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

老父已去世3年. 基隆地檢署竟要(亡者)出庭.還要家屬郵寄(死亡證明)


  它只是懶惰而已...

去世3年 法院竟要亡者出庭  2010年03月08日蘋果日報


      基隆地檢署竟發傳票要俞先生已故近三年的父親出庭,接獲反映不查證,還要家屬郵寄死亡證明。基隆地檢署表示,可能是書記官未完整說明程序,地檢署會自行查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地檢署可輕易調閱戶政資料,怎能反要家屬自行提供,應改進。




「太誇張了嘛!」俞先生大罵,1月中收到基隆地檢署傳票,指父親涉及詐欺案,要求2月5日到庭應訊,由於父親已在2007年7月過世,不可能涉及詐欺,但向書記官反映,對方卻要他提供死亡證明,讓他非常不滿,痛批:「乾脆寄一張父親靈位的照片給他們好了!」



法院應改善查證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表示,因案件量大,不會預查被告的戶政資料,但被告死亡的情況很少見,若家屬不願提供資料,地檢署會向戶政機關查詢,但比較耗費時間,可能是書記官未完整說明程序,產生誤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表示,查戶籍資料對司法機關應是舉手之勞,也許書記官查證會增加工作量,才要求家屬提供死亡證明,在偵查庭上也常發生類似的情形,這是長期的陋習,應改善。


  (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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