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惡心」不應寫成「噁心」*「遷就」不是「牽就」*「不瘟不火」寫成「不慍不火」*(常見的錯別字和誤用成語)
常見的錯別字和誤用成語(張健)
2012年 02月09日
一、常見的錯別字:
1、「一味」寫成「一昧」。佛家有「三昧」之說,但沒有「一昧」,「一昧」是「一味」之誤。現在連許多研究生、作家、名嘴也一味用一昧。
2、「一旦」,是「(倘若)有一天(旦原意為早晨)」的意思,是假設性語言,很多學生寫成「一但」。某一次我閱看高、普考的國文試卷,竟一連發現7、8個人這麼誤用。
3、軟腳蟹:意指懦弱、無骨氣的人。現在大部分人都寫成「軟腳蝦」;好像只有一部年前在台灣上映的大陸連續劇《庚子風雲》用對了。為什麼不可以寫成、說成「軟腳蝦」,這道理就像「兩腳人」說不通一樣;人本來就是兩腳的動物嘛!無蝦不軟腳,說「軟腳蝦」毫無意義;而一般的蟹腳是硬的,說「軟腳蟹」才能顯示牠與眾蟹不同的特色。
4、「惡心」不應該寫成「噁心」。這也是大家習焉而不察的錯誤,惡心跟口沒有關係!不過大家讀「惡」的破音字ㄜˇ倒是都讀對了的。
5、「遷就」不是「牽就」:因為是我「遷」而「就」人,不是「牽」人「就」我。一字之差,把意思完全搞反了。
日常生活習非成是
二、誤用成語:
1、「每況愈下」和「每下愈況」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成語,有些人為了表示有學問,把「每況愈下」倒用了。「每下愈況」出自《莊子》,意思是道無所不在,愈低下的事物愈能顯示道乃普遍存在(在屎溺、在瓦礫……)之理。「每況愈下」則是一個後起的成語,初見於顧炎武的《日知錄》,意指情形愈來愈差。
2、「不瘟不火」,寫成「不慍不火」也不正確。「瘟」,是怯弱、窩囊之意,一個人做事「不及」叫「瘟」,「火」是過火、過分的意思;「不瘟不火」即恰到好處。而「不慍」和「不火」是重複的意思,用這4個字,迥不同於原意。
3、「無時無刻」下面必須加一「不」字,才能表達「時時刻刻」的意思(很多人加「地」或不加),否則就成了反面的意義。最近上映風靡一時的影片《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裡也有這個瑕疵。至於「無時不刻」,那是瞎編瞎湊的「偽成語」。
以上所例舉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常常看到、聽到的錯誤,而且好像已有習非成是的趨勢,盼望大家有志一同,一起把它們改過來。
作者為台灣大學中文系兼任教授
預謀殺人罪?蔬菜水果驗出劇毒農藥及禁藥.(種植者.藥商.農政部門)超市賣場74%檢出.傳統市場可能更嚴重?
勇敢的台灣人?百毒不侵-洗腎.化療....
食品安全
* 台北頂好的金棗驗出 9種、台北松青的葡萄驗出4種、台北頂好的萵苣驗出5種、花蓮愛買的蓮霧驗出7種、台北大潤發的包心白菜驗出6種、宜蘭家樂福的小白菜驗出6種、台中愛買的青江菜驗出8種。
* 驗出的36種農藥中,有20種農藥是農委會公告劇毒、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第一與第二級劇毒農藥,或是生殖毒性,或會傷害蜜蜂、損及作物授粉的農藥.
* 還有 6家超市都驗出含歐盟禁用的賽洛寧、護賽寧、硫敵克、芬化利、菲克利、新殺螨、撲滅寧、加保扶、愛殺松、嘉保信等11種農藥。
* 3件是不得用於該作物上的農藥被檢出,包含花蓮愛買的芥菜驗出得克利,台北松青的蜜棗驗出益達胺、達滅芬,台北頂好的韭菜驗出得克利。
* 金棗..被驗出含有9種農藥,其中甚至出現不該使用在金棗上的亞托敏和愛沙松,另外還有4種農藥恐影響生殖系統。
* 韭菜,驗出農藥「貝芬替」.
* 金棗、蜜棗、韭菜、四季豆、蓮霧等十一件蔬果,驗出不該用於該項農產品的農藥.
* 台北松青超市購入的蜜棗則被驗出含有4種農藥殘留,其中益達胺與達滅芬皆不能使用在蜜棗上;而宜蘭家樂福販賣的韭菜中,則是出現農藥貝芬替含量遠超過檢驗標準2.7倍。
* 台中愛買的楊桃中檢出含有農委會公告的劇毒農藥納乃得,雖然劑量0.11ppm遠小於農委會的標準值2.0ppm,但卻高於歐盟標準0.05ppm。」而歐盟早已停用的劇毒農藥護塞寧、加保扶等,也都在這次抽檢中驗出。
* 納乃得是一種胺基甲酸類的殺蟲劑,依法可用於小葉菜類、小漿果類,但不得用於洋香瓜等瓜果類蔬果。納乃得具神經性毒性,可抑制人體之乙醯膽鹼酯?的活性,中毒症狀包括腹瀉、惡心、嘔吐、痙攣、過度唾液分泌、頭暈、頭痛、出汗、呼吸費力及昏迷等;意外中毒事件中之致死劑量,約為十二﹣十五mg/公斤體重。納乃得的水溶性偏低,反覆以大量清水沖洗,仍然可以去除大部分的蔬果殘留。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0208/5786917.html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1&catsid=2&catdid=0&artid=20120208abcd011
抽驗八家連鎖超市、賣場的蔬果,發現五十八項蔬果中,四十三項有農藥殘留,比率達74%;廿五項驗出含三種以上農藥,十二項的殘留量超標或違法使用不該用的農藥,其中不乏歐盟禁用的劇毒農藥,顯示農民混藥情形嚴重。
綠色和平要求各超市賣場負起責任,拒絕有劇毒農藥的農產品,為消費者建立生鮮產品的追蹤與監管機制,從生產源頭杜絕不當用藥。
去年十二月,綠色和平在頂好、松青、愛買、大潤發、家樂福、全聯等八家門市,抽樣白菜、青江菜、高麗菜、蘋果、草莓等五十八種蔬果,委託衛生署認證的德國萊因實驗室檢驗。
綠色和平農業專案主任蔡絲婷說,最誇張的是在頂好超市購買的金棗,竟然驗出九種殘留農藥。另一件在宜蘭家樂福販售的韭菜,驗出農藥「貝芬替」含量二點七ppm,是標準容許值(一ppm)的二點七倍。
蔡絲婷表示,包含金棗、蜜棗、韭菜、四季豆、蓮霧等十一件蔬果,驗出不該用於該項農產品的農藥,「這顯示農委會管不了農民的用藥行為」。至於殘留農藥中出現農委會公告的劇毒農藥,她表示,雖然殘留量未超標,但歐盟已禁用,台灣卻管制鬆散。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目前農委會對劇毒農藥採登記制,農民是否正確用藥很難規範,農委會若不禁用,也該輔導農民導正。另外,農委會雖有採收及出貨前的抽檢機制,但公布結果慢半拍,毫無預警作用。
蔡絲婷指出,歐洲許多連鎖超市與無毒農家合作契作,確保蔬果無毒;也有業者成立「永續工作小組」,機動查驗中盤商的蔬果農藥殘留,一旦發現違規,該中盤商即列為拒絕往來戶,藉此為自家信譽及消費者健康把關,希望國內業者也能跟進。
8連鎖賣場 檢出43農藥殘留蔬果 【2012/02/09 聯合報】
檢察官辦案的缺失*三個案號實例(惡檢的樣貌--漠視事實真相,欠缺明確證據,誤植被告姓名)
無恥匾額................................................................................是昏睡.是懶惰.還是裝傻.......
惡檢的樣貌:
一、報告法官:一切如附件所載!
二、撿到菜籃都是菜?夾到碗裡都可吃?
三、起訴書=說故事比賽冠軍?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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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法官:一切如附件所載!
(99台上號3700號)《偽造文書》
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上訴書一定要具體指出原判決有何違法之處,否則程序錯誤,依法必被駁回。檢察官不僅沒表示法律適用問題,更只引用或檢附告訴人的書狀就交差了事,高檢署檢察官竟然是這麼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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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菜籃都是菜?夾到碗裡都可吃?
98年偵緝字第1465號 (98年易字2571號)《侵占手機》
通聯紀錄顯示,告訴人的手機在晚上7點半就被盜用,發話地點遠在澎湖,但檢察官卻認定台北的計程車司機於晚上9點載客後撿到手機並侵占之。物證與檢察官的指控完全不符,司機仍被起訴,難道起訴與否只是檢察官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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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說故事比賽冠軍?
《販賣一級毒品》台南地檢署96年度偵字第17510號
台南地方法院(96年訴字1805號)
台南高分院( 97年上訴字433號)
台南高分檢再(99年台上字3559號)
什麼證據都沒有,只有兩個「吸毒證人」亂七八糟、無法與事實吻合的「證詞」,卻仍然被檢察官起訴販賣「一級」毒品罪(該罪的法定刑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這種輕率的重罪起訴水準,不令人擔心嗎?難道,檢察官要說:「不能證明,不代表你沒做」?而且,被告獲判無罪後,又一再上訴,檢察官真的是「刑事冤大頭製造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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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正告法務部:
- 請告訴全國民眾,法務部對於個別檢察官辦案有濫權、疏誤的情形,如何進行一般性的瞭解及究責,具體方法如何?
- 法務部有何具體作法,對檢察官辦案時起訴及上訴品質嚴加控管,以保障訴訟當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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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林于如-恐怖女魔.為簽賭.連續殺死親母、婆婆及丈夫並詐領保險金.高院二審判3個無期徒刑.2009年案發(牛審了2年多)找出判決書.問:需殺幾個人才能判死刑?
林于如-出庭照片
林于如--治安史上最恐怖的女殺人魔 ...法官佛心?意圖妄想要教化她?
* 殺三個...判死刑尚嫌過重?..又年紀輕...若年老些則另當別論?
* 大惡不止.小惡效尤.社會關感
*請問法官大名......台中高分院
中央社 – 2012年2月7日
南投縣埔里鎮媳婦林于如被控謀害親母、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案,一審判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出爐,今天改判林女3個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林于如被控因沉迷簽賭六合彩,為償還鉅額賭債,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保險,並從民國97年11月起8個月內,接連謀害親母、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
南投地方法院去年5月判林女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子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天判決出爐,判處林女3個無期徒刑。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林女因耽溺六合彩簽賭,需錢孔急,為貪圖保險金,不顧念夫妻結褵之情,趁丈夫身體不適急診入院機會,接連殺害丈夫2次未遂及1次既遂,導致丈夫死亡,讓年幼兒子心靈嚴重受創。
判決書指出,林女犯後仍沉迷於六合彩簽賭,多次催促檢方儘快核發死亡證明書以利申請保險理賠,顯見林女人格價值觀嚴重偏差,敗壞社會風氣,理應判處死刑。
林女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則被判無期徒刑,二審法官改判原因在於,法官認為衡量現代刑事政策是以矯治教化為最主要目的,「報復」、「報應」、「殺人償命」等觀念不是量刑時最主要的觀念。
二審法官認為,審理案件時,林女對部分犯罪情節坦承不諱,具有悔意,考量林女作案時年紀才27歲,如果經過矯正教化,也有可能幡然悔改重新作人。二審法官認為,一審判死刑尚嫌過重,因而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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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于如-狠女人毒殺親人實例:逐一殺死親生母親、婆婆、丈夫.若非保險業者啟疑調查.一生真偽有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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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林于如 疑因賭債+保險金 謀殺丈夫 劉宇航.婆婆.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1024
{保護殺人權 }
20120208
殺母 婆婆 丈夫 魔女躲過死刑
【許淑惠、陳方瑩╱綜合報導】南投「驚世媳婦」林于如因沈迷六合彩負債,企圖詐領保險金,接連殺害母親、婆婆和丈夫,一審被判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林女雖逆倫弒親,但「殺人償命」已非量刑最主要考量,林女坦承犯案且有悔意,改判她三個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20120208
「驚世媳婦」殺3人 死刑變無期徒刑
南投「驚世媳婦」林于如(31歲)因沈迷六合彩負債,企圖詐領保險金,接連殺害母親、婆婆和丈夫,一審被判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林女雖逆倫弒親,但「殺人償命」已非量刑最主要考量,林女坦承犯案且有悔意,改判她三個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林于如昨出庭聽判得知逃過一死時,面無表情。她的律師周志峰表示:「林女全部坦承,法律應給她一條生路,我會建議她不要上訴。」林女丈夫的姑姑劉怡岑則憤慨說:「完全不能
20120207
「矯化為重」 魔女殺3人詐保逃過一死
南投少婦林于如(31歲)為詐領2040萬元保險金,2年前涉嫌在9個月內先將母親推下樓摔死,再連續毒殺婆婆和丈夫,最後獲理賠金5百餘萬元。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去年將她起訴求處3個死刑,一審判林女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林于如在二審辯論時懇求「2年來我家破人亡,我知道錯了,給我一次機會,從輕量刑」,今天台中高分院改判她3個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高院認為,雖然林女冷酷無情,但現代社會以矯化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