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司法官員是誰?大家都知道. 檢舉專線夠多了.問題是沒人理會司法民怨.隨便回覆「查無實據」其實都唬弄沒查..嗯.行禮如儀一番...
一審地檢署人數最多??計有50名.
曾勇夫:究責法辦.
「品操疑慮」包括貪瀆、私下與當事人接觸或金錢往來、不正常男女關係
「生活違常」包括參加民間互相會而倒會、在同事間挑撥是非、財產故意申報不實
............................................................................................................
24檢察官有操守疑慮 曾勇夫:究責法辦 中央廣播電台 2011-05-17
政府的司法改革有重大斬獲。法務部近期查出有24名檢察官的品德操守出現疑慮而遭到列管,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除行政責任外,如果涉及不法,將移送最高檢依法辦理。
法務部今天(17日)舉行年中記者會,部長曾勇夫表示,今年已辦過22場「司法改革民意座談會」,會中最受民眾關心的議題,就是司法人員的品德操守問題。
曾勇夫指出,經過追查後,目前各級檢察機關裡操守有疑慮的共有51人,檢察官就占了21位,全都會依規定追究其責任。曾勇夫說:『(原音)在二、三審行政人員有1人,一審檢察機關的檢察官有24人、檢察事務官2人、書記官4人、行政人員13人、法警7人,總共51人。被列管的人員,我們分2方面,如果檢察官涉及刑事責任,我們會送到最高法院檢察署的正己專案小組來處理;行政責任的部分,我們會給予追究、懲處。』
曾勇夫進一步解釋,包括貪瀆、私下與當事人接觸或金錢往來、不正常男女關係等問題,都是所謂「品操疑慮」;另外,像是參加民間互相會而倒會、在同事間挑撥是非、財產故意申報不實等,則是觸犯了「生活違常」的政風規定。
不僅如此,問案態度不佳的檢察官也同樣會受到懲處,目前已有7名檢察官因此受到行政處分,最重的還被記過2次。曾勇夫表示,會持續要求檢察官的問案態度要平和誠懇,希望藉此逐步改善檢察機關的「衙門」刻板印象。
壞官.惡官.爛官多嘛「官官相衛」.而自稱為「清官」的.大多「無作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