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3日 星期二

他們殺人 我們埋單.引用 蘋論.[司法殺人.人民買單]江國慶案與塑化劑案.辦到這般..就能平息民怨了嗎?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之後.人人不平】


他們殺人 我們埋單


2011年 05月28日


塑化劑污染飲料食品,危害多大還不清楚。江國慶案重傷國軍形象,冤殺士兵還逍遙法外。兩件事有很多類似及相異處。



首先,塑化劑是一名了不起的女公務員楊姓技正,鍥而不捨地追蹤研究所發現。她的精神令人敬佩,在怕事憊懶、推托敷衍的公務員文化中是個異類,卻是我們社會最需要的人。這種公務員要我們納稅人給她加薪100倍都願意。不過要警告楊小姐,因為她的擇善固執,掀起了軒然大波,給衛生署的同事們增添很多的工作負擔與壓力,在槍打出頭鳥和妒忌文化下,楊小姐可能會遭到不少平庸公務員的暗箭與中傷。但不要怕,全民和媒體都願意做妳的靠山,如遭迫害請大聲說出來。


討回最基本正義


類似的是,謝姓女童命案發生後,眾將官正在刑求逼供江國慶時,許榮洲自稱他才是兇手,為什麼軍爺們不根據新的事證調查許,而執意要槍決江?衛生署遠比陳肇敏那票軍爺品質高。衛生署發現有異立即採取行動,下架很多飲品,反應算快,值得嘉許,雖然2、30年都沒有察覺,現在亡羊補牢總比無動於衷好。軍檢卻不理會許榮洲的供詞,專業偏執狂發作,非要槍決江才舒爽,草菅人命若此,簡直匪夷所思。支持死刑的人是否可想想生命的無可彌補性。


第二項類似是,陳肇敏等9名狗官竟被檢察官以消滅時效為由不起訴,個個雙手血腥地逍遙法外,媒體與民眾怎麼痛罵他們都文風不動,法律也無計可施。同樣的,出售塑化劑的昱伸公司老闆賴俊傑,司法也拿他沒辦法,最重罰款30萬元。如此嚴重違背基本正義及草菅人命的兩案,法律都無能為力,法律還叫法律嗎?我們的法律有極大的問題!若不能討回最基本的正義,沒有人會再尊重司法,法的權威蕩然無存;馬向江母的保證也跳票。不影響選情嗎?
兩案不同的是江案可得9千萬元的國賠;塑化劑受害人因難以證實健康問題與飲料的相關,很難討到國賠。可恨的是狗官草菅人命,我們納稅國賠。這是江案違反正義衍生出來的另一不正義,即全民為殺人兇手造成的國賠埋單而狗官們繼續領取高額退休俸(也是我們納的稅)直到羞恥地死去。


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沒有正義,就沒有尊嚴;沒有正義,就沒有選票;沒有正義,就沒有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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