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謝美娟 被宜蘭交警(高啟明).誣安全帽是頭髮.罰500元.(有圖)











 

 


警誣安全帽是頭髮


宜蘭縣交通警察在街頭取締交通違規,見一長髮女子騎機車沒戴安全帽,即從後拍照逕行告發;但女騎士指自己當時有戴安全帽,昨要求警方撤銷罰單,未料警員說那是風吹長髮形成好像安全帽的樣子。由於雙方堅持不下,縣警局決從寬認定,表示會撤銷罰單。
擔任護士的女騎士謝美娟(39歲)表示,她騎機車都會戴安全帽,未料今年3月初,她接到1張2月23日下午,在羅東鎮中正路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的罰單,要罰500元,她仔細看罰單所附舉證照片,「明明就有戴嘛!」謝女還戴上平常所戴半罩式黑色安全帽,說明是警察搞錯了,應撤銷罰單。


警將撤銷罰單


交通隊經放大照片比對,指是謝女的長髮被風吹起,就像半罩式黑色安全帽,並根據「帽」緣有明顯突出髮絲、兩邊不等高、「帽」上沒反光及任何標章等疑點,證明謝女沒戴安全帽。當初開單告發的警員高啟明也說:「錯不了!我親眼看見她沒戴安全帽,才會拍照告發。」
但台北Konica攝影協會宜蘭分會創會會長、攝影老師陳清泉昨看了照片,卻斬釘截鐵說:「沒問題!那的確是頂安全帽,除頂部圓弧造型明確,頸部以下散亂頭髮和安全帽色澤也有差別;至於反光部分,因安全帽材質不同,會有區別。」
宜蘭縣警局副局長陳銘宗表示,本案既有爭議,就應從寬認定,免遭民怨,若當事人備妥相關證據向交通隊提出申訴,會撤銷罰單。



交通違規爭議申訴


.不服舉發,可向縣警局交通隊或監理所索取申訴單
.若不服申訴結果,可向監理所聲明異議,移送地方法院審理裁決
.若仍不服,可向地院提出抗告,由地院轉呈高院審理裁定
.可打電話給各縣市警局交通隊或交通部公路總局各監理所申訴
資料來源:宜蘭縣警局交通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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