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委馮滬祥性侵菲傭案.一個最簡單的性侵案 審判的重點只有何人.何時.何地.有沒有插入 這樣簡單的案子要判到更五審 要搞8年還沒搞定.真不知怎辦複雜的貪官污吏?



前立委馮滬祥性侵菲傭案 更五審判4年徒刑


NOWnews – 2012年12月7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一案,台灣高等法院上五更五審宣判,合議庭認為馮滬祥有性侵事實,7日上午將馮滬祥判處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馮滬祥在2004年8月間,在住宅中性侵菲傭,震驚各界。事後雙方和解菲傭拿到80萬元和解金後便回菲國。但在台灣的訴訟還沒結束。馮滬祥在一、二審與更一審、更二審都被判刑。但到了更三審,菲傭在利用視訊詰問時,當庭否認被性侵,當庭推翻指控,且最高法院發回重審時,發現菲傭提出的內褲上面的精液痕跡被鑑識人員認為是事後加工,因此在更三審與更四審獲判無罪。


不過,到了更五審,合議庭不採信精液是人工塗抹等證詞,馮滬祥再次被判處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案情至此出現大逆轉。這起訴訟至今已纏訟多年。


..........引用.........


一個最簡單的性侵案 審判的重點只有何人.何時.何地.有沒有插入 這樣簡單的案子要判到更五審 要搞8年還沒搞定 還在繼續搞 越來越相信世間有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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