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血型的秘密?)離婚後才發現2兒女都是老婆外遇20年所生.吳女判賠王男320萬元.鵲占鳩巢.



AB血型生不出O型…陪兒做功課才知妻外遇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27日


        AB血型的王姓男子與妻子結褵20多年,有一次他陪血型O型的小孩做生物功課時,得知「AB型不可能生出O型小孩」 ,赫然發現妻子瞞著他外遇20年,生下一對子女都不是他的骨肉,夫妻去年已離婚;王某控前妻不當得利,台北地院昨判決前妻應賠償王某320萬元。


去年3月,王某的14歲兒子習讀生物課的血液遺傳實驗,發現「為什麼爸爸血型是全顯性的AB型,我卻是全隱性的O型?和老師教的不一樣?」好奇問爸爸,王某也起疑,驗DNA才發現不只兒子,連21歲的女兒都不他的種。


前妻判再賠320萬元


據指出,王某早年做生意,娶吳女後,生下健康的女兒,兒子則患有疾病,王某結束生意,全職照顧兒子,家計靠妻子的收入支撐。


王某去年得知真相後,先提出否認子女和離婚官司,獲勝訴定讞,吳女被判須賠王某100萬元確定;王某今年再告前妻不當得利,害他消耗人生精華時代照顧別人的小孩,求償926萬元。


王某在庭上說,兒女都很乖巧聰明,他竭盡所能給子女最好的,全案爆發後,算起來新婚不到2年,妻子就在外偷人且懷種,這使他辛苦經營的家庭毀於一旦,在社會、家族蒙羞而難立足,妻子應為婚姻破碎負起全責;而他為了全心照顧小孩,收掉生意,結果卻為別人作嫁,吳女卻從20年的謊言中獲利,訴請前妻把錢還他。


前妻在庭上不否認與外頭的同一男子產下兒女,但她不肯說出男子身分,強調2人已數年沒連絡;她還答辯,婚後不久,丈夫沉迷打麻將,常夜不歸營,還與秘書搞曖昧,生意結束後就遊手好閒,「孩子的教育生活費都是我在出」,她懷第一胎後就無夫妻之實,且王某向她同事借錢50萬元,是她還清的,她自己薪水只有4萬多元,請求法官減價。


法官傳小姊弟作證,讀大學的姊姊說水電、瓦斯、房租、補習費、便當、旅遊費,都是爸爸出錢,爸爸常向親戚借錢,6年前把500萬元房子賣掉還債,餘款用來度日。台北地院昨判吳女除了離婚責任賠償,還須再付320萬元給王某(不當得利);本案若定讞,吳女總共應賠420萬元。


記者昨打電話找王某,但無人接聽,也連絡不上委任律師;吳女則拒絕受訪,透過委任律師表達不是光彩的事,盼低調平靜過日,而這次的不當得利官司,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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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養罕病兒多年 綠帽男獲賠

中央社 – 2012年10月26日






        王姓男子疼愛罕病兒,不料兒子上生物課發現血型有誤,王才驚覺戴綠帽,兒女都非親生骨肉。法院判王男獲賠扶養費數百萬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王男向法官說,他和吳女在民國77年結婚後育有一雙子女,其中兒子患軟骨發育不全症,王男決定結束經營多年的旅行社,全心在家照顧子女,還陪兒子學習圍棋,寫部落格記錄兒子成長的點滴。


不料血型O型的兒子升學國中上生物課後,好奇詢問父母血型,王男才意外發現自己AB型,不可能生出O型兒子。


王男有如遭遇晴天霹靂,追問後妻子才坦承2個孩子的爸爸不是他,白白錯幫別人養小孩。他打官司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勝訴確定,獲賠慰撫金新台幣100萬元,兩造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


王男再打官司,要求對方賠償多年家庭支出、扶養費共926萬餘元。


在公家機關任職的吳女則反駁,指丈夫失業多年,連養自己都有困難,是她幾乎用全額薪水養家育兒,她已盡力分擔子女的扶養費。


法官審理後認為,兩造在婚姻關係時,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兩方負擔費用的比例,推定兩造是各負擔半數家用,審酌兩造的消費支出,計算出吳女應給付扶養費32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林益世堅不認罪,但獲裁定以五千萬元交保.(天蒼蒼 野茫茫 風吹草低見牛羊!)

報告長官~~清掃戰場完畢

林益世以5000萬交保


Yahoo!奇摩 – 2012年10月26日


特偵組25日依涉嫌貪汙等四項罪名起訴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台北地方法院晚間開接押庭,林益世堅不認罪,但獲裁定以五千萬元交保。


林益世堅不認罪,但獲裁定以五千萬元交保.


( 天蒼蒼 野茫茫 風吹草低見牛羊! )


 


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曹賜斌--遭高雄(長庚醫院)誤診以為罹患攝護腺癌.長庚竟然會(手術與錯置檢體)?若發生在一般小民.沒錢打官司.更是含冤莫白了.江博暉-泌尿科主任





名醫被誤診 高雄長庚判賠627萬

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0月25日





江博暉(泌尿科主任)+宋明澤(檢驗主任)


        整形名醫曹賜斌遭高雄長庚醫院誤診以為罹患攝護腺癌,他遠渡重洋到美國進行切除手術,事後發現是檢體弄錯、搞了大烏龍,返國後向醫院及經手醫師提起告訴,請求賠償一四七○萬元;廿四日高雄高分院二審判決認為,醫院確有疏失需賠六二七萬元;院方獲悉判決後僅表示,尊重司法。


        九十四年中,曹在高雄長庚進行攝護腺切片檢查,但醫院將他的檢體與另位林姓病患錯置,被誤診為攝護腺癌;隔年一月,他飛往美國動手術切除攝護腺、膀胱頸部、貯精囊及輸精管等器官,手術後開始出現尿失禁、排便困難、性功能障礙等後遺症。


但負責手術的加州大學醫院事後檢查,並未發現癌細胞,他返國向高雄長庚求證才發現搞了大烏龍,憤而向進行切片及判讀的兩位醫師提告,連帶向醫院求償精神慰撫金、醫療、看護和交通等費用共一四七○萬元。


醫師們出庭均表示,僅負責採集及判讀檢體,與錯放檢體無關,拒絕賠償;院方也指出,當時誤診為癌症初期,其實不需要開刀,僅需追蹤治療,是曹在美國自行決定不再切片檢查,且加州大學醫院也同意直接開刀,這並不符合醫學慣例,認為這次手術與檢體錯置沒有關係。


一審法官審酌後則認為,一般大型醫院報告普遍應被採信,因此加州大學醫院沒有確認檢體必要,認為手術與錯置檢體確實有關,需賠償六二○萬元;而醫師只負責採取檢體和結果判讀,因此不需付連帶責任。


二審法官則維持一審認定,但認為生活上支出費用需增加賠償,因此比一審多判賠七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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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N 新聞



        南台灣整形名醫曹賜斌,因為高雄長庚醫院送錯檢體,被誤診為攝護腺癌,曹賜斌遠赴美國動手術,事後才發現白挨了這一刀,他自訴手術後出現尿失禁等後遺症,曹賜斌因此控告長庚2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並求償1470萬元,不過這起官司,法官認為是檢體搞錯,和醫師無關,但院方有醫療疏失,判賠620萬元,但對於醫師沒有依聊責任這樣的判決,曹賜斌無法接受,誓言上訴到底。


整形醫師曹賜斌:「法官居然判他無罪。」


整形名醫曹賜斌一聽到判決,幫自己做檢查的醫師,當時的泌尿科主任江博暉和檢驗主任宋明澤都沒有醫療責任,情緒激動,白挨了這一刀,他形容自己一生幾乎都毀了。曹賜斌:「我天天都包著成人紙尿布,要吃最高劑量的威而鋼,沒有辦法。」


曹賜斌形容自己幾乎成了醫界笑柄,民國94年8月,曹賜斌在長庚作切片檢查,由於錯貼標籤,被醫師誤診為攝護腺癌,他遠赴美國開刀,手術後尿失禁、性能力喪失,氣得一狀告2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求償1470萬元,但法官認為是標籤貼錯和醫師無關,不過院方的確有醫療疏失,判賠620萬元。


曹賜斌:「希望長庚醫院能夠來給我認真正式的道歉。」


怎麼會貼錯標籤?根據長庚的作業流程,標本罐在患者進手術房前就已準備好,醫護人員用切片器採樣,把檢體放到標本罐後,還會和患者面對面核對身分,不過院方強調,曹醫師當時以VIP身分做切片,反倒省略了SOP,鑄成大錯。高雄長庚副院長張明永:「如果插隊的話,就很容易出差錯。」


因為VIP身分反倒成為錯誤的理由,曹賜斌無法接受,勢必會提上訴,而當時因為錯拿,導致另一位患者是不是被延誤治療,這環節恐怕院方疏失難以推卸。



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陳益軒律師-原告質疑律師變節 改助被告辯護(陳明凱遭警方連開16槍擊斃)

陳益軒律師

原告質疑律師變節 改助被告辯護  民視 – 2012年10月16日


        海巡署6年前破獲1起漁船走私槍械案,當時搬運工陳明凱遭警方連開16槍擊斃,他的母堅信兒子遭栽槍滅口,委任律師陳益軒提出國賠等訴訟都敗訴,但前年檢方認定,全案是海巡官員和船東設局栽槍,而陳明凱的母親在收到判決書時更赫然發現,陳益軒竟也是海巡官員和船東的辯護律師,她認為律師明顯違反倫理規範。


2006年7月,海巡署在屏東查獲歷年最大宗軍火走私案,當場擊斃1名陳姓嫌疑犯,另1名落網嫌犯,事後指控警方栽槍。


當時的海巡署長王進旺堅定表示絕對沒有栽槍搶績效,但後來檢方認定是海巡官員羅強飛以及船東劉雄漢設局栽槍將2人起訴,案發時嫌犯陳明凱的母親委託律師陳益軒打官司求償,只是她在收到判決書後才知道,陳益軒律師竟然也幫官員和船東辯護。


律師陳益軒去年因為接受江國慶案中,殺害女童的嫌犯許榮洲委任而聲名大噪,他表示先前的確接受陳母提起的民刑事訴訟委託,但之後的被告,分別是開槍的高縣警員、高雄縣政府和保險公司,並不是海巡官員和船東。


律師先後接受3方委任,雖然並非同一時間、同一案件,不過因為彼此確實存在利害衝突,法界人士普遍認為還是要避免比較好。(民視新聞 李坤錫、賴政坤、龐志龍 台中彰化報導)


http://tw.myblog.yahoo.com/a22226600/article?mid=6&prev=7&l=f&fid=6


學歷/
 ‧七十四年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八十二年律師高考及格 

  現任/
 ‧銘法法律事務所『所長』暨『主持律師』
 ‧南投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南投縣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南投市公所法律諮詢顧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會委員
  台中分會、彰化分會、南投分會
 ‧台中縣當舖商業同業公會法律顧問
 ‧國際同濟會台中市金龍國際同濟會
  第32屆會長(96.09.02)
 ‧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法律顧問


一句齊國的人 換5月刑期.法官稱代號仍可辨識身分.




一句齊國的人 換5月刑期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16日    〔新北報導〕不要以為取代號或拐彎罵人就沒事!





        劉姓男子在社群網站PO文,指已婚的W先生與單身Y小姐關係異常,並以「難道他是齊國的人」形容W先生;板橋地院認定,使用代號仍可讓他人辨識2人真實身分,且「齊國的人」是在影射W先生坐享齊人之福,判劉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法官稱代號仍可辨識身分


判決書指出,劉男與王、蔡都是新北市鶯歌區某社區住戶,99年4月間,劉的親友因社區違規停車與王男有糾紛,劉男竟以暱稱「說書人」PO文寫說:「W先生某天深夜獸性大發,衝到樓下去踹一位單身貴族Y小姐的門?人家可是黃金單身貴族的呢!?踹一踹,W先生就從承租戶搖身一變成區分所有權人。」


文章還寫:「為什麼有妻小的W先生會跟黃金單身貴族Y小姐共有一間房子呢?」及「既然W先生與Y小姐共有一間房子,那請問一下他們算不算是同居人阿?」「奇怪!W先生不是有妻小嗎?怎麼有同居人呢?阿難道他是齊國的人?」


王男與蔡女提告後,檢警循IP位置揪出劉男。法院審理時,他否認PO文,並堅稱與對方無冤無仇,並無犯案動機;劉男的委任律師則稱,IP位置不代表就是劉男PO文,且他人根本無法特定W先生、Y小姐是何人。


法官認定,劉男親友曾因違規停車被王男拍下檢舉,所以劉男才替親友出頭PO文,且王男曾在劉男PO文前2天上網回應「踹門事件」,故其他使用者可依王男的帳戶歷次發表的文章,推知W先生與Y小姐真實身分。



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天啊! [要收的沒收.要給的多給]不倒店才怪!!台電出紕漏 少收(中龍鋼鐵)2億?真的愛台灣錢.

豺狼橫行.小丑跳樑.

台灣只要輸出貪官和詐騙集團..就可以打垮全世界---毒害勝過核子彈.


台電出紕漏 少收中龍鋼鐵2億    民視 – 2012年10月15日


台電累計虧損超過一千八百億,但現在卻爆出因為內部疏失,少收中龍鋼鐵二億多元線路費用,台電坦承業務和工程單位溝通出了問題,但問到懲處又三緘其口,民眾直批太扯,應該將相關人員停職調查。


台電又出槌了,中龍鋼鐵去年7月將鍋爐餘熱發電賣給台電,11月台電幫中龍完成線路增設,就應該跟中龍收二億一千多萬的費用,一直到今年五月中龍又申請新設線路,台電才發現原來都沒跟中龍要線路舖設費。


二億不是個小數目,這筆錢不但忘了跟中龍收,從去年七月到今年九月還付中龍一千多萬買電,台電出了紕漏卻只說要檢討,不鬆口懲處相關人員。中龍鋼鐵覺得台電球員兼裁判,要他們付二億多元也很不服氣。


但整個案子,看在民眾眼裡也很不舒服。雖然二億元跟虧損的一千八百億只是小巫見大巫,但卻可以看出台電整個經營螺絲鬆了,將來還要漲電價,叫民眾怎麼服氣?!


 


2012年10月14日 星期日

電話費誤繳2次 中華電信照收2次.也沒主動告知??(有否刑責?)



電話費誤繳2次 中華電信照收           平鎮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0月14日


平鎮市某公家機關爆料,中華電信收費系統會「吃錢」,同一期電話費帳單繳兩次,中華電信條碼照刷、錢照收,直到公家機關會計部門對帳發現有誤,中華電信才被動回覆「下期退回」。


陳姓公務員說,單位的公務用電話費,他都先代墊再請款,今年3月的帳單近4千元,他繳過但忘了。5月時,他跑去中華電信打單再繳費,6月時,會計部門告知「同一期帳單繳兩次」,他向中華電信反映,中華電信僅答覆「抵下個月話費」。


陳先生質疑,3月分的帳單費用,直到6月,還是付費單位自行發現溢繳,而非中華電信主動通知,如果不是公家單位有審核機制,那一般民眾如果誤繳,權益何在?


中華電信桃園營運處帳務科代理主任梁世忠說,經查陳先生是4月10日先持補單繳費,5月2日再拿原帳單到服務中心繳費,收款員多是銀行駐點代收人員,可能對系統不甚明瞭。


陳先生認為中華電信未正視問題,不論民眾持什麼單據,既然有條碼,應該在刷條碼時,電腦就要顯示「已繳費」,中華電信身為台灣寬頻業務龍頭,收費系統未連線,讓人不可思議。


中華電信桃園營運處坦承內部電腦系統有預設執行查帳功能,可能一般服務中心未強制執行,所以無法查帳,才會發生重繳事情,已向台北總公司反映此問題,總公司承諾改善,將強制各地營業處執行銷帳程式。


至於被民眾「抓包」的平鎮某服務中心,桃園營運處說,最快10月底將要求全縣服務據點統一執行電腦程式,未來不會再發生條碼查不到繳費紀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