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 星期五

陪妻癌症門診.竟驗出懷孕.竟是別人下的種.邪花難料!!家門不幸.新版(貍猫換太子).

  這女夠狠的.若是先死.真偽沒人知!!這男的還要幫別人養孩子.


陪妻就醫發現懷孕… 爸爸不是他


陳姓男子陪妻子就醫診斷子宮頸癌,經超音波照射,意外發現妻子懷孕;陳一點都不高興,因他已許久沒和妻行房,懷疑妻子的陳姓男同事讓他戴綠帽子,控告妻子與外遇對象妨害家庭。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陳妻坦承婚外情導致懷孕,但堅稱偷情對象不是陳姓男同事;至於讓她懷孕的人是誰,她不便透露,也拒驗DNA。檢方認為陳妻通姦懷孕,昨天將她起訴,但沒證據證明陳妻是和陳姓男同事有染,予不起訴。據了解,陳妻已將小孩生下,目前尚未與丈夫離婚。



據了解,陳妻向檢方供稱,她與老公感情早已生變;她知道自己對不起老公,願意賠償金錢做為精神上彌補,但被老公拒絕。



據調查,去年三月間,陳妻腹部異常疼痛,由丈夫陪同至台安醫院就醫檢查。醫生進行斷層掃描時,發現陳妻罹患子宮頸癌,且已經懷孕多月,建議陳妻及早治療。



陳姓男子聽聞醫生解說後,自認長期未與妻子親熱,不可能讓妻子懷孕,經檢查妻子電子郵件發現,妻子和陳姓男同事有曖昧信件往來,甚至曾寫電郵給妻子說「想把妳抱起來轉一個圈,思念妳的吻。」研判對方就是妻子的外遇對象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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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妻癌症門診.竟驗出懷孕.竟是別人下的種.邪花難料!!家門不幸.新版(貍猫換太子).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蔡瑞崇 睪丸陰囊被扯掉.盧姓女友涉嫌閹割男友 伴屍一周.



中國時報【竹縣報導】


新竹縣湖口鄉一間男女同居的套房近日傳出惡臭,盧姓女房客廿三日晚匆忙要離去時,遭房東攔阻,入內查看後發現盧女的蔡姓男友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已無氣息,警方初步勘驗發現死者整個陰囊遭人猛力扯破。蔡姓女子精神極不穩定,胡言亂語,檢警正漏夜調查整起案件。


警方調查,位在新竹工業區內的這間五層樓出租套房的二樓近日傳出屍臭味,房東前天接獲房客反映後曾向盧女詢問,但盧女說一切正常。


昨晚七時許,盧女匆忙要離去,其他房客發現後趕緊通知房東,房東趕到攔阻盧女,並入內查看。這時盧女突然慌張要求房東叫救護車,指男友生病,房東發現蔡男全身赤裸躺在床上,雖未腫脹,但明顯已無氣息。


警方發現,死者死亡至少七天,盧女已伴屍長達一周,而其全身上下只有下體有傷勢,且疑遭人徒手扯破,睪丸則分散在頭部及腳部下方,由於現場疑被人擦拭過,因此未發現血跡,套房內擺設也整齊,沒打鬥痕跡。


盧女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初步詢問時,疑驚嚇過度,情緒相當不穩定,滿口胡言亂語,對於男友為何死亡、下體傷勢如何而來,全都答非所問。


警方指出,蔡男與盧女都有毒品前科,兩人都為桃園內壢人,目前蔡男在工業區一家電機工廠擔任水電工,盧女則無業,據房東表示,兩人上個月才住進套房,不知為何鬧出人命。


〔自由時報/新竹報導〕


        新竹縣湖口鄉一出租套房昨晚發生女子伴屍案,在附近電機廠擔任外包水電工的毒品通緝犯蔡瑞崇,全裸陳屍租屋處,至少死亡1週,兩側睪丸及陰囊疑似被扯掉,分別掉落屍體旁,盧姓同居女友語無倫次地告訴警方,男友以皮帶上吊自殺,她為了救他,才會扯掉男友睪丸及陰囊。


同居女友:上吊搶救扯落


警方調查,蔡瑞崇(48歲)今年5月冒用弟弟名字,偕盧姓女友(34歲,毒品前科)在一棟4樓半的民宅,承租2樓套房,數日前房客聞到臭味,2天前有人見蔡男租住的201室流出血水。


昨下午2點多,房東前往查看時,盧女隔門應聲說,老公晚間7點半才會回家,叫房東晚上再來。


晚間7點半房東再去查看,一開門就見蔡男全裸仰躺浴室門口,屍體發黑腫脹、流出血水,下體用內褲蓋住,兩側睪丸及陰囊疑似被扯掉,掉落在右腳掌前、頭部後方,盧女失神在旁,不發一語。


警方獲報後通報檢察官漏夜相驗屍體,並根據死者提供的假身分找到他的弟弟;死者弟弟告訴警方,哥哥還沒結婚,盧女已離婚,兩人都疑有吸毒。


盧女被警方帶回時,說話語無倫次,後來告訴警方,男友為了證明自己外面沒有女人,以皮帶上吊自殺,她為了救他,情急之下不小心扯掉男友睪丸及陰囊,但警方對她的說法存疑。檢警偵訊時發現,盧女疑似感染屍毒,連夜戒護就醫。


(邪花莫惹).林奕汝殺同居人陳學興.草草裝袋棄屍.還將屍體對摺.男人戒之.


        高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操作組長陳學興疑遭密友林奕汝殺害棄屍案,警方過濾林婦住處大樓監視器,確認她15日推著黑色行李箱從6樓搭電梯到地下2樓停車場,因行李箱過重,一度不慎摔倒;警方過濾畫面研判,林婦先將屍體對折塞進行李箱,但死者雙腳仍露在行李箱外,再以黑色塑膠袋覆蓋露在箱外的肢體。


警方發現,陳男生前曾匯款55萬元到林婦帳戶,而林婦住的房子已出售及預定本月25日交屋,推論2人有金錢瓜葛,正調查林婦住處是誰賣的,以及賣給誰與登記在誰名下?


因林婦曾說在蚵仔寮漁港將陳男推落消波塊,警方昨搜尋後「原則上已排除」,但高度懷疑林婦住處是殺害陳男的第一現場,經使用化學顯影劑鑑驗,住處內有人體組織反應和疑似血手印,但還須釐清是否為血跡並比對DNA;警方昨也勘驗陳男座車,找到他的手提袋、錢包、證件、信用卡,還有微量血跡。


由於陳男最後行蹤在林婦住處,林開著陳男的車載著行李箱外出,曾開往台東大武,花了2小時,回程卻開了4小時,警方研判她回程時找尋棄屍地點,昨動員警力到大武山區搜尋,尚無所獲。


對於體型瘦小的林婦殺害壯碩的陳男,警方不排除另有共犯,此部分也正追查釐清。



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

陳玉珍(台灣最貪女檢察官)前高檢署檢察官.繳回2325萬賄款拚交保.沒查的+沒查到的那就算是贈品囉.


那改天搶了銀行,只要被抓到後,把錢還回去就好了~
這樣就可以輕判嗎?所以我們闖了紅燈,即便被拍了照,只要能提出倒車証明,我們也能去消單~!!!


繳回 就輕判?? 是不是說明 公務員 收賄 就算被抓到 只要 繳回 就沒事??


身為檢察官還敢搞這種事 應該關到死吧 如果讓他交保 司法體系更沒人相信了


繳回就可以被原諒了嗎?她是檢察官耶~只要是錢可以解決的事就沒有對錯嗎?


贓款入國庫   貪官變清官


繳回2325萬賄款 貪檢陳玉珍拚交保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22日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


號稱史上最貪女檢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已向台北地院承認收賄包庇賭博電玩,並同意繳回犯罪所得,她向法院聲請變賣人頭帳戶內股票籌現獲准,已匯回2325萬元入國庫。由於她的羈押期將於下月7日屆期,若法院完成相關證人的訊問程序,她獲交保的可能性極大。


特偵組指控,施永華85年間透過前蘆洲警分局長毛猛雄認識陳玉珍,98年陳升宜蘭主任檢察官後,施在新北市三峽開設神爺、華加賭博電玩店,拜託陳護航及在辦案時放水,按月行賄20到35萬元不等,幾年來賄款達2325萬元。陳玉珍直到台北地院審理時完全認罪,同意繳回犯罪所得,她精算後認為只收2300萬元;完成賣股程序後,上週三向法院呈報將不法所得匯回國庫,匯回的數字為特偵組計算出來的2325萬元,希望爭取交保與法院從輕量刑。


陳玉珍雖繳回犯罪所得,但檢方認為她觸犯的是貪污重罪,她的舉動只是拚交保或脫罪,一旦交保可能逃亡或串證,希望法院繼續收押。


據了解,檢方另扣押陳玉珍名下的台北市仁愛路、新北市三峽區各一棟房子,公告現值合計為1250萬8500元,另被查扣有價證券662萬4530元,與存款總額108萬2379元,陳玉珍上週繳回不法所得後,已向北院聲請解除扣押房產。


為了259元的維他命未結帳.人民微罪被起訴.上法院.憂癌妻忘結帳 深情夫判無罪

濫訴下的司法苦民??無奈的

憂癌妻忘結帳 深情夫判無罪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21日       〔台北報導〕

一名國營企業的李姓主管,到台北市量販店購物,因沒有拿出購物袋裡的維他命結帳,吃上竊盜官司。台北地院審理時,他自稱因妻子罹癌而苦惱恍神,才不慎涉案,法官洪英花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他的神情自然,不像侵門踏戶的小偷,依「罪疑唯輕」原則,判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李男今年3月底到台北市忠孝東路的量販店買東西,他拿了價值259元的維他命B群、奇異果、白菇和洋蔥等,都放在自己的購物袋裡,然後排隊結帳。沒想到,他只拿出蔬果結帳,離開後,未結帳的維他命經防盜感應器發現,他當場吃上竊盜罪。

李男喊冤,但檢方仍起訴;他滿臉疲憊的向法官說,妻子得癌症,他想買維他命B群幫她補充營養,當天購物時,滿腦子都在擔心老婆食慾不振,一直想著晚上要做什麼給她吃才會增加食慾,才會忘了拿出壓在DM下面的維他命。

法官洪英花勘驗監視畫面後,察覺李男自始至終神色自然,被賣場人員攔查時,也沒有驚慌的表情,還檢查了一下購物袋,才拿出維他命,並當場表示要補結帳;他被帶走時,也不斷翻動購物袋檢查為什麼忘了,神情跟一般竊賊大不相同。

法官查出,李男的經濟情況相當好,不太可能偷259元的東西;此外,他的妻子罹患3種癌症,因憂慮癌妻很可能不專心,依照「罪疑唯輕」原則,決定判他無罪。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陳小姐在英國遭居留. 外館人員拒救.但卻受外交部表揚.事實與虛偽竟能共存?


【陳郁仁╱台北報導】外交部一向宣傳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是業務重點,但民眾陳小姐五月底在英國希斯洛機場與保全人員發生誤會遭拘留,致電我外館,我外交官先以「我去了也沒用」拒絕,到場後又一直抱怨「不知要搞到幾點」,未待陳女獲釋即先離去。離譜的是,事後外館竟邀功,回報外交部是因我官員幫助陳女才得救,外交部六月底還開記者會宣揚此事。





常被投訴態度差


陳小姐向《蘋果》投訴,她是旅行社領隊,五月底帶陸客團赴英國旅行,機場保全人員要他們分散排隊,有兩名老先生聽不懂英語,保全大聲斥責,她才走過去輕拍對方肩膀想幫忙,卻被以攻擊執法人員為由逮捕。她致電我駐英代表處求助,官員竟回「去了也沒用」,還抱怨「倫敦過去要一個半小時車程」,陳女再請機場警察致電,我官員才前往。
但到場後,我官員非常不耐煩,頻抱怨「已經晚上七點半,不知要搞到幾點」,最後先離去,陳小姐繼續被關,直到警察因機場攝影機沒拍到事發經過,凌晨兩點半才放人。沒想到,外交部六月底記者會卻宣揚,國人在英國海關胡亂走動、碰觸官員被捕,經外館協助才獲釋。
外交部在機場、領務局均擺放緊急聯絡電話傳單供民眾索取,但《蘋果》多次接獲投訴,在海外求助外館,不是電話不通,就是嫌事發地點遠不來,再不就是態度極差。
領務局長陳經銓說,距離太遠的定義,在於可否即時提供國人協助,若第一時間到不了,外館通常會請當地僑胞或慈濟海外志工幫忙。


「自認高高在上」


外交官員說,駐外人員認為搞政務才有業績,急難救助做得好沒升職、做不好被人嫌,雖然外交部規定急難救助是外館每個人輪流負責,但多是館長指派,我駐越南胡志明市代表處甚至一整年都同一人值班。也有外交官員坦言:「大家仍認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外交官。」外交部正加強教育,要官員有服務民眾精神。


外交部急難救助出包


2013/06 比利時地方政府和民間皆不清楚台比簽署打工度假協定,導致國人前往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後無法打工,詢問外館,官員回:「不清楚,要問台北。」
2013/06 黃姓男子赴日本探望罹癌的母親,因幽閉恐懼症無法搭機返台,其母向《蘋果》投訴抱怨外館不幫忙,經《蘋果》詢問後才提供協助。
2013/06 國人在泰國芭達雅租水上摩托車被敲竹槓,求助外館,官員卻說「離曼谷太遠」,幫不上忙。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女困英國 外館拒救還邀功                蘋果日報 【陳郁仁╱台北報導】2013/07/15


外交部一向宣傳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是業務重點,但民眾陳小姐五月底在英國希斯洛機場與保全人員發生誤會遭拘留,致電我外館,我外交官先以「我去了也沒用」拒絕,到場後又一直抱怨「不知要搞到幾點」,未待陳女獲釋即先離去。


離譜的是,事後外館竟邀功,回報外交部是因我官員幫助陳女才得救,外交部六月底還開記者會宣揚此事。


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

民調之圖表:(1).台灣政府最常收賄的部門.首選司法體系41.26%.加上警察的18.34%竟高達59.6%. (2).台灣民眾有36%曾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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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之圖表:(1).台灣政府最常收賄的部門.首選司法體系41.26%.加上警察的18.34%竟高達59.6%. (2).台灣民眾有36%曾行賄.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有辦法就不法辦】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之後.人人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