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11/09/19台中報導〕小孩子聽不懂台語?成為法官斷案的關鍵!台中市一名林姓婆婆涉嫌以台語怒罵莊姓前媳婦,莊婦控告妨害名譽,莊婦2個10歲左右兒子作證,阿嬤罵媽媽,但聽不懂台語,是回家後媽媽解釋給他們聽;法官認為證人聽不懂台語,事前又與原告串證,姑且不論勾串內容是否為事實,供詞已不可採信,光莊婦單一指述太薄弱,判決婆婆無罪。
判決書指出, 今年除夕夜,莊婦帶兒子回前夫住處圍爐,並拿撫養費,莊婦控告婆婆以台語罵她「不如一隻狗,連禽獸都不如,狗還會向人示好、搖尾巴!」林婦否認且供稱,她叫莊婦及孫子來吃飯,莊婦就罵她「妳這個老女人,要教訓妳,妳都不乖!」她不想起衝突,沒吃飯就出去附近走走。莊婦2個兒子到法院作證,2子證稱有聽到阿嬤用台語罵媽媽,罵了1小時,又證稱聽不懂台語,阿嬤罵媽媽的話,都是回家媽媽解釋、拿資料給他們看,開庭前媽媽有教他們怎麼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