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蒙羞 書記官太離譜 毀卷銷16積案
司改會:內部管考 專業倫理都出問題
台北行政執行處要求書記官每月結案逾千件,辦公桌上堆案成疊。胡瑞麒攝
有虧職守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哪個行業不忙呢,積案太多,不能作為合理化的藉口,如果法官因積案太多,讓案件睡覺三年,郵差以信送不完為理由,將信件丟掉,民眾可以接受嗎?」林峯正強調:「顯然執行處內部管考及專業倫理要求都出問題,應一併徹查其他單位有無類似弊端。」
命役男用碎紙機絞碎
律師王怡惠驚訝表示:「過去常聽檢察官或書記官說『案件多到辦不完,真想放一把火把卷燒了』,沒想到玩笑話竟成真,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勢必遭受嚴重打擊。」
台北地檢署查出,陳佳冠現年三十九歲,國內某大學法律系畢業,原本在其他行政機關擔任基層公務員,前年通過特考轉任台北執行處書記官,去年初曾因結案績效不佳,遭上級督促結案,竟投機取巧,自去年三月起,先後將十六件執行案件的八成公文書,分散放入辦公桌下的廢紙箱內,再指示剛到該單位服務的替代役男,利用碎紙機銷毀相關文件。
陳佳冠以為如此可以瞞天過海,直到去年八月底請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執行官范竹英整卷發現部分公文缺漏,替代役男透露曾奉命銷毀執行命令、土地謄本、回證等公文,弊情才曝光。
經辦催繳稅款健保費
陳佳冠遭政風約談時,自知法網難逃,當場坦承犯行,還主動到地檢署自首;事後執行處緊急派人函調補齊相關公文,重新執行相關查扣程序,陳佳冠則遭法務部懲處一大過一小過。
檢方說,陳佳冠涉犯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另犯隱匿、毀損公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且兩罪都可加重二分之一刑期。
陳佳冠負責經辦二十萬元以下欠稅及健保費催收等公務,依法書記官會先調查欠款人有無財產或薪資可供查扣,若有,就會對欠款人任職公司發出扣薪執行命令,同時通知健保局、稅捐處等債權機關,並取得送達證書,等欠款人的公司函覆扣薪情況,再發函命該公司將查扣薪資轉匯債權機關,直到欠款繳清才可結案,若欠款人無薪資、財產可供執行,則報請執行官核發債權憑證結案。
平均每月至少結千案
台北執行處發言人林琦文說,去年該處每位執行官對應三、四位書記官,每位書記官平均未結案件破萬,每月結案要求至少千件,未達標準就需提交檢討報告,並可能影響年度考績,陳佳冠可能積案壓力太大才犯案,若未被發現,將因追繳欠款無著,導致國庫損失。
執行處同仁透露,「陳佳冠原打算利用留職停薪期間,報考檢察事務官及司法官,還好弊情及時曝光。」《蘋果》昨至陳的桃園住處採訪,但陳母僅說兒子不在家,不願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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