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家庭暴力對社會的影響
壹●前言
組成一個國家最基本的組織便是「家庭」,所以家庭的維繫是非常重要的。但現
今「家庭暴力」案件時有所聞,造成許多家庭分崩離析,且所謂的「家務事」問
題越來越嚴重,甚至在這次的總統大選中成了候選人爭執的話題之一,故我們三
人決定探討此主題。為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家庭暴力所造成的原因及改善方法,我
們將正文分為三個部分,分別是:一、家庭暴力的定義與存在的原因。二、家庭
暴力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三、讓家庭更和諧─社會改革的目標與方向。
綜合由網路、圖書館以及訪談搜尋到的參考資料,我們進一步知道一般的家庭暴
力即是指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的凌虐行為。由於傳統的錯誤觀念,導致很多暴力
事件被隱瞞,造成加害者因而肆無忌憚地傷害別人。最後許多受害者在忍無可忍
之下,行「報復」之途,造成社會上許多犯罪事件。此外也可能導致造成孩童的
撫養問題,對社會易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家庭暴力」的確是當今社會值得深
省的重要課題。
貳●正文
一、家庭暴力的定義與存在的原因
家庭暴力是指有血緣關係的成員,如:夫妻、手足或四等親之內的親戚間,或具
有親密關係的成員與同居人之間的虐待或暴力行為等。以下兩小節將分別探討家
暴的類型與存在的原因。
01.暴力之類型
家庭暴力的行為包括身體、言語、心理、性等四種可能的虐待。身體的虐待是指
以身體肢體,抓、咬、推等傷害被害者的肢體,甚至使用刀具槍枝等攻擊被害者,
造成被害者身理受傷。言語虐待是指以情緒化字眼或吼叫、侮辱來威脅或傷害被
害者。心理虐待是指限制被害者的自由或者威脅自殺、監視對方行為或跟蹤對
方,造成被害者精神上的壓力。性虐待則是指在被害者非自願情況下強迫被害者
與之進行性行為、性交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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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暴力延續的因素
家暴是不好的事情,可是為何在社會上仍有很多傳聞呢?依據台灣婦女資訊網路
上的研究文獻指出(註一):對於身為旁觀者的大眾,總是認為「清官難斷家務
事」和「法不入家門」,導致正義被擋在家門外,因而導致更多的受害者藏匿在
我們四周;再者,由於親戚、鄰居、朋友的錯誤觀念,認為「夫妻勸和不勸離」,
讓家庭暴力被這些「俗語」所矇蔽,完全無視於它的重要性。這些固有的傳統觀
念,深刻的影響很多人看待和處理家庭暴力的方式。因此,在沒有任何政治規範
下,施暴者不懂節制,甚至將「暴力」視為習以為常的事。直到現今,很多人仍
然認為「少管閒事以免招惹麻煩」;因此,不知道有多少受害者,一忍在忍,當
累積多年以來的不平怨氣爆發時,一則尋求離婚,一則產生「報復」之舉,但又
礙於孩子的問題,深怕養不起孩子,又怕孩子因為是單親家庭而受到不平等待遇
的錯誤觀念,所以不敢離婚,但是擔心「孩子的父母可能成了兇殺犯」這種念頭
卻又使受害者持續壓抑。因此,傳統迷思是造成姑息家庭暴力繼續上演的罪魁禍
首,不僅在看待家庭暴力的觀念上要改變,更要學習如何在成為受害者時,應有
的處理方法與觀念,這樣才能降低家庭暴力的發生。
二、家庭暴力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
01.對國家造成的影響
想像當一個民主體制國家背後,如果很多家庭都各自隱藏了相當程度的專制橫
行,這個現象所帶給民主社會的陰影將有多深。
家庭暴力防治法定訂了之後,國人起了警戒的心了嗎?根據最常聽到國人的說法
是:1.家人之間所動手腳者乃出自於愛;2.家庭暴力往往也是一時衝動,一時失
控,最後只要稍作柔聲溝通也能化為祥和。這樣子的敷衍造成的結果可能不是他
們所能設想到的;台灣過去一年因為家庭暴力而喪失性命的也有120 人左右,使
我國的社會文明程度大為降低。
02.心理的矛盾與對個人身心的影響
近半世紀以來,很多心理研究方面的書不斷在強調「愛」的重要。這對家庭暴力
真的有幫助嗎?然而事實上,人們因為一些潛意識的原因及拙劣的溝通技巧,確
實已經干擾了他們表達「愛」的能力。弗洛伊德在他1901 年出版的《日常生活
的心理疾病》(The Psychopathology of Everyday life)一書中,曾經很生動的描述潛
意識的因素如何影響人類的日常行為(註二)。這讓我們相信,施暴者在民眾面
前所述說[「愛」的理由,至少有一部份是虛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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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虛假的愛,最嚴重的影響莫過於被施暴的受害者;他們往往到最後仍是被社
會所孤立出來的對象。使得受害者不只充滿了內疚的心態,也傾向於將受暴的事
實掩飾起來;這種程度的身心傷害,更再一次的反諷當今家暴法所站的立足點-
本是一個為保護被害人權益,所特別制定的法律(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一條)
(註三)。
「愛的相反不是憎恨,憎恨是愛的變形。愛的相反是不關心」,這是英國的教育
實踐家A.S 尼爾的至理名言(註四);既然雙方愛的能力不足,何不以「愛的語
言」的擴張——關心和溝通(註五),來做最有效率的改變。
三、讓家庭更和諧——社會改革的目標與方向
從前一節的探討分析,我們可以感受到家庭暴力的確是一個存在於社會的普遍隱
藏性問題,因此,許多的民間團體紛紛成立許多婦幼保護組織,協助家暴的處理
與避免。而政府也於民國87 年6 月通過了家庭暴力防治法(註六),內容包括界
定政府所成立的防治機構:中央為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並且在各地方政
府設立相關的單位,以及其職責;其他還有如法規內容及施行細則、程序、事後
的調解與治療的方法等等,以杜絕家庭暴力的發生並促進家庭和諧。
其次,政府也開始重視加強專業人員的養成訓練(註七),以提昇服務人員的服
務品質與效率,並杜絕對受害者的二度傷害。如果連第一線的服務人員都沒有正
確的處理觀念,則防治家庭暴力的工作都是空談。根據調查顯示:國內直接從事
家庭暴力服務者不超過一百二十人,人力呈現嚴重不足。不僅於量的不足,在質
方面也呈現嚴重的缺失,大多數的服務人員並沒有接受完整的家庭暴力防治訓
練,多半靠經驗傳承,加上上接案量大,更使得家庭暴力的服務品質無法提升。
學者指出正式的支援系統仍存在著許多問題,包括:體制不健全、專業知能技巧
不足、對福利的認知有所偏差。因此,教育訓練的對象應包括警政人員、社會行
政人員、司法人員、教育人員與媒體工作者。藉由在職訓練,以期能達到了解家
庭暴力本質,再發生事情時能熟悉各方面處理程序,建立互相尊重的服務倫理,
並培養自我調適能力的目標。
目前我國的情形看來,有些專業人員都不一定能深入了解家庭暴力的問題,更遑
論是一般民眾。因此,加強宣導家庭暴力防治的觀念(註八),解構家庭暴力迷
思,發揮社區防治功能,才能促進家庭和諧為目標。所以基礎教育與大眾教育是
防治工作向下紮根的根本方法。衛生單位者能積極擬訂公共衛生計劃,宣導家庭
暴力防治的觀念;而在社區方面,則透過舉辦婚前講座,倡導兩性平等觀念,讓
夫妻婚前就能學習到如何在親密關係中相互尊重,而非暴力相向;在校園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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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把兩性平等的課題以及有關家庭暴力的正確觀念選擇列入教材。政府更應有
計劃的施行公共宣導的工作,印製文宣品、手冊或網路資訊。整個傳統社會的男
尊女卑與家務事的觀念由來已久,要對抗這樣的衝擊與約束,需要投注相當的人
力與精力。
參●結論
這篇有關家庭暴力的研究,使我們對這個題材背後的很多問題有較深入的了解,
最令我們印象深刻的是:感受到從傳統男尊女卑的社會,轉型到現在比較平等的
社會的過程中,有些隱藏的問題被突顯了出來,整個社會與家庭、個人怎麼樣去
面對與因應。另外一個讓我們發覺的是:原來這樣的問題,與相關的社會機構及
從業人員,竟然如此複雜,讓我們對法律與社會工作的職業,有了多一點的概念。
而在研究與寫作的過程中,我們小組的互動與文稿的合作撰寫,更是讓我們深感
受益良多。
肆●引註資料
註一、「家庭暴力專題」。無日期。台灣婦女資訊網。民國93 年3 月17 日,取自:
<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hvdraft/index.html>
註二、華魯士著,鄭慧玲譯、楊國樞、張春興主編。《家庭溝通》。台北市:桂冠
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0 年。頁4。
註三、「怎樣才叫家庭暴力」。無日期。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民國93 年2 月27
日,取自:<http://www.moi.gov.tw/div6/know_1.asp>
註四、關根正明。《將責罵變成一種教育》。台北市:貞彥出版,民國89 年。頁
205。
註五、巴哈、韋敦合著,鄭慧玲譯。《愛的語言:衝突與溝通》。台北市:桂冠圖
書公司,民國84 年。頁130。
註六、同註三。
註七、同註一。
註八、「我國目前家庭暴力的現況與未來制度之展望」。無日期。台北市家庭暴力
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民國93 年3 月17 日,取自:
<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hvdraft/hvfac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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