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2012-01-10 22:40:00 公共電視
民眾從瓦斯行叫來的瓦斯,開口封模完好無缺,但是將20公斤的瓦斯桶放上磅秤一量,足足少了4。3公斤。而且不只這一桶,另外兩桶也少了2。1公斤、和1。65公斤。台灣消保會接獲民眾投訴,前往瓦斯行調查,竟然發現有高達75%的瓦斯桶,重量嚴重不足,損害消費者權益。台灣消保會指出,瓦斯偷斤減兩情況時有所聞,業者就是看準民眾無法自備磅秤,測量出實際的重量,不過,業者喊冤表示,會出現斤兩不足,是源頭分裝場出問題。但看看瓦斯行現場,從分裝場出來的桶裝瓦斯,多數封模已遭拆開,業者解釋要等到要送給民眾時,再重新秤重封口,但台灣消保會認為,此舉已經違反石油管理法,要求主管機關應該積極稽查。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是接獲攤販業者投訴,他懷疑所叫送來的三桶重量不足,經協會磅秤,果然都不足,其中一桶還短缺四‧三公斤。
呂英瑋說,消保會抽查瓦斯行發現,不合格率高達7成5,一桶瓦斯連同空瓶,要達到42.5公斤才是標準,但秤的結果,其中一桶只有38.2公斤。
他說,一桶20公斤的瓦斯900元,少4.3公斤,就少了近200元,如果一桶可以用3個月,等於少用18天。
........................【2012/01/11 聯合報】........................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昨天指出,抽驗市售桶裝瓦斯重量,有家瓦斯行有重量不足情形,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說,這情形已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日前接到攤販業者投訴,懷疑桶裝瓦斯重量不足,經磅秤,果然都有重量不足現象,其中1桶還短缺4.3公斤。
呂英瑋指出,現場公開磅秤這3桶未開封的桶裝瓦斯,並說明近期抽驗市售桶裝瓦斯重量結果,在一家瓦斯行抽驗20公斤裝的28桶桶裝瓦斯,其中只有7桶合格。
但瓦斯行周姓業者喊冤,強調從分裝場送來就是如此,至於封口,都是要外送時才封口,表示並沒有偷斤減兩。
呂英瑋表示,罐裝廠瓦斯桶送出,絕對是封口封住的,他認為瓦斯行可能拆封過,再重新封口。
消保會抽查這家瓦斯行28桶瓦斯,就有21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75%,不過依照規定,如果瓦斯重量不足可處以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但一般民眾很難有適合的磅秤測量瓦斯重量,也無法得知是否有被「偷斤減兩」。
呂英瑋要求政府重視這個民生問題,確實查核市售桶裝瓦斯重量,確保消費者權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