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道教名詞:靈帶駕 帶靈駕 靈山 靈逼體 帶天命 屬(精神障礙憂鬱 躁鬱 人格分裂???)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7120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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