師沒有親子關係,兩人離婚獲准,但因妻子不斷外遇,加上兒子不是親生,醫師身心受創求償兩百萬,最高法院判決,法官認為醫師沒有過失,吳女不斷外遇還生子造成醫師精神上巨大苦痛,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兩百萬應屬適當,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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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叫爸改叫叔」 母外遇、子無辜受創


TVBS 更新日期:2010/05/08 18:10 洪彩綸







和妻子結婚9年,太太卻有過3次外遇,事件男主角,台中的這位醫師,雖然最後獲賠2百萬,但他很難過,因為在這場大人世界裡,當時才5歲的孩子,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涂醫師說,小孩的戶籍現在已經歸到生父名下,孩子的生父也是醫院醫師,涂醫師說他現在很後悔,自己以前曾嘔氣地對孩子說,「以後別再叫我爸爸了」。



2人手牽手逛街、十指緊扣,甚至一起喝同一杯飲料,這名與丈夫結婚9年,發生3次外遇的吳小姐,在離婚訴訟期間,仍和男子親密逛街,涂醫師無法置信,他形容,64年次的妻子,身高160公分左右,瓜子臉、大眼睛,一直很有異性緣。涂醫師:「(前妻)很容易吸引男孩子,她又能言善道,滿活潑、滿外向的。」


涂醫師說,妻子在結婚前後,都很善於交友,但最讓他痛心的,是養了5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親生的。涂醫師:「我跟他(小孩)說,你以後不要再叫我爸爸,你要改叫我叔叔,他(小孩)沒辦法接受。」


一度對兒子說氣話,涂醫師現在很後悔,因為兒子真的變成別人的了。涂醫師:「小孩已經歸到生父的戶口名簿了,已經認養了,這個就是我最痛苦的地方。」


涂醫師說,孩子的生父戴先生,是彰化某醫院的外科醫師,50多歲,有一名成年兒子,離婚訴訟期間,他一度表示不知道自己有私生子,涂醫師的前妻吳小姐則向法官表示,會對婚姻不忠,是因為她罹患了重度憂鬱症,對此,精神科醫師有不同解讀。精神科醫師游文治:「憂鬱症的人普遍是社交退縮,交朋友很少,而且有困難與人來往,(如果是)這樣的人怎麼會外遇。」


外界質疑吳小姐的行為,是不是所謂的「習慣性外遇」,精神科醫師表示,醫學上沒有這個名詞,但強調婚姻就是靠經營才得以延續,精神科醫師也擔心,這場大人世界的多角戀情,最受傷的其實還是無辜的小孩。





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徐麗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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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麗瑩(先生舒達恩)


邪派律師與醜女(一)


















【裁判號】95,易,1615
【裁判期】970814
【裁判由】妨害名譽
【裁判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易字第1615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
選任辯護人 呂榮海律師
      蔡惠琇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5年度偵字第88
56號、第1432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公然侮辱人,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佰元即
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
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又公然侮辱人,處拘役拾日
,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拘
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佰元即新臺幣玖
佰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甲○為立法委員,於民國94年11月間與時任行政院院長之丙
○○產生口角風波,雙方因而互有爭辯,甲○更表示欲邀丙
○○前往調查局共同接受測謊等語,同年月18日下午1時許
,甲○在立法院議場外遇見立法委員乙○○、王淑慧,因不
滿乙○○當場以刺破氣球之方式對待,明知有多名記者在場
,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以「真是無恥、真的」、「真是
無恥」等語侮辱乙○○(王淑慧未提出告訴),嗣因王淑慧
反問:「什麼叫無恥」,乙○○稱:「誰無恥,誰無恥」,
王淑慧又稱:「無恥是沒有牙齒,我們牙齒都這麼水,什麼
沒有牙齒」,乙○○繼稱:「你看,你害我們二個美女必須
『撩落去』(台語)」等語,引發甲○更為不滿,乃對乙○
○質問稱:「你是美女嗎」,因不滿乙○○回答:「對啊!
」,竟基於同一公然侮辱犯意,陳稱:「你長得那麼醜,你
是美女嗎?你不要丟臉了,你是美女嗎?你醜成這個樣子,
用最低標準來看也是很醜」等語,而以上開足以貶損人格之
言語侮辱乙○○。甲○另於94年11月24日,以來賓身分參加
衛星電視中文台(下稱衛視中文台)由趙少康主持之「超級
新聞駭客」政論節目錄影時,明知該節目錄製後,在場者談
話內容均將對外播出而使不特定觀眾得因收視而共見共聞,
竟於節目進行中論及丙○○時,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指稱
:「‧‧‧我們要注意是丙○○雖然在抓狂,他仍然不脫他
邪派律師的一個本色‧‧‧」等語,而以足以貶損丙○○人
格之前揭語言加以侮辱。
二、案經乙○○、丙○○分別訴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偵查起訴。
理 由(略)


三、經查:
  告訴人乙○○部分:
  被告確於94年11月18日下午1時許,在立法院議場外之立法
    院院區內,與告訴人乙○○有下列之對話:
    ﹍﹍﹍﹍﹍﹍﹍﹍﹍﹍﹍﹍﹍﹍﹍﹍﹍﹍﹍﹍﹍﹍﹍﹍﹍﹍
    乙○○(以下簡稱「管」):戳破你的汽球。
    甲○(以下簡稱「邱」):你們不要干擾我。
    管:今天‧‧‧今天‧‧‧來,戳破,戳破了。(將手中所
        持汽球刺破)
    王淑慧(以下簡稱「王」):我沒有干擾你,我也在對他們
    邱:真是無恥,真的。
    王:什麼無恥。
    管:誰無恥。
    邱:真是無恥。
    王:什麼叫無恥。
    管:誰無恥,誰無恥。
    王:無恥是沒有牙齒,我們牙齒都這麼水,什麼沒有牙齒。
    管:你看,你害我們二個美女必須撩落去。
    邱:你是美女嗎?
    管:對啊!
    邱:你長得那麼醜,你是美女嗎?你不要丟臉了,你是美女
        嗎?你醜成這個樣子,用最低標準來看也是很醜。
    管:你看,你讓我們二個美女,必須撩落去。來,一起戳破
        它,來,好棒。(刺破手中汽球)
    ﹉﹉﹉﹉﹉﹉﹉﹉﹉﹉﹉﹉﹉﹉﹉﹉﹉﹉﹉﹉﹉﹉﹉﹉﹉﹉
    上開事實,業據本院於準備程序時當庭勘驗民視新聞光碟在
    案(見本院卷第140至141頁),核與告訴人乙○○指訴相符
    ,被告對於曾為前揭陳述一節,亦坦承在卷。


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高舉(人權) (婦權) (宗教)..實是(沽名釣譽)者的偽善.是攻擊的盾牌也是保護傘.(豎子成名之巧門)


(人權) (婦權) (宗教) ..實是(沽名釣譽)者的偽善.是攻擊盾牌也是保護傘.

(楊玉欣) 罕病女主播楊玉欣 「三好式遠端肌肉無力症」




(楊玉欣) 罕病女主播楊玉欣 「三好式遠端肌肉無力症」


「上帝是很公平的,如果沒有為我安排婚姻,那必定是要在其他方面好好使用我。」這是前人間衛視主播楊玉欣十九歲時被宣告罹患「三好式遠端肌肉無力症」罕見疾病後,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對愛情絕望的心情。


但七月八日,卅二歲的她,將和台大哲學系教授孫效智步入禮堂,回想起孫效智求婚時的那一刻,楊玉欣說:「長時間沒有談過感情,對愛情已沒有任何期待,驚訝之餘,很沒真實感。」


「三好式遠端肌肉無力症」的病癥,從腳趾、腿部一直到全身肌肉將會萎縮、癱瘓,最終會因器官衰竭而亡。當時,姊姊和弟弟也跟著發病,全家為了醫治三姊弟的罕見疾病,到處求醫,試遍所有偏方。自此楊玉欣選擇積極忙碌的過好每一分鐘,與生命賽跑。


今年二月底結束人間衛視的播報工作後,楊玉欣除了主持中廣「角落欣世界」節目,還擔任「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秘書長以及「罕見疾病基金會」代言人。


這個時候,傳出了她即將和交往一年多的孫效智結婚的消息。


孫效智四十六歲,前妻三年前罹癌過世,留下了兩子一女,楊玉欣提及兩人相識的過程,聲音略帶喜悅,當時她就讀南華大學研究所時,在學術研討會上結識孫效智,從此她有問題都會向孫效智求助。「我們對生命的想法一致,他也經常鼓勵我,因彼此互動而了解、珍惜與陪伴。」去年夏天,孫效智正式向楊玉欣求婚,楊玉欣形容:「當時真的覺得很不真實,沒想過我也可以擁有感情。」


外表亮麗甜美的楊玉欣,發病後曾有過一段感情,因男方父母極力反對而告吹。因為罹患罕見疾病,感情路也走得十分坎坷,楊玉欣曾告訴孫效智結婚不是兒戲,要想清楚,但孫效智很堅定說要照顧她,雙方要互相扶持過完下半輩子。


楊玉欣還吐露父母對這段姻緣的複雜心情:「他們既高興又擔心,高興的是女兒能有好歸宿,卻也擔心我會變成人家的負擔,會拖累人家,畢竟這是一輩子的事。」孫效智被問到這段喜訊時,態度低調,不願多談。


被問到婚後是否也要有自己骨肉時,楊玉欣很開心的笑說:「醫師告訴我,我雖然有隱性缺陷基因存在,生小孩沒問題,但目前沒有生育的計畫。」


原本全心奉獻給公益事業的楊玉欣,面對自己的婚姻,她依舊不改爽朗樂觀的個性,甜蜜的笑著說:「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2007/04/1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