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烏龍法院懶惰官?歸於..懶惰..還是技巧?高手!高手!高高手?


高手.高高手
烏龍法院懶惰官

蘋果日報    2011年 08月19日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司法界多年來弊端百出,是政府機關裡除了立法院,最常被詛咒責罵的部門。朝野正在高唱司法改革的此刻,竟爆發桃園地方法院書記官常毓生過去8年藏匿了上百件案子卷宗的醜聞,造成多人的行刑權消滅時效,不少毒品案也因法律修改,強制戒治與觀察勒戒時效逾時,讓許多被告得以逍遙法外,重創已經不堪的司法形象。


成擺脫罪罰方法


        此案荒謬絕頂。常毓生教給全民一個最棒擺脫罪罰的方法,就是擺平書記官即可。賄賂法官、檢察官、僱請司法黃牛等不法手段的風險越來越大,而且過程公開透明,容易露餡出包,不如賄賂書記官,把你的卷證藏起來,一旦消滅時效,被告又是條好漢;既不用坐牢,又無須上訴,更沒有判決。常的榜樣做給所有被告看,以後書記官門前就不再門可羅雀,而是車水馬龍了。常造福所有書記官,不惜犧牲自己,堪稱書記官之守護神兼財神爺是也。


因「怠惰」藏卷宗


        在常藏匿的110宗刑案卷證裡,最嚴重的是5件案子7名被告因過了行刑權時效而不必服刑。問他是否收賄,他說:「保證沒有。」那他到底為什麼要隱藏卷證?若真的不是為了錢又為了什麼?常承認是「怠惰」使然。8年來沒有處理的卷宗後來都在常的辦公桌下或櫃子裡找到。如果真的不是貪污,而是怠惰,較可能是某種心理病態或精神病態;因為不自主的藏東西,可能反映某種潛意識,就像忍不住的偷竊狂一樣,都屬強迫症的一種,需要看醫生。


法院管理出漏洞


        常毓生的問題牽引出法院管理的大漏洞。地方法院設有研考科、紀錄科負責稽查,最後一道防線的法官也會督導稽查。常藏卷8年,竟無人發現,稽查到哪裡去了?據說癥結是常有做假登錄,但電腦與高院系統沒有連線;地院電腦顯示紀錄有幫被告移送上訴案件,但高院根本沒收到卷宗,不知從何審起。
作業不同步,又沒有雙重確認,很難杜絕卷證移送的疏失。所以,武大郎養夜貓子──什麼人玩什麼鳥。有這樣馬虎的法院,當然就有這樣怠惰的官員,反之亦然。


.....高手!高手!高高手?


擺脫法院罪罰的方法,就是擺平(書記官).即可不用坐牢,又無須上訴,更沒有判決.



 



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紀淑如 案於2011/9/29和解落幕:曾龍遠的太太對(紀淑如)遞狀撤告.所以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以為另一腳可能會是(反復)二字..打開來..還是(重陽)..


蘋果日報2011年 09月29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01944/IssueID/20110929


新北市警官卻成為已婚下屬曾龍遠的「小三」,被曾妻捉姦在床,遭檢方起訴妨害家庭罪,但日前曾妻向板橋地院遞狀,表示已和解而撤告,板橋地院昨判決公訴不受理。


裸身相擁而眠


曾男事發後調到新北市瑞芳警分局警備隊,紀女則調任高雄市楠梓分局警備隊巡官,曾男昨不願表達意見,紀女則透過同事表示:「和解了,但不便透露內容。」
今年二月九日,紀淑如(二十八歲)前去部屬曾龍遠(三十七歲)板橋住家,雙方袒裎相見並相擁而眠,凌晨二時許,曾妻突然返家捉姦在床。據悉,當時紀女搖醒熟睡的曾男,高喊:「老公!老公!快起來!你老婆來了!」
紀淑如認錯也願和解,但曾妻要求一百萬元,紀女只能給七十萬元而破局,因而被檢方起訴,曾男則獲妻撤告而不起訴。此案板院尚未開庭,就收到曾妻褫狀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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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淑如不倫戀 和解落幕    2011-9-29    自由時報


獲奧運跆拳道銅牌的女警官紀淑如,與已婚男部屬曾龍遠爆不倫戀,因而被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不過,曾妻在起訴後,板橋地院還未開庭時,就具狀撤銷告訴,法官諭知本件公訴不受理。

記者昨求證雙方律師,均表示已和解,但內容不便透露,因和解書內有簽「保密條款」;外傳,雙方最後仍以120萬元達成和解,記者求證法院,法官表示雙方未呈報和解條件,故不了解和解金額。


本案發生在今年2月8日,綽號「烏骨雞」的紀淑如趁曾龍遠妻子外出之際,跑到曾家偷情,事後,曾妻突襲檢查,當場抓姦在床告上法院;檢方調查後認定雙方確實曾發生一次性行為,8月5日依據妨害家庭罪起訴紀女。


據了解,曾妻開出400萬元,後調降到300萬元,有人出面說超出「行情」太多,才又降到120萬元,但紀淑如因家境不好,薪水須寄回家用,最多只能出到70萬元,因而和解破局。


起訴後,約9月初時,紀女與曾妻雙方再度接觸,這次對金額達成共識,終於在地院開庭前和解。


  反清復明??


紀淑如小檔案
★年齡:28歲
★現職:高雄市警局楠梓分局警備隊巡官
★綽號:烏骨雞
★家庭:未婚
★學歷:北一女中畢業、中央警察大學正科第70期畢業
★經歷:新北市交通大隊海山分隊長、新北市警局婦幼隊、刑警大隊
★跆拳道戰績:
※2004雅典奧運跆拳道第5名
※2003世界大學運動會跆拳道銅牌
※2000雪梨奧運跆拳道銅牌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何謂「公訴不受理」和「告訴不可分原則」.公訴為什麼不受理?洪健益貓纜案. 紀淑如案.



何謂「公訴不受理」和「告訴不可分原則


前年的十月間,臺北市一位洪姓議員,因聽聞臺北市貓空纜車整修期中對工地管理鬆散,任由外人進出。為凸顯問題的嚴重性,偕同姓鈴木的女助理前往貓空纜車站察看,並聯絡一家電視台的宮姓張姓記者到場,一行人擅自闖入有安全圍繞的工地,以致引起軒然大波。貓纜工地方面指摘議員一行人是破門闖入,議員方面則堅稱工地圍籬的門根本沒有鎖,一推就進去,雙方各持己見,相持不下,最後由臺北市政府提出告訴,這四個人便被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嫌移由臺北地檢署偵辦。


 


九十九年的五月間,臺北市政府不知為了什麼原因,向檢察官撤回四人中的兩人,也就是那兩位記者的告訴。檢察官在告訴經撤回後,於同年的 八月三十日 仍對未經撤回告訴的洪姓議員與助理提起公訴。


案件經過法院審理後,日前已對這兩人作出「公訴不受理」判決。判決理由指出: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屬於告訴乃論,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臺北市政府並無選擇對其中任何被告作出撤回告訴的權利。「只要對共犯其中一人撤回告訴,就表示對原來所申告的事實,向偵查機關表明不再訴追的意思。撤回的效力自應及於涉嫌犯罪事實的其他共犯。」這一段理由,得到的結論是:「撤回告訴的效力,應及於被起訴的洪姓議員與他的鈴木助理。」因此認為這兩人的起訴程序,違背規定,所以作出「公訴不受理」的判決。


 


這判決的出爐,讓很多人都跌破眼鏡,尤其是臺北市政府的經辦人員,萬萬都沒有想到當初只是要撤回對二個人的告訴,結果卻成為加倍奉送。容許私人可以私了的「告訴乃論」刑事案件,都屬於情節輕微,親情所繫,沒有大不了的小案件。當時所以會走上對簿公庭的路,無非是想藉由法院的判決,釐清誰是誰非的事實真相,如今在訴訟程序上就被判決「不受理」,判決就此確定的話,那些很想知道的事實真相,就永遠不會大白!又回到雙方各說各話的原點。


 


這件公訴不受理判決理由,提到的告訴乃論案件,對撤回共犯中一人的告訴,效力及於全體共犯,在刑事訴訟法中稱為「告訴不可分原則」,這可是司法實務上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經常會化作一些實務例題,在司法官、律師考試中出現。從事司法、法制或相關業務工作的人,或者有志從事這些業務,準備考試想榮登金榜的人,對這個原則都不會感到陌生。結果還是有人看走了眼,幸好為法官發現補了缺漏,如果等到判決確定後才知道有這樣大瑕疵存在,那只有仗賴非常上訴程序來救濟了!


 


提到告訴不可分,那就要先把什麼是「告訴」說清楚。告訴,在刑事訴訟法上是指有告訴權的人,向偵查犯罪的機關申告犯罪事實的一種意思表示,是檢察官偵查犯罪的開端,檢察官接到告訴,就要開始偵查。哪些人有權可以提出告訴呢?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罪的被害人,得為告訴。」這是原則。刑事訴訟法還容許一些雖非被害人,也可以獨立告訴的人,像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配偶。所謂犯罪被害人,指的是犯罪直接被害的人,間接被害或附帶受害的人都不包括在內。法條既規定為被害人才可以告訴。這個「人」字的範圍,依民法的規定,除了自然人以外,還包括了依法律成立的法人,也就是法律賦予權利能力的團體,像公司、農會、漁會等便是。國家法益受到侵害,一般案件是由代表國家的檢察官擔任訴追;如果是政府機關擁有或者管理中的國家財產受到侵害,司法實例上認為這些機關對於受到侵害的財產,有事實上的監督權,監督權受到侵害,也有權提出告訴。臺北市政府對這案件可以提出告訴,就是依據這些規定。


 


犯罪,可以分成告訴乃論的罪以及非告訴乃論的罪兩種;非告訴乃論的罪,被害人所提的告訴,只是開始偵查的原因,被害人只要向偵查機關陳述犯罪的事實就足夠,檢察官就可根據所知道的事實,對犯罪嫌疑者進行追訴,並提起公訴。至於告訴乃論的犯罪,申告的人除了陳述犯罪事實以外,還要有表示希望訴追的意思,因為告訴乃論的犯罪,是以告訴作為訴追的要件,缺少了訴追這個要件,就不可以對被告提起公訴,縱然提起公訴,也會被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告訴乃論的犯罪,經告訴人的合法告訴以後,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告訴人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隨時都可以撤回告訴。在偵查中的案件經撤回告訴以後,就失去訴追的要件,檢察官即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第五款的規定,對案件為不起訴的處分。


如果案件已經繫屬法院,只要是在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前,用言語或書狀,都可以撤回告訴。告訴撤回後,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三款規定,諭知公訴不受理的判決。以上只是按單一被告所嫌的告訴乃論案件來說明,如果同一案件中,有二人以上的共犯存在,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這就是所謂告訴不可分的原則。


不過,這原則對通姦罪有一個例外的規定,那就是同法條的但書:「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就是說應該有共犯才能成立的通姦罪,是可以只告相姦人,不告自己的配偶


 


(本文登載日期為100324日)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硝酸鹽毒夫案二審終結了(追蹤判決).張姓婦人長期毒害丈夫(黃昌正)70次.若無(錄影蒐證)一生真偽誰知?




硝酸鹽毒夫 攜兒出庭哭訴-蘋果日報.


* 2011年 09月29日.林瓊嘉--張婦之律師.     * 全案定十月十九日宣判。


        台中張姓婦人不滿丈夫高壓管教兒子,動輒罵她「婊子」,去年三月開始,在丈夫吃的菜餚和茶水裡添加硝酸鹽、髒水約七十次,一審認為張婦企圖讓丈夫罹癌慢性死亡,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三年;台中高分院昨開庭,張婦辯稱:「只想害他拉肚子沒有要殺他。」律師也代為求情希望能獲判緩刑。


下月將宣判


張婦律師林瓊嘉表示:「百分之八十六的蔬菜含有硝酸鹽,腊肉、香腸也添加硝酸鹽,這是食品添加劑不是毒藥,張婦的行為是藥劑傷人不是毒物殺人。」
張婦昨帶著十四歲兒子出庭,她否認有下毒殺夫意圖,強調只是想讓丈夫腸胃不舒服拉肚子,她步出法庭後不斷落淚表示:「很擔心兒子受此事影響,他們無法接受被處罰的人是媽媽!」全案定下月十九日宣判。


防腐添加物


中國附醫毒物科主任洪東榮表示,硝酸鹽添加於食品防腐、加深顏色,但有一定劑量限制,要下毒致人罹癌至少須長期使用十年以上。


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又見人民自焚?抗議司法.總統府前自焚.....追蹤案情.曾忠義-71歲.住高雄市前鎮區

曾姓男子


抗議司法不公司法貪腐 男子總統府前自焚


中廣新聞網    日期:2011/09/27



總統府前今天清晨發生自焚案件,一名曾姓男子由高雄開車北上,淋滿汽油之後站在總統府前引燃自焚,憲警發現立刻上前制止,用滅火器緊急撲滅,不過,經過送醫,這名男子因為身體百分之六十以上第三度燒燙傷,目前仍有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調查,曾姓男子因為涉及司法案件認為司法不公,才會到總統府前採取激烈手段。



清晨七點不到,總統府前驚傳自焚案件,一名曾姓男子,由高雄開著小貨車北上,將車子停在總統府前,持汽油淋滿全身之後,站在路上引燃自焚,站崗維安的憲兵和轄區員警見狀,緊急上前制止,同時用滅火器撲滅火勢,不過,經過送醫,由於身上百分之六十以上第三度燒燙傷,目前插管治療,有生命危險。



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吳進忠說明案情。「駕駛墨綠色的發財車,由凱道東向西左轉重慶南路,在府前水溝蓋前停車,下車前就淋滿汽油,一下車就點火自焚。」



警方從男子車上發現,二桶裝著汽油的容器,以及抗議司法審判不公的陳情書,另外還包括寫有「司法人員貪污比黑道更可怕」的標語。案發之後,警方除了通知家屬北上,針對男子自焚的動機,也將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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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日期:2011/09/27 )今天早上在總統府前自焚的曾姓男子,在自己的臉書上寫滿司法不公言論並張貼許多告發案件簽結的回函照片。



家住高雄市前鎮區的曾姓男子,因抗議司法不公,今天清晨7時左右駕車到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全身淋上汽油自焚。警方見狀將火勢撲滅,送往台大醫院急救,有生命危險。



警方清查發現,曾男在臉書(facebook)上,控訴司法不公,並指司法人員為骯髒的貪污集團。他的臉書中有多達700多張告發案件回函的翻攝照片,自我介紹上也寫到,司法、檢察體系中有集體貪污等言論。



曾男在臉書翻攝的照片寫到,政治惡鬥、司法貪污腐敗,因為自己無法律專業知識、沒有財力和媒體支持等理由,讓他無法捍衛司法。



他在9月16日的臉書上提及「假使用我的生命能喚起全台灣人站起來終結這些比黑道,強盜更野蠻,霸道的司法人員貪污集團,我當然願意。」



曾男在臉書上最後留言的時間是今年的9月19日,貼上最高法院檢察署的公文回函,他在留言中批判司法比黑道、強盜更野蠻霸道,無法無天,毒害人權。1000927



司法的真相:不是素質.不是養成教育.而是群體的(懶惰 草率*業績 升官*關說 利益*濫權 枉判)文字興獄


司法的真相:不是素質.不是養成教育.而是(懶惰 草率*業績 升官*關說 利益*濫權 枉判)集體的不負責任.


正義在轉角處就不見了.....下流正義.....


文字興獄


2011年9月24日 星期六

苗栗女子(瘦到只剩19公斤)患有厭食症和強迫症.沒錢吃東西才偷竊.法官還判她拘役20天易(罰金2萬元)天啊!!

 cry                cry

19公斤紙片女賊.偷三明治判拘役20天


TVBS  日期:2011/09/24



        上個月一名患有強迫症,瘦到只剩19公斤的女子,因為肚子餓沒錢吃飯,多次偷東西被抓到警局。昨天新竹地方法院判決下來,法官考量她因為沒錢吃東西才偷竊是情有可憫,加上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因此判刑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目前這名女子正在療養院接受治療,因為作息和飲食正常,有比以前長肉了。



身高150公分、體重卻只有19公斤,因為患有厭食症和強迫症,骨瘦如柴的她上個月因為肚子餓,加上身上又沒錢,偷拿早餐店的三明治被抓到警局。警方:「她瘦得很誇張,一般人我們的這個(手腕)有沒有,她的(手腕)銬不住,(她的手腕)手銬都銬不住,她已經瘦到只有骨頭跟皮。」


雖然女子偷竊行為不斷,不過法官考量她是因為沒錢肚子餓,才偷東西吃,再加上她犯案後坦承犯行,新竹地方法院看在她態度良好,23日依竊盜罪,判這名女子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目前這名女子和家人住在苗栗,家屬表示已經將她送到療養院治療,在正常的作息和飲食下,體重已經有比以前增加了。


苗栗女子(瘦到只剩19公斤)患有厭食症和強迫症.沒錢吃東西才偷竊.法官還判她拘役20天易(罰金2萬元)



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陳貽男-法官違法濫權查(個人資料).[掌握]包括女法官+女友+女同事+ 女職員.異常2年查80幾筆.追蹤?集中在2名女法官、1名女職員YouTube



陳貽男-檔案
年齡:60歲

現職:高院法官
最高學歷:中興大學法學博士
承審重要案件:胡瓜被控詐賭案、蘇建和等三死囚案高院更一審


法官告名醫事件簿
2007/02/19
法官陳貽男的妻子王苑楸晚上到亞力山大運動,在蒸氣室跌倒撞傷右額頭,送台大急診縫合外傷

2007/02/20
凌晨王苑楸昏倒,經電腦斷層掃描發現顱內出血,緊急開刀取出100c.c.血塊,但王已成植物人
2007/08/18
陳貽男控告黃勝堅等6名醫師涉業務過失重傷害罪
2007/12
王苑楸併發肺感染死亡
2008/01/29
檢方開庭傳訊原告陳貽男及被告6醫師,陳考慮追加控告台大院長
資料來源:陳貽男及台北地檢署



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想追求同院女法官、女職員,竟利用法官特權,以官方網路系統查詢女法官等女子個人資料,2年內查閱10多名女性資料超過80次,遭高院自律委員會決議送請司法院記過懲處。陳貽男昨窘困地說:「很懊悔,願接受懲處。」


陳貽男昨上午到法院上班後,媒體紛紛找他採訪,陳尷尬地一直摸頭髮說:「很慚愧,也學到教訓。」隨即請假閃人。有高院法官昨對記者痛罵陳:「低級,他是太閒了嗎?」也有其他女法官開玩笑說:「唉喲,陳貽男沒有查詢我資料,我很沒面子。」據了解,被陳查詢個資的兩名女法官都是40歲未婚美女,其中李姓女法官得知此事後「氣炸了」,另名彭姓女法官曾在電梯口被陳伸展雙臂,攔著不讓她出來,她當時對陳冷冷地說「走開」。


「想到就看一下」


高院自律委員會調查時,陳坦承從妻子3年前過世後,有朋友熱心介紹相親對象,他自己也想追求幾名女同事,為了解這些女性的背景,利用法院與其他公務機關連線的「戶役政資訊」、「車籍」等網路系統,瀏覽10多人的身家和前案紀錄,有時半夜在辦公室看卷宗,「偶爾想到就看一下」。


集中查詢3女子


政風單位日前抽查法官使用戶役政系統情形,發現陳貽男2年來對10多名女性共查詢80多次,且集中在2名女法官、1名女職員,追查後驚覺陳為了把妹濫用職權,陳貽男承認並強調絕無將資料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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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驚爆有法官利用職務,偷查女同事,以及民眾個資,這名遭到調查的陳貽男法官,今年60歲,3年前妻子過世,有好友熱心介紹對象給他,他竟透過法院查詢系統,對相親對象做身家調查,其中包含心儀的女法官,2年內重複查了10多人,80多筆,目前高院已經將他移送公懲會,將記過處分。

身穿白色襯衫,手裡拿著文件,神情嚴肅,他是高院法官陳貽男,3年前妻子意外過世,因為想交女朋友,竟然利用職務之便,登入法官查詢系統,調查相親女子背景,2年來查了80多筆,重複點閱10多名女子,只要是院內有好感的女法官、女職員的身家背景一手掌握。


令人好奇的是,法官權限到底有多大?怎麼可以查到全國所有人資料,這套可連結各地機關的系統相當保密,首度在鏡頭前曝光,只有法官才有的帳號密碼,其他書記官、助理通通不可得。


一開始設計,是為了辦案需要,除了戶籍資料,也可連結監理站查車籍,或是到監所確認當事人有沒有在監在押,要到各地法院地檢署查前科紀錄更不是難事。


只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政風室每個月都會統計法官的使用查詢系統情形,一般法官1個月用個2、3筆還算正常,像陳貽男登入頻率遠比其他人多了3倍,對象還都是院內同事,陳貽男也坦承,因為妻子過世後,不少人幫他介紹女朋友,想要確保相親對象,有沒有「不良紀錄」,才會瀏覽她們的資料。


60歲的他,從司法官訓練所結業,擔任庭長兩年多,曾經審理胡瓜詐賭案,也是台灣首任醫療案件專庭的審判長,出事後,他表達慚愧,沒想到一生清譽,會毀於一時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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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在妻子過世後,想追求法院的女同事,或有人介紹女友,他竟然利用辦案權限違規查詢這些人的「身家背景」,兩年查了八十幾筆。

陳貽男聲稱是一時失慮,擅用法官的查詢系統。但高院自律委員會認為此風不可長,昨天決議將他移送司法院懲處,建議記過處分。司法院表示,會將全案送交「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人審委員會以嚴格標準處理。

依修正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違法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造成損害,可處二年以下徒刑;但修正規定還未生效。現行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僅處罰意圖營利而蒐集他人個資;陳貽男的行為,目前無法可罰。

法官因為審理案件,可連線查詢當事人的稅務、車籍、工商、勞保、電話通聯、金融帳戶及戶役政等資料。為避免不當使用或民眾的個人資料外洩,司法院曾公布管理要點,各法院也按月統計法官使用查詢系統的情形。

陳貽男庭長的違規行為,是由政風單位發覺。政風人員注意到,陳貽男一個月查詢九件資料,比其他法官多得多,再調出兩年內紀錄比對,赫然發現陳貽男違規查詢資料多達八十幾筆。

政風人員進一步調查,其中有部分重複查詢,查詢對象除一般人,也包括法院的c、女職員,與陳貽男簽訂民事契約的當事

陳貽男接受內部調查時,坦承違規,但說是妻子過世後,有人幫他介紹女友,或他想追求一些女同事,才「瀏覽」這些人的資料。而查詢簽約對象,是想確認對方有無不良紀錄。

為求慎重,政風單位也調查陳貽男是否違法調閱其他法官的審判筆錄,初步未發現不法。

依規定,自律委員會可做告誡、警告的處分,陳貽男昨天親赴自律會說明,希望能獲得「從輕處理」。不過,自律委員認為陳貽男的行為嚴重影響司法形象,一致決議送司法院,且建議記過處分。

五十五歲的陳貽男,司法官訓練所十七期結業,擔任庭長兩年多。他曾審理胡瓜詐賭案,也當過醫療專庭的審判長。

二○○七年二月十九日,陳貽男的妻子王苑楸於健身中心跌倒,送台大醫院急診,昏迷臥床十個月後去世。陳認為醫生誤診,未及時發現其妻腦膜出血,控告當時的台大院長林芳郁及十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但檢方不起訴。


法官查女友身家 2年查80幾筆.................【2011/09/23 聯合報】..............................



偷查心儀女子資料 法官陳貽男下月退休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貽男在喪偶後,濫用法官職權擅用電腦查詢心儀女子身家資料,被司法院記過並免除庭長職務後,日前遭到監察院約詢後,陳貽男緊急提出退休,預計下個月退休。

由於陳貽男年紀尚未滿65歲,無法領取司法官比一般公務員優厚的退養金,但以他的公務資歷退休,每個月仍有10萬元左右的月退俸可領。

一般公務員退休會在屆齡前3個月提出,由於他並非屆齡,加上是他的權利,高院已將他的退休申請送給司法院,一切依程序進行。

55歲的陳貽男,司法官訓練所17期結業,在司法界資歷已超過30年。2007年2月19日,陳貽男的妻子於健身中心跌倒,送台大醫院急診,昏迷臥床10個月後去世。

陳認為醫生誤診,未及時發現其妻腦膜出血,控告當時的台大院長林芳郁及10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被控告的醫師中,還包括已退休的法界首長女婿,成為當時法界熱門話題。

陳貽男後來有意再婚,對於心儀的女法官、法院女同事及朋友介紹女姓友人,利用法官職權查詢她們的戶政等個人資料,被司法院記一大過。監察院也展開調查,對他進行約詢,他在自請免兼庭長後決定提早退休。




鄭坤瑚與妻子楊雅斐(流氓搬家公司)原僅七千多元運費卻被強索八萬多元.(詐欺取財罪)求刑五年半

鄭坤瑚

鄭坤瑚(前中)與妻子楊雅斐(前左)


男子鄭坤瑚與妻子經營搬家公司,涉嫌低價攬客後再以路途太遠、沒電梯等理由加價,工人還故意打赤膊露刺青,一女子原僅七千多元運費卻被強索八萬多元,殺價到六萬元才脫困,前後上百人受害,但僅二十一人願挺身指控。檢方痛斥夫妻倆有如搬家流氓,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各求刑五年半。



起訴指出,鄭坤瑚(四十歲)與楊雅斐(三十四歲)在桃園縣經營「基元搬家公司」,另於新北市、新竹縣與基隆市等地,以十五家不同公司名稱發傳單或貼小廣告,標榜到府估價保證絕不加價,三點五噸貨車每車次運費僅一千兩百元到三千五百元不等,低於市場行情。


沒電梯喊加價3千


但鄭坤瑚夫妻不和客戶打契約,還故意多派人車,工人並暗中鬆散堆置物品增加運送車次,抵達目的地再把車上貨物當籌碼坐地起價,理由包括路途太遠、沒電梯要加三千元,或以工人已逾下班時間,每人要加班費五百元到五千元。
客戶若拒付,工人不僅袖手旁觀,還會打赤膊露刺青,客戶無力自己搬,又擔心個人資料都被對方知道,恐有不測,只好硬著頭皮殺價。一名女子從新竹縣竹東鎮南寧路搬到竹東鎮中豐路,僅需三車次運費共七千五百元,竟被強索八萬兩千五百元,殺價到六萬元付清才脫困。
板橋地檢署今年七月指揮桃園警方逮捕正要出車的鄭嫌夫妻與十一名工人,聲押禁見鄭嫌等八人獲准。其中工人陳登發(四十五歲)曾為別家黑心搬家公司主謀,被判刑三年半,失業後投靠鄭嫌。


現職警員也被敲詐


鄭嫌等人均辯稱運費早就講定,沒任意敲詐。據悉,檢警查出被害人超過一百六十名,包括現職警員,但僅二十一人願挺身指控。檢方將鄭嫌夫妻起訴求刑各五年半,十一名工人求刑三年到二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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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又見狸貓換太子.綠帽戴14年.2孩子的爸 竟是(媒人公).鳩巢鵲占.賠了夫人又折兵

狸貓換太子 照片


自由時報2011/09/22 〕      蔣姓男子搞大林女的肚子,卻扮媒人介紹林女給李男,還掛保證是「處女」;李某信以為真,慎重下聘、迎娶,還包媒人禮給蔣某,婚後努力養妻小,綠帽一戴14年,連第2個孩子都是蔣男偷偷下的種,李某知情後除了怒告林女和蔣某,又追討30萬元聘金,卻因超過法律追訴期,檢方裁定不起訴,李某賠了夫人又折兵真是衰到家了



不起訴書指出,蔣姓男子86年初將林女介紹給李男,還信誓旦旦保證是「處女」,李男同年娶了林女,給付30萬元聘金和10萬元金飾給她,還特地包給蔣某一個大紅包,感謝他促成姻緣。



婚後,兩人先後生下2個子女,但5年後感情生變,91年協議離婚,雙方同意子女監護權歸李某,李某不知是蔣男的種,當成自己骨肉撫養。



林女離婚後,98年突控告蔣某性侵及恐嚇取財,控訴蔣男多次對她施暴性侵,還要求她出資協助創業,她害怕東窗事發遭丈夫責難,陸續交付3、400萬元,並將每次付款及遭性侵時間記在日記本;林女還要求驗子女DNA,認為如此可證蔣某強姦她,台東地檢署比對其子女的DNA,竟和李男不符,反而和蔣男相似度達99.99%,就此確定血緣關係。



但檢方複訊要求林女提出相關證據,她卻改稱日記遭竊,檢方認為,就算子女DNA與蔣男相符,無法證明蔣男是在違反林女意願下強制性侵,蔣某遂獲不起訴。



今年初,林女想向前夫李某爭回子女監護權,進一步提出「否認子女」關係訴訟,在法庭自爆蔣男才是生父,還供稱,婚前、婚後都遭蔣性侵而懷孕,蔣男還恐嚇她不得張揚,否則揭露她非處女;林女因而如願取得子女監護權。



離婚已9年的李某,今年4月收到法院的「否認子女」判決書,才知真相,宛如青天霹靂,他不甘戴綠帽,還幫契兄養小孩,怒控前妻和蔣男詐欺、妨害家庭,要取回30萬元聘金和金飾;但檢方認為林、蔣兩人通姦時間,及使用詐術騙婚犯行,距今已逾14年,均超過刑法詐欺取財和通姦罪,分別為10年與5年的法律追訴期,裁予不起訴處分。


鳩巢鵲占


劉哲宏-(特戰指揮營長)與人妻過夜.辯說是借住.[全程錄影--影片]反控人夫(杜先生)恐嚇、傷害.追蹤判決.


劉哲宏檔案


.年齡:34歲
.婚姻:已婚
.現任:陸軍特戰指揮部 特一營營長
.功績:2010年梅姬颱風重創蘇花公路,陸客團遊覽車翻落懸崖失蹤,劉率官兵摸黑營救400名受困民眾.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引用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82968/IssueID/20110921


中天新聞全程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fRxADtc7aA


杜先生(四十一歲)前天向《蘋果》投訴,他與江姓妻子(三十二歲)是房屋銷售員,兩名六、七歲子女由岳母照料,為方便工作他分別在蘆洲區、三重區租屋住,未料妻子竟外遇帶劉哲宏到三重住處過夜。


劉甚至登堂入室過夜被他逮個正著,但兩人堅稱,「我們是朋友,只是借住。」他搜出使用過的衛生紙及內衣褲送驗,控兩人妨害家庭,並與妻子離婚,劉則反控他恐嚇、傷害


杜先生說,妻子四年前起常與劉哲宏通電話,四個多月前,他發現劉與妻子互傳曖昧簡訊,她坦承讀高中時曾與劉交往,因此懷疑妻子紅杏出牆。
上周六深夜杜先生返回蘆洲住處,朋友告知撞見其妻與一名男子騎乘機車,還一起進入其三重區住處。隔天清晨四時許,他趕往住處察看,當時門反鎖,妻子不接電話,他因此懷疑兩人偷情報案,警方抵達十多分鐘後妻子才開門,他衝進屋內發現劉著背心、四角褲窩在客房。


杜先生氣得質問:「這個男的是誰?」妻子解釋:「我們只是朋友,他(劉哲宏)只是來借住。」他得知這男子就是與妻子有曖昧的劉姓傘兵中校後,當場與妻子大吵,但她仍辯說:「你發什麼神經,我們只是朋友。」杜氣炸大罵:「你們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還敢說只是朋友。」他隨即在屋內翻箱倒櫃,搜出使用過的衛生紙及妻子內衣褲,揚言送檢驗,三人因此鬧上警局。
前天下午,江婦與杜先生進入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江持離婚協議書否認外遇說:「他(劉哲宏)那天只是借住而已。」


劉哲宏昨透過特戰指揮部回應《蘋果》說,他與江婦是高中時舊識,他因參加十八日的路跑活動,向江婦協調十七日借住她家,當晚兩人僅在客廳閒聊,沒做出逾矩行為。劉哲宏反指杜先生恐嚇他,並要求到警局和解,他認為與江婦沒問題而拒絕,卻遭杜毆打,他已向法院對杜提告傷害、恐嚇。


陸軍司令部表示,劉哲宏與杜的司法案件,將尊重司法調查。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前所長扶台興則說,不正常男女關係,雖是個人品德瑕疵,卻破壞部隊紀律,劉哲宏若有通姦,等於自毀前程。


劉哲宏
 


2011年9月20日 星期二

徐維嶽 檢察官.獲交保+申請復職了+申請轉任律師,詐領檢舉獎金案,去年判無罪了.三審豬腳麵線?司法真相

 


     涉貪汙案被停職及彈劾的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二審被判刑廿年仍在上訴中,獲交保後,兩度向法務部申請復職均被駁回,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十九日判徐敗訴,駁回他的申請,全案仍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徐維嶽於九十四年間,因涉貪汙案被羈押,法務部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以違失情節重大為由,將徐停職及移送懲戒並無不當,徐獲交保後,因所涉案件尚在審理中,法務部不准他申請復職,並無違誤,因此判徐敗訴。


     徐維嶽另申請轉任律師,也被考選部以律師任用必須有職業道德、操守等消極限制為由駁回,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也在今年五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敗訴確定,徐成為近年來檢察官因涉刑案不能轉任律師的首例。


     徐維嶽被控藉辦案勒索當事人,涉四件貪汙案,索賄金額一千多萬元,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有期徒刑廿年,併科罰金一千萬元,去年被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審理中。他另涉教唆他二哥女友,匿名檢舉虎尾某里長替立委候選人買票,詐領檢舉獎金案,去年更二審判無罪。



2011年9月18日 星期日

離婚媳婦和10歲孫子串供.告祖母(妨害名譽).孫子聽不懂台語+都是媽媽教的.判阿嬤無罪.






自由時報2011/09/19台中報導〕小孩子聽不懂台語?成為法官斷案的關鍵!台中市一名林姓婆婆涉嫌以台語怒罵莊姓前媳婦,莊婦控告妨害名譽,莊婦2個10歲左右兒子作證,阿嬤罵媽媽,但聽不懂台語,是回家後媽媽解釋給他們聽;法官認為證人聽不懂台語,事前又與原告串證,姑且不論勾串內容是否為事實,供詞已不可採信,光莊婦單一指述太薄弱,判決婆婆無罪。



判決書指出, 今年除夕夜,莊婦帶兒子回前夫住處圍爐,並拿撫養費,莊婦控告婆婆以台語罵她「不如一隻狗,連禽獸都不如,狗還會向人示好、搖尾巴!」林婦否認且供稱,她叫莊婦及孫子來吃飯,莊婦就罵她「妳這個老女人,要教訓妳,妳都不乖!」她不想起衝突,沒吃飯就出去附近走走。莊婦2個兒子到法院作證,2子證稱有聽到阿嬤用台語罵媽媽,罵了1小時,又證稱聽不懂台語,阿嬤罵媽媽的話,都是回家媽媽解釋、拿資料給他們看,開庭前媽媽有教他們怎麼說。



聽無台語 作證阿嬤罵媽媽…白搭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9/19 04:11





2011年9月17日 星期六

大難來時.她先飛.由(朱買臣)的故事看現實婚姻.少年夫妻.老來棄.專業化的離婚訴訟服務業



大難來時.她先飛.由(朱買臣)的故事看現實婚姻.少年夫妻.老來棄.


專業化的離婚訴訟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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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的朱買臣,是會稽郡人,雖讀了不少詩書,但家境貧寒,與妻子靠打柴為生。


妻子崔氏見朱買臣那副窮酸潦倒的樣子,心中生氣,看不起他。一天,她把柴草朝地上一扔,回過頭去,滿臉怒色地指著丈夫罵道:「書獃子!書癡子!你何時才能出人頭地?整天見你抱著書讀,有什麼用?你連打柴的時候也抱著書,我看你是不知道家中的艱難啊。」


「夫人不要發火嘛,」朱買臣就勢放下挑子,一邊捶背,一邊笑嘻嘻地說,「我這是在溫習自己的學問功課,孔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學問?學問值一斤米、還是半斤面?」崔氏氣哼哼地說。
「哎,把學問賣給你,分文不值;賣給當今的皇帝嘛,可就值錢了!」朱買臣不急不躁地說。

「呸!你一日三餐都吃不飽,還夢想當官發財哩!少給我白日做夢吧!」崔氏更火了。

「夫人啊,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到時候,你會嫌身上穿戴的鳳冠霞帔太耀眼的……」朱買臣自信地勸說著崔氏。崔氏見朱買臣越說越得意,更加怒不可遏:「朱買臣!我沒福氣等到那一天,就要被你餓死了!從今往後,你要再不好好地給我每天打三擔柴賣,我就和你一刀兩斷!」

「這……那我怎麼抽得出空來讀聖賢之書呢?」朱買臣笑著說,「夫人,我滿五十歲後一定會富貴。現在我已經四十多了,你跟我過了很長時間的苦日子,等往後我有了成就,一定好好報答你就是了!」

「哼!我才不相信你會有功名富貴呢。從今往後,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算了!」崔氏覺得實在不能再和朱買臣生活下去,便氣鼓鼓地回娘家去了。

「夫人!夫人!你別後悔啊!」朱買臣見妻子賭氣走了,心中難過,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他坐到路邊的青石上,從懷中取出一卷書來,略帶傷感地自言自語道:「這樣也好,也好。從此,我更能自由自在地讀書學習了……」

崔氏離開朱買臣後,為了生活,便改嫁了。有一天,正值清明節,崔氏隨著丈夫去掃墓。來到墳地,看到墳地樹林中,有個清瘦的人影一邊砍柴,一邊在高吟著「子曰…」。看他打柴是假,讀書倒是真,砍了半天,連根小樹枝也沒砍斷。崔氏不用猜,就知是自己的前夫朱買臣。

這時的朱買臣比過去更加狼狽不堪了:頭髮蓬亂,鬍子很長,衣服破爛,骨瘦如柴。

崔氏念起夫妻舊情,心中不忍,忙把帶來祭祀先人的飯菜拿出一些,送給朱買臣吃。

朱買臣正飢腸轆轆,只說了句:「有情後補!」便狼吞虎嚥地吃起來。崔氏在一旁看了,又氣又心疼,嘲笑地問:「朱買臣,皇帝怎麼還沒來買你的學問啊?」「這……時不來,運不轉,再等等看吧。」朱買臣心平氣和地回答。

「那,等你交了好運,別忘了告訴我啊!」崔氏又挖苦了他一句,扭頭走了。

幾年後,朱買臣的同鄉嚴助,向漢武帝推薦了朱買臣,朱買臣奉詔來到了京城。這時候,朱買臣的一肚子才學,果真發揮了作用,他向漢武帝說《春秋》,談《楚辭》,如行雲流水,頭頭是道。他還向漢武帝獻了平息東越國(今福建省境內)反叛的計謀。這場叛亂平息後,漢武帝十分高興,說:「你既有才又有功,我讓你回家鄉當會稽郡的太守吧。」

朱買臣十分感激皇帝,向漢武帝磕頭謝恩,辭別出來,直奔會稽郡設在京城裡的邸館。

朱買臣剛到長安時,生活困難,曾經寄居在這裡,向看守邸館的人討飯吃。這次被皇帝任命為會稽太守後,他仍然不動聲色,穿著原來的舊衣服,把朝廷授予他的會稽太守的綬印揣在懷裡,步行來到邸館。

看守人以為他又是來討飯吃的,就招呼他到廚房吃飯。朱買臣走進屋裡,看到會稽郡的辦事官吏們正聚在一起喝酒,眾人看到他,連正眼也不瞧他一下。朱買臣像往常一樣來到廚房裡與看守一道吃飯。吃飯中間,看守偶然發現朱買臣的衣裳裡露出了黃色的綬帶,覺得很奇怪,就趁朱買臣不注意的時候,猛地一扯綬帶,竟然扯出了一枚鮮紅的印章。看守人大吃一驚,拿過印章一看,驚得大叫起來,原來這枚印章,竟是會稽太守的官印!看守人睜大眼睛看著朱買臣,結結巴巴地說:「你……你當上會稽太守啦!」朱買臣坐在那裡,含笑不語,依舊大口地吃著飯。

看守人連忙跑到屋裡,對正喝得興高采烈的辦事官員們大聲喊道:「你們快別喝了,會稽太守來到了,還不快去拜見!」辦事官員們已經喝得醉醺醺的,聽到看守人的喊話,也都吃了一驚,忙問道:「太守什麼時候進來的,你怎麼不早告訴我們一聲?」看守人說:「我也是剛發現的,你們猜太守是誰?就是朱買臣!」

「哈,哈,哈!」辦事官員們大聲笑了起來,以為是看守人在開他們的玩笑,他們根本不相信:過去多次到這兒來要飯吃的窮書生朱買臣,會當上會稽太守,一個個嘲笑著說:「你別胡說了,就憑朱買臣那副窮相,能當上會稽太守?」

看守人說:「你們不相信,可以自己去看看嘛,他連太守的大印都帶來了。」

一個平時最瞧不起朱買臣的人,站起身來說:「我去看看到底是真是假!」說完就走進廚房。很快他就神色慌張地跑回來說:「真的!朱買臣真的當上會稽太守了!」在座的官吏們聽了,酒都嚇醒了,慌忙整理好衣冠,排著隊來到廚房門口,恭恭敬敬地齊聲說:「小的們參見太守大人。不知太守大人駕到,有失遠迎,望太守大人恕罪!」

朱買臣慢慢地從廚房裡走出來,用眼光掃視了眾官吏一遍,大聲訓斥道:「派你們進京辦事,你們怎麼能這樣大呼小叫地吃酒玩樂!」眾官吏都低下頭去,嚇得不敢吭聲。

這時,門外傳來了人喊馬嘶聲,原來是迎接新太守上任的官車與隨從人員來到了。朱買臣昂首闊步地走出邸館,上了官車,在眾隨從的簇擁下,向會稽郡而來。

會稽郡的官員聽說新太守要來,連忙從各縣徵召了很多百姓,灑掃太守的車馬要經過的道路,又傳令各縣的官吏全部集合起來,在太守的來路上迎接。遠遠地看到太守的車馬,各級官吏們便慌忙迎上前去,跪拜在道路兩旁。朱買臣還鄉,他坐在馬車上,不斷地向路兩旁迎接的人微笑、點頭。突然,他在路旁灑掃的百姓中,發現了一對夫妻,「那不是自己的前妻崔氏和她的丈夫嗎?」他立即命人停下車來,讓人把崔氏夫婦喚到跟前。

他問崔氏:「你還認得我嗎?」崔氏抬起頭來,立時呆住了,原來新太守竟是被自己拋棄的前夫朱買臣!她滿臉通紅,羞愧地低下頭,沒有說話。

朱買臣說:「當日我對你說,我總會有發跡的日子,讓你等待我,可你硬是不相信。怎麼樣?現在你看到了吧!」崔氏仍然低著頭,臉上一陣紅,一陣白,無言以對。

朱買臣想,自己如今做了官,應該寬容大度,不能跟婦人一般見識。再說自己落魄時,她畢竟陪自己受了許多苦,何況在離異後,她在清明節還送自己飯吃呢。於是,他對崔氏說:「過去的事,我們也不必再提了,畢竟我們曾經夫妻一場,我當年說要報答你,現在終於有了機會,你們(指他們現在的夫妻二人)跟我走吧。」

崔氏感到羞愧,不願意隨朱買臣去。可是朱買臣硬是讓人把崔氏夫婦倆,拉上了自己後面的一輛車,載著他們來到太守府。朱買臣把崔氏夫婦,安置在太守府後邊的花園裡,供給他們吃穿,有時還過來看望他們。

正是:

發憤讀書做學問,
艱難困苦玉汝成。
青雲之志不可墜,
子夜過後是天明!
寄語天下為妻者,
暫時貧窮不要緊,
丈夫有志多支持,
世上不少朱買臣!


楊明玉 楊技正照片.揭穿塑化劑毒害台灣的英雄.掀開(國王的新衣).勝過義美實驗室...不能說的祕密?

楊明玉 楊技正


        塑化劑事件風波掀起國內史上最大食品安全疑慮,發現食品添加塑化劑的技正楊明玉從事公職超過20年,行事低調謙虛,她總把外界對她的讚揚歸於「這是整個團隊的榮譽」。



楊明玉在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研檢組服務20多年,因為她堅持發掘真相、鍥而不捨,也就是同事開玩笑說的「雞婆」個性,掀開國內史上最大食品最不安全的一面,為人民食品安全把關。



塑化劑風波後,很多民眾打電話感謝她,媒體也都想採訪她,但是外界稱「楊技正」的楊明玉行事低調,不願在媒體前曝光。



她至今只接受2次採訪,1次是在最新一期治國週記中,在總統馬英九前現身說法談塑化劑事件始末還原檢驗過程,另1次採訪是配合衛生署長邱文達撰寫「塑化劑風雲錄」。



即使獲行政院頒發一等功績獎章,楊明玉也不願張揚。今年6月9日行政院長吳敦義在院會前頒發一等功績獎章給楊明玉,吳敦義也加發新台幣20萬元獎金嘉勉,但是楊明玉前往行政院領獎後,立刻返回工作崗位,繼續扮演無名英雄「楊技正」。



楊明玉在治國週記回憶塑化劑事件說,感動的是,連退休同仁都告訴她說,非常開心檢驗工作被大家看到;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團隊一向都是很認真為民眾健康把關。



她很不好意思的說,「如果民眾一直說她什麼,真的很不好意思,因為這應該是整個團隊的榮譽。」1000917



(圖片取自總統府網頁)中央社 100年9月17日   塑化劑事件風波掀起國內史上最大食品安全疑慮,發現食品添加塑化劑的技正楊明玉從事公職超過20年,行事低調謙虛,她總把外界對她的讚揚歸於「這是整個團隊的榮譽」。



楊明玉在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研檢組服務20多年,因為她堅持發掘真相、鍥而不捨,也就是同事開玩笑說的「雞婆」個性,掀開國內史上最大食品最不安全的一面,為人民食品安全把關。



塑化劑風波後,很多民眾打電話感謝她,媒體也都想採訪她,但是外界稱「楊技正」的楊明玉行事低調,不願在媒體前曝光。



她至今只接受2次採訪,1次是在最新一期治國週記中,在總統馬英九前現身說法談塑化劑事件始末還原檢驗過程,另1次採訪是配合衛生署長邱文達撰寫「塑化劑風雲錄」。



即使獲行政院頒發一等功績獎章,楊明玉也不願張揚。今年6月9日行政院長吳敦義在院會前頒發一等功績獎章給楊明玉,吳敦義也加發新台幣20萬元獎金嘉勉,但是楊明玉前往行政院領獎後,立刻返回工作崗位,繼續扮演無名英雄「楊技正」。



楊明玉在治國週記回憶塑化劑事件說,感動的是,連退休同仁都告訴她說,非常開心檢驗工作被大家看到;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團隊一向都是很認真為民眾健康把關。



她很不好意思的說,「如果民眾一直說她什麼,真的很不好意思,因為這應該是整個團隊的榮譽。」1000917



(圖片取自總統府網頁)中央社 100年9月17日塑化劑事件風波掀起國內史上最大食品安全疑慮,發現食品添加塑化劑的技正楊明玉從事公職超過20年,行事低調謙虛,她總把外界對她的讚揚歸於「這是整個團隊的榮譽」。



楊明玉在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研檢組服務20多年,因為她堅持發掘真相、鍥而不捨,也就是同事開玩笑說的「雞婆」個性,掀開國內史上最大食品最不安全的一面,為人民食品安全把關。



塑化劑風波後,很多民眾打電話感謝她,媒體也都想採訪她,但是外界稱「楊技正」的楊明玉行事低調,不願在媒體前曝光。



她至今只接受2次採訪,1次是在最新一期治國週記中,在總統馬英九前現身說法談塑化劑事件始末還原檢驗過程,另1次採訪是配合衛生署長邱文達撰寫「塑化劑風雲錄」。



即使獲行政院頒發一等功績獎章,楊明玉也不願張揚。今年6月9日行政院長吳敦義在院會前頒發一等功績獎章給楊明玉,吳敦義也加發新台幣20萬元獎金嘉勉,但是楊明玉前往行政院領獎後,立刻返回工作崗位,繼續扮演無名英雄「楊技正」。



楊明玉在治國週記回憶塑化劑事件說,感動的是,連退休同仁都告訴她說,非常開心檢驗工作被大家看到;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團隊一向都是很認真為民眾健康把關。



她很不好意思的說,「如果民眾一直說她什麼,真的很不好意思,因為這應該是整個團隊的榮譽。」1000917



(圖片取自總統府網頁)中央社 100年9月17日


楊明玉 楊技正揭穿塑化劑的英雄


當心!前妻離婚逾15年.子女未成年.離婚婦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拿走前夫遺產.子女成年後告上法院求償案例.




花光前夫遺產 母判賠女兒千萬


中國時報    日期:2011/09/17




        郭姓女子花光往生前夫留給兩個女兒充當教育基金的保險金,二女兒不甘母親不但沒有照顧她們,還把父親遺產全部用掉,一狀告上法院求償。法官判決郭女不但要賠償880萬多元的信託款,另須給付100萬懲罰性違約金給女兒。



今年廿八歲、廿七歲的吳姓姊妹,廿三年前,生母郭女和爸爸離婚後,姊姊監護權歸媽媽、妹妹歸爸爸,但兩姊妹由爸爸父兼母職照顧、撫養。姊妹向法官說,從有記憶以來,母親鮮少關心,每年一兩次見面,都是為向爸爸要錢。因此,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寫好遺囑,將財產和保險金留給她們。



沒想到,爸爸在88年六月病逝後,媽媽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想拿走合計近九百萬元的保險金遺產,甚至不惜控告照顧她們的姑姑和堂伯。



她們迫於無奈和媽媽約定,將保險金辦理定存,並約定信託給媽媽,為期九年。九十八年姊妹成年,委請律師發函要求依約交付遺產,才發現媽媽根本未以信託方式辦理九年定存,錢都拿去使用。



郭女辯稱和女兒同住期間的日常開支高達三百廿七萬元,在沒有工作收入下,那些錢根本不足以支應兩女的生活教育費。但法官認為,父母不可以免除對子女的扶養義務,從兩姊妹就學還得申請貸款,即可知郭女未拿保險金支付女兒的生活教育費。



法官判決郭女應給付八百八十萬零兩千多元,另賠償一百萬元懲罰性違約金,合計近千萬元。




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張靜慈-騙婚之訴:以結婚為前題(詐騙聘金).要美美結婚 拿錢整型後嫁別人.(黃健愉)告女詐欺罪.女判刑十個月.想婚要小心呦!!



 回馬槍........



        張姓女子與黃姓學長交往多年,以「要美美地結婚」為由,向黃索取治療牙齒廿餘萬元,五個月後卻與別人結婚。黃憤而提告,台中地院昨依詐欺罪、一罪一罰將張女判刑十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查出,黃姓貿易商(卅一歲)讀大學時,校慶會上認識張姓學妹(廿九歲),對她一見傾心熱烈追求,八年前開始交往,因女方家窮,多次資助女方。



2005年至2009年,張女以家人生病、繳貸款等理由,甚至稱「沒錢還高利貸,媽媽會將我賣到酒店」,讓黃匯款卅餘次、共六百餘萬元。黃三次提親,均被張父以家裡需要女兒賺錢為由拒絕



張女利用黃姓學長渴望結婚,要求他支付牙齒治療費十萬元。但兩人聚少離多,常爭吵,2009年六月張女決定分手,但卻告訴黃,如要結婚要植牙美美地結婚。黃又匯款十七萬元,五個月後,張女嫁給另名曾姓男子,黃在網站上看到張女的新娘化妝照片,才知「新郎不是我」,氣得告上法院。



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張姓父女,法官審理時,張女辯稱帳戶由父母保管,僅知黃與父親有金錢來往;張父辯稱部分是借款,已陸續還錢。



法官認定,當時張女已與曾男論及婚嫁,又以結婚需要花費,讓黃先後匯款數萬元給她。張女假藉結婚,詐款五次共卅六萬元,使黃精神受到極大創傷,採一罪一罰判刑十個月;張父因無證據判無罪。


要美美結婚 拿錢整型嫁別人


 聯合報     日期: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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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        日期:2011/09/15

台中一名女子,向前男友聲稱,要植牙才能美美的結婚,男友匯款27萬,結果植完牙後,隔年女方真的結婚了,但是新郎卻是別的男人,前男友憤而提告,法官認定詐欺,判女子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



張家父親粗暴推鏡頭,讓媒體非常錯愕,他和女兒出庭,衣著相當簡單,而提告的男子和母親,全身從服裝到首飾和手提包都是名牌,顯見家境很不錯,這兩家人,就為了錢翻臉成仇鬧上法庭。



男女雙方原本是學長學妹,交往6年多,黃先生很想結婚,不過女方說家境不好,還沒出嫁得先幫家裡解決各種問題,請男方多資助女方又說,要整理門面才能美美的結婚,男方再匯款27萬元當植牙費,牙真的植了,新郎卻不是他,黃先生這才知道,女方結了婚卻瞞他,他在這期間還又傻傻匯5萬塊當做結婚基金,卻人財兩空。



綠帽之仇不共戴天,士可殺不可辱,男子提告,法官認為女子確實詐欺,要服10個月徒刑,不過可以易科罰金30萬,男方還不甘願,追究交往時另外給的1千多萬,繼續告詐欺,女方則說這些錢都是借貸關係,他們真的不是騙婚父女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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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植牙美美的結婚.女詐36萬嫁別人


結婚次日還收匯款 判囚10月


2011年 09月14日




台中女子張靜慈與黃姓學長交往六年,她多次以結婚為前提向男友要錢,先以需植牙才能美美的結婚為由詐得二十七萬元,再用辦婚禮當藉口騙走男友九萬元,黃男付款後才發現她已另嫁他人憤而提告,台中地院認定張女共騙財五次得手三十六萬元,依詐欺取財罪判她十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三十萬元。



張靜慈長相清秀、皮膚白晢,開庭時她強調,植牙的錢是自己出的。昨天無法聯繫張女,檢方起訴時她曾受訪說:「早就與黃男分手,全是黃男一個人胡思亂想,糾纏不清。」


男仍未婚「看開了」


黃姓被害人母親則說:「我們一定會再上訴,張家用結婚當幌子,一共騙走我們一千三百多萬元。」黃母說,兒子雖然至今尚未結婚,但已經看開了。
黃男(三十五歲)提告指出,他與張女(二十九歲)於二○○三年間交往,因張女的家境不佳,他經常資助,張女竟從二○○五年起,和張父聯手以家人生病須預借聘金,或假借積欠地下錢莊債務,要求黃男代償後即可提親結婚,黃男為此陸續給錢。
二○○八年間,張女傳簡訊給黃男稱:「牙痛發炎、三顆植牙要十八萬。」張女表示,若打算結婚,要整理門面才能美美的結婚,黃男再匯款二十七萬元給張女植牙,豈料張女態度轉趨冷淡,黃男上網查閱張女臉書(facebook),懷疑張女另與其他男子交往,但張女否認。


「拿不到錢就翻臉.


隔年十二月三日,張女另與曾姓推拿師舉辦婚禮並登記結婚,但黃男卻被蒙在鼓裡,隔天還匯款五萬元給張女且傳簡訊:「拿錢時一種臉,拿不到錢就翻臉、我容忍妳是因疼愛妳」以及「為什麼我的老婆脾氣如此惡劣呢?」但張女未予理會。
直到同年十二月底,黃男上網發現張女新娘妝照片,才知張女已嫁給他人,憤而控告張家父女以結婚為前提,騙走他六百九十七萬元。


見網照才知蒙鼓裡


法官認為,張女為了能繼續向黃男要錢,假意讓黃男相信兩人可能結婚,甚至與曾男結婚後,仍不告訴黃男實情,導致黃男因此被騙,匯款三十六萬元供黃女植牙、籌備婚禮,確已構成詐欺犯行,至於其他款項則無法證明張女有詐欺嫌疑,判她無罪。張父部分則因證據不足同樣獲判無罪。


張家父女騙婚詐財內容


◎黃男指控:
.27萬元:張女佯稱植牙整理門面
.9萬元:籌辦婚禮事宜
.87萬元:假稱家人生病,要求借聘金
.190萬元:投資張父工程
.229萬元:假借欠地下錢莊債務,要求黃男代償完畢即可提親
.155萬元:假稱張父人被錢莊扣留或稱付不出錢會被賣到酒店
◎法官認定:
.張女確有植牙,但事後另嫁他人
.黃男匯款時,張女已與他人完婚
.張父有簽借據屬雙方借貸
.給錢方式說法不一,無法認定真假
.黃男說不出張家欠款總額,也未要求拿出償還證明,無法認定此事為真
.張家否認,黃男匯款金額說法不一,無法認定此事為真
◎黃男指控遭騙697萬元,但法官認定僅前兩項為騙婚所得共36萬元
資料來源:判決書


詐婚6年騙682萬 父女起訴


3次拒婚要他等 嫁人隔天還討錢


2011年 04月19日




台中市貿易商黃健愉經婚友社認識女子張靜慈一見傾心,三次提親被拒仍癡心追求,六年匯款六百八十二萬元給她,最後才發現「新郎不是我」,因此怒告張女和父親張狄献詐欺。檢方以張氏父女涉嫌以結婚當幌子,藉口家人罹病、投資失敗、張女需植牙才能結婚騙財,甚至她另嫁他人的次日還向黃男要五萬元,昨依詐欺取財罪嫌將張氏父女起訴。



長相秀氣白淨的張靜慈(二十八歲)二○○九年十二月嫁給推拿師,育有一子,昨不願受訪僅表示:「全是他一個人在想,我沒有騙他。」張狄献的律師梁宵良表示:「張和黃合夥做砂石生意,沒有以女兒結婚當借貸條件,否則不會三次拒婚。」黃健愉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今年三十多歲的黃健愉提告指出,八年前認識張靜慈,熱烈追求她並稱其父母「岳父、岳母」,三次請媒人提親,均遭張父張狄献以張女大學剛畢業太年輕、家裡需要她賺錢,或算命師說張女二十八歳以後才能結婚等理由拒絕,他信以為真,繼續追求等候。
他指控,二○○五年四月起,張狄献和張女陸續以家人罹病要錢急用、欠錢莊利息、投資失敗為由,要求金援解圍,張女說沒錢還錢莊,會被賣給酒店陪酒;每次張女都說匯款後就能去她家提親,待他匯錢後又改口說張母反對。


黃健愉說,二○○八年張靜慈以要植三顆牙才能結婚,陸續要他匯款二十七萬元;同年十二月四日以準備結婚要他匯五萬元,結果她竟已在前一天結婚,氣得他開庭時質問張女:「結婚也沒有發帖子給我!」
張靜慈否認騙財,辯稱帳戶交給父母使用,不知道父親與黃男的金錢往來,因外出旅遊時黃男曾打她,因此不嫁他。


張狄献堅稱,使用女兒的銀行帳戶與黃健愉合夥做砂石生意,錢是他向黃男借的。
檢察官調查發現,張女傳簡訊給黃健愉自稱「老婆」,也曾送圍巾給他,張狄献曾與黃母討論聘金,使黃男誤以為兩人將結婚,且黃男請媒人質疑張女為何隱瞞結婚消息,張女回答「可以瞞多久就瞞多久」,加上張狄献提不出與黃男合夥做生意的證據,據此認定張氏父女騙婚,昨將二人起訴,若成罪可判處五年以下徒刑。
律師黃秀惠表示,騙婚詐財要從一開始的動機判斷,如果交往時心甘情願給錢金援,要構成詐欺罪的可能性不高。


★若交往時有借貸,需留借據,因交往時贈送財物屬《民法》贈與關係,很難要回來
★求婚送戒指屬附條件贈與,對方若不履行可取回,最好在公開場合贈送,留下人證或拍照存證
★收禮者對送禮者有傷害、侮辱行為,送禮者可在犯法行為發生後1年內撤銷贈與
★被詐欺或在脅迫下的贈與也可撤銷,須在發現詐欺或脅迫終止後1年內提出
資料來源:丁昱仁律師
黃健愉.張靜慈事件



梁成金-前中央銀行(副總裁)違貸7.3億.判刑定讞當天就公然搭機逃亡.官官都無感.怪怪的糾正.行理如儀無所畏!!

梁成金




        前中央銀行副總裁梁成金在交通銀行董事長任內,違法貸款給禾豐集團七.三億元,竟在去年四月八日高院以背信罪判刑兩年定讞當日,公然搭機潛逃美國。監察院調查發現,檢方對於梁成金潛逃出境,竟然事隔半年才知情;而財政部金管會對弊案消極無作為,「幾近迴護」,導致梁案超過公務員懲戒時效十年期限,也有疏失;監院昨天通過糾正台北地檢署、財政部及金管會等三機關。



對於遭監察院糾正,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銀行負責人解任有一定程序與條件,必須是判刑確定或有具體罪證;由於梁成金在判刑確定當天就潛逃美國,對金管會而言,當時該案仍在調查中。邱淑貞說,相信監察院做此糾正是因為對金管會有期待,尤其交通銀行具有官股銀行的身分,金管會身為金融監理機關,監察院希望金管會與財政部之間加強聯繫,金管會對此會虛心接受。



台北地檢署表示,尚未收到監察院相關公文,暫時無法回應。



財政部官員表示,「謝謝監察院指教」,該案是發生在民國九十年間,今天監察院以當時財政部對梁成金未積極懲處為由提出糾正,將檢討改進,遵照監察院意見處理。



前央行副座違貸逃亡 3機關被糾正


自由  日期: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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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成金(1939年-),出生於台灣新竹縣,台灣著名金融企業家,曾任中央銀行副總裁、合作金庫、交通銀行、新光銀行董事長。因為背信罪被判刑兩年,梁成金於宣判當日逃亡國外,遭到通緝,現逃亡至美國洛杉磯


畢業於政治大學商學院國貿系第一屆,並以第一名成績考取政大企研所。畢業後,通過中央銀行第一屆特考,進入中央銀行業務局調撥科服務,一路升遷直到成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在擔任交通銀行董事長期間,違法貸款給禾豐集團,造成交通銀行八億元呆帳損失。國產汽車公司所屬的禾豐集團從民國八十七年六月起,因長期利用短期借貸或大批股票金融機構貸款,不從事本業而用以操作股票失利而大幅虧損。禾豐集團負責人張朝翔為籌措資金穩定股價,前往交通銀行總行拜會梁成金,向交銀申請短期貸款七億元,聲稱投入石秀灣長期土地開發案。


禾豐集團因尚有台幣3000萬元舊貸案未還,但梁成金卻未依規定讓張朝翔擬定營運、還款計畫,當場答應貸給七億元,隨後交代所屬儘速完成申貸案,其中弊端回扣嫌疑重大。


梁成金等五人為支應張朝翔資金上的需求,並企圖在形式上符合交銀內部授信準則規定,於短短兩天內由台北分行草率完成徵信報告,提送交銀授信投資審議委員會、常董會審議通過,快速完成對保、簽約及撥款等手續。但撥款不到一周,禾豐即發生違約交割事件,股價一蹶不振公司也倒閉。法院依背信罪判刑二年確定,2010年4月8日,梁成金搭機潛逃至美國。2010年10月21日,由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通緝時效為18年9月,至民國118年1月8日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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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3.22 04:55 am
前交通銀行(現改名為兆豐國際商銀)董事長梁成金被控違法貸款給禾豐集團,造成交銀八億多元呆帳,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背信罪將梁成金判刑二年;同案被告前交銀總經理趙捷謙判刑一年八月,副總經理莊國雄判刑六月,台北分行授信科長劉來富判刑五月,莊劉兩人均得易科罰金。

梁成金曾任中央銀行副總裁,目前為新光銀行董事長。十年前,他任交銀董事長期間,禾豐集團出現七億元資金缺口,以旗下豐禾公司、磊鉅公司名義向交銀申貸,並以禾豐旗下的國產汽車股票當擔保。

依交銀規定,貸款案須徵信調查並審核財務,但梁成金與趙捷謙等人為了讓禾豐集團順利取得資金周轉,明知國產汽車公司財務狀況不佳,申貸案風險極高,梁成金竟指示台北分行自行辦理徵信報告,兩天內就核貸給禾豐集團七億元。

八十七年十一月,國產汽車因炒股失利,發生違約交割,導致禾豐集團財務周轉失靈,無力償還本息,交銀連本帶利損失八億多元。

案發後,前交銀台北分行經理劉?文逃亡,被檢方通緝,梁成金等人則依背信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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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成金背信判兩年 可上訴(2008-03-22) 自由電子報
〔記者項程鎮、李靚慧/台北報導〕新光銀行董事長梁成金,1998年擔任交通銀行董事長時,涉嫌指示下屬違法超貸七億元給禾豐集團執行長張朝翔,造成銀行八億餘元呆帳,昨日台北地院依背信罪,判處梁成金有期徒刑兩年,還可上訴。
新光銀行指出,其董事長梁成金昨日在第一時間獲知消息,立即向金控報告此事,由於目前僅是一審判決,全案尚未確定,他將會依法提出上訴,同時,將也不影響梁成金的董事長資格,因此在新光銀的職務不受影響。

2011年9月13日 星期二

台灣(司法信任度)調查 法官不如新聞記者.法官與民代、外勞、名嘴和命理師同列為信任榜中的“最後5強”



2011年05月31日台灣信任度調查 法官不如記者


台灣30日發佈一項《台灣信任調查》,發現民眾對法官的信任度,竟排在新聞記者之後;而台灣人最信任的對像是家人朋友,最不信任的是命理師和媒體名嘴


  “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法官不受信任是很危險的事”,主持這項調查的元智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許士軍表示,相較過往幾年的同一調查,法官的排名今年“又創新低”,他認為可能受到少數法官涉貪瀆及“恐龍法官”做出烏龍判決的事件所影響。


  該調查由“群我倫理促進會”委託遠見民調中心進行,於今年2月18日至23日期間進行電話訪問,共取得1087個有效的樣本數據。促進會秘書長鄧佩瑜說,這是該會第6年進行同類的“信任調查”,期望台灣能營造出互信、互助的社會環境。


  調查結果顯示,除了家人、朋友外,民眾最信任的社會角色是醫生,其次是同事鄰居、中小學老師、學者專家、企業負責人。相反,經常曝光于媒體的命理師、名嘴均被任為“最不可信”,而議員、“立委”等民意代表的信任度亦極低。


  而手握司法判決大權的法官卻在“司法信任”項目中墊底。民眾對司法系統中最信任的是警察、其次是檢察官,法官被認為最不可信。調查又將法官與其他社會角色合併一起評分,發現民眾對法官和檢察官的信任度,竟還低於向來低分的新聞記者,法官與民代、外勞、名嘴和命理師同列為信任榜中的“最後5強”。


  此外,調查同時訪問民眾對目前兩岸政策的信任度,以1-10分為標準,數值愈高代表信任度愈高,民眾對國民黨的兩岸政策的信任度僅5.05分,但已高於民進黨的4.24分。


......................聯合報 ......................


由「群我倫理促進會」委託遠見民調中心做的「台灣信任調查」顯示,台灣人最信任的對象是家人朋友,最不信任的是命理師和媒體名嘴。讓人驚訝的是,民眾對法官的信任度,竟排在新聞記者之後。

  「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法官不受信任是很危險的事」,主持這項調查的元智大學管理學院教授、群我倫理促進會理事長許士軍說,「往年調查中,新聞記者獲得的信任程度,在各角色中僅略高於立委。想不到今年調查結果,法官還排在記者之後,可能是因受到少數法官涉貪瀆及恐龍法官做出烏龍判決的影響。」

   在調查中,除了家人朋友外,民眾最信任的社會角色是醫生,其次是同事鄰居、中小學老師、學者專家、企業負責人。最不信任的角色是命理師,其次是名嘴、外勞、民代。最信任的社會團體是消費者保護及環保團體,最不信任的是媒體。

  在政府、社會和人際三項信任構成指標中,受訪者對人際信任最高,對社會組織,如消費者保護、環保、宗教及食品認證、健保制度等社會制度信任度僅略高於平均值。對政府角色、政府機關及政策領域則低於平均值。

  在「司法信任」項目中,民眾比較信任警察,其次是檢察官,法官的信任度最低。若和其他社會角色一起評比,民眾對法官和檢察官的信任度,竟還低於向來低分的新聞記者,只略高於民代、外勞、名嘴和命理師。

  在兩岸政策信任度方面,若以1至10分做為信任程度指標,數值愈高代表信任度愈高,民眾對國民黨的兩岸政策信任度僅5.05,略高於民進黨的4.24。

   這次調查是由群我倫理促進會策畫,與信義文化基金會合辦,委託遠見民調中心於今年2月18日至23日間,每晚6時20分至10時,對台灣地區的成年人進行電話訪問,有效樣本數1087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3%。


台灣的世界第一(負面摘錄)食品含塑化劑世界第一.嬰兒出生率倒數第一.

                  

(1)台灣摩托車密度為世界第一,摩托車的數量超過了1400萬輛。
(2)台灣人近視率高達42%,是世界第一。
(3)台灣的大專院校密度,世界第一,全台共有133間大專院校。
(4)違規駕駛罰單世界第一。
(5)台灣核電廠的密度名列世界第一,已有三座核電廠,第四座興建中。
(6)台灣人民平均工作時數為世界第一。
(7)台灣有世界第一的軍公教福利制度。
(8)偽造信用卡技術更是傲視全球。
(9)新生兒由外國籍母親所生的比例為世界第一(20%)
(10)"威而剛"使用率世界第一。
(11)世界最貴的捷運系統----臺北捷運。
(12)台南縣鹽水蜂砲以長達 13公里 火龍傳奇」,創下不間斷鞭砲的世界紀錄。
(13)台灣人的腎臟病發生率洗腎高居世界第一。
(14)台灣濫用抗生素世界第一。
(15)健保藥費支出世界第一高。
(16)台灣河川中的重金屬濃度世界第一。
(17)"車床族"比率「世界第一」。
(18)台灣人對政治的狂熱世界第一。
(19)台灣消費行為對地球造成的壓力是全球人平均的3.42倍,竟然排名世界第一。
(20)鐵窗鐵架在全世界住宅中裝設最多。
(21)台灣剖腹產率世界第一。
(22)砂石車撞死人的比率世界第一。
(23)台灣夜市數量與密度為世界第一。
(24)台灣洗腎人口密度,全球第一!
(25)刮刮樂密碼曾被台灣彩迷破解,震驚全球.台灣人聰明智世界第一
(26)施放煙火.炮燭世界第一.


(27)台灣滿街師父、上人、大師、法師、 密法、密宗到處神廟、神­宮、神寺、神壇、好像滿街有鬼怪.上至執政掌權者 ,下至平民百姓、占星卜卦、交鬼改運、改名改風水、八卦節目媒體人鬼頭鬼腦、鬼話連篇、胡說八道該也是台灣奇蹟、世界第一。
(28)台灣的飲料食品藥品中含塑化劑數量世界第一.


(29)嬰兒出生率最低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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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島多少教堂與寺廟?答案是一萬五千兩百一十一座2011/06/19 (登記有案的共計 15211座).平均每個鄉鎮市區就有41座寺廟或教會.[不含未登計的.及鄉間田邊的小廟....]


他們殺人 我們埋單.引用 蘋論.[司法殺人.人民買單]江國慶案與塑化劑案.辦到這般..就能平息民怨了嗎?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之後.人人不平】


他們殺人 我們埋單


2011年 05月28日


塑化劑污染飲料食品,危害多大還不清楚。江國慶案重傷國軍形象,冤殺士兵還逍遙法外。兩件事有很多類似及相異處。



首先,塑化劑是一名了不起的女公務員楊姓技正,鍥而不捨地追蹤研究所發現。她的精神令人敬佩,在怕事憊懶、推托敷衍的公務員文化中是個異類,卻是我們社會最需要的人。這種公務員要我們納稅人給她加薪100倍都願意。不過要警告楊小姐,因為她的擇善固執,掀起了軒然大波,給衛生署的同事們增添很多的工作負擔與壓力,在槍打出頭鳥和妒忌文化下,楊小姐可能會遭到不少平庸公務員的暗箭與中傷。但不要怕,全民和媒體都願意做妳的靠山,如遭迫害請大聲說出來。


討回最基本正義


類似的是,謝姓女童命案發生後,眾將官正在刑求逼供江國慶時,許榮洲自稱他才是兇手,為什麼軍爺們不根據新的事證調查許,而執意要槍決江?衛生署遠比陳肇敏那票軍爺品質高。衛生署發現有異立即採取行動,下架很多飲品,反應算快,值得嘉許,雖然2、30年都沒有察覺,現在亡羊補牢總比無動於衷好。軍檢卻不理會許榮洲的供詞,專業偏執狂發作,非要槍決江才舒爽,草菅人命若此,簡直匪夷所思。支持死刑的人是否可想想生命的無可彌補性。


第二項類似是,陳肇敏等9名狗官竟被檢察官以消滅時效為由不起訴,個個雙手血腥地逍遙法外,媒體與民眾怎麼痛罵他們都文風不動,法律也無計可施。同樣的,出售塑化劑的昱伸公司老闆賴俊傑,司法也拿他沒辦法,最重罰款30萬元。如此嚴重違背基本正義及草菅人命的兩案,法律都無能為力,法律還叫法律嗎?我們的法律有極大的問題!若不能討回最基本的正義,沒有人會再尊重司法,法的權威蕩然無存;馬向江母的保證也跳票。不影響選情嗎?
兩案不同的是江案可得9千萬元的國賠;塑化劑受害人因難以證實健康問題與飲料的相關,很難討到國賠。可恨的是狗官草菅人命,我們納稅國賠。這是江案違反正義衍生出來的另一不正義,即全民為殺人兇手造成的國賠埋單而狗官們繼續領取高額退休俸(也是我們納的稅)直到羞恥地死去。


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沒有正義,就沒有尊嚴;沒有正義,就沒有選票;沒有正義,就沒有連任!



 



 



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

解離性失憶.(品性疾患)人格.患者分不清楚(虛擬與現實).(Dissociative amnesia)神經質者出現的症狀


解離症包括解離性失憶症、解離性迷遊症、多重人格違常、及自我感消失症等等。


而以多重人格違常( 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 )來說,是指一個人同時擁有不同的人格,而這些人格會在不同的時間表現出來;在定義上,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編製的手冊,將解離症界定為個人的意識、記憶、身份、或對環境知覺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壞,因而對生活造成困擾,而這些症狀卻又無法以生理的因素來說明。


簡單的說,解離性失憶症便是記憶不連貫,有暫時性失憶的現象。多重人格便是人格不連貫,不像一般人通常能跨情境、跨時間的表現完整的人格。照這樣說,大家可能覺得這些現象離自己很遠,但其實解離經驗對我們並不陌生。舉個例子,有時我們可能會分不清夢境與現實,有時會自己跟自己講話,有時會覺得自己好像不能控制自己的舉動。所以,可能我們與解離症者的差別只在這些經驗的多寡與嚴重程度。


* 解離性失憶症屬於心因性失憶症,患者對創傷產生自我防衛機制,而有某段時間記憶空白,以幫助患者逃離所受的創傷。
    此病最常見的是對個人身份(personal identity)失憶,但對一般資訊的記憶則是完整的。這一類個案的失憶發作通常很突然,患者會無法回憶先前的生活、或人格,且主要是失去「過去的記憶」,特別是創傷性的生活事件。


* 「品性疾患」人格學好很慢,學壞很快,從不覺得自己錯,這類人格犯罪年齡早,沒有內疚感,殺死人也不覺得有什麼,而且犯案後很冷靜。


* 這類人格也會出現「解離性失憶」,因為分不清楚虛擬與現實,犯案後確實有可能因此呼呼大睡,也因分不清現實,不覺得該逃跑。


* 可能會因為當事人行動力不夠,想自首卻沒有勇氣,而藉著某些行為營造「事情已經過去」的假象,讓自己好過一些,這可能也是犯案後還能呼呼大睡的原因。


何為解離性失憶? 醫師:精神耗弱或神經質者出現的症狀


忘了自己有女兒的媽媽其實是罹患了解離性失憶症,俗稱恍神,醫師說這樣的病症患者通常先天就比較神經質,精神較耗弱,加上可能精神上受過打擊,因此容易出現短暫失憶現象。


電影中的女主角因為遭遇嚴重車禍造成腦部受損,記憶只能保留1天,也因此衍生出有趣的劇情。不過現實生活中發生這樣的事情,可是一點也不有趣,醫生說這就是「解離性失憶症」,也是我們俗稱的恍神、秀斗或腦筋斷電。


解離性失憶症患者嚴重時無法記得自己身份,或是忘記週遭發生過的事情,事後也不太記得自己做過的行為。不過醫師強調,解離性失憶症並不是常見病例,通常是先天性精神耗弱或神經質的人,比較容易出現這樣的症狀。


而解離性失憶症也不會是單一症狀,通常患者也會扮隨憂鬱症或其他精神疾病,如果能持續接受治療,按時服藥,情況將可以控制,不用永遠失憶。


江國慶案.(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宣判無罪.可望獲賠近億元(由人民買單).全案確定沒有(加害人)?只有受害者!!無語問蒼天...

江國慶照片


一榻糊塗..還是那些官..由人民買單.


十五年一場誤會而已?官官繼續當.通通沒事囉...準備:關門放狗.


除惡未見.賊子不懼.小賊觀望.司法改革從來是呼口號...



* 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宣判無罪.就是無罪定讞了嗎??


* (國防部何其主動?幫申國賠.)上午已主動透過管道與江家取得聯繫,將說明流程及應準備的資料。


* 軍事法庭.為何採用「刑事補償法」??


* 3萬多字的判決書,也將全文刊載至青年日報、行政院公報與軍法專刊。


* 監委 馬以工說,當初江國慶案審理過程,許榮洲曾自白犯案,軍方卻用誣告罪處理,是否刻意縱放許榮洲、有沒有行政瑕疵,監察院仍持續調查。


* 監委 楊美鈴說,江案更一審的法官與原審法官一模一樣,「同一套人馬,只是掛在不同審級」,相當可笑。


* 司法院估計,江家(若)聲請刑事補償,最高可獲償新台幣9282萬元。江家都還沒聲請?司法院就先算好錢及著要給了..怪現象(不知是那一個人).


【2011/09/13 中央社、聯合新聞網】



15年前謝姓女童遭性侵命案,軍事法庭今天宣判江國慶無罪,軍方不得再上訴,家屬可申請近億元的賠償金。

民國八十五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震驚社會的女童遭性侵命案,涉嫌士兵江國慶遭軍方速審速決後槍決。去年檢警查出兇手另有其人,全案大逆轉,上午北部地方軍事法庭宣判,判決江國慶無罪,同時家屬也可以依「刑事補償法」,申請近億元的賠償金。

【中央社╱台北13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法定程序,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再審後,已於上午9時宣判,判決江國慶無罪。

國防部另表示,江國慶案宣判後即告確定,將全力協助江家辦理刑事補償事宜。

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被軍方槍決。監察委員發現江國慶當年遭刑求,去年全案重啟調查,檢方認為江國慶疑遭錯殺,今年初逮捕、收押許姓嫌疑人。

【聯合晚報╱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江國慶冤死案今天經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獲判無罪,軍事法庭發言人蕭明雄說,由於判決被告已死,本案依法不得上訴,委任律師黃達元說,與原本預期相符,「公道來得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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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再審 江國慶無罪定讞


中廣  日期:2011/09/13



轟動一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當時遭到槍決的江國慶被證明遭到冤殺,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今天再審本案,作出無罪判決,江國慶無罪定讞,國防部將協助江家辦理刑事補償,估計江家可以領到上億元的補償(繆宇綸報導)



發生在民國八十五年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當時遭槍決的江國慶事後被證明遭到冤殺,軍法機關將全案重新再審,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上午判決江國慶無罪。判決書中指出,本案當時查獲的疑似染有女童血跡衛生紙,無法作為證明江國慶行兇的補強證據,江國慶辯護人認為扣案的兇刀不能證明是本案的凶器,判決書也認為可以採信,國防部軍法司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上校說『至於自白的部分,他的自白和犯罪情節有一些出入,自白的真實性不容易採信,再來就是在當初偵訊的過程中,可能形成一些「壓力的氣氛」,使自白的任意性可能也有問題......』



此外,現場發現一枚掌紋,這枚掌紋被證明是另外一名被告許榮洲,而不是江國慶的掌紋,綜合這些理由,合議庭最後判決江國慶無罪。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本案雖然只是地區軍事法院判決,但是就是確定判決,江國慶無罪定讞,國防部將協助江國慶家屬,辦理後續的刑事補償事宜,估計江家可以獲得上億的補償金。




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孫國晃-冷血殺手.偽裝自殺找替身.汽油活燒(張志添).冒用死者身份想(重生)

孫國晃

蘋果日報  2011年 09月10日


        性侵犯孫國晃去年被判刑8年半定讞後,為逃避入獄,想出焚身「假自殺、真替死」的毒計,他誘約網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博士生張志添見面,勒昏張男後將他連人帶車活活燒死,並在現場留下遺書,製造自己畏罪自焚假象,再盜用死者身分「重生」。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孫國晃冷血犯行令人髮指,重判死刑。



孫國晃因先前的性侵案在監服刑,孫家昨無人應門。死者張志添家人則拒絕受訪,友人轉述:「張父從去年兒子被殺害至今,心情一直無法平復,難以接受殘酷事實。」


勒昏塞進行李廂


判決指出,孫國晃(34歲)因連續性侵少女,去年10月被判刑8年半定讞,但卻一心想逃避服刑,孫男上網搜尋「引火自焚」等資料,研究後決定用焚身「假自殺、真替死」的毒計來瞞天過海,配合在火場留下自己的遺書、證件,讓檢警誤認孫國晃自焚死亡,再冒用替死鬼身分潛逃。
去年11月16日,孫國晃買好童軍繩與汽油,用自己名義租一輛轎車,打電話約出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的張志添,誘騙共赴汽車旅館並使張男脫衣,再勒昏他反綁雙手塞進汽車行李廂,開車載到高縣林園山區,接著他將僅著內褲、昏迷的張男移至車後方仰躺,隨後潑灑汽油連人帶車將張男活活燒死,最後則將裝有自己遺書與證件的背包丟在現場後逃逸。


冒名重辦身分證


警方獲報趕往現場,發現一封署名「國晃留」的遺書與孫國晃證件,通知孫母到場指認時,孫母覺得應不是孫國晃,檢警經指紋比對發現死者是失蹤5天的張志添,孫國晃涉嫌縱火殺人。
行兇隔天,孫國晃陸續拿張男證件到戶政等單位,冒名補辦張志添的駕照和身分證,換貼自己照片。


辯遭性侵才下手


幾天後孫男落網,原辯稱是張志添企圖性侵他,才起意殺人,但法院開庭時他又翻供否認,誣陷張男因喜愛SM及野外裸露,他受邀與張男開車同赴山區,張男不慎踢翻車內易燃物品,引發火勢被燒死。法官認定他犯案手段殘暴且惡意扭曲事實,不判他死刑無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全案可上訴。


2011年9月9日 星期五

故宮郵局.匯率兌換作手腳+關匯率看板+不開水單.經導遊蒐證後舉發!台灣中華郵政形象蒙羞!還護短?

故宮郵局


三名郵局員工的姓名:林00、曾憲勇、李00(女)


故宮郵局員工涉貪瀆 中華郵政調查


*  中郵查案腳步 交部嫌慢


中華郵政公司昨天雖已在交通部要求下,先將涉案三人全數調職,並逐一約談,但是交通部不滿郵局查案太慢,揚言「連政風系統一起查」。



中郵政風室主任張其清解釋,此案由政風、稽核兩系統聯合調查,已調查一個多星期,上週日政風人員也曾至故宮郵局實地了解,昨天約談三名員工,帳目、水單都是調查重點,下週會有結果。



陳淑貞說,涉案三人中,除李姓女員工屬中華郵政改制後招募的從業人員外,林、曾兩員都在中郵任職超過二十年。交通部官員強調,改制留任的中郵員工仍具有公務員身分,享有公務員福利,一旦有不法行為,當然也需比照公務員處理。



律師李仲景指出,李女因無公務員身分,不能以貪瀆論罪,此案未來依背信、詐欺、業務侵占論罪機會較大,三項罪行都是一罪一罰,騙一次觀光客、匯率動一次手腳,都是犯罪一次。



* 故宮畢竟是國家門面,不肖員工在這,利用觀光客的信任感牟利.

* 便結合四、五位導遊朋友,「聯合跟監」近兩個月,並且錄影存證,「交叉比對」後發現,只要林姓等三名員工湊在一起,匯率就有問題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今(9)日上午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有關故宮郵局員工涉嫌以不實匯率兌換人民幣案,董事長游芳來已下令政風室調查,並已將渉案人員調離現職,進行訪談,如果查證屬實,將依法懲處。



中華郵政表示,故宮郵局是小型郵局,在假日期間,遊客多達1、2百人,故宮郵局的人手來不及因應處理人民幣的兌換業務,是否有作業疏失,尚待查明。



中華郵政進一步說明,外幣及人民幣兌換業務營業時,應開啟匯率看板(例假日應以前一營業日收盤匯率為準),兌換時,應開立水單交顧客收執。雖然中華郵政公司已三令五申相關規定,並加強作業管理及員工的工作態度,這個案件純屬個案,與故宮博物院無涉,對該院造成困擾,深表遺憾。



根據《自由時報》今天報導,有專帶中國旅客的導遊於今年3月間發現,故宮郵局的人民幣匯率「怪怪的」,換1萬元竟少了200多元,經該名導遊找來其他導遊朋友一起觀察,經過2個月的錄影蒐證後發現,只要當林姓等3名員工出現時,匯率就會產生偏差



而且照理說,假日匯率應與週五相同,但每當假日時,匯率顯示螢幕卻是關閉的,郵局人員只「憑感覺」向中國旅客告知人民幣匯率,有時候乾脆直接省略尾數,還會用各種理由避開水單,讓旅客無從比對。



今年8月7日在1名中國旅客的堅持下,故宮郵局曾姓員工才勉為其難開立水單,發現上頭記錄的匯率確實與牌價不符,而成為犯罪證據。




意妥明ETUMINE少數患者才需要使用,一般藥房應該沒有販售。意妥明+酒精就可以殺人???



意妥明ETUMINE


「意妥明」是傳統抗精神病用藥,國軍北投醫院成人精神科主任李光輝指出,意妥明可降低腦內多巴胺,也可用來治療頑固型失眠(新聞、網站);但一般人服用半顆就會極度不適,無法忍受。


李光輝指出,「意妥明ETUMINE」算是精神科的老藥,常用於較不穩定的精神分裂症(新聞、網站)患者,患者可能出現眼睛往上吊、手抖類似巴金森氏症、靜坐不能,還有全身抖動的遲發性運動不能等症狀。


李光輝說,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久病,也會出現憂鬱等症狀,患者不宜大量服用,以免使肌肉緊張,甚至發生不幸。


一般人服用意妥明,除了極度不適,也可能昏睡。李光輝說,對於現行藥石罔效的頑固型失眠,意妥明可以做為第三線。他也說,雖然意妥明不屬於管制藥品,但臨床僅有精神科少數患者才需要使用,一般藥房應該沒有販售。
資料來源:


http://www.cjoe.com.tw/_disc1/0000011c.htm












Etumine



成 分:Clothiapine



健保價:8.0



劑量:40mg/TAB



孕婦用藥等級:



代碼:OET



中文品名:意妥明錠40公絲     ("聯亞生技開發")


適應症:精神分裂症和狂躁,嚴重擾亂或激動行為,緩和噁心及嘔吐、


                  手術前焦慮、頑固的打嗝。


用法用量:初劑量每日120-200mg;維持劑量每日40-160mg;分成一至四次投與。


副作用:起立性低血壓、口乾、視覺模糊、便祕、外錐體症狀。


禁忌:對本藥過敏、昏迷或嚴重中樞神經抑鬱狀態。


注意事項:1)老年患者,需留意其血壓。


 (2)患有血栓病史者,需小心。


 


    片  :   (圓扁形"白色")


 


        標記  一 :2 . T


 


        標記  二 :WANDER


2011年9月8日 星期四

葉承煬-通霄鎮(良安診所)負責人.吳秋瑩無照打針+向郭伊龍借牌.密醫夫妻5年賺3000萬


葉承煬

       苗栗檢警昨天搜索苗栗縣通霄鎮良安診所,查出負責人葉承煬未具醫師資格,五年前向老醫師郭伊龍借牌開設診所,涉嫌違反醫師法及詐領健保費,獲利至少三千萬元,妻子吳秋瑩也涉嫌無照為病患打針。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葉承煬、吳秋瑩夫婦獲准;郭伊龍五萬元交保。


兩人被羈押 老醫師交保


檢警調查,五十九歲的葉承煬,僅高商學歷,九十五年向今年已八十三歲的合格醫師郭伊龍,以每個月八萬元代價借牌,在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地區開設良安診所。郭雖也看診,但因年邁,多數由葉看診、開藥;擔任會計與負責掛號的五十三歲妻子還幫忙打針。患者以老人家為主,求診病症包括感冒、糖尿病、高血壓、腰痛等。


由於良安診所在當地經營多年,葉某常為患者打營養針,讓老人家身體感到舒服,甚至送味精給病患,醫病關係極佳,生意興隆,曾經一天多達百餘人就診,初估一年獲利六百萬元,五年來約有三千萬元進帳。


苗栗地檢署接獲檢舉後,由檢察官洪清秀指揮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通霄警分局等單位,昨上午到良安診所搜索,查扣電腦、診斷月報表等,並帶回葉、吳、郭、蘇姓女助理及多名病患偵訊。


警方搜索時,發現郭伊龍竟在睡覺,由冒牌醫師葉承煬看診,葉承煬試圖叫醒郭伊龍,但已被警方錄影蒐證。


夫妻倆否認看診、打針


郭伊龍供稱有實際行醫,但病患太多,葉承煬會幫忙看診,檢警並查出葉某有一套電腦軟體,只要輸入病名,就會顯示用藥,據此開處方給患者。但葉否認看診,辯稱與郭是彰化同鄉,所以請他到診所執業。不過,有患者指證是葉看診開處方還打針,其妻也替患者打針,但吳女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