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鹽毒夫 攜兒出庭哭訴-蘋果日報.
* 2011年 09月29日.林瓊嘉--張婦之律師. * 全案定十月十九日宣判。
台中張姓婦人不滿丈夫高壓管教兒子,動輒罵她「婊子」,去年三月開始,在丈夫吃的菜餚和茶水裡添加硝酸鹽、髒水約七十次,一審認為張婦企圖讓丈夫罹癌慢性死亡,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三年;台中高分院昨開庭,張婦辯稱:「只想害他拉肚子沒有要殺他。」律師也代為求情希望能獲判緩刑。
下月將宣判
張婦律師林瓊嘉表示:「百分之八十六的蔬菜含有硝酸鹽,腊肉、香腸也添加硝酸鹽,這是食品添加劑不是毒藥,張婦的行為是藥劑傷人不是毒物殺人。」
張婦昨帶著十四歲兒子出庭,她否認有下毒殺夫意圖,強調只是想讓丈夫腸胃不舒服拉肚子,她步出法庭後不斷落淚表示:「很擔心兒子受此事影響,他們無法接受被處罰的人是媽媽!」全案定下月十九日宣判。
防腐添加物
中國附醫毒物科主任洪東榮表示,硝酸鹽添加於食品防腐、加深顏色,但有一定劑量限制,要下毒致人罹癌至少須長期使用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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