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周勳瑜) (多發性硬化症) 周勳瑜

     








疾病介紹

多發性硬化症
         人體的神經纖維外包裹著一層叫「髓鞘」的物質,它像電線的塑膠絕緣皮,可避免神經網路短路,並協助傳導神經訊號。而多發性硬化症,就是中樞神經系統發生髓鞘塊狀的脫失,導致神經訊息傳導受阻,產生各種症狀。
多發性硬化症的起因被認為是自體免疫性疾病,但也有研究懷疑是特殊病原體感染所致。患者多在20-40歲時發作,特別是31-33歲間最常見,兒童及老年人則極為少見,女性發生率約為男性的兩倍,白種人罹患的機率也較高。
多發性硬化症臨床症狀與髓鞘受傷部位有關。通常有下列的症狀產生(以下這些症狀可能消退,也可能長久持續甚或逐漸加重):
 1. 視力模糊、複視、視野缺損、不自主眼球跳動,甚至失明。
 2. 失去平衡感、四肢無力,下肢或四肢完全癱瘓。
 3. 因肌肉痙攣或僵硬影響活動力、抽筋。
 4. 常感覺灼熱或麻木刺痛、顏面疼痛(三叉神經痛)、肢體痛。
 5. 講話速度變慢、發音模糊、講話節奏改變、吞嚥困難。
 6. 容易疲勞、頻尿、尿液無法完全排空、便秘、大小便失禁。
 7. 短期記憶、專注力、判斷力會有問題。 

        臨床治療上使用乙型干擾素(Interferon beta-1a, Interferon beta-1b)及Copolymer-1來延緩病情惡化及減少復發次數;另外,以解痙劑或肌肉鬆弛劑來抒解痙攣、以大劑量類固醇靜脈注射後再加口服製劑來治療視神經炎、以抗癲癇劑及抗憂鬱劑來減緩慢性疼痛、使用抗乙醯膽鹼劑(如Oxybutynin或Propantheline)治療排尿不正常;復發時的急救性治療,是注射高劑量的皮質類固醇,但會有體重增加、高血壓、糖尿病、骨質疏鬆、白內障等多種副作用。另外,利用免疫抑制劑來降低免疫功能,減少髓鞘傷害的療法,則容易使患者受病毒與細菌感染,其療效仍在評估當中。


多發性硬化症患者-----周勳瑜-----------------------------------------------------------------------------------


「身不得,男兒列;心卻比,男兒烈!」是民初革命女俠秋瑾自我形容的詞;但,用在多發性硬化症患者周勳瑜身上,卻是十分貼切。


  明眸皓齒、留有一頭烏黑長髮,二十四歲就拿到英國皇家音樂學院長笛、鋼琴雙主修碩士學位的勳瑜,不僅擁有優雅的氣質與亮麗的外表及資歷;不為人知的內在,則是堅毅、剛強,追求完美、不斷自我要求的性格,同時,她有一顆充滿愛的心,只要一息尚存,永遠希冀伸出溫暖的手去幫助別人,「今之俠女」的特質與她亮麗的外表相互輝映,而她的親朋好友則期待她善待自己,也能以天性中不服輸的鬥志勇敢迎戰病魔。

  勳瑜四歲就開始學鋼琴了,與妹妹二人一起編織音樂王國的夢,但勳瑜堅強、剛毅的性格一如她當會計師父親的翻版,因此,父親對她的期待也就多一些;而勳瑜果然不負父親所望,二十四歲就拿到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碩士學位,她滿懷壯志地回國創業,在短期內即展露才華,事業心超強的勳瑜不但接了多部電影配樂及唱片公司為歌手編曲的工作,並以中、小學音樂老師為對象傳授所學,並成為音樂班資優學生升學考的權威指導老師,還與妹妹聯手開設國內最豪華新潮的音樂學苑,動輒數百萬的高價名牌鋼琴一部部地由她手中賣出,創造了許多輝煌的紀錄。

  不過,她這種夜以繼日的工作狂性格,正好犯了潛伏在她體內的「富貴病」--多發性硬化症的大忌。約六年前的某一天,她在工作時突然昏倒,足足昏迷了兩個星期之久;醒來後,她不但左半身癱瘓了,也喪失了記憶,除了父母外,眼前的親朋好友全成了陌生人,甚至連注音符號、國字和她珍若生命的音符,也從她腦海裡完全被抹去了。

  由於多發性硬化症十分罕見,當時醫界對它的了解十分有限,醫師只能告訴她,她「疑似」罹患多發性硬化症,腦部的記憶中樞神經受到侵襲,所以記憶就像被洗掉的磁片一樣,成了一片空白。正值花樣年華、生命與事業燦爛的勳瑜,如何能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但面對她的痛苦與無奈,醫生也束手無策。就在她纏綿病榻之時,相交七年、已論及婚嫁的男友卻另結新歡棄她而去,勳瑜不免開始自傷自憐,但向來堅強、剛毅的父親無意間流露的悲傷眼神卻使她猛然覺醒,使她決心和疾病抗戰到底,不讓雙親擔心。同時,一位與她青梅竹馬、無話不談的好鄰居,也在此時發揮騎士精神,源源不斷地給她重新再起的力量。

  勳瑜在她的鼓勵下讓自己回到孩提時代,以幼稚園的練習簿一筆一畫重新學寫字;並重新拜師學琴,熬夜苦練,背樂譜、練指法;所幸,記憶逐一被喚起,只花了兩年,她便尋回了先前所失落的記憶和演奏技巧;而自她發病以來一直陪在她身邊的鄰居則得到了「英雄救美」的好報,與勳瑜結為連理,成為她身心依恃的最大支柱。

  但變化多端的病情卻讓勳瑜吃足了苦頭,她平均一年發病兩到四次,且每次發病位置都不一樣,由大腦記憶中樞、到眼睛、背、腿……都曾被病魔侵襲,讓她飽受失憶、全身疼痛、不良於行、視力衰退的各種折磨。周勳瑜足足經歷了三年「在醫院裡流浪」的日子,從急診室到內、外科病房,甚至還曾以「沒病」為由被送進精神病房。由於擔心自己可能殘廢,也無法生育;為了不想拖累另一半,她一度忍痛想與先生離異;但與她靈犀相通的先生卻全力支持她,幫著她向婆家隱瞞病情,深知她若能幫助別人會比賺得全世界還要快樂,而幫著她去關懷比她更不幸的人。

  勳瑜不久前從友人提供的國外資料得知,馬術治療可以訓練多發性硬化症患者的平衡感,減少發病的機率,她便積極與國內傷健策騎協會聯繫,前往接受騎馬復健,自己受益後深入了解,發覺馬術治療還可以增進脊髓損傷患者的協調平衡能力、鬆弛腦性麻痺病患緊張的可肌肉、建立自閉症患者基本的人際溝通技巧、增強過動兒自律服從的品格、提供唐氏症患者另類學習的樂趣……但該協會只有一匹馬,也沒有固定練習及治療場所,狀況困窘;因此,她為嘉惠更多病友,號召學生們共同舉辦音樂會,為協會籌款。

  九月十八日,勳瑜拄著拐杖,身上揹著強波按摩器止痛,排除所有的不便與痛苦,強撐著在台北巿啟明學校主持這項她一手籌畫的慈善音樂會,用音樂為傷殘者圓夢。不過,當音樂會結束時勳瑜也累垮了,她跌坐在舞台上,原本單側沒有知覺惡化為雙腿麻痺,再度住進了醫院,但醫院對她無法做積極性治療,並因她的情緒低落及憂鬱等症狀,又被轉入精神科,憤而出院。

  出院後,勳瑜的病情可以「一日數變」形容,她一度因全身刺痛加上吃任何東西都吐無法進食而形容枯槁,精神重況極差,但有陣子又以中醫的針灸配合中藥治療而緩解,身體狀況稍好,她就立即打電腦上網,發出「我願意幫忙」的訊息。但多發性硬化症卻偏愛捉弄她,當她就如同正常人一般若無其事,只剩左腿知覺略差時,又因摔跤導致語言神經受損而無法出聲說話,半小時前還與本會發起人陳莉茵女士筆談,隨後又不認得她,但在幾乎完全失憶的情況下,她腦海中卻有「絕不被病魔擊倒!」的堅決信念,而一心一意想赴醫院看病;目前,她又逐漸恢復語言功能了。

  勳瑜說,病後讓她體會到自己的「幸福」。生病前所看到的,都是世界美好的一面,生病後,接觸許多病友才發現,很多人的病都遠比她更嚴重、處境更可憐。雖然,她不知道明天自己將如何,但她要趁自己還有能力,多為自己、也多為別人做些事情。

  勳瑜在E-mail中說:


  此次再度發病,讓我思索更多。以前我自認雖為一介女子,但只要努力,相信自己的能力與實力絕不輸任何父系社會下的男子,因此一向自視甚高加上自我要求、規定甚嚴……但,生病後,一人默默承受病痛之苦,眼見它一點一點侵蝕自己的病體,漸漸喪失部份能力,現實已告訴我再也不能如過去般竭盡能力去拼命奮戰,於我而言,這比失去生命還要殘忍……痛可忍,無奈不可忍……面對現實之際,深知,生命長短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做什麼?能做什麼有意義的事,才不枉來這一遭?

  我只是凡人,我不要親眼見到自己處處需人照料,不要見到父母掉眼淚,不要在有限生命?親自將它浪費……我知道蟄伏之後必將重生,一直以來,我的內心充滿愛,深知,幫助人的快樂比賺得全世界還要快樂,只要一息尚存,只要我能力所及,需要我的地方,我都高興、樂意去做。

  如果,老天爺已定奪了我的生命,我應該有權利選擇生活的方式吧!這是為什麼想為基金會做些事;我知道,在基金會?有太多需要幫助的人。這次發病,狀況惡化了,我原先以為一切要結束了!但,我活了下來,深深知道,心中那一大片希冀助人的空間更無限蔓延了!「發揮生命功能」的聲音也更大聲呼喊了!

(本文轉載自罕見疾病基金會會訊第二期,郵政劃撥帳號:19343551 帳戶: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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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龔正文、余道明、高志明 打官司不用心 害慘當事人實例(轉貼)



律師龔正文、余道明、高志明 打官司不用心 害慘當事人實例(轉貼)


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20130830


   人,不論是販夫走卒、目不識丁,或是博學鴻儒、高官顯貴,一旦涉案,統統都會成為弱者!若無律師協助辯護、充實防禦力量,即使哈佛法學博士、曾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捲入特別費案,與大律師出身的卸任總統陳水扁涉嫌國務機要費等貪瀆弊案,都難免倉皇失措!


    因此,不論從職業倫理,或從保護被告利益的刑事辯護制度設立宗旨,律師都必須扮演忠實辯護角色,誠信執行其職務。


    很遺憾的,如同法官會判烏龍判決、檢察官會濫行起訴一樣,律師也難免有怠惰律師!


一、龔正文律師在審判庭上,僅請求依法判決即可


    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十月底判決一件連清泉殺人案,承審法官發現,本案被告連清泉真是個有夠倒楣的可憐虫!這是件精神病罪犯由怠惰律師辯護,再由烏龍法官審判的罕見烏龍案!



    九十五年一月廿四日近午時分,連清泉因幻聽精神病發,持掃刀闖進苗栗地院附近一家麵店,以客語向店主黎才源說:
「大地精華指示,向你要挑戰公文書,拿來!拿來!」。



    黎才源並非客家人,根本
「莫宰羊」連清泉在說些什麼。


    「雞同鴨講」的結果,是連清泉持掃刀猛刺黎才源致傷重倒地(送醫不治)。黎妻黃桂蓮趁機搶過掃刀,連清泉雖對黃婦拳打腳踹,仍無法取回掃刀。



    後來,因黃婦高呼
「救命!」,連清泉乃逃逸離去。當何文輝、劉興棟兩警員圍捕,連清泉揮動開山刀抗拒(兩人均未受傷),警方連開十多槍射擊,才制伏連清泉。



    可是,台中高分院審判長王增瑜、受命法官廖柏基審判本案,卻因律師龔正文的怠惰,致使連清泉的辯護形式化,有等於沒有!



    審判中,連清泉強調,他並無殺害黃桂蓮、劉興棟及何文輝的犯意。



    可是,龔正文律師在審判過程中,僅在九十六年五月十八日的準備程序庭,呈上
「一面十行」的刑事準備書狀,泛稱「對證據能力不爭執及無證據請求調查」


,人雖到庭,卻絲毫未盡到辯護義務,對連清泉否認殺人犯意,也未置一詞。



    同年七月四日的審判庭,龔正文的辯護,據審判筆錄記載,只有:
「…辯護如九十六年五月十八日刑事準備書狀所載,並稱:請求依法判決即可。」



    最高法院認為,龔正文律師此種辯護情形,只是人到庭而已,有辯等於沒有辯!台中高分院逕予審判,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應予撤銷,發回更審。



    其實,本案審判之離譜、烏龍,不僅在於律師的離奇怠惰與法官的漠視被告辯護防禦權,也在於法官認定事實違反經驗法則,更不符合邏輯。



    依據審判長王增瑜認定的事實,被告連清泉與黃桂蓮之間,僅止於爭奪掃刀,連清泉奪不回掃刀,雖曾毆打黃婦,但並無持刀揮砍之舉動,豈可認定連清泉殺害黃婦未遂?



    可是,王增瑜竟認定,連清泉在刺殺黎才源之後,又連殺黃桂蓮未遂,依連續殺人罪,將犯案時陷於精神耗弱的連清泉重判無期徒刑。



 唉!本案死者黎才源無端遇害,固然可憐,但被告連清泉在審判過程中無法獲得實質的辯護,也無法獲得公平審判,難道不可憐嗎?



二、余道明律師在審判庭上,僅請求傳喚一名證人


 相較於龔正文律師的「幾乎什麼都不做!」,余道明律師到庭只聲請傳喚一名證人陳婉茹,然後,對於審判長擅自隔別訊問證人陳婉茹,剝奪被告的在場權、詰問權,及陳婉茹證詞瑕疵,均視而不見,不置一詞,怠惰不遑多讓!



 花蓮高分院九十六年九月五日審判陳順郎販毒案,余道明是陳順郎的委任律師。據審判筆錄記載,余道明的辯護意旨是:
「為被告辯護,辯護意旨詳如刑事準備書狀所載」。



 據案內資料,余道明的刑事準備書狀僅是聲請傳喚證人陳婉茹而已,當審判長何方興專擅,未遵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先行聽取檢察官及辯護律師意見,即逕行命被告陳順郎暫時退庭,進行隔別訊問,顯然不當剝奪被告陳訓郎的在場權,更無法行使反對詰問權之時,余道明律師並未表示任何意見。



 陳順郎始終否認有販賣海洛因給陳婉茹,但陳女證稱,曾六度向陳順郎購買海洛因。



 何方興根據陳女的指證,認定陳順郎成立連續販賣一級毒品罪,判處無期徒,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刑十二庭九十七年一月底判決本案,審判長邵燕玲認為,余道明律師人雖到庭,卻未置一詞,根本未盡到忠實辯護義務,與未經辯護人到庭辯護無異,花蓮高分院逕予審判,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販毒是重罪,動輒無期徒刑,律師豈可罔顧訴訟人權怠惰至此?良心何在!



 更離譜的是,余道明律師的怠惰案例還不僅止一宗,甚至在最高法院去年一月嚴詞指正之後,去年五月再犯!



 花蓮高分院九十九年四月間審理商東裕販賣一級毒品、二級毒品案,因被告未委任律師,審判長林慶煙指定余道明強制辯護。



 此時,余道明律師理應收到前述陳順郎販毒案的最高法院判決書,但是,在去年四月一日的刑事辯護意旨狀中,他竟僅就販賣一級毒品部分辯護,販賣二級毒品部分,未作任何辯護。



 審判期日,余道明雖然到庭,但他的辯護意旨,也僅是:
「如九十七年四月一日刑事辯護意旨狀所載。」



 對於余道明律師怠於行使辯護義務,被告如同未經辯護情狀,審判長林慶煙也渾然不覺有何不妥,仍逕行判決商東裕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八月廿一日判決商東裕販毒案,審判長邵燕玲再度嚴詞指正,將販賣毒(一級、二級)部分均發回更審。



 
本案啟人疑竇的是:類似余道明如此怠惰之律師,審判長林慶煙何以還會指定他強制辯護販毒案?是律師難尋?還是律師自律、他律機制兩缺?



三、高志明律師僅閱卷未提上訴理由


 余道明與龔正文這兩位律師,雖然怠惰,人還有到庭,也有刑事辯護狀或準備狀呈庭,總之,從形式上觀察,還有一點點辯護的樣子;相較之下,高志明律師只有去閱卷,連上訴理由書都沒寫,算是怠惰之尤了!



 本案發生在最高法院,被告是林皓文,九十六年五月間,在苗栗縣頭份鎮,他徒手搶劫騎腳踏車少女的背包,一、二審均依強盜罪判處五年六月有期徒刑。



 一、二審審判,林皓文均由法院指定公設辯護人辯護,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七日,他提起第三審上訴,一週後,他補提上訴理由狀,並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選任高志明律師辯護。



 高志明於九十七年一月廿九日閱卷完畢,但他並未再補提上訴理由,廿九天之後,最高法院刑十一庭以上訴違背法律程式,駁回林皓文的上訴確定。



 高志明律師收取法扶會的律師費,卻連上訴理由書都沒寫的怠惰案例,經最高法院透過管道知會法扶會,暴露出部分法扶律師
「收取公費卻不辦事或虛應故事」的嚴重缺失。



四、不知名律師的辯護,愈辯愈往重罪方向傾斜  



 最離奇的律師未盡忠誠義務類型,是律師語意不清,不朝無罪方向辯,卻愈辯愈往重罪方向傾斜的案例。最高法院刑十庭九十七年三月判決曾敬道私運槍砲案,即發現二審法官緊扣律師在一審說了一句
「本案了不起只有運輸而已!」


,就依運輸自動步槍罪,判刑十四年,並科罰金新台幣七百萬元。



 曾敬道私運自動步槍案,板橋地院八十九年十月間判刑十八年,並科罰金新台幣一千萬元,上訴二審以後,高院更審了五次,迄九十六年十二月間更五審時,改判刑十四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七百萬元。



 本案量刑高低起伏,相當複雜,難以細表,但相當有趣的是,一審判決七年之後,高院更五審審判長蔡永昌竟引用被告的一審辯護律師(司法院法學檢索資料中查無其名)的一句辯護詞─
「本案了不起只有運輸而已!」,作為判罪處刑的依據。



 
其實,在這句話之前,律師還說了一長串,諸如:「(共同正犯)林鴻輝也說曾敬道沒有參與」之類的辯護詞。



    但是,審判長蔡永昌未全盤綜合律師的辯護意旨,也未訊問被告「對律師此項陳述有何意見?」,僅擷取片斷言詞,即認定被告成立運輸槍砲罪。



    幸好,刑十庭審判長洪文章提出指正:律師必須為被告的利益忠實辯護,倘有違背被告的意思,而作不利被告的陳述,此項陳述與辯護意旨不符,被告不受該項陳述之拘束!依據此一審判意旨,律師的辯護詞不論如何的烏龍,即使愈辯愈往重罪方向傾斜,不論是語意不清,是故意、過失,或是法官誤解,均不能採為不利被告的依據,亦即不影響被告的權益!
 


(謾罵)的實例 :新娘氣說你去死 新郎真的去自殺.



「沒用的廢物」、「嫁給你真倒楣」、「你們全家都不是人」,


「你去死,我去死,大家一起死一死!」



新娘氣說你去死 新郎真的去自殺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5/03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安箴近來偵辦一起自殺案,發現一名公務員原本要和懷有雙胞胎的未婚妻共結連理,卻因婚事籌備問題嘔氣,女方傳簡訊「你去死…」,結果新郎竟真的自殺身亡,新娘在驗屍現場崩潰泣訴:「簡訊都是氣話,沒想到你真的去死。」



偵辦檢座感慨 吵架原來要練習…



檢方認為去死簡訊是氣話,未追究新娘是否觸法,已將全案偵結。但令人鼻酸的是,事發時,新娘已懷孕4個月,事後已拿掉2個Baby,回娘家靜養,一句氣話3條命,讓檢察官感慨萬千!



據檢方調查,新郎和新娘因為有了孩子決定結婚並迎接小生命,可是雙方意見分歧,新娘子為了爭取自己權益,挺著大肚子「奮戰」,從鑽戒幾克拉,到能住幾坪大房子都相當堅持,不僅用電話口頭提醒新郎「要有良心」,也用簡訊轟炸,其中不乏哀兵政策,再三講自己的苦處,為小孩著想的用心,但眼看新郎做不了主,新娘子乾脆什麼難聽的話都出籠,比如「沒用的廢物」、「嫁給你真倒楣」、「你們全家都不是人」,發覺新郎沒回應後,更氣極敗壞傳「你去死,我去死,大家一起死一死!」



擔任基層公務員的新郎對於新娘的要求無能為力,覺得怎麼做對方都不滿意,領固定薪水、名下沒有房子的他十分失落,今年1月間和新娘大吵一頓後,沒有留下遺書就結束生命。



「原來吵架是需要練習的,常常在氣頭上被你摧毀的都是你最親愛的人啊!」這段故事被張安箴檢察官記錄在她的部落格內,引起網友回響。張安箴說,氣頭上最容易忘記爭吵的真正目的,變成都在用心攻擊對方或傷害對方,原本的吵架焦點都模糊了,傷害卻已造成。




嚴懲濫權檢察官 . 打破官官相護罩門


    

嚴懲濫權檢察官 勇夫部長當務之急_


司法改革成功關鍵 打破官官相護罩門


2010-04-09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明文『偵查,不公開之』。」「檢察官守則第九條,偵查不公開!」雖法令明文規定,但檢察官濫權且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卻是司法改革的最大敗筆!今天(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法務部業務概況、檢察官濫權起訴等責任問題,邀請法務部長曾勇夫率領相關業務主管備詢。

立法委員邱毅質詢指出,檢察體系常有濫權濫訴情形,他舉十幾年前太極門冤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經監察院調查,提出違反偵查不公開等九大缺失,但台灣高檢署卻擱置八年未作應有處分。另外,台北地檢署近日偵辦金融弊案,重要犯罪事實並未調查清楚即發布新聞稿,為求出名「小案變大案」,也是重大缺失。邱毅指出檢察體系偵查品質不佳,且官官相護,要求被司法官訓練所學生暱稱為「小夫老師」的曾勇夫,應該要將「小夫」的汙名徹底革除。法務部長曾勇夫則表示,會要求相關主管查核是否確有缺失情形,負起督導、改革責任。

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戴東麗於3月15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舉行「總統咨請立法院同意黃世銘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案」公聽會求助在場的立委,協助改革檢察官內部的文化,讓媒體退出檢察官的辦公區。戴東麗認為,「媒體有形的存在於司法體系,已成為檢察官內部的一種文化。」她表示每一個檢察官手中都有不為人知的訊息、機密,檢查官想升官發財,大有可能與媒體訊息共享,利益互換。

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在確保「無罪推定原則」人權保障的落實。而偵查不公開的內涵可以分為「偵查程序不公開」和「偵查內容不公開」兩個層面。程序不公開,其意義在於禁止公開偵查之作為,以維護偵查之順利進行、以及證人的保護;內容不公開,則是禁止公開偵查過程中所發現的事實,避免對於未經審判程序之被告的名譽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或侵害到相關人士的權利與隱私等。今日出席的立委包括謝國樑、羅淑蕾、賴士葆、邱毅、陳明文、涂醒哲等,對司法改革與檢察官濫權起訴這個議題相當關心,因為檢察官濫權起訴、羈押與違反偵查不公開等司法沈痾,累積龐大民怨,立委表示許多民眾獲悉今日質詢議題,紛紛來電及傳真表示肯定與支持。

太極門冤案受害者之一陳調欣語重心長表示,「檢察官的核心價值,品操、能力、不畏權勢、保護弱勢、維護人權、人文關懷,以及忠於法律、追求真實!」但是十幾年前卻無辜遭到侯寬仁檢察官濫權羈押,坐了一百一十六天黑牢,如今雖獲冤獄賠償金,當時被侯寬仁以押逼供的恐懼難以平復。陳調欣表示,監察院於九十一年提出侯寬仁調查報告,指出侯寬仁違反偵查不公開、調查未盡屬實、未依科學證據辦案、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等八大缺失,並要求法務部議處;不過台灣高檢署於日前完成調查報告,因行政責任的十年追究時效已過,無法懲處。

針對今日立委質詢檢察官濫權的責任問題,陳調欣說,日前他從報導中得知高檢署的聲明,表示經三位「資深檢察官」調查結果,侯寬仁並無違法不當,無從議處。他說自己只能用無比痛心來形容,是「官官相護」?或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錯了?事實上,檢察官憑檢調筆錄,卻忽略審判筆錄,以致調查結果查無「不實」,難怪讓社會大眾均有官官相護之感受。

當年高檢署以案件尚在審理當中、需待全案定讞才能調卷詳查責任;如今,高檢署又說已超過追究行政責任的時效,不予懲處。陳調欣提及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曾說: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是凌遲。而今,高檢署的調查結果與聲明,血淋淋的再次凌遲司法正義與威信。

陳調欣提到電影「眼淚」所描述的刑求逼供過程,他說電影中是肉體刑求逼供,而他所受的是心理刑求逼供。民國八十五年侯寬仁檢察官僅憑三人不實檢舉,動用公權力,在無憑無據之下就以押逼供,最可惡的是以親人安危來向他逼供,還坐了一百一十六天的黑牢,當時陳調欣以為又是白色恐怖之再現。

「受害者的眼淚是永遠留不完,其心理的痛苦也是無法消除,尤其一次又一次的陳述受害經過正如在傷口上灑鹽!」陳調欣表示若非身歷其境,實無法體會。陳調欣認為檢察官濫權起訴已非個案問題,而是攸關整體司法威信與正義彰顯,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冤獄再發生。

戴東麗說她曾向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反應,但王前部長,也不敢要求媒體退出檢所。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的第一次立法院備詢,第一砲即是全民關注的檢察官濫權起訴與偵查不公開責任問題,所謂最黑暗的時代,也是最光明的時代,全民期待部長拿出勇於改革、萬夫莫敵的魄力,台灣的司法改革才有明天!


(司法民怨)豈只七點?-----票選2010年度 司法民怨



   司法民怨     票選2010年度 司法民怨


  *就你個人經驗或印象,覺得司法單位最糟的是?


Yahoo!奇摩新聞 


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


法官判錯不會被處罰,也不用賠償冤獄受害者


檢察官動不動就聲押被告,用押人取供的方式來辦案


不聽當事人陳述,憑自己主觀好惡教訓當事人


檢察官還沒偵查終結,尚未查證的案情就被媒體大幅報導


  沒有理由就拒絕調查當事人聲請調查的證據


不顧當事人意願,強逼當事人和解、撤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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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竹難書」怎祇七點......*複選才對......單選怕卦一漏萬.


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陪病的智慧(醫師對憂鬱症 躁鬱症 病人與陪病者的描述)



陪病的智慧          2010-04-25 中國時報     葉啟斌專欄


 陪伴對於生病的人來說非常重要!但陪伴精神疾病患者,除了耐心、愛心,還需要更大的智慧。


     姐妹淘佳佳罹患重度躁鬱症,為了善盡陪伴的責任,美玲多年來幾乎寸步不離,甚至數度被突然發病的佳佳以高跟鞋追打、用酒瓶砸頭,但美玲仍堅持不離不棄。


     這種長期真心換絕情的陪病模式,連醫師都看不下去地問我:「這樣的組合,不是會讓病人的行為變成習慣性嗎?更何況佳佳的病情也總是好好壞壞,美玲無怨無悔的付出豈不太不值得了。」


     躁鬱病情不穩 不時攻擊他人


     面對身旁人對其珍貴友情的感佩,美玲一開始表現得很堅定,她說,「不管別人怎麼想,我心裡始終有個聲音告訴自己,不要放棄,佳佳生病已經夠痛苦了,身為她的好友,我應該要原諒她對我所做的一切。」


     然而美玲最終還是選擇離開了佳佳,因為日復一日地與佳佳經歷時而憂鬱、時而狂燥的情緒,喜怒哀樂隨之起伏,她發現自己因為過度感同深受,不知不覺地也陷入無法自拔的泥沼裡,終於,有一天美玲也以患者的身分,到精神科門診來掛號。


     經過一次次與醫師討論,美玲發現,過去她對佳佳超乎一般人想像地大量付出,源因內心深處的缺憾。「從小我在家人心目中就跟隱形人沒兩樣,完全不被重視,所以我一度很享受佳佳需要我的感覺,乃致於被罵被打都無所謂。」心情豁然開朗之後,美玲決定拋開幼年的陰影,邁開腳步,追求想要的生活,不再勉強自己做個一百分的陪伴者。


     罹病夫妻 分別約診卻老碰頭


     一位難治型精神分裂症患者,過去擔任科技公司的老闆,現在因為發病,連妻子都離他而去,反而是過去的一名女性下屬,每次都陪著老東家來看診,辛苦的辦理各種補助,協助就醫等手續。


     還有一對相繼罹患精神病的夫妻,因為都是病人,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多數時候不是在爭吵,就是相互嫌棄。


     但奇怪的是,這對夫妻雖然分別與醫師約診的時間不同,但都會同時出現,只不過每次其中一個人在跟醫師傾吐心情時,另一個人總是站得遠遠的…,且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後,他們的病情竟都逐漸穩定下來了。


     作為醫師的我不禁想:如果真有前世今生,這對夫妻互欠的情債該不少吧。


     產後憂鬱 焦慮恐慌依賴醫師


     因為產後憂鬱症接受治療,這天小如寫了封信給一路支持她的醫師說:「醫師,我就是賴定你了啦」,因為她說:「我終於知道我不是堅強獨立的新時代大女人,而是憂鬱、焦慮又恐慌的小女人。」


     陪伴對於生病的人來說非常重要!但陪伴精神疾病患者,除了耐心、愛心,還需要更大的智慧。有的時候,陪伴者過度的投入甚至放縱,很有可能對患者造成愛之適足以害之的結果,若不知如何拿捏分寸,最好能夠諮詢專科醫師。


     (作者現任三總精神醫學部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