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蕭賢綸(蕭仰歸)案:高院法官(關說+喬事情+講關係)有如菜市場.說謊.隱瞞


                         

                         *高玉舜命法官


【有辦法就不法辦.有關係就沒關係】


聽說:法院是容許說謊的地方..你看..你看他們都是臉不紅.氣不喘的..隨口而出也都能顛倒黑白.真是有多年功力呦...
這則新聞看到高院法官(關說案件+喬事情+講關係)有如菜市場.


*受命法官----高玉舜.      *陪席法官----林洲富.      *審判長---高明哲.


*張耀彩-----高院代理院長.     *關鍵證人---崔玲琦法官(在陳哲男無罪案之法官)



法官子撞人 調查關說,又傳上級施壓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8/12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被指為兒子的肇事逃逸案關說,當初二審受命法官高玉舜證實,審判長高明哲拿被告父親的身分關說,無罪判決也是由高明哲撰寫。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將召開自律委員會處理,卻傳出要主持自律委員會議的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昨晚找關鍵證人崔玲琦法官,要求她在今天會議中不能提及蕭仰歸要她向受命法官高玉舜關說,甚至表示如果她證實蕭仰歸曾為兒子案件請她關說,要將她移送監察院,讓法官大為光火。本報記者昨天深夜無法找到張耀彩查證傳聞是否屬實。



蕭仰歸昨天則發表聲明指出,他從事司法工作以來,恪盡職責、謹守分際,他願意充分配合調查,以正視聽。



蕭仰歸被控關說兒子蕭賢綸的案子,一審判緩刑,二審逆轉改判無罪定讞。審判長高明哲否認曾接獲蕭仰歸的關說電話,但承認知道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當時評議結果,高玉舜並不認同無罪見解。



高玉舜接受調查時說,評議過程中,高明哲表示被告是好朋友蕭仰歸的兒子,希望給他一個機會;還說在他落魄時,蕭仰歸支持他,如今蕭為兒子的案子難過憂心,「這個恩情要還」,甚至提及蕭仰歸曾向一審的審判長鄭景文關切此案。



高玉舜向高院說,蕭仰歸還請高院另一法官崔玲琦關切該案,崔法官直到他們評議後,才向她抱怨蕭的行為。高院今天的自律委員會除要求合議庭三位法官現身說明,崔玲琦也被要求列席。



高院表示,蕭賢綸的案子因檢方未上訴而定讞,如發現合乎非常上訴或再審程序,都可依相關法律辦理,仍有救濟管道。



...................




  • 2010-08-12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肇逃獲判無罪案,牽動關說及施壓醜聞。媒體報導,當事人之一的高院女法官高玉舜,昨(11)日在高院內部調查時,情緒失控當場痛哭,指控合議庭審判長高明哲的確告訴她:「人家(蕭)就是拜託要判無罪」,還說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對同仁下了「封口令」,不過相關被高玉舜指控的人等,一一否認。


    媒體報導,高玉舜向調查單位表示,審議肇逃案時,審判長高明哲就主張要判無罪,但她認為「至少要判罰金」,這時高明哲對她說:「他是蕭仰歸的兒子,有來拜託啦,人家就是要判無罪,連判罰金都不要啦」。


    高玉舜說,身為合議庭受命法官,她不能接受這個說法,因此還是做出有罪判決,但是高明哲竟然也拿出一份無罪判決,最後只好把有罪跟無罪的判決都交給陪席法官林洲富「抉擇」,林洲富在無罪判決上簽名,高玉舜說,她在無奈又氣憤的心情下,就把有罪判決附在評議簿上。


    媒體報導,高院內部調查時,高明哲、林洲富等人都否認關說情節,讓高玉舜氣得當場飆淚,痛批兩人鬼扯。高玉舜還指控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下封口令,要求相關人士不得講出事件始末,「否則會被休職、停職甚至移送監察院」。對此,高院高層認為,高玉舜「聽到的說法有誤」,高院方面一定會依法處理。



【有辦法就不法辦.有關係就沒關係】


翻手為雲覆作雨..(起訴書和不起訴書真的同時併存)..(無罪和有罪的判決書也是一起寫好)是金A!是待價而沽??


 



屏東荒謬判決.凌晨2點還打牌.眼花疑心生暗鬼.打手機(嚇到人)判賠五萬元.關30天.蒼天也傻眼.



半夜站暗處 嚇到人判賠         2010.08.11


屏東縣李姓婦人到廖姓鄰居家玩牌,凌晨結束,返家途中,看到廖宅牆邊冒出一個頭,大喊有「鬼」,驚動屋內牌友查看發現是廖,李婦被嚇得全身發抖就醫,打官司求償,法院判廖應賠五萬多元。


法官表示,廖姓男子縱然不是故意嚇人,但半夜裡站在暗處讓人害怕,亦有疏失,因此判賠。

「我又沒有裝神弄鬼,為什麼要嚇她?」廖姓男子獲悉判決結果憤憤不平說,當晚他靠在鄰居圍牆邊講電話,沒想到李婦走出來,就喊說「見鬼了」,指被他嚇到。

法官認為,李婦受到驚嚇後,次日確有到醫院就診,費用三百五十元,其他就醫時間,距案發時間有的超過五天,有的更久,難認定與被嚇到有關;但李婦受到驚嚇屬實,判決廖應給付李精神撫恤金五萬元及三百五十元醫藥費。

廖姓男子說,當時李姓婦人兇得很,撿起石塊要丟他,他氣不過表示「要讓妳好看」,就這樣被告恐嚇還求償。恐嚇部分已被關卅天,他原從事搭網工作,被關後工作也少了,還要被判賠五萬多元,「連自己都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李婦丈夫說,當晚妻子到廖家打麻將,一走出來,就見牆邊露個頭,被嚇得全身痙攣送醫,到現在還在看診,「我們要求對方三日內道歉,對方不肯,才提告」。

李婦提告指出,去年四月十六日,她和幾名牌友到廖家打牌,凌晨二點,她和另一牌友離開,剛走出來就看見牆邊有個人頭,當時巷子沒有燈光,廖的身體又被牆擋住,「就像鬼頭」。

她認為廖故意嚇她,讓她嚇破膽。原本硬朗的身體,被這一嚇,一年來到醫院看病五十多次,常作噩夢,睡不著覺。

「我頭靠在牆上講電話也不行喔!」廖姓男子說,他根本不知道牌局幾點結束,怎可能故意裝鬼嚇李婦,但李婦就是聽不進去,「硬賴我裝鬼嚇她」。


【2010/08/11 聯合報】


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蕭賢綸(法官蕭仰歸之子)肇事逃逸.高院法官(高明哲)判新手開車(無罪)*違反評議程序


 


蕭賢綸                                                             法官--高玉舜
.................................

蕭仰歸54歲



現職:最高法院法官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系
˙海洋大學法研所碩士、博士
經歷:台北、板橋地院法官及行政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官訓練所講座



高明哲54歲


現職:台灣高等法院庭長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第19期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系
經歷:台北、板橋、桃園地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爭議事項:接受台鳳集團不當飲宴案


蕭賢綸(法官蕭仰歸之子)肇事逃逸.高院法官(高明哲)判新手開車(無罪)*違反評議程序


*受命法官是----高玉舜.      *陪席法官----林洲富.      *審判長---高明哲.


高等法院庭長高明哲審理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案時,竟在二審宣判前違反評議程序,直接拿出無罪判決,要求受命法官改判無罪。


    本案起因於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就讀海洋大學法研所的兒子蕭賢綸在民國九十七年十月,開車與陳姓女騎士擦撞,擦撞機車騎士(陳燕秋)有腦震盪、急性頸挫傷和腰部挫傷等。現場目擊者表示,蕭賢綸肇事後並沒有立即停車,反而繼續向前方開了六十公尺之遠,然後路邊停車停三秒鐘,接著直接開車走人。警方根據車號循線通知蕭到案,蕭以一萬元和被害人陳燕秋和解,過失傷害部分獲不起訴處分,但肇事逃逸屬公訴罪,檢方依法偵辦。


    蕭仰歸曾以最高法院法官身分關心檢方偵辦進度,檢方也勸蕭賢綸認罪或許有緩刑機會,不過蕭賢綸以日後要當司法官不能有前科為由拒絕,檢方於是依法起訴。一審蕭賢綸判刑六月、緩刑兩年。上訴到二審卻出現悖於常理大逆轉。


    根據「法官論壇」網站自行踢爆:「評議時審判長高明哲堅持無罪判決,甚至直接拿出一份判決,最後合議庭三名法官就以兩票對一票的評議結果,改判蕭無罪,而無罪理由之一竟是「蕭賢綸是新手,開車時不會使用右後照鏡。」,由於檢方未再上訴,全案因而定讞。


    此案在司法界鬧的沸沸揚揚,但是司法院仍抱持鴕鳥心態下達封口令,未有任何處置。


基隆地院法官陳賢德當年在一審合議庭擔任受命法官,他表示,尊重二審判決。審判長鄭景文表示無從評論。至於陪席法官黃永定,《蘋果》未聯絡上。高檢署發言人林邦樑表示:「會盡速了解當時公訴檢察官未上訴原因。」
由於司法院對本案下達封口令,至今未對此案作出任何調查和處置。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明知此事卻壓著不處理,令人憤怒!」司改會常務執委高涌誠說:「評議不照規矩走,明顯違反法官倫理,若查證屬實,司法信譽已破產,並應送監察院彈劾。」
台北市民李奇軒質疑:「有權有勢就可判無罪,像我們這樣沒背景的人不小心犯錯,不就一定要被捉去關?」清潔工黃義成說:「法官知法就更應守法,如果司法連最基本的公正都做不到,我們只能自求多福了。」
對於高院判蕭賢綸無罪,理由之一蕭賢綸是新手,開車時不會使用右後照鏡。福安駕訓班主任翁福安昨不以為然地說:「我們教學生時,可是一開始就會教怎麼使用後照鏡。」


..............................


隔年(2009)年初,傳聞指出蕭賢綸的法官父親蕭仰歸致電基隆地檢署,表明法官身分想了解案情,檢方表示此案不可能判無罪。同年4月6日,基隆地檢署即以肇事逃逸罪起訴蕭賢綸,到了9月30日,基隆地方法院判蕭賢綸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但須付3萬元公益金。



蕭賢綸辯稱,事發時車上開著音樂,他不知道撞到人,否認是肇事逃逸,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在評議是否改判他無罪時,受命法官主張判決有罪,今年1月19日,高院改判蕭賢綸無罪,檢方沒有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受命法官(高玉舜)認為,車禍時車子的後視鏡撞凹,駕駛人不可能不知道撞到機車,一審法官、檢察官、法官坐在車裡放音樂,也認定可以聽到後視鏡折凹到的聲響。


..............................



子肇逃判無罪 法官父涉關說求情


TVBS 更新日期:2010/08/11 12:11



司法又爆黑幕!有法官在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上自爆,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在去年肇事逃逸,一審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到了二審卻改判無罪,傳出是蕭仰歸向承審的高院法官高明哲進行關說。消息曝光後,蕭仰歸請假未到班,另一名高院法官高明哲也尚未做出回應。



平面媒體以斗大的標題披露「最高院法官子肇逃」,一審半年、二審無罪,逆轉關鍵竟傳出是最高院的法官蕭仰歸幫兒子關說,才獲判無罪。這起肇逃事件是去年在基隆發生,蕭仰歸法官的兒子蕭賢綸,在基隆一個路口撞到人,卻肇事逃逸,一審判決時,法官認為證據明確,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


但案子到二審,明明有現場監視器跟照片等證據,判決書卻認為只能證明蕭賢綸在現場,不代表他有肇逃,所以判決無罪。這樣的理由,難以服人,司法院內部網站貼文爆出關說疑雲,到底是真是假,有待當事人出面說明。


..............................


新聞人物
再度引爆司法風暴的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高明哲,兩人是台大法律系同班同學,多年來交情頗好。法界多認為蕭仰歸判決品質佳,他曾出任司法官訓練所講座,專幫剛出爐的法界新兵上課,被指向檢方了解兒子所涉的肇逃案後,他一度萌生辭意,但被同事勸阻。



與高明哲交情佳


蕭仰歸、高明哲都是五十四歲,蕭的生日是三月二十八日,高是三月二十九日,生日僅差一天;大學畢業後,高先考上司法官,隔年蕭也考上,兩人先後分發到台北、板橋地院,在同一間辦公室辦公,因此交情頗佳,任職期間蕭仰歸到海洋大學法研所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後來還到大學兼課,傳出蕭向檢方了解兒子官司案情後,其他法官很訝異,直呼:「不可能!他是一位非常優秀的法官。」
至於另名主角高明哲,二十年前在台北地院當法官時,承審一件立法院議場縱火案,當時的立委陳水扁出任被告辯護律師,在扁的聲請下,高親赴立院履勘現場,成為國內第一位進入立院行使調查權的法官。
高明哲十四年前調升高院法官後,一度出任醫療專庭法官,十年前他因接受台鳳集團招待不當飲宴,與其他六名高院法官被移送監察院彈劾。直到去年底,他終於升上庭長,他自認這十年來低調行事,如今被指強硬要求受命法官改判蕭仰歸的兒子無罪,他覺得很無奈。


法官子肇逃改判無罪事件簿


2008/10/06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兒子蕭賢綸開車到海洋大學上課,途中擦撞機車騎士陳燕秋,未停車協助即逕自離去
2008/10/21
蕭賢綸被基隆分局傳喚到案,當場和陳女以1萬元和解
2009年初
傳出蕭仰歸打電話到基隆地檢署,表明法官身分了解案情,檢方嚴正回覆「不可能判無罪」
2009/04/06
基隆地檢署以肇事逃逸罪起訴蕭賢綸
2009/09/30
基隆地院判蕭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但須支付3萬元公益金
2009/12
高等法院評議是否改判蕭賢綸無罪時,出現歧異
2010/01/19
高院改判蕭賢綸無罪,事後檢方未上訴,全案定讞
2010/08
法官內部論壇有法官爆料指高院評議時,庭長高明哲直接拿出事先寫好的無罪判決要求受命法官高玉舜照抄,引發法界議論,甚至有人質疑該案是違法判決




(轉貼中時留言板)


*這種年輕人以後也想當司法官?台灣快沒救了。。。


*趕快認個法官當老爸. 開車隨便撞人也沒事. 檢察官也不敢上訴


 *檢察官居然不上訴.未免太扯了吧


 *因涉嫌非法炒作股票的台鳳案件,傳出多名司法人員涉入。
案經調查後,司法院於廿五日做成懲處決定,將參與李玉惠夫婦在紅龍蝦餐廳所 設「鳳梨宴」的孫增同、林明俊、【高明哲】、陳博志、陳永昌、楊貴森及葉騰瑞七位法官,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為由,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審查。


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

王正信+楊少輔+陳瑞韜.台北市警察又出事:3名警員洩密及貪瀆.檢調14路搜索.哎呀!


台北市警察又出事:3名警員洩密及貪瀆.檢調14路搜索.哎呀!


中央社 日期:2010/08/09      王正信+楊少輔+陳瑞韜.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文山一交通分隊、文山二警備隊員警,涉洩漏個資及臨檢日期給計程車業者。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4路搜索,並拘提3名警員到案。



檢方指出,上午搜索的地點包括交通大隊.陳瑞韜、文山一分局交通分隊王正信小隊長、文山二分局警備隊.楊少輔員警的辦公室及住處,漢傑、紅螞蟻、大文山、瑞鴻及成功等計程車行及負責人住處。



檢方懷疑3名警員除涉嫌洩漏個資外,還可能涉及貪瀆,中午左右已將3人拘提到案,將進一步清查他們是否向業者收受賄賂。




疑勾結計程車行洩密 北市2警1職員遭拘提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8/09 18:35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人員今天兵分十四路,搜索台北市警局3名公務員的辦公住所,以及四家車行,同時將部分當事人約談到案。檢調發現,涉案的員警包括交通大隊陳姓職員、文山一分局交通隊王姓小隊長,以及文山二分局警備隊楊姓員警,他們疑似洩漏個人資料和臨檢勤務表給計程車行,不僅違法替計程車換照,遇到違規甚至故意放水不開單,作案時間長達兩年,目前全案朝貪瀆方向偵辦。



台北市員警又出包了,這次涉案的大多是交通員警。檢調查出,三人包括交通大隊陳姓職員、文山一分局交通隊王姓小隊長,以及文山二分局警備隊楊姓員警,他們勾結四家計程車行,洩露個人資料供業者不法使用,同時提供臨檢勤務表,讓業者得以事先準備,甚至遇到交通違規,私下有默契故意放水而不開單。



台北地檢署在完成初步蒐證,上午前往員警和業者辦公處所進行搜索,同時將三名公務員和業者等當事人約談拘提到案。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文德說明案情。「本署檢察官今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十四路執行搜索,並拘提三位公務員到案,針對是否有貪瀆和對價關係進行調查。」



檢方懷疑,涉案員警有向業者索取不法利益,作案時間長達2年之久,因此,目前朝貪瀆方向偵辦。




張耀元.林皇志(樹林分局員警)唆使(假證人)檢舉吸毒造假.假筆錄栽贓陷害他人.天啊!




假筆錄坑人/惡警緩訴 線民起訴












(若是本案檢察官根本不查證....那又是一件沒有真相的冤獄)


警察為求績效做假筆錄,樹林警分局員警張耀元與林皇志去年底聲請緝毒搜索票,竟找梁姓線民冒充簡姓秘密證人檢舉詹姓男子吸毒,檢方一查簡的身分,發現簡還在牢裡服刑,如何能看到詹吸毒?昨天對兩警做出緩起訴處分,配合演出的梁姓線民則被起訴。

檢方調查,柑園派出所員警張耀元、林皇志是派出所「跑專案」(負責刑案績效)的員警。

兩人得知轄區詹姓男子吸毒,找有吸毒前科的簡姓男子當秘密證人,指證詹吸毒。因簡在台中監獄服刑,無法簽名蓋指印,兩警於是找梁姓線民冒充簡,製作筆錄。

張、林兩人先製作假筆錄,筆錄中「秘密證人」指證去年十二月看到詹姓男子吸毒,兩警再叫梁到派出所在秘密證人筆錄上捺押指印,接著持偵查報告、秘密證人筆錄,向板院聲請搜索票。

兩警將聲請書送交板橋地檢署內勤檢察官審核,由於過去曾發生警方在搜索筆錄上造假,檢察官將秘密證人真實身分彌封袋拆開,欲直接找簡姓秘密證人,了解詹姓男子吸毒經過。

沒想到檢察官透過電腦查詢後,發現簡姓秘密證人正在台中監獄服刑,根本不可能在十二月看到詹姓男子在樹林市吸毒;兩警一開始還推稱是行政疏失,檢方便主動偵辦兩警與梁姓線民偽造文書。

兩名員警見紙包不住火,主動向檢察官認錯,梁姓男子也稱受警察之託才幫忙。檢方對兩警做出緩起訴處分,命張耀元、林皇志各捐款卅萬元及十五萬元給國庫;梁姓線民因有犯罪前科,不宜緩起訴,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樹林分局員警張耀元與林皇志,為求績效做假筆錄坑人


台北縣警察局樹林分局員警張耀元與林皇志,為求績效做假筆錄,98年底聲請緝毒搜索票,竟找梁姓線民冒充簡姓秘密證人檢舉詹姓男子吸毒,檢方一查簡的身分,發現簡還在牢裡服刑,如何能看到詹吸毒?兩名員警見紙包不住火,主動向檢察官認錯,梁姓男子也稱受警察之託才幫忙。
99.07.27 檢方對兩警做出緩起訴處分,命張耀元、林皇志各捐款卅萬元及十五萬元給國庫;梁姓線民因有犯罪前科,不宜緩起訴,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何義雄.台北市大同分局.警察捏造假案.為(績效)偷車.再報尋回.天啊!

  (2010/08/06 聯合報)捏造假案如同(打假球).


台北市警大同分局民生西路派出所員警何義雄,因迫於績效壓力,竟然將民眾停放路邊的機車移置他處藏放,待被害人向警方報案後,何再通知車主已尋回失竊機車,藉此衝高管考分數。

士林地檢署偵查時,何義雄(36歲)坦承因績效壓力過大,不得已才用不正當手法將考績灌水,檢方今天依偽造文書等罪將他起訴、具體求刑1年6月;不過,檢察官吳怡明認為何犯後頗具悔意,建請法院宣告緩刑五年。

據了解,何義雄是資深基層員警,警校畢業後曾在南部警政單位服務過一段時間,曾與他共事過的同仁都說,「何義雄平日工作態度認真,深獲長官信賴,不敢相信他會為了考績觸犯法律。」

檢方調查,何義雄任職民生西路派出所期間,負責執行查緝失竊車輛的「順風勤務」,但因該轄區機車失竊率不高,半年內只查獲2輛失竊車輛,導致何績效長期不佳。

起訴書指出,今年3月何義雄前往台北縣蘆洲地區時,發現李性男子的機車鑰匙忘記取下,竟臨時心生歹念,將李的摩托車遷往隔壁巷弄藏放,李發現摩托車不翼而飛,旋即前往鄰近派出所報案。

起訴書指出,何義雄事後透過警政電腦查詢系統,得知李男的機車已登記為失竊協尋車輛後,旋即赴蘆洲將摩托車騎回民生西路派出所,再打電話通知李前往領取,並將尋獲車號輸入電腦,製作不實考績分數。



2010年8月8日 星期日

誰是家暴的被害人?鄭本岡 醫師娘控訴家暴!醫師專訪喊冤

誰是家暴的被害人?醫師娘控訴家暴! 醫師專訪喊冤



台中市醫生娘寫了滿屋子文字,控訴家暴,燒炭自殺;今天案情大轉變這位醫生出來了,他說其實是他被家暴,太太有疑似躁鬱症,一發病就亂買東西,他才幫太太清償了6百萬的債務;他長期被太太打,太太還曾經縱火燒房子,全家人都可以作證。


醫生家裡滿屋子悲憤文字,屠夫、殺人魔等,恐怖字眼全都上了牆,醫生娘寫完這些之後自殺;醫生老公沒出面解釋,大家都以為是老公家暴,但今天醫生忍不住了,他要平反家暴官司,醫生說長期以來其實是他被家暴,他被老婆打。


醫師(轉述兒女說法):「在我們生活之中,我媽媽倒是常打我爸爸,從來沒有我爸爸打過我媽媽,小朋友寫得很清楚,打得流血我都不吭一聲走了。」


既然沒打人,那老婆貼在牆上全身傷痕的照片是怎麼來的;醫師控訴這些傷是老婆自己跌倒,捏造的,醫師說,去年10月21日,他們全家人參加父親公祭,結果老婆躁鬱,竟然攻擊他的三嫂。醫師三嫂:「她是一拳無預警之下,突如其來一掌,打我小叔然後就打我。」


當時家人相當氣憤推了醫師娘一把,結果她跌倒摔得全身擦傷;而三嫂說她被打得到現在咬合還不正常,有驗傷單為證;醫生說當天他氣壞了,不載老婆回家,結果老婆把他的後照鏡砸毀,更嚴重的就是當天晚上,老婆回到家縱火燒房子。醫師:「這是她在房間裡放火,放火的證明就那天啊,她說她被打的那天。」記者:「放火燒家裡?」醫師:「對啊。」


醫生說他很無奈,老婆疑似躁鬱症病發,就會亂買東西,他已經幫她清償了6百萬債務,老婆選擇燒炭自殺,好像是他造成的,醫生喊冤,這跟事實剛好相反。


...............




台中市一位醫生娘,在家燒炭自殺,這位醫生娘自殺前,把家裡地下室到4樓的牆壁,全寫上對醫生老公的不滿,控訴老公家暴,醫療疏失,是屠夫、殺人魔還在牆上貼滿被老公打後驗傷的照片,娘家控訴這位醫生沒良心,逼死老婆。

醫生娘的弟弟從台北趕下來。死者弟弟:「姊姊我現在要開門了,要去看妳的遺言,姊姊。」


弟弟哽咽開了門,出現這令人震驚的景象。這棟醫生住的豪宅從地下室到4樓的牆壁、衣櫃上寫滿了醫生娘對醫生老公的控訴:為富不仁、醫界之恥、色鬼、害死人的惡鬼,甚至屠夫、殺人魔這幾個紅色大字就寫在老公相片旁邊,醫生娘的弟弟說這就是姊姊的遺言。


死者弟弟:「我姊姊是被我姊夫逼死的,她被家暴,其實她活在很可怕的生活中,有車聲有電話聲,最重要我覺得我姊夫,不應該給她斷水斷電,然後把她勞健保都退掉,就是要把她逼到死路。」


牆上還貼了醫生娘控訴老公家暴,被老公打傷之後的照片,嘴巴、胳臂、大腿,全身到處都是傷痕。這對醫生夫妻到底經歷了什麼事,女兒一篇被媽媽貼在牆上的日記可以看出端倪,上面提到爸爸和媽媽常因為錢的問題吵架,女兒認為媽媽是個非常襯職的母親,對奶奶和小孩都很好,但也不知爸爸為什麼這樣。


醫生娘則在牆上控訴,老公每個月6到70萬都給了別人,還接受藥廠性招待,字裡行間充滿悲憤。這位醫生娘在寫完這一整棟房子的心聲遺言之後,燒炭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