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梁宸維-新北市中和警員.在(高雄)騎機車.不滿他人超車竟蓄意撞車.知法犯法.玩弄市民(7000元和解撤告)又耍賴反悔.還好有手機錄影佐證.

梁宸維-中和二分局警備隊員警.

:「你敢動我,我就辦你傷害。」還說:「沒辦你我就是豎仔。」


梁宸維小檔案


年         齡:  27歲
家庭狀況:
學        歷:  警察專科學校第22期
現        職:  新北市警局中和二分局警備隊警員
資料來源: 新北市警局


梁宸維-知法玩法 傷人拒賠


蓄意撞車 還嗆「沒辦你 是豎仔」

2011年 07月29日

        新北市警員梁宸維今年三月在高市騎車,不滿遭騎車戴女友的吳姓男子超車,竟從後追頂、強拉吳下車,還搬出警察身分嗆聲:「沒辦你我就是豎仔!」惡形惡狀被吳的女友錄下,事後雙方互控傷害,梁警以退為進簽下和解書、聲明願賠七千元,待吳撤告後就翻臉不認帳,吳怒向《蘋果》投訴梁警:「知法玩法!」梁宸維所屬新北市中和二分局警備隊昨表示,將依規定懲處梁警。


高雄市吳先生(三十歲)向《蘋果》投訴,今年三月十二日晚上八時許,他騎機車載張姓女友,沿高市中華路往南行經前鎮區新光路口時,見前方的梁宸維未戴安全帽騎機車,還連續朝兩名騎車較慢的老太太、老先生猛按喇叭並超車,他覺得梁的行為怪異,鳴了聲喇叭警示後加速超越梁。
不料,梁宸維不滿被吳男超車,等吳到中華、復興路口紅燈停車時,竟然用機車頂撞他的車尾。


拉車尾害情侶摔車


吳表示當時想盡快騎離現場,但梁竟下車拉住他的車尾,導致他和女友摔車倒地,因此憤而握拳起身和梁理論,此時梁大聲咆哮:「你再出手腳,你再盡量出手腳沒關係!」邊打電話報案邊嗆聲:「我是警察!」


父母包一萬元致歉


吳見梁宸維態度惡劣,向旁人大喊:「他是警察,他說要恐嚇我。」梁不甘示弱說:「你敢動我,我就辦你傷害。」還說:「沒辦你我就是豎仔。」吳的女友當下拿出手機,全程拍下梁警叫囂過程。轄區前鎮分局警員到場後,雙方互告傷害。
吳說,警方後來再傳雙方做筆錄,梁宸維態度轉趨低調,五月九日邀他在前鎮分局偵查隊談和解,雙方簽和解書,梁願意陪吳七千元,但梁表示身上沒錢,在和解書上註明六月七日前付錢,雙方並撤銷傷害告訴,地檢署五月二十四日裁定該案不起訴處分。
六月七日吳沒收到賠償金,兩天後他致電詢問,梁宸維竟回答:「一切照法律走!」表明不願賠錢。吳不久接到地檢署寄來不起訴處分書,才發覺被梁耍了,趕緊向地檢處提出再議,檢察官認為梁未依約賠償是民事問題,而傷害案已無刑事責任駁回再議。
吳氣憤說,梁宸維演戲假裝願意賠償和解獲撤告,避免警察身分吃刑事官司遭上級追究,「根本沒誠意解決。」梁宸維前天接受《蘋果》詢問時說,因朋友認為七千元賠償不合理,且雙方都有責任,他才未履行和解書內容。
當《蘋果》主動詢問梁宸維所屬中和二分局及警政署,均認為梁警在休假期間的行為不當,會依規定懲處他。梁昨才改口:「將請南部的父母帶水果向對方致意。」昨天深夜,梁父在中和二分局警備隊隊長陪同下,帶著水果禮盒親自向吳先生致歉,並包了一萬元的紅包,吳先生表示不會再追究。


「跟詐騙集團一樣」


高雄市議員林國正痛批:要和解就應拿出信用,「否則跟詐騙集團有什麼兩樣?」警改會召集人馬在勤說,此案是最壞的示範,傷害警察形象。他認為,警察比一般民眾清楚法律,知道吃上官司該怎麼做最有利,若此案梁警最後仍賴帳不理,被害人可向法院請求扣押財產甚至用扣薪方式給付賠款。


惡警野蠻行徑


3/12 警員梁宸維晚上騎車在高市中華、新光路口亂按喇叭,吳男載女友從後方超車,停等紅燈時遭梁警從後頂撞並拉下車,吳男及女友摔車,警方獲報前往處理,雙方互告傷害
5/09 梁警和吳男在警局簽和解書並撤銷傷害告訴,約定梁警需於6/7前賠償吳男7千元
5/24 高雄地檢署裁定傷害案不起訴處分
6/09 吳男未如期收到賠償金,致電梁警詢問,梁改口:「照法律走。」拒賠錢
6月中旬 吳男收到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6天後向地檢署提再議
7/08 地檢署駁回再議案
7/18 吳男向《蘋果》投訴
7/28 梁警請父母向吳男致歉
資料來源:投訴人吳姓男子、高雄市警局



 


 



這個生銹的政府?台南7個公務員蹺班練瑜伽+台灣企銀(女出納)擅開金庫.盜走500萬+公務員職等搞錯 多領30萬元


公務員領納稅人繳的錢,上班摸魚還有理?民眾投訴,台南市西港區公所人員由主任祕書帶頭蹺班練瑜伽。《蘋果》直擊上周三下午四時三十分,離下班尚有一小時,含主祕在內的七名公所員工到附近西港區圖書館練瑜伽。區長陳玉賢強調瑜伽班成立五年,為不影響公務下進行。但台南市民政局強調,縣市合併後已行文禁止公務員上班從事文康活動,瑜伽班也在記者直擊後解散。



西港區居民郭先生向《蘋果》投訴,指公所約十餘名女性員工,每周三、五下午四時以後,就會從公所後門溜到附近的西港區圖書館上瑜伽課。據他側面了解,上課成員除一般課員,還有主任祕書及課室主管,大罵:「根本就是集體蹺班摸魚!」對此,民眾及立委也痛批公所人員摸魚還有錢領,叫人如何服氣!


分批離開掩耳目


七月二十日上周三,記者守在西港區公所後門,下午四時三十分許,陸續有女性員工從後門離開,步行前往約五十公尺距離的西港區圖書館一樓禮堂,似乎為掩人耳目,這些員工還分批離開到圖書館,當天包括主任祕書陳麗娟,共有七名公所員工蹺班上課。
記者隨後到西港區公所詢問區長陳玉賢,她對此事早已知情。她說,瑜伽班已成立五年多,當初隸屬台南縣政府時期報准成立,目前有十多名學員,強調員工是以不影響公務、隨傳隨到的原則上課,因此並未要求解散,由於影響民眾觀感,在被記者直擊的當天,區公所已解散瑜伽班。


早已行文發禁令


台南市民政局副局長戴鳳隆表示,過去為了鼓勵公務員培養正當休閒、紓解工作壓力,在不影響公務、隨傳隨到的原則下,經報准同意後,是可以在辦公處所內從事文康活動,但去年底台南縣、市合併後,就已行文禁止利用辦公時間從事文康活動,也會再行文重申禁令。
台南市民方先生表示,公務員利用上班時間練瑜伽,說不會影響公務「根本是騙人的。」王小姐則說,公務員領的是民眾的納稅錢,上班時間卻做私人的事,「老百姓怎麼會服氣?」


立委痛批「曠職」


立法委員吳清池聽聞此訊息也痛批,區公所公務人員在公務時間做瑜伽,根本是曠職的行為,連主任祕書這麼忙的職務,還敢擅離職守帶頭曠職,區長根本就是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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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銀(女出納)擅開金庫.盜走500多萬.



台灣企銀南投分行,驚傳有出納員自己打開金庫,搬走500多萬元現金!這名女出納員,因為投資股票慘賠,鋌而走險,私自打開金庫,偷走500多萬元現金,再以紙箱填補空間,隔天儘管全數追回,但奇怪的是,銀行開金庫有一定程序,必須有3-4名資深主管互相牽制,才能打開,這名出納員怎麼會一個人辦得到,銀行內部控管需要檢討



這裡是台灣企銀南投分行,一早行員上班,幫顧客處理存款、提款,運作一切正常,不過內部金庫卻傳出有一名女員工,趁四下無人,搬走金庫內的500多萬元現金,時間點是這個月25日,傍晚6點多,行員在軋帳時,發現金庫角落怪怪的,立刻翻查金庫又調閱監視器,結果發現是一名女出納員進出,清點之後甚至發現,金庫現金少了500多萬,即時追查女出納的行蹤,幸好隔天就把500多萬全數追回。


行員:「你去問總行好不好?」記者:「可以回應一下嗎?」行員:「你去問總行好不好?」


行員面對追問,低調不願多說,外傳這名女出納,因為投資股票慘賠缺錢,臨時起意私自打開金庫,搬走白花花的50疊千元現鈔,總共500多萬元,儘管重量不重,但銀行金庫怎麼會這麼容易打開?也讓人覺得奇怪。


有資深金融業人員表示,依照規定,出納員要開金庫,必須會同持有金庫鑰匙的主管,和另一名擁有金庫密碼的主管,3個人互相牽制,才能開啟,但台企銀這名女出納,當時卻只有一個人,就能打開,是不是內部控管有漏洞?對此,台企銀總行不願回應,只強調錢已經全部追回來,銀行沒有損失,也不排除在今天召開人評會,開除這名楊姓女出納員。


......................公務員職等搞錯 多領30萬元.........................


考試院今天證實,目前任職於桃園縣的邱姓公務員,98年調任時應為4職等,卻被誤審為5職等,縣政府、銓敘部都沒有察覺,2年多來多領薪資約30萬元。考試院將懲處相關承辦官員。



考試院銓敘部特審司長呂秋慧表示,關鍵在於邱女同時具有3種公務員資格,包括普考護理助產職系公職護士科考試及格、專技檢覈護理師及格、專技護理師高考及格。她原以高考資格在桃園縣府衛生局任職,最高當到薦任第7職等衛生技術職系技士。



呂秋慧推測,邱女原先的工作性質是護理技術人員,可能是不願繼續待在第一線面對傷患,想轉到一般行政工作。卻受限於其高考資格不能相互調任,才在98年改以稍早考取的普考資格,自願領較低的薪水,轉任為桃園縣觀音鄉衛生所衛生行政職系工作。



然而,邱女98年轉任時,被縣府人員搞錯了職等。按規定應是委任第4職等本俸1級,卻被派為委任第5職等年功俸10級的衛生稽查員職務。送到銓敘部審定時,承辦員又正好是新手,誤以為邱女是以高考資格調任,接連兩關都有疏失。



邱女也一直不疑有他,甚至參加了公務員晉升薦任官訓練,獲得合格證書。銓敘部於99年才發現有誤,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追回證書。



呂秋慧表示,將把銓敘部承辦人員、科長、以及2名核稿人員,一併送至考績會議處,另也會追究桃園縣府相關單位的責任。



至於邱女本人,呂秋慧說,由於錯不在她,依照「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3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追究當事人責任,2年來多領的薪資也不會追回。未來邱女若照程序升到第5職等,要再升薦任第6職等,可以不用再訓練一次。



林聖霖-檢察官檔案.兼差寫訴狀(包攬訴訟罪定讞).莊馮翔(貪污案)擅自變更法條,改成(偽造文書罪)尚在起訴中...

 林聖霖 檢察官

檢兼差寫狀賺9.8萬 判入監


刑期1年4月 另涉濫權洩密

2011年 07月28日

        前檢察官林聖霖任職台東地檢署時,和友人吳東昇成立法律服務基金會,私下兼差幫人寫兩份訴狀,共收九萬八千元酬勞,最高法院認他不知廉潔,昨判他兩個包攬訴訟罪,各處八月徒刑,合計一年四月,吳男處一年徒刑定讞。近日兩人將被發監執行。


林聖霖(四十五歲)還被查出疑將毒品、性侵等偵辦中案件的被害人通聯紀錄,或被告電話、地址等資料洩露給吳東昇(三十四歲),再由吳男前往接觸招攬訴訟並洽談費用,甚至因吳東昇懷疑前妻另結新歡,竟利用查毒品案職務之便,違法幫吳男調閱前妻通聯紀錄,二審另被依圖利、洩密及偽造文書等多罪判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仍有事證尚未查明,此部分發回更審。


積案多交往複雜


該案爆發時,林聖霖就被收押並停職,二審宣判後才獲交保。台東地檢署檢察長范文豪昨說:「檢方有掌握林聖霖行蹤,只要接獲通知,就會要他到案執行,行政責任部分也移由公懲會處理。」
林聖霖是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一期結業,曾派任台中、士林地檢署,因積案過多,交往複雜,二○○七年八月被士林地檢署以「人地不宜」調往台東。


涉收賄變更法條


但林男仍未檢點,竟利用職權洩露偵辦中案件當事人個資,透過友人吳東昇招攬訴訟,由林聖霖親寫訴狀,兩人再平分酬勞,二審依圖利等罪判林七年重刑,其中,包攬訴訟罪昨天三審定讞,其餘發回更審。
去年六月,林聖霖另被查出擔任台東縣議會前總務莊馮翔貪污案公訴檢察官時,涉嫌收受賄賂,擅自變更法條,將莊男改成偽造文書罪被告,企圖幫莊男脫罪,甚至替莊男撰寫刑事書狀,導致莊男僅被輕判三月,士林地檢署日前依貪污罪將林、莊起訴,目前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林聖霖小檔案


年齡:45歲
學歷:真理大學五專部會統科畢,曾就讀北京中央藝術學院美術系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41期結業
經歷:律師、台中、士林、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曾辦溜冰女教練吳宜樺悶死國中女生案
犯行:包攬訴訟判1年4月定讞;另涉圖利、洩密、偽造文書等多案仍由法院審理中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彭百顯-官司纏訟10年.無罪定讞.申請冤獄賠償.

彭百顯

2012/7/28


        南投縣前縣長彭百顯被控在縣長任內,涉及多項921重建工程弊案,圖利廠商,纏訟10年,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彭百顯無罪確定,彭百顯為此特地召開記者會,現任的國民黨籍縣長李朝卿,還特地來為他祝賀。


握著彭百顯的手,李朝卿回想921地震當晚,和彭百顯一起到醫院救災,讓他印象深刻,但地震後隔年,彭百顯被控涉虎山農場、縣府臨時辦公大樓等多項重建工程弊案,他還為此被羈押了61天。


如今雖然無罪定讞,但彭顯說,為了無辜的助理,他要申請冤獄賠償離開政壇後,彭百顯到大學任教,他說,他不是民進黨員,也早已經淡出政壇。


弊案纏訟10年,彭百顯無罪確定,他說會持續關心台灣政治發展,至於會不會再參選,一切都隨緣


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

英仁醫院*讓密醫擔任急診室工作草菅人命+捏造治療單據詐取健保費(黃明山.蘇志光.鍾煥箴.陳佳姵)檢方查了7個月才起訴階段?

英仁醫院


密醫害命 惡院長求刑12年


「太輕了」死者家屬斥3人「謀殺」

2011年 07月26日

       《蘋果》去年踢爆新北市英仁醫院放任密醫急救患者致死,檢警查出院長黃明山涉讓密醫鍾煥箴、陳佳姵幫患者打針開藥,鍾還涉擅拔患者呼吸管,導致患者枉死,醫師蘇志光更開「未來病歷」詐領健保給付。檢方昨以偽造文書、業務過失致死與違反《醫師法》等起訴四人,黃被求刑十二年、併科五百萬元罰金。


檢方斥責,黃明山等人草率照護病患,犯後不思悔改,屢屢羅織卸責矯飾之詞,因此求處重刑,除黃男求刑十二年外,無照密醫鍾煥箴、陳佳姵各被求處八年、五年重刑。
被誤診枉死的老婦鍾牽治的兒子鍾文華昨說:「求刑太輕了,這根本等同於謀殺!」他說,護士爆料後才知醫院這麼可惡,母親骨灰仍在殯儀館,先前多次擲筊,母親都不願安息,現在母親應可安息了。


狂打30劑強心針


《蘋果》去年九月接獲三名年輕護士爆料,指英仁醫院捏造治療單據詐領健保費,還讓密醫對患者狂打三十幾劑強心針,導致患者不治身亡
檢警循線追查發現,該院院長黃明山(七十一歲)讓男護士鍾煥箴(三十六歲)、女呼吸治療師陳佳姵(三十四歲)無照輪值夜班醫師,且指揮護士為患者抽血、打針或開藥,鍾男還穿白袍自稱醫師。去年十二月檢警搜索約談,黃、鍾被收押禁見,陳女則以五萬元交保。


代開立死亡證明


檢警半年來比對數百份病歷,且傳喚多名護士作證,發現去年七月二十五日凌晨二時許,院內九十多歲女患者鍾牽治病發,鍾煥箴拔除患者呼吸管,且指示護士每三分鐘注射一劑強心針,造成患者心跳、血壓驟降,事後發現患者呼吸道沒阻塞,鍾男雖企圖重新接上但失敗,患者被折騰一個半小時後斷氣,鍾男才叫護士通知黃明山來開立死亡證明書,黃男竟說太晚太疲累,要鍾男代為開立。


偷蓋章詐領健保


偵訊時鍾煥箴堅稱:「有院長授權!」黃明山則辯稱來不及返院,才透過電話指揮急救。但檢警查出,急救期間根本無人與黃男聯繫。
檢警發現,鍾煥箴與陳佳姵擅自幫三十一、十七位患者看診、打針及開藥,違法診療上百次,且多次冒用院內醫師職章,填寫病歷詐領健保給付,金額至少四萬五千元。此外,檢警另在新莊院區查扣到,胸腔科醫師蘇志光預先開立二十四份「未來病歷」,將蘇依偽文罪起訴。


 


      * 黃明山                                             *  鍾煥箴                                               *  陳佳姵



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台灣於2011年(上半年)發生刑案17.8萬件,(平均每1000人有7.7件刑案發生)最多的是高雄市11件.刑案破獲率最低的是台南市.



台灣於2011年(上半年)全國發生刑案17.8萬件.竊盜佔35%最多.公共危險罪(含酒駕)佔15%.毒品約12%.詐欺約佔7%.


2011年 07月24日  蘋果日報



        內政部昨公布今年上半年各縣市刑案發生狀況,高市平均每10萬人發生1113件刑案,高居全國第一;其次為花蓮縣912件,北市以903件排第三。若單就犯罪指標刑案發生率,高市也以每10萬人發生約619件排第一,花蓮縣434件排第二,新竹市390件排第三。


        內政部統計發現,2011年上半年全國約發生17.8萬件刑案全國平均每10萬人約發生768件刑案(1000人有7.7件刑案發生)其中366件是犯罪指標刑案。所有刑案中以竊盜佔35%最多,公共危險罪(含酒駕)佔15%,毒品約12%,詐欺約佔7%,但整體較去年同期減少1.1萬件、約6%。全國22縣市中,刑案破獲率最低的是台南市僅69.8%;其次是北市69.94%,高雄69.99%排第三。


高市治安1至6月查獲毒品成效全國第一。


高市治安越來越不好,她家曾被小偷光顧,停在路邊的車子,車窗也會被砸毀。不設法解決飆車族,重大治安事件也不懲處,造成官員怠惰。高市藍委邱毅也說,警政高層只會當官不會辦案,結果連賊也看扁警察,才會有警局被飆車族蛋洗。
高市如則批評,「治安好不好是感受問題,看數字都不準!」民眾車窗常被敲、腳踏車被偷,這些都無法用數字展現。


花蓮縣在全國刑案與犯罪指標刑案中也都排第二,花蓮縣警局刑大隊長趙家輝說,花蓮刑案多不代表治安不好,今年上半年刑案光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就超過半數,顯示警方努力抓酒駕數字才會偏高,其他像殺人、暴力討債等重罪還排不進前十名。
花蓮市民表示,花蓮不必像其他縣市擔心出門遭人誤殺,但還是會害怕家中貴重物品遭宵小竊取。



偉大的父親(劉爸爸)與司法纏鬥已愈五年.補習班老師性侵案.力抗20名律師.還在高院更審中.深深的致敬.多少人都失望而放棄了!



父揪狼師「為女爭口氣」


纏訟5年力抗20律師惡男重判9年

2011年 07月24日

        新北市一名補習班狼師,7年前對班上3名小四女童撫胸、摸下體猥褻,一審被判7年徒刑,卻反指遭誣陷上訴,還陸續聘20名律師與被害家屬周旋;該案纏訟5年多,唯有一名勇父堅持到底,上月底狼師遭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判處9年徒刑,還確定罹患戀童癖得強制治療,被害人父親激動嘆:「終於替女兒爭口氣。」

受害日記成關鍵


        遭判刑的陳姓狼師(41歲),於哥哥在新北市開的補習班教數學,7年前起陸續對3名10歲女童撫胸、摸下體,甚至指姦女童;其中受害劉姓女童的父親說,陳嫌犯後嚇唬女兒不能告訴父母,否則父母會被抓去關,女兒念小六時與同病相憐的同學討論,被導師聽見,此事才曝光並報案。
檢警發現,陳嫌獨鍾長髮大眼女童,叫被害人到教室最後一排寫功課,趁沒人看見伸手入衣摸胸,還多次用手指插入下體,女童說:「還邊摸邊笑。」陳嫌陸續對另2名女童出手,甚至把受害女童拉進廁所,命她們脫褲半蹲馬桶蓋上讓他欣賞。
劉爸爸心疼指出,女兒遭猥褻近2年不敢告訴家人,只敢寫在日記,未料被陳嫌發現撕毀,所幸經調查局用儀器檢驗比對出撕毀的頁面,女兒日記曾描述陳嫌犯行:「到了安親班……老師還手伸進我的褲子一直摸。」成了制裁陳嫌的關鍵證據。
劉爸爸說,陳嫌始終不認罪,一審判決後上訴,辯稱安親班人來人往不可能犯罪,反咬女兒曾偷東西、愛說謊等,還找班上同學作證反控女兒作弊,辯稱自己管教太嚴遭女兒挾怨報復,致女兒身心幾近崩潰。
該案纏訟5年,被害人目前已念高中二年級,陳嫌陸續找了20個律師,許多家長因無法承擔龐大訴訟費打退堂鼓,劉爸爸不甘女兒受辱,堅持替女兒討公道。


「戀童癖」須治療


日前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判陳嫌9年徒刑,且陳嫌經北市聯合醫院精神鑑定、再由台大醫院判讀,認定陳嫌符合「戀童癖」,雖再犯率屬中低危險度,仍需接受最長3年治療。
《蘋果》到該補習班查訪時,發現原址已改名,而陳嫌的哥哥則表示陳嫌已沒在補習班教書,對法院判決,他表示會繼續上訴。



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陳國文-最高法院法官.受上帝感召 退休傳福音.

陳國文-法官(左)高院院長楊鼎章(右)

受上帝感召 法官退休傳福音......中央社100/7/22


        信仰基督教的最高法院法官陳國文將在今年8月退休,並受「上帝的感召、聖靈的呼喚」,退休後決定擔任終身傳道人,赴神學院進修。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舉辦歡送會,場面溫馨。



        高院院長楊鼎章也到場祝福陳國文,並致贈法槌。楊鼎章對陳的退休感到不捨,但也佩服他的誠心與意志。楊鼎章說,原希望陳國文調回高院擔任庭長職務,但因陳國文表達辭意說法懇切,「既然是受上帝感召,就不跟上帝唱反調了」,慰留之詞難說出口,祝福他在神學院的求學過程順利,成為優秀的傳道人。


        現年53歲的陳國文是輔大法律系畢業,民國74年考上律師,同時通過司法官特考,法訓所24期結業,曾任彰化地院、台北地院法官,87年到高院擔任法官,10年後又調任最高法院法官,將在8月1日退休。


        陳國文原將回任高院,且若再等3年半,可拿到更優厚的退休金,但他毅然決定放棄優渥退休金,為上帝傳福音,目前在台福神學院就讀碩士班的他,更計畫未來到美國就讀神學院博士班。


        9年前受洗的陳國文說,大學時就讀天主教輔仁大學,對校內的神父感到好奇,在他畢業時,神父剛好要回奧地利,原想跟神父一起出國,卻因兵役問題,放棄當神父的機會,當時耿耿於懷。


        陳國文說,後來當了法官,生活安定,又接觸到上帝,讀了聖經,有所體悟,知道未來的路,去年12月毅然決定退休,將自己奉獻給上帝。


        陳國文表示,說也奇怪,申請退休過程順利,和楊鼎章表達辭意時,楊也完全沒有慰留他,「不知道是不是本來就不想留我」,引起現場莞爾。他說,過去法官不會被罵「恐龍」,並打趣道,「當然這不是我退休的原因啦」。1000722


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現代男女對於(婚姻觀念)婚姻關係看法大轉變.(大笑一場)空笑夢的啟示錄

 

離婚俱樂部 

以前提到結婚,想到「天長地久」;現在提到結婚,想到「能撐多久 」。

當初會結婚,說是「看上眼」;後來會離婚,說是「看走眼」。

婚前,愛情是 神話;婚後,愛情是 笑話

男人花錢,是為了令女人高興;女人花錢,是因為男人令她不高興。

嫁入「豪門」,要懂得理財;嫁入「寒門」,要懂得生財。

以前的人,視婚姻生活為「一輩子」;現代的人,視婚姻生活為 「一陣子」。

婚前,男人在餐廳等女人;婚後,女人在客廳等男人。

婚前,男人經常找女人「討論」;婚後,男人只告訴女人「結論」。

婚前,男人對她 悄悄講話;婚後,男人對她 大聲講話

戀愛時,情話綿綿;結婚後,謊話連連

戀愛時的男人,喜歡「毛手毛」;結婚後的男人,變成「沒手沒 」。

婚前,情侶做什麼都是「浪漫」;婚後,夫妻做什麼都是「浪費」。


想結婚,是自己已能獨立;想離婚,是子女已獨立。


婚前的男人,大都很 幽默;婚後的男人,大都很 沉默

女人的記性,吵架時最好;男人的耐性,結婚後最差。

戀愛時,一見面就「親嘴」;結婚後,一見面就「鬥嘴」。

婚前,男人常給女人「空白支票」;婚後,男人常給女人「空頭支票 」。

戀愛時,生活「妙不可言」;結婚後,日子「苦不堪言」。

婚前,男人天天盯著女人;婚後,女人天天盯著男人。

熱戀時,總相許下輩子再結良緣;結婚後,懷疑上輩子造作孽緣

大男人,會「作威作福」;好男人,會「作牛作馬」。

婚前, 「謊話」都是「情話」 ;婚後, 「情話」都是「廢話」

婚前,靠近一點;婚後,閃開一點

婚前, 沒話找話說;婚後, 有話也不說

「成功」?

對男人的定義是指能賺很多的錢,對女人的定義是指能花很多的錢 。

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

男人沒有女人,耳根清淨;女人沒有男人,居家乾淨。

男人「入錯行」,上班會很痛苦;女人「嫁錯郎」,下班會很痛苦。


....................現代男女啟示錄(大笑一場).........................




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婦倒車罵「無聊ㄟ查某」竟被判拘30天.微罪不舉?小案充業績?看看法官自創的(說文解字)哭吧!!文字興獄

小案充業績?
文字興獄

微罪不舉充耳不聞?柿子挑軟充業績效?


   婦倒車罵「無聊ㄟ查某」 判拘30天


台中市一位陳姓婦人,倒車時跟另一名女子,發生爭執,陳姓女子按喇叭脫口說出「無聊的查某」,台中地院認為在「查某」前加上一個「無聊」帶有歧視女性污辱的意味,因此判陳姓婦人拘役30天罰金3萬。.


        陳姓婦人路邊倒車,被人擋住去路她按喇叭示警,雙方卻吵了起來,陳姓婦人說了一句「無聊的查某」、「思維有問題」,因此被告上法院,法官認為查某帶有沙文主義思想,有歧視女性的意味,涉嫌公然侮辱,判決拘役30天。


        民俗專家 林茂賢:「查某其實是一個性別的指稱,在語詞本身並沒有任何的價值判斷。」民俗專家說,查某只是常見的中性的習慣用語,稱呼性別,法官判決似乎有點反應過度,不過台中地院解釋,陳姓婦人被判公然侮辱,不只是因為講了查某這兩個字。


 台中地院庭長 林三元:「他在詞彙的使用上,除了查某之外,在語助詞上還加了一個「ㄟ」,就是說你這個無聊的查某,還有就是另外被告也說,告訴人是思想有問題,這個部分也是會貶損到一個人。」台中地院表示陳姓婦人和對方在馬路上爭執屬於公眾場所,她還說對方「思維有問題」,有貶損的意味判陳姓婦人拘役得易科罰金3萬元。


「查某」二字,只是一個性別的代稱,語詞本身並沒有任何的價值判斷,何來貶損之意?即便前面加個無聊二字,「無聊ㄟ查某」也表示,主觀上認為對方是一個行止令人覺得無任何意義的女人,這也沒什麼貶損人格的侵害!另外,「思維有問題」,也是陳姓婦人主觀上的認知,認為對方的思惟是與常態的邏輯有落差,而落差是一種不等值的狀態,怎能指明有貶抑他人人格呢?


黃心俞與網友當女兒面嘿咻 .嫌女兒哭鬧虐死.衝昏了頭殼壞掉!!



黃心俞.宗金雄虐嬰殺嬰案
少婦偷歡 酷刑虐死吵鬧娃 與男網友當女兒面嘿咻 遭求重刑


 日期:2011/07/19  蘋果日報



       二十歲年輕媽媽黃心俞,背著丈夫帶兩歲女兒私會男網友,兩人不僅在女童面前嘿咻,因女童哭鬧,竟狠心與情夫聯手拳打腳踢,以打火機、菸頭、熱水燙凌虐女童致死,女童父親獲知妻子心狠手辣的惡行,更加告通姦並訴請離婚,桃園地檢署昨天依傷害致死和通姦罪起訴,同時請法官加重兩人刑期。



檢察官並以「男網友案發後,仍若無其事的上網咖,顯無悔意。」要求法官從重量刑。而案發當時,黃女的婆婆更怒罵:「這種媳婦留在家是個禍害!」



見網友佯稱找工作



檢方起訴指出,黃心俞(在押)長期沉迷網路,今年三月初向丈夫佯稱要找工作及看病,帶著兩歲女兒從雲林回嘉義娘家,卻在三月九日攜女北上桃園,私會男網友宗金雄(三十四歲,在押),投宿旅社、賓館,黃、宗兩人更當著女童面發生多次性關係。



期間女童只要哭鬧或不吃飯,黃、宗兩人竟輪流以旅社鑲著鑰匙的壓克力板,毆打女童,或以手捏、打巴掌、腳踹、口咬,甚至以打火機燒傷女童的身體,以菸頭燙手、腳,還將她的手指放入滾燙的泡麵中。



男提議虎頭山埋屍



到了第十三天、三月二十一日凌晨三時,女童全身僵硬、沒有心跳,黃、宗兩人才知事情嚴重!宗男甚至說要將女童帶到虎頭山埋掉,因黃女猶豫而作罷,直到當晚七時許,黃女決定叫救護車送醫,宗男聞言匆匆離去,但女童到院前已因顱內出血死亡。



醫師檢查發現女童全身不僅臉頰二度燙傷脫皮、手腳多處菸頭燒燙傷、頭部亦有明顯外傷,幾乎體無完膚,緊急以虐兒案件通報,黃女被留置偵訊,警方隨後循線在中壢的網咖將宗男逮捕。



辯稱「輕打鬧著玩」



黃女坦承打女童的手心跟大腿,但身上其他傷痕都是宗男下的毒手,還指控宗男強迫她發生性關係(性侵部分另案偵辦);宗男則稱有對女童打巴掌、拿菸頭燙她,辯說只是輕打、鬧著玩,反而是黃女下手更重。



檢方認定女童的死係因兩人傷害所致,另女童父親也對黃、宗兩人提出通姦告訴,因此昨依傷害致死、通姦罪嫌將兩人起訴。



桃園縣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湯文琦提醒,民眾若發現親屬中有年輕父母沉迷網路,不管小孩,應通報社政單位介入,以免發生憾事。



虐童致死案例



2011/05:新竹吳姓少婦因情緒失控,以手掌重擊1歲半女兒的肚子、背部,致女兒昏迷,雖送醫急救,半個月後仍不治,檢方偵查中



2009/10:新北市4歲女童隨母寄人籬下,遭2名表姨抓頭撞牆致死,母親卻坐視不管,3人判刑12年、3年及8年



2009/04:彰化縣黃男不滿外出喝酒被同居女友叫回家,將2人親生10月大女兒丟入高溫煮麵湯鍋致死,判無期徒刑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吳文正 檢察官恫嚇撤抗告. 林國泰律師抗議.花蓮地檢署


吳文正 檢察官
林國泰律師


檢察官恫嚇撤抗告 律師抗議


       「連律師的人權都不保,遑論保障人權!」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正,偵辦官警包庇電玩弊案時,要求羈押被告的律師林國泰撤回抗告,否則要移送懲戒。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十八日召開記者會,理事長羅豐胤要求法務部正視,不容許少數司法人員對律師有不公平待遇,連律師的人權都受到檢察官侵害,一般民眾的人權又如何被保護


     目前擔任花蓮律師公會理事長的林國泰強調,他不是為個人才控訴,會出面揭發不是要和審判、偵查的院檢系統對抗,是經過全體理監事一致決議,全案已經是人權事件,當事人的人權要維護,律師的人權更要維護。


     吳文正偵辦官警涉收賄包庇電玩案,將被指為「白手套」的花蓮分局民防中隊長張炎清,在六月廿六日聲押獲准後,委任律師林國泰在第四天提出抗告狀,並依檢方「逮捕通知書」上記載的時間,認為吳文正逮捕被告超過法定廿四小時的時間,以羈押不合法提出補充抗告書。


     林國泰說,他提起抗告後,吳文正卻以辦公室直撥電話,打到他的手機,以「逮捕通知書」記載時間是筆誤,要求林撤回抗告,以免增加答辯的困擾,最後撂下:「看你要不要撤回抗告,否則要以違反律師法等把你送懲戒」。


     羅豐胤指出,律師為當事人提抗告,這是根據法律制度,應由法院作最後裁決,雖然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林慶宗已道歉,但這名行為不當的檢察官仍未出面表示歉意。全聯會為維護律師辯護權,希望法務部正視這個問題,切勿漠視律師人權,否則連律師都對司法人員沒有信心,又叫一般民眾如何對司法有信心。


     律師全聯會律師權益維護暨申訴委員會主委魏早炳律師說,律師執業過程中受到法官、檢察官人權和辯護權被不當限縮和侵害情況時有所聞,為了當事人的利益,還有避免被審檢「報復」,許多律師都忍氣吞聲,雖曾向司法院和法務部反映,還是一再發生,只好向媒體申訴,期望獲得司法當局重視。


林國泰律師


〈全聯會抗議〉律師控 遭檢察官恫嚇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昨天指控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正在處理警官涉賭博電玩案時,恫嚇律師林國泰撤回抗告,否則要將他移送懲戒,認為「不可思議」。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說,將儘速調查是否違反相關辦案程序規定。

花蓮檢方澄清︰純屬誤會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說明,檢察官吳文正是「善意去電」律師林國泰,建請是否更正此案補充理由狀之理由、或撤回與前書狀理由相互矛盾之補充理由狀,並非要求辯護律師林國泰撤回抗告,有關林國泰指控承辦檢察官電話要求辯護人撤回抗告,否則移送懲戒,恫嚇辯護人,實屬誤會。


林國泰律師則說,因花蓮地檢署檢察長已向他道歉,吳文正是否要親自道歉,已不重要,但如果法務部調查後認為檢察官有疏失,尊重法務部如何處理。


此案是因涉弊警官於6月24日遭逮後收押,律師林國泰於7月1日提出抗告,抗告理由之一是因檢方逮捕被告後,超過24小時才移送法院,已屬違法羈押。檢察官吳文正卻私下打手機給林國泰,說逮捕通知書上的時間是筆誤,記載的11點,是上午11點,並非晚間11點,移送時並未超過24小時,要他撤回抗告,否則將移送懲戒。



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文字興獄:法官只知在法條文字上打轉,做出法匠式的見解、枉顧社會責任.懶惰草率?玩弄法律文字?

謝東憲照片



拘泥不變通 恐龍法官難杜

中央社  100/7/17





        1名計程車司機涉嫌性侵在台的日籍女學生,卻遭法官交保,「白玫瑰」表示將再上街頭。儘管法官法已上路,但只要法官仍只會在法條打轉,罔顧社會責任,立再多法律,也是枉然。


新北市謝姓運將涉嫌性侵日籍女學生,日前板橋地方法院法官盧軍傑援引大法官釋字665號解釋,不能只以重罪為由羈押,並認定謝男沒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新台幣5萬元交保。此舉不但引發爭議,被告獲交保後更一度失聯,直到被檢警查獲後,法院才裁定羈押。


板橋地方法院轉述法官盧軍傑說法指出,當初檢方聲押書,只記載被告涉犯重罪,未提其他理由,因不能擅自變更檢方聲押理由,所以認定檢方聲押理由不完備,未准羈押。


交保引發爭議後,除輿論譁然外,許多基層檢察官、法官也在內部網站、臉書上舌戰。


許多法官為盧軍傑抱屈,認為是檢察官聲押理由不完備,卻把問題怪到法官頭上;還有法官在程序上打轉,懷疑當初拘提嫌疑人,究竟是傳喚不到拘提,還是逕行拘提,否則難以證明被告有逃亡之虞。


其實只要仔細檢視第665號釋憲,大法官會議認為重罪羈押雖需一併審視有無「相當理由」認定被告有逃亡、串供滅證,但不是要求一定得達到「有事實足認」的程度。檢察官在聲請羈押時,就算沒勾選羈押聲請書上的串證或虞逃(這是要到「有事實足認」的程度),並不妨礙法官裁定羈押被告。


另外,即便真的是檢察官疏失,這種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法官只要通知檢察官「希望檢方蒞庭」,就有機會補正理由。很多引發爭議的放人裁定,正是法官少了積極的態度,導致問題發生。


雖然法官法已上路,但「法律見解」不能做為評鑑法官良窳的標準,偏偏近年幾起引發民眾不滿的爭議司法案件,歸根究柢,多半是法官只知在法條文字上打轉,做出「法匠」式的見解、枉顧社會責任所致。相關問題若不從法官養成教育、在職教育、晉用來源等做改革,再立第2、第3個法官法,也是枉然。


盧軍傑法官: 板橋地方法院法官



交保裁定惹議 板院法官澄清    中央社 






板橋地院法官盧軍傑因裁定涉嫌性侵日籍女學生的運將交保,引發輿論譁然。盧軍傑今天透過板院發言人樊季康強調,交保理由因檢方聲押理由不完備,從未採信謝嫌一夜情的說法。


新北市謝姓計程車司機日前因涉嫌性侵日本女交換學生,遭警方逮捕送辦。檢方認定運將犯嫌重大,且涉犯重罪,向板橋地院聲請羈押,盧軍傑援引大法官釋字665號解釋,認為不能只以重罪為由聲押,裁定新台幣5萬元交保。


板檢日前提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謝嫌在今天被警方拘提到案後,遭法院裁定收押。


樊季康今下午轉述盧軍傑說法表示,土城警分局當時逮捕謝嫌後,在移送書上,以謝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建請檢方以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檢方聲請書裡,只記載被告涉犯重罪,未提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理由。


盧軍傑認為,不能擅自變更檢方聲請羈押理由,所以認定檢方聲押理由不完備,未准予羈押。


對外界傳出盧軍傑採信被告辯稱一夜情說法給予交保,他澄清,他在裁定書裡已明確說明,謝嫌的辯解,是「違反常情事理、不足採信」,他從未採信被告的說法。


盧軍傑並表示,對此事件造成司法聲譽受影響,「深感歉疚」,他沒有要指責檢方之意,不希望造成院檢之間的衝突,對高院撤回原交保裁定,他也虛心受教。


媒體詢問盧軍傑將謝嫌裁定交保當天,卻將另1起涉嫌性侵的犯嫌裁定收押。樊季康表示,另一件檢方聲押書裡,不只單提犯嫌涉犯重罪,還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理由,與本案不同;院方審理時要求檢方補正,是對警方逮捕程序有爭議,2件案子聲押的程序與理由截然不同。



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蕩平毒塑化劑(鼓勵全民檢舉獎金)無良奸商才會怕.孔雀香酥脆 100/7/16澳門驗出(塑化劑)高達7.6ppm及10ppm.一昧要求廠商自行送驗.櫞木求魚+草率擺爛




馬政府   只一昧要求廠商自行送驗..是與虎謀皮...櫞木求魚...根本無效且無作為....
..自提的{檢體)的真實性 公證性就是疑問???{各家檢驗室的設備...檢驗驗方...}相等??


------商人重利 輕別離------


孔雀香酥脆 澳門驗出塑化劑


老廠牌乖乖,產品又被扯上塑化劑。澳門政府檢驗孔雀香酥脆,竟然發現當中兩款塑化劑超標,儘管在台灣檢驗過關,但是部分賣場還是選擇先下架,業者表示,這次出問題的和上次是同個貨櫃,可能是運送過程出了問題。


找來藝人陳漢典代言,老廠牌乖乖生產的孔雀香酥脆,也被捲入塑化劑風暴,這回又是在澳門。被澳門相關單位驗出有問題的,就是濃起司和黃金海苔的孔雀香酥脆。


同樣商品,台灣賣場架上還是買的到,但澳門政府檢驗,卻發現當中濃起司口味,竟然有高達7.6PPM的DEHP,黃金海苔10PPM,比起澳門的標準1.5PPM高很多,立刻展開全面回收。但是台灣目前只訂定每日人體耐受標準,以六十公斤的成人為例,一天得吃孔雀香酥脆濃起司7包,或是黃金海苔5包,才會超標,衛生單位暫時不強制要求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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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香酥脆染塑 賣場下架


澳門驗出 一天吃5包就超標


2011年 07月16日



【連線報導】澳門政府前天宣布,兩款自台灣進口的乖乖孔雀香酥脆濃起司與黃金海苔燒口味均檢驗出過量的塑化劑DEHP,已在當地展開回收作業。對此,國內衛生署昨表示,會要求業者提出相關報告,暫不要求產品下架。但量販業者愛買、家樂福為謹慎起見,決定先下架相關商品。

台與澳門標準不同


澳門政府在新聞稿中指出,孔雀香酥脆(濃起司)和孔雀香酥脆(黃金海苔燒)的塑化劑含量分別為7.6ppm(parts per million,百萬分之一濃度)及10ppm,較標準值1.5ppm高出標準許多。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昨說,台灣與澳門檢驗標準不同,國內現並未設定各類食品的DEHP濃度上限,但已訂定DEHP等5種塑化劑的每日耐受量。


疑包裝釋出塑化劑


若依國內DEHP每日耐受量標準,體重60公斤的人,1天內吃進上述孔雀香酥脆濃起司口味7包或5包黃金海苔燒口味,便會超標。DEHP在動物實驗中顯示,可能造成精蟲減少等傷害。
食藥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桃園縣衛生局已派員至製造孔雀香酥脆的業者乖乖公司稽查,認未遭塑化劑污染,現不要求下架商品,但需提送報告。乖乖公司協理柯志雄指可能在運送過程中讓包材釋出塑化劑。
量販店家樂福、愛買表示,會先下架,另一量販業者大潤發與超商業者統一、萊爾富昨晚則指不會下架。



懷疑是運送過程出問題,業者也拿出台灣檢驗報告自清,衛生單位則要求乖乖再檢驗,希望塑毒風暴不要捲土重來,讓民眾繼續膽顫心驚。


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特偵組絕無濫權起訴李前總統(陳宏達)「一事不再理原則」



特偵組絕無濫權起訴李前總統(陳宏達)


2011年 07月09日

貴報前天《非典型論述》林濁水先生所撰「特偵組濫權,興訴綠總統」,所指摘特偵組濫權起訴各情,並非事實,認知有嚴重落差,特予澄清說明如下:
一、特別費除罪,國務機要費未除罪,並非司法機關之權責。

李辯不知不可採


二、本案沒有「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適用:所謂「一事不再理原則」係指對於「同一被告」已經被法院判決確定的案件,不允許再度重新提起公訴。查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涉犯貪污等案件,雖經法院判決確定,惟其審判之對象係「徐炳強」,並非本案之李前總統登輝及劉泰英先生二人,自無「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適用。
三、侵占公有財物罪不一定要進入自己口袋:「公款必須公用」為眾所皆知之事實,被告不管是為「自己」或為「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而與其他被告共同挪用國安局之公款,雖然該筆公款沒有流入自己口袋,但以洗錢方式流入「第三人」台綜院使用,也是犯「侵占公有財物」罪嫌。
四、高院確定判決也認定李前總統登輝先生係「決策者」: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93年度矚上重訴字第1號)係認定徐炳強奉上級長官指示為由而判決徐炳強無罪確定,並非認定挪移國安局公款之行為係屬合法,且理由已明確說明「0案」剩餘公款交付劉泰英,核心決策人員應係李前總統登輝、劉泰英及已過世之殷宗文3人,足見李前總統辯稱:不知道云云,顯非可採。
五、本「0案」剩餘款均未用於台綜院第四所:台綜院固有成立第四所,經費由國安局專案補助,惟均有帳載、領據可查。本「0案」剩餘公款係以「洗錢」方式流入台綜院,不但未用於第四所,且國安局無帳可查,時任國安局長丁渝洲、第四所所長林碧炤亦均不知情。


起訴以證據為憑


六、台綜院有無給付租金與被告有無挪用國安局公款係屬兩回事:總統府依法編列預算支應卸任總統辦公室租金,係對於卸任總統之禮遇,核與本案被告有無挪用國安局外交專案剩餘公款係屬兩回事。
七、特偵組絕無濫權起訴之情形:本組檢察官對於起訴事實之認定均以證據為憑,絕對不會有濫權起訴之情形,本案既已進入審判程序,特呼籲社會大眾尊重司法,回歸理性看待相關案件之處理。



作者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主任



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

龍井區中毒事件:菲籍媳婦(陳亞林)在竹筍湯內放(亞硝酸鈉)害公婆中毒.陳利雄+陳蔡阿夏




媳下藥險殺公婆


血液黑得嚇人 誤認神祕中毒

2011年 07月14日

        台中市龍井區一對老夫婦在上周六中毒送醫,一度被懷疑與南投的中毒案相關,昨天案情急轉直下,竟是一宗媳婦毒害公婆的刑案。老夫婦的菲律賓籍媳婦向警方自首,坦承因婆媳失和又與丈夫吵架,從工廠帶回除鏽用的亞硝酸鈉加到公婆食用的竹筍湯內,想惡整一下公婆、讓他們拉拉肚子,不料險鬧出人命。老夫婦的兒子難過地說:「考慮要離婚!」


中毒老夫婦陳利雄(72歲)、陳蔡阿夏(68歲),上周六吃完午餐不到10分鐘就四肢抽搐、手腳嘴唇發黑,被家人送往梧棲童綜合醫院急救;院方檢驗血液呈棕色,研判是變性血紅素血症,緊急施打已過期的解毒劑救回一命,前天才康復出院。


丈夫:考慮離婚


老夫婦家住龍井區、三代同堂,每周輪流住比鄰的大兒子和二兒子家中。梧棲童綜合醫院急診室主任盧立華表示,醫院檢出陳姓老夫婦食用的竹筍湯有含亞硝酸鈉,有交代家屬回去要小心,因為原因沒找出,擔心老夫婦會二度中毒。46歲的長子陳博義昨向《蘋果》表示,因院方的說明,他懷疑有人下毒,他和小孩不可能下毒,因此懷疑是菲藉妻子陳亞林(39歲)做的。
陳男第一時間逼問妻子,妻子起初不承認,最後因良心過意不去坦承下毒,之後也向父母下跪請求原諒。但陳男難過地說,可以原諒妻子,但妻子的行為已無法跟家人相處下去,「我考慮離婚!」
陳男與妻子是16年前透過婚姻仲介的介紹結婚,兩人生下3個就讀國三、國二、小六的兒子。陳男説,妻子除了偶爾會亂花錢買吃的、穿的,並會碎碎念外,還算顧家,但和他的父母因語言上隔閡、溝通不良,偶爾會被母親念幾句。


自首前全家餞別


陳博義說,案發的3天前,妻子放在客廳的200元不翼而飛,懷疑是兒子偷的,然後一整天碎碎念,他和妻子因此發生口角、冷戰,妻子才會心情不好。
陳博義表示,3個兒子這兩天都躲在家裡哭,他告訴兒子們:「媽媽如果去自首,可能會很久沒有辦法跟你們見面,你們要珍惜這幾天最後與媽媽相處的時間!」前天他們全家人一起到梧棲吃海鮮餞別,昨早透過友人的安排,帶著妻子到烏日分局自首。
陳婦的公婆被警方通知到場時,陳婦還坐在婆婆的旁邊、牽著婆婆的手。陳婦的婆婆說:「我聽到是我媳婦做的,我心裡很難過!」陳家的鄰居則說,陳家人相處還算和睦,很少聽到他們家中有吵架的聲音傳出。


不滿被念憤行兇


陳婦向警方表示,婆婆3個多月前曾念過她,她一直記在心裡,再加上與丈夫吵架,才會上周五深夜11時許,將她從工廠帶回家的防鏽劑(即亞硝酸鈉)約1.5公克,摻到冰箱內公婆吃剩的竹筍湯內,想要讓婆婆拉肚子,但她不知道會有這樣嚴重的情形發生。


訊後3萬元交保


警方偵訊後,認定陳婦符合自首的要件,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檢方訊後以3萬元交保。律師周平凡說,依《刑法》規定,殺人未遂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合乎自首的要件的話,可以減刑1/2。


亞硝酸鈉小檔案


外觀:白色偏黃粉末
用途:
.可供染色、防銹等工業用途
.食品除醃漬魚、肉限含量70ppm以下、鮭魚卵限含量5ppm以下外,其他食品不得檢出
管制:非管制品,化工材料行可買到
作用:
.會破壞人體血紅素致血液無法攜帶氧氣,出現缺氧性頭暈、胸痛、胸悶、無力、嘔吐等症狀
使用逾1000毫克即會造成人體血紅素破裂、休克致死
治療:注射甲基藍解毒劑
叮嚀:吃火腿、香腸等含限量亞硝酸鈉食品時,少吃高蛋白食品,避免致癌
註:ppm(parts per million)為百萬分之一濃度
資料來源: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毒物科主任洪東榮


陳利雄.陳蔡阿夏被菲籍媳婦(陳亞林)下毒



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龍井區中毒事件:陳利雄+陳蔡阿夏是被菲籍媳婦下毒(亞硝酸).毒死公婆.(甲基藍)解毒劑=甲烯藍

  甲烯藍解毒劑

龍井區中毒事件老夫婦竟是被媳婦下毒.


中廣新聞網 / 2011/07/11


中部地區接連發生中毒案,其中,台中市龍井區陳姓老夫妻,9號吃完午餐後,不到10分鐘就出現手腳、嘴唇發黑、四肢抽搐的中毒現象,醫生判定是「變性血紅素血症」,施打過期的解毒劑之後,救回兩人,而老夫妻情況穩定,膚色也都恢復正常,上午轉入一般病房,下午已經出院。(張文祿報導)陳姓老夫婦回憶九號中毒時,全身冒冷汗,送醫時,四肢和嘴唇明顯發黑,醫師診斷,判定是「變性血紅素血症」,懷疑是硝酸鹽中毒,施打解毒劑,雖然「甲基藍」解毒劑,有效期限已經過期,不過,醫師放手一搏,還是發揮藥效,經過兩天休養,老夫婦膚色已經恢復正常,情況穩定,他的兒子說,父母兩人精神不錯,十一號轉入一般病房,在十一號下午,醫師評估,兩夫婦紅血球都正常,讓老夫婦出院,急診室主任盧立華說,「變性血紅素血症」如果治療正確,恢復是很快的。


這對老夫婦中毒情形與南投五人中毒案件,明顯不同。老夫婦的嘔吐物以及當天食用、顏色偏綠的竹筍湯等,都已經送驗,等化驗結果出爐,老夫婦到底是吃了什麼中毒,應該就可以揭曉。


 


 



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司法是為人民而存在嗎(林峯正)

      

司法是為人民而存在嗎(林峯正)


2011年 07月11日

連續兩天,「人民觀審」成了司法院蘇副院長及幾位學者之間的爭議焦點。
7月6日,王兆鵬、黃國昌、林裕順3位學者投書,質疑司法院雖設置「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他們也都是該委員會的成員,但司法院卻在該委員會尚未就此議題充分討論,作成決定的狀況下,逕自對外宣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出爐,不僅欠缺對委員會成員最基本的尊重,且完全無法理解為何司法院對於重要的政策議題,竟採取如此草率與專斷的決策模式。
隔天,司法院蘇副院長撰文回擊,司法院為了思慮周延,就此政策組成「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為了準備在7月下旬司改策進會形成政策,6月底才根據民調結果在院內討論初步定調。他認為決策還沒有定案,草案又從何而來,3位學者對司法院的指摘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值得注意的是,3位學者文章見報當天,司法院刑事廳立即發出澄清新聞稿,否認《聯合報》及《自由時報》「人民觀審試行條例」已送行政院,預計於10月送到立法院審查報導之真實性,並預告相關法案研修工作將於9月下旬完成後,方送立法院審議。

民對法官無拘束力


平心而論,截至目前為止,司法院確未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學者們的指摘或有誤會之處。不過,由蘇副院長的文章,以及7月1日赴律師公會全聯會全國理事長會議演講的內容可看出,他確實支持人民不具表決權的「純」觀審制度。學者們則認為,若要將刑事司法審判制度作如是的變革,只是讓人民「觀審」,人民的決定對法官沒有拘束力,根本不足以改變人民對司法高度不信賴的印象!
蘇副院長只是針對條例草案未正式出爐,反批學者們的質疑缺乏事實根據,但卻也在文中承認觀審的政策走向已在6月底的院內討論初步定調。學者們心中的疑問恐怕是,即將在7月12日召開的委員會,若學者們不認同司法院內初步定調的決策,還有多少建言的空間?更何況蘇副院長也說預計會在7月下旬的司改策進會形成政策,研修法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司法院賴院長在司法改革列車座談會嘉義場也指出,明年1月會在士林及嘉義地方法院試行人民觀審制。如此時程安排,就好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是任何所謂外人可以改變的嗎?
我們可以體會司法院對於司法改革的急迫感,也贊成應將「人民參與司法」列為下階段司法改革的重要議題。但此種變革應該要傾聽社會各界的意見,絕非簡單做做民調及少數專家學者發表意見後,由負責決策的官員在幾個月的時間內匆促決定。就以日本為例,在2009年正式施行的「國民裁判員」制度,也是歷經10年的研議、立法、準備而成。相較之下,司法院新任正副院長上任迄今8個多月就要決定立法政策方向,並向社會宣示明年1月試行上路,似乎也不將立法院看在眼裡?難道學者們質疑決策草率專斷是空穴來風?
民主社會對於政策的決定,應有一定的程序,司法院連公開聽取各界意見的機會都沒給,還能對外空言「司法是為人民而存在」嗎?



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台中.夫妻只為(嬰兒照顧)問題起口角.憑(簡訊)就輕易開立家暴保護令?豈不草率?司法人員(寧願錯殺一百)的草率處理程序...不見棺材不掉淚


光看單方文字就任意判定家庭務事.還未知誰是真正加害者卻草率核發保護令?直接由法官核發者高達83.86%沒有經過庭訊程序.


吵架撂狠話 換來家暴令   自由時報 2011-7-10

        台中市一對7年級夫妻爆發肢體衝突,妻子離家出走,丈夫傳了「妳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簡訊給妻子,希望她回心轉意;沒想到太太認為這句話恐嚇意圖明顯,一旦返家難保不會遭暴力對待,向法官聲請保護令獲准,讓年輕的丈夫後悔不已。


       警方指出,這對夫妻的年紀僅相差2歲,前年生下1子後,因為夫妻倆都是育嬰生手,加上雙方都有工作,即使小孩白天交給保母帶,但晚間仍為了小孩照顧問題常起口角。


        上月間,雙方發生激烈肢體衝突,妻子一氣之下離家,跑到友人家暫住拒絕返家。期間妻子在友人建議下至醫院驗傷,而丈夫忙著工作又要照顧稚子,搞得身心俱疲,友人建議他不妨傳簡訊給妻子,希望對方趕快回家,男子於是傳了「妳難道狠心就這樣毀掉這個家」、「快回家否則後果自行負責」,還補上一句「妳難道不見棺材不掉淚嗎?」沒想到卻產生反效果。丈夫獲悉後向警方哭訴,表示小時候家裡大人為了要讓他們專心念書,都常以「不見棺材不掉淚」這句話教育他們,所以不覺得這是恐嚇字眼。



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陳家欣-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所長.淪黑道信差 記過降調




所長淪黑道信差 記過降調


2011年 07月07日

        台北市警方又爆風紀問題!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所長,遭中影前副董事長(吳成麟)檢舉涉嫌配合黑道討債,北市警局督察室調查後,發現該所長確實曾三度邀約黑道及中影前副董事長進入派出所協談債務,還讓黑道用所內公文紙寫信,再代為轉交當信差,督察室以「處事不當」為由,將該所長記兩小過,降調非主管職務。

堅稱只是協調


對此,光明派出所所長陳家欣在接受調查時堅稱:「問心無愧!」他強調,因討債的黑道份子得知中影前副董事長吳成麟因案須每天至派出所報到,便天天穿黑衣至所外站崗,造成派出所與吳的困擾,他才會主動協調,並無介入索討債務。
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陳家欣利用職權,介入竹聯幫捍衛隊長林文持及吳成麟的債務糾紛,吳成麟向警控訴,討債集團並未實際握有債權,且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陳家欣卻要求雙方協商和解,令他無法接受。
北投分局副分局長程紹頤昨說,陳家欣確實曾使用公務手機、派出所電話與討債集團成員聯繫,也曾將吳成麟與討債集團成員請入辦公室內協調,還用派出所內部文件「員警績效統計表」的背面,讓討債集團寫信,再轉交給吳。


介入糾紛不妥


程紹頤說,雖未查出陳家欣與討債集團的掛鉤實證,但身為警務人員在未釐清案情前,便介入私人債務問題實有不妥,因此予以處分,並降調分局內勤業務。




高雄檢察官連同警察竟被12歲男童騙了.謊編被兩名80歲老翁性侵.老人無辜被起訴.一榻糊塗!!

 司法....被12歲男童騙了.真的嗎....好在一審法官...否則又是一件冤獄...

誣兩老翁性侵 男童掰到開庭破功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7月7日 高雄報導


        個玩笑開大了!十二歲國小男童瞎掰故事,指他遭到鄰居兩名八十歲老人性侵;他在學校唬同學,同學又向老師報告,老師向母親告知後報警,男童乾脆將錯就錯,製作筆錄時仍說得天花亂墜,直到法官動之以情,他才坦承都是他瞎掰的,兩名老人也因此獲判無罪。

        這名男童今年已就讀國中,他去年向同學宣稱他被鄰居兩名八十歲老人性侵,其中一名老人在四年前他讀小五時,被老人帶到住處房間猥褻後性侵。


        隔年九月他上小六時,老人又騎踏車載他到鳳山某旅館對他性侵;同年十月,老人又帶他到房間內和他發生性關係。


男童還說,當時他覺得很痛說「不要」,卻被老人抓住大腿,不讓他跑掉,還詳細描述老人生殖器特徵。


另外一名鄰居老人,也是在他讀小五時認識,對方一樣帶他到住處房間猥褻,之後又進一步性侵,當時他的妹妹與表妹都在旁邊觀看。


第二次則是他讀國一時,對方在房間撫摸他,之後又進一步性侵,共兩次。同學聽後向老師報告,母親得知後除報警處理,還帶他到醫院驗傷,發現男童肛門有撕裂傷,他還向醫生說「擦屁股時會痛」。


警訊過程中,男童仍不斷瞎編故事,表示他確實遭到兩名老人性侵,檢察官也依法起訴這兩名老人。


兩名老人應訊矢口否認性侵,其中一人說他曾在公園罵過這名男童,他不高興才亂說;另名老人則說這名男童都是亂講,他從未對男童猥褻及性侵。


直到法官審理時,動之以情告知男童不可以亂說話,這時男童突然當庭大哭,表示這些都是他編出來的故事,他確實有說謊,也騙了警察,他只是因為好玩,才會編故事唬同學,不知道後果會這麼嚴重。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台灣司法濫發(家暴)保護令實例.太太設計捏造老公家暴.棄家謀財奪產?警察只顧填單不求證+法官懶得開庭就發放了?遺害蒼生苦.

                             家暴受害人往往竟是加害人..真的!!不少台灣先生明明是「實質被害人」,在法律上卻成了「加害人」。接著丈夫被警察依照保護令趕出家門..而偽裝家暴的人卻佔住家產...家暴惡法讓台灣的家暴件數年年增家成為實質的(家暴國家)??原因是家暴事件根本沒人查...而且太好告了...司法一路懶惰.從警訊調查到家事法庭皆在表格填寫.與紙上作業.



光看單方文字就任意判定家庭務事.還未知誰是真正加害者卻草率核發保護令?直接由法官核發者高達83.86%沒有經過庭訊程序.



警察的懶惰敷衍+家事法官的草率?好多家庭只好分離收場....


設計老公家暴 外配留台捷徑?


自由  日期:2011/07/04

        家暴保護令成為訴請離婚的利器!由於外配來台4年才能申請身分證(中國配偶6年),現已出現有人利用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弱勢的保護規定,把自己塑造成家暴被害人,既能離婚,還可留在台灣賺錢。



持驗傷單聲請保護令



長期關懷單親家庭的「袋鼠與企鵝家庭萬金補給站」理事長蔡濬宇說,有的外配或中國配偶一等生完孩子或甚至不生,便藉故激怒台灣丈夫,誘使丈夫動手,再持驗傷單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進而申請長期居留台灣。



「袋鼠與企鵝家庭萬金補給站」已輔導逾100個單親家庭,蔡濬宇發覺輔導對象中,10對跨國配偶有7對是以離婚收場,且不乏是以「製造家暴」達成離婚的目的。



訪視家庭中,70歲的陳新年說,他花30萬元聘金替兒子娶越籍新娘小芬,每月還給媳婦1萬多元寄回娘家。後來小芬生了2個孫子,家裡開銷變大,他沒再給零用金,想不到小芬馬上製造遭到家暴,等取得居留權即離家出走。



60歲婦人黃吉氣憤說,越籍媳婦吳思敏替她生了1名孫女,媳婦雖未製造被家暴,但一等到4年拿到身分證,馬上就拋下丈夫孩子跑了。臨走前還盜領家中存款8萬元,連她的金飾也偷走。



實質被害人反成加害人



蔡濬宇說,輔導單親家庭這麼多年,發覺不少台灣先生明明是「實質被害人」,在法律上卻成了「加害人」。



基隆地院一名法官受訪時,也不諱言這個現象越來越普遍。他說,只要拿出驗傷單,法官都會核發保護令,她們便可向移民署申請長期居留,有的人取得居留權後,會進一步向法院訴請離婚,判准的可能性很高。



類似情況也出現在中配身上。蔡濬宇說,來台4年的中國籍配偶小麗生完小孩後,即引誘先生打她,再向法院訴請離婚。蔡濬宇第二次訪視小麗時,小麗告訴她,不少同鄉與她一樣,都不想等6年才拿身分證,所以才會運用「捷徑」。



對於以上情形,司法審判界人士認為法官不會單憑一面之詞、一張驗傷單或一次的家暴保護令,就輕率判准離婚。會要求提出證人和多張驗傷單,不會輕易讓有心人得逞。


司法人如強盜一般.明火執杖.虜人父兄.拆人家庭.


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桃園機場保全人員穿拖鞋執勤?(圖)良福保全公司.


 


   桃園機場保全人員穿拖鞋執勤?



桃機當「灶腳」?保全穿拖鞋巡國門


TVBS  日期:2011/07/02



        桃園機場7月1日開始,進駐一批保全人員,將會提供交通疏導以及秩序維護等等的服務,不過因為他們的穿著跟香港警察太像了,還一度被誤認為香港警察,民眾對於桃機保全進駐樂觀其成,不過我們的鏡頭卻拍到,執勤的女保全腳上穿著拖鞋執勤,在人來人往的國際機場中,這樣的打扮恐怕有損國家門面。



穿著制服,這群人貼心的為旅客服務,他們是桃園機場新招募的保全人員,7月1日正式進駐,1、2航廈各派駐10個人,進行交通疏導還有秩序維護。


桃園機場保全都是仔細挑選,除了具備基本外語能力,平均年齡還不到30歲,一天執勤12小時,每個月可以領到3萬元,也因為頭戴斜帽、打領帶,雙肩有徽章的裝扮,實在太像香港警察,一度還傳出有被民眾誤認。


警方表示,桃機保全加入,並沒有分擔他們的工作量,不過記者鏡頭卻捕捉到,這名女保全穿著拖鞋執勤,放大來看,保全腳上穿的,真的是雙沒有後跟的鞋子,進駐桃園機場,代表國家門面提供服務,同一家保全,有的打綁腿、有的穿拖鞋,再加上警方認為對勤務沒有實質幫助,這每個月60萬人事開銷,能發揮什麼功效,還有待觀察。





 


雲林王太太錢財到手遠走高飛.還逼媳婦說謊罵公公.判離婚.追蹤

 呼你死.
 

逼媳婦誣賴夫出軌 逍遙胡鬧終被休  

2011年07月02日       蘋果即時


        媒體報導,雲林縣1名王姓男子的妻兒移民澳洲,王男獨自在台打拼賺錢。王妻2008年懷疑丈夫與一名陳姓女子有染,逼丈夫簽切結書。


        2009年王妻領到澳洲政府發的土地補償費1.18億元台幣,竟然人間蒸發,獨自帶錢跑去遊山玩水一整年,不與家人連絡。隔年王妻突然打給兒子及媳婦,逼兒媳指控父親出軌,還要媳婦斥責父親是「大壞蛋」、「壞爸爸」。媳婦本來拒絕,後來王婦不斷電話騷擾,才被迫配合。


        王男因此氣到兩度心臟病發,提出離婚,沒想到有澳洲國籍的王妻竟然向澳洲法院要求限制丈夫在台訴請離婚。不過法院審理時,兒子媳婦都站在爸爸這邊,一審二審都判准2人離婚。





呂先生-車子被撞並主動報警.卻遭上銬押警局過夜.+濫權囂張的警察(余艾苔)

呂先生

民眾可要注意,只要一點點酒精,都可能會吃上公共危險的官司;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日前開車,被一輛賓士車追撞,員警進行酒測,男子酒測值達0.03,雖然沒有超過法定標準值,又是受害車主,怎麼最後還是被帶回警局?原來法令規定,只要酒測值超過0,不管有沒有肇事,都必須依法移送,不過這名車主不滿,因為員警製作筆錄的時間長達10個小時,期間他還被上手銬,關進拘留室,控訴警方執法過當。



明明被對方開車追撞,主動報警,沒想到卻被當成酒駕肇事,帶回派出所,只因為當時的酒測值0.03。當事人呂先生:「問完人名確認的筆錄後,他(員警)隨即把我送到新店分局,就上手銬,然後還有用長槍押著我,送往新店分局拘留。」


強調自己沒喝酒,質疑警方的儀器有問題,22日下午呂先生開車行經新店的中正路時,因為前方公車緊急煞車,自己停下來,卻遭到後方賓士追撞,員警到場,把雙方帶回派出所訊問,原以為做完筆錄,就可以回家,沒想到卻被銬起來,押進拘留室待了一整晚。


呂先生:「我覺得最誇張的是,我沒有喝酒的狀況下,我竟然要被拘留一整個晚上,一直到隔天。」


原來只要發生車禍,雙方當事人都得進行酒測,一旦酒測值超過0.00,就會被警方認為觸犯公共危險罪,如果情節單純,屬於微罪,一般而言,檢方都會擇期通知當事人開庭,也就是說只要做完筆錄就可以回家。


只是呂先生7點多開始被偵訊,問到半夜,因為夜間得停止偵訊,到了早上又重做筆錄,問題就出在警方的問筆錄的速度,似乎有點慢,一拖就拖了10幾個小時,也難怪當事人不滿,打算跟監察院申訴警方執法過當,討回公道。


.......................蘋果日報.........................................


濫權囂張的警察(文 :余艾苔)     2011年 06月27日



有一位和人發生車禍的呂先生,被測出極微量酒測值,雖然抽血重驗後證明沒喝酒,但警方還是認為有必要移送檢方偵訊,只因時間是過了下班時間的晚上八時,這位倒楣的呂先生被迫在警察局關一晚。呂先生願意夜間偵訊,為什麼不能隨即夜間偵訊?硬把人留一晚,警察有這麼大的權力嗎?

便衣竟隨便亮槍


這件車禍沒傷亡,抽血重驗結果酒精濃度是零,理應沒有刑事責任,實在沒必要移送檢方,就算有必要以公共危險罪嫌處理,為什麼非得隔天再偵訊?據了解,這事扯到不成文默契,即太晚移送,檢方會不高興,會罵人,先不論這種檢警地位不平等的默契多麼荒謬,受害的卻是小老百姓。
隨隨便便就把人在警局留一晚,這是濫權;還有更離譜的,一名男子深夜開車時突遭人亮槍攔阻,最後才知是便衣警察錯把他當竊車嫌犯的烏龍事件。便衣辦案有必要,但便衣情況下,就可以對所謂的嫌犯亮槍嗎?會不會太囂張?


政府應好好整頓


很多人對警察五味雜陳,抓壞蛋的警察人人喊讚,開罰單的警察令人討厭,但只要本其職責依法執勤,就是勇警。至於濫權囂張的警察令人唾棄,拜託政府好好整頓,以免幾粒屎壞了一鍋粥,搞得連勇警都抬不起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