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錢建榮 法官.認為(他媽的)是台灣社會長期存在的俚俗言詞,只是說話者習慣用來發洩情緒的口頭禪或發語詞,並非有意侮辱公務員,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錢建榮-法官

國家是否有理由以他人名譽受損為由,而動之以刑罰?


國家憑什麼要求人民不可以說出不中聽的話?


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44801502


嗆警「他媽的」 言論自由判無罪             自由時報2011-12-22

遇員警酒測起爭執.兩度脫口夾雜「他媽的」


蕭姓男子被員警認定酒駕,他解釋是其妻開車,情急中使用了「他媽的」字眼,被警依妨害公務送辦,一審被判4個月;二審時大逆轉獲判無罪。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昨審理認為,「他媽的」是台灣社會長期存在的俚俗言詞,言者並不必然反應其主觀意欲,只是說話者習慣用來發洩情緒的口頭禪或發語詞,並非有意侮辱公務員,應受言論自由保障,改判無罪。


法官錢建榮曾主張............未設專區 娼嫖都不該罰


法官錢建榮16日曾在一份判決書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規定「娼嫖俱罰」,看似平等處罰,實質上不公,他認為未設專區之前,娼、嫖、媒合者,都不應被處罰。


對於口出「他媽的」是否是意在罵人,錢建榮持獨特見解;他在蕭案判決書指出,所謂侮辱性言詞(如他媽的等),都是涉及行為人主觀評價的意見表達,相較於誹謗帶有不實事實的傳述,侮辱性言詞更應受到言論自由的絕對保障。


像「幹╳娘」、「他媽的」等,都是台灣社會長久存在的俚俗言詞,代表另種深層文化;男性甚或女性如同反射動作般的使用「他媽的」或「幹╳娘」字眼,言者並不必然反應其主觀意欲,更難謂必有侮辱公務員的犯意,這可說是,說話者習慣用來發洩情緒的口頭禪或發語詞。


至於言論是否粗俗,端賴個人的品味而定,即使說出「他媽的」或「幹╳娘」等所謂「三字經」,國家是否有理由以他人名譽受損為由,而動之以刑罰?國家憑什麼要求人民不可以說出不中聽的話?


本案當事人蕭男(28歲)98年11月24日凌晨,搭乘賴姓妻子駕駛的車子,行經桃園縣蘆竹鄉經國路段,賴女發現警方取締酒駕,即將車開進附近私人停車場,員警尾隨盤查,蕭男否認開車,雙方爭執時,蕭男說「我,他媽的,我就沒有嘛!我就跟你講車不是我開的」,員警準備上前拉他時,蕭直呼妻的名字,大叫「去叫人!他媽的,他逼我做酒測!」等語,夫妻因而被逮,並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當天酒駕者是蕭妻,經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判處裁罰3萬5千元,已易服勞役執行完畢。蕭男則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聲請簡判,法院一審簡判4月徒刑,蕭提上訴,二審法官錢建榮昨判他無罪。



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法官法) (速審法) (觀審制)...(司改下一步)司改的重點在於改變司法人員的心態




新頭殼newtalk            2011.12.20


當「恐龍法官」成為近年來的熱門名詞,司法改革離民眾的距離也越來越近。「我要好總統公民連線」對司法改革提出了「每年淘汰1%法官」的構想,希望三位總統候選人能做出具體承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淘汰1%法官對民眾來說非常易懂,也反映民眾對司法品質的期待。他強調,下一階段的司法改革有必要重新凝聚共識,也應邁向要求法官、檢察官、甚至警察,從內心做到改革,否則高高在上的心態將會是永遠的民怨來源。


林峯正在今(20)日中午的「開放編輯室」節目中剖析司法改革的困境,他說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已是13年前的事,雖然民間團體不要拜拜式的會議,但是經過了10多年,他認為有必要重新凝聚司法改革新的共識,所以確實有必要召開全國性質的司改會議。


對於總統馬英九不斷強調「法官法」、「速審法」、「觀審制」,做為他任內認真推動司法改革的象徵,林峯正感到不以為然。他首先批評「法官法」只做半套,在內部監督上還是只有法官的小圈圈,無法讓更多民間團體參與,這樣的法官評鑑恐怕會流於自己人評自己人,難逃「官官相護」的質疑。


至於原本意旨是在加速司法進度的「速審法」,林峯正則批評有了「速」,卻欠「妥」。他說,「速審法」雖然讓法官判案速度加快,但在審判的品質上卻沒有著墨,導致更多錯判或冤獄,這恐怕與「速審法」當初的意旨相去甚遠。他強調,判案品質上,「速」與「妥」缺一不可。


另外在「觀審制」的推動上,林峯正語帶諷刺說,「『觀審制』是全世界都沒有的制度,是法務部所獨創,堪稱一大發明」。他坦言,法官的權力和人民的權力確實有競合關係,法官審案的權力越大,人民參與的空間就越小,反之亦然。林豐正說,環顧「觀審制」,民眾雖然可以參與審判全程,也可提出意見,但是採納與否仍然取決於法官意志,所以說法庭上依然是法官說了算,這和理想的民眾參與審判有著很大的距離。


林峯正指出,正因為馬總統拿「法官法」、「速審法」、「觀審制」做為他司改的政績,更令民間團體擔心,這樣的司改就可以「沾沾自喜」了嗎?


他認為,司改的重點在於改變司法人員的心態,因為對人民來說,司法人員權力很大,正是因為要改變的是心態,所以更顯困難,必須要有詳細的規畫與配套,決非「XX法」、「OO制」能夠解決。


林峯正呼籲三黨總統候選人,能真正理解司法改革的重點,提出可行、具體的司改藍圖,千萬不要胡亂開支票或搞錯方向,這樣才能重拾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感。


[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0509]

司法閒閒沒事做?(張三娘子)一路還被(起訴)到一審到二審.有誰知?她清朝小說虛構人物.「醉春風」.暗喻虛擬都可入罪嗎?岳不群 怎麼辦?



 張三...李四...王二麻子... 岳不群..林平之..


國家是否有理由以他人(名譽受損)為由,而動之以刑罰?


國家憑什麼要求人民不可以說出(不中聽)的話?


網路留言版「張三娘子」 法院判妨害名譽有罪.

中廣 – 2011年12月20日 下午4:22





在網路上罵人「張三娘子」,一名女網友被法院以「公然侮辱罪」,處八千元罰金。法院審理認為,「張三娘子」出自清朝小說「醉春風」,指的是背夫偷腥行為不檢點婦人,因此,認定女網友涉及妨害他人名譽,判決有罪且全案就此確定。



網路上留言可要謹慎。被告是三十二歲的李姓女子,她在台大PTT網站,讀了「離婚後、再婚的觀感」這篇文章,在留言板上發表評論,李姓女子影涉作者是「張三娘子」,又說對方「要當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被指涉的女網友自覺受辱,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全案在一審法院時,李姓女子坦承留言,因此,被判處罰金八千元,不過,李姓女子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理過程,法院查出,李姓女子提到的「張三娘子」,出自清朝小說「醉春風」情節,指一名婦人嫁給好色的張三,不堪丈香四處通姦買春,自己也開始找男人同睡,醜名因而外傳。法院認為,張三娘子影涉背夫偷腥的婦人,加上被告還寫了「婊子」一詞,因此,認定有妨害名譽,駁回上訴,全案就此確定。


.........前往  壹電視觀賞影片...............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nexttv/20111220/10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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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張三娘子」 台大女研究生罰8千

2011年12月21日               東森新聞





台大中文研究所李姓女學生,99年在BBS婚姻版討論區,以「張三娘子」暗喻失婚又再婚的女網友,對方怒控公然侮辱,法官認為,所謂的張三娘子指的是被夫偷腥、人盡可夫的婦人,判李姓女研究生8千元罰金。


江姓女子去年7月在BBS 婚姻討論板上表示,她離婚後又要再婚,心境轉折引來很多網友回應;其中化名為「rehtra」的李行之說對方是「張三娘子」,又寫了難聽的字眼「又要當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推文十分辛辣,江姓女網友受不了,憤而告上法院。


因為暗喻性的字眼吃上官司,李行之發言變得低調,強調她「沒有別的意思」。女研究生最後又在BBS上PO文道歉,表示害女網友心靈受創、名譽受損,造成大家負面觀感,實在過意不去;但道歉來的太晚,被影射的女網友不能接受。


法官認為,「張三娘子」的典故源自清朝小說《醉春風》,意指背夫偷腥、人盡可夫的淫蕩婦人;李行之發表張三娘子後又PO文辱罵對方品德操守淫蕩、不知檢點,與娼婦一般,明確貶損江女聲譽。由於雙方未和解,簡易庭判李女8000元罰金,江女認為太輕,加上對方也沒誠意和解,聲請檢察官上訴,但北院駁回。


引人名罵人挨告案例


2007/02/09
美容院女學徒黃莉婷罵老闆娘像「許純美」,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2005/12/08
嘉義黃姓婦人罵人「比宋楚瑜還奸」,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10天,還要賠3萬元。
2003/06/11
北市某技術學院2名老師吵架,其中1人罵對方是「孔子的罪人」,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千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徐婦.軍中髮姐人稱「花蝴蝶」.沒有認真經營婚姻.竟借保護令要休夫.竟然連丈夫的名字都寫錯.遭駁回

謊報家暴.利用保護令離婚案件


濫發的家暴保護令(實例):懶惰不查證.草率發放!.....一塌糊塗


光看單方文字就任意判定家庭務事.還未知誰是真正加害者.卻草率核發保護令?


直接由法官核發者高達83.86%沒有經過庭訊程序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2月20日.


在軍校當髮姐的徐姓婦人以丈夫個性暴戾,動輒被揍,訴請離婚,但訴訟狀上把丈夫的名字寫成公公的,加上她的老闆形容她「像花蝴蝶」,有軍官和她約會被調職,法官認為徐婦連丈夫姓名都弄錯,顯然無心經營婚姻,駁回離婚之訴。


桃園地院調查,徐姓婦人結婚八年,和丈夫差五歲,她以丈夫稍不如意就咆哮、拳腳相向,把她當出氣包,聲請保護令也無效,她連基本的人性尊嚴都沒有,以無法共同生活為由,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徐婦丈夫爆料說,妻子在軍校福利社當髮姐,他曾打電話給福利社老闆,老闆說「請你太太來是理髮,不是當花蝴蝶」。軍方人員也告訴他,徐婦自稱未婚,曾和多名軍官交往,一名軍官在情人節約徐婦,另有一軍官送花,約到KTV唱歌,都因行為不檢,遭軍方記過調職。


徐婦丈夫還說,妻子聲請保護令後主動搬走,疑與一名軍官私奔;打官司時把他的名字寫成他父親的姓名,分明想了斷這樁婚姻,他不願成全妻子。


桃園法院審理時,徐婦說「不小心弄錯丈夫的名字」,聲請更正;她的丈夫說「太離譜了」,「又沒住一起,她跟公公接觸不多,怎麼可能會寫錯,分明是故意的。」


法官認為,保護令不是離婚的萬靈丹,認定徐婦丈夫只是一時激忿動粗,並非經常性家暴;且根據福利社老闆和軍方說法,確有軍官和徐婦交往被記過調職。


法官表示,雖無法證明徐婦有第三者,但行為逾越分寸,加上連老公的名字都寫錯,顯然沒有認真經營婚姻,徐婦是過失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判她敗訴。


搞錯老公名 軍中「花蝴蝶」休夫遭駁回


搞笑動畫.真人動畫

http://www.sinonet.org/bbs/thread-79271-1-1.html     加拿大華人網


 生死一瞬間


 



沒事在樓下按啥喇叭.



        


2011年12月18日 星期日

蔡伯羌-奇美醫院醫師.(失憶實例: 忘記妻子兒子*卻記得同事名字)腦部缺氧致記憶功能缺損.

蔡伯羌-醫師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4/201104180716243.html            華視新聞


        台南奇美醫院住院醫師蔡伯羌,兩年前在院內工作時突然因心肌梗塞昏倒,搶救后因腦部缺氧致記憶功能缺損,只記得同事,卻不記得老婆、孩子。蔡伯羌對自己剛剛說的事轉眼就忘,也因此丟了工作,情節比電影《我的失憶女友》還慘。其妻指控奇美院方讓丈夫過勞致病,上周四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訴,求償丈夫出事至65歲退休的3800萬元薪資。但院方堅稱蔡醫師是個人疾病問題,並沒有超時工時問題。

不認識妻兒只記得同事 看書永遠停在前兩頁

  據報道,蔡太太表示,丈夫蔡伯羌是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6年前在奇美醫院擔任一般外科住院醫師,每月工時約360小時,每天工作10多個小時。兩年前他進開刀房時突然心肌梗塞昏倒,急救后因腦部缺氧過久,導致中度記憶功能缺損。蔡太太說,丈夫只記得10年前往事,但近10年的事情大部分都忘了,而且丈夫只記得在醫院工作的片段,卻記不起她與兒子,她心酸地說:“我們相戀、結婚、生子過程,他完全忘了,他現在只把我當成信任、依賴的人。”

  蔡太太指出,丈夫剛出院時無法自理生活,得靠她喂飯、洗澡,甚至有大小便失禁狀況,她陪丈夫回醫院復健,也積極幫他恢復記憶。蔡太太常拿著兩人的婚紗照、生活照等,講述兩人相戀、相處過程,但丈夫宛如在聽別人的故事,面無表情,讓她十分喪氣。

  蔡太太說,如今丈夫能自行吃飯、洗澡、上廁所,但她仍得跟在身邊時時提點,例如他會在餐桌上吃了兩口飯后,突然跑去客廳坐在電視機前發呆,詢問“你在干嘛?”他總是一臉茫然,要提醒他才會繼續坐回餐桌前吃飯。有時他會拿著衣物、浴巾坐在馬桶上發呆,也得提醒他快去洗澡,且他看書時,永遠停在書本的前兩頁。


蔡太太滿心期待丈夫能恢復記憶,但隨著他生病時間愈久,記憶功能恢復的情況也愈來愈差。主治醫師指出,蔡醫師的腦部聰明、靈活度還在,不過沒有記憶,就像計算機沒有存儲器。蔡太太無奈地接受丈夫無法康復、不能工作的事實,但她怒斥:“都是醫院讓他超時工作,才會變成這樣。”

  蔡太太表示,丈夫發病前在奇美醫院擔任第4年的住院醫師,每天幾乎以醫院為家。她舉例,因丈夫長時間待在醫院,兩人每天隻能透過電話聯系,所以他失憶后,隻記得她聲音,聽到她聲音知道是老婆,在有人提到“其其”(她的小名)時,他會說:“是我老婆”。但看到她時,卻不知道她是誰。

  蔡太太表示,同事來看他時,他都能叫得出同事的名字,當同事指著她問:“她是誰時?”他的答案竟是“女僕”。由蔡太太親自問“我是誰”時,他則敷衍說:“太累了,想不起來。”病后他對家裡裝潢擺設全然陌生,但開刀房多開一扇門,他卻記得一清二楚,可見他的全部生活都在醫院。

院方每月隻給2萬元慰問金 妻求償3800萬元

  蔡太太指出,丈夫疑因過勞病倒后,院方隻給6.2萬元慰問金,還聲稱雙方合約到期,不再續聘他,經多次協調,院方隻願提供每月2萬元慰助金,為期10年,讓她對院方失望透頂。她本月14日已對奇美醫院提告,依丈夫當年每月約10多萬元薪資估算,加看護費用,計算到65歲退休,將向院方求償3800萬元薪資。

  蔡太太強調:“我不是要錢,我隻想換回丈夫的健康,並要大眾正視醫師的工時問題。”

  對此,奇美醫院公共事務室主任吳政隆表示,蔡醫師病發前一天是休假,當時他正打算進開刀房見習疝氣手術,沒工作過勞問題,應是他本身疾病猝發所致,事后院方提供住院、醫療協助,希望能讓他恢復腦部功能,院方並幫蔡家申請勞工保險傷病給付,已盡力協助。


蔡伯羌-醫師


笑到你抽筋.搞笑圖片.動畫.貼圖(搜)

http://gaoxiaotupian.haha8.org/index.html        笑到你抽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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