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4日 星期日

電話費誤繳2次 中華電信照收2次.也沒主動告知??(有否刑責?)



電話費誤繳2次 中華電信照收           平鎮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0月14日


平鎮市某公家機關爆料,中華電信收費系統會「吃錢」,同一期電話費帳單繳兩次,中華電信條碼照刷、錢照收,直到公家機關會計部門對帳發現有誤,中華電信才被動回覆「下期退回」。


陳姓公務員說,單位的公務用電話費,他都先代墊再請款,今年3月的帳單近4千元,他繳過但忘了。5月時,他跑去中華電信打單再繳費,6月時,會計部門告知「同一期帳單繳兩次」,他向中華電信反映,中華電信僅答覆「抵下個月話費」。


陳先生質疑,3月分的帳單費用,直到6月,還是付費單位自行發現溢繳,而非中華電信主動通知,如果不是公家單位有審核機制,那一般民眾如果誤繳,權益何在?


中華電信桃園營運處帳務科代理主任梁世忠說,經查陳先生是4月10日先持補單繳費,5月2日再拿原帳單到服務中心繳費,收款員多是銀行駐點代收人員,可能對系統不甚明瞭。


陳先生認為中華電信未正視問題,不論民眾持什麼單據,既然有條碼,應該在刷條碼時,電腦就要顯示「已繳費」,中華電信身為台灣寬頻業務龍頭,收費系統未連線,讓人不可思議。


中華電信桃園營運處坦承內部電腦系統有預設執行查帳功能,可能一般服務中心未強制執行,所以無法查帳,才會發生重繳事情,已向台北總公司反映此問題,總公司承諾改善,將強制各地營業處執行銷帳程式。


至於被民眾「抓包」的平鎮某服務中心,桃園營運處說,最快10月底將要求全縣服務據點統一執行電腦程式,未來不會再發生條碼查不到繳費紀錄情事。


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

楊晉昱(牙醫師)+林偉仁(小兒科醫師)+沈振庭(麻醉醫師)+楊智堯(10歲.一次被拔十四顆牙)三軍總醫院醫療疏失並索賠??



判決大逆轉/童拔14牙送命 醫師免賠定讞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13日


        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十歲男童楊智堯,九十二年一月廿一日到三軍總醫院接受全口重建手術治療,一次拔十四顆牙後造成昏迷,同年四月間死亡,楊童雙親指控醫療疏失並索賠;最高法院昨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定三總及醫師沒有疏失,判決楊童家屬敗訴確定。三總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楊童因蛀牙到三總治療,牙科部醫師楊晉昱實施「全口重建手術治療」,術後楊童未拔管,送到小兒科加護病房;隔天,小兒科醫師林偉仁評估,認為楊童狀況穩定可拔管,不料卻發生缺氧現象,經急救仍昏迷,三個月後不治。


衛生署醫審會鑑定報告認為,楊童狀況符合拔管條件,三總拔管措施符合醫療常規,是醫療判斷的合理做法;且依楊童病歷,沒有發現拔管前有明顯氣胸現象,楊童拔管後氣胸,可能是呼吸道痙攣導致。依目前醫療水準,無法預見楊童拔管前會呼吸道痙攣導致生命危險,高院因而認定三總和醫師林偉仁沒有醫療疏失。


一審時,士林地院認定醫師林偉仁決定拔管時機、照護不當,害楊童昏迷死亡,應負責任,判決林醫師和三總須連帶賠償三百卅六萬五千八百元及利息。


法院審理時,楊父表示,林醫師未經主治醫師授權,且沒有主治醫師和麻醉師在場就對兒子拔管,事先也沒有告知他,全身麻醉對兒子有危險,他無法接受兒子因此喪命。


楊小弟弟的父母住在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一處社區,為人客氣,在社區人緣也很好,但昨天沒對外表示任何關於官司的意見。


鄰居說,大家多少聽過楊家這件官司,對於官司細節並不清楚,如今聽到官司判決逆轉,對楊家不利,他們也很納悶,很替楊家抱不平。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鄧雅心法官

鄧雅心法官


鄧雅心 小檔案


★年齡:36歲
★現職:板橋地院法官
★學歷:台大法律系 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
★家庭:夫為士檢檢察官朱俊銘、育有2女
★經歷:高等法院助理法官
★承審重大案件:
.徐志皓姦殺少女棄屍成白骨案
.民進黨前祕書長吳乃仁妻舅詹定邦掏空銳普電子案


重案審一半 女法官竟請調


司法院長質疑避大案 「氣得像憤怒鳥」


2012年10月12日


        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承審法官鄧雅心,今年七月經板橋地院法官會議投票通過而調動,引起司法院長賴浩敏震怒,認為鄧「避大案」會拖延該案審理進度,影響當事人權益,要板院「一定要處理」。鄧昨並發表聲明重砲還擊,指稱調動制度不明,由司法高層掌控,已有違反司法獨立之虞,更反嗆司法院抹黑,形成大院長與小法官互槓局面。






三十六歲的鄧雅心去年底承審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檢方三次追加起訴並併案審理,致全案被告多高達七十八人。鄧雖密集開庭但也申請調動。


丈夫痛批標準不一


她先請調高院、士林地院,遭司法院以鄧未審結營養午餐弊案為由拒絕後,改申請院內調動,最後獲板院法官會議以五十五票對五十三票,同意轉任家事法庭。賴得知後大為光火,認為鄧「避大案」。
賴浩敏昨強調「人民訴訟利益大於法官遷調小利」,司法院尊重法官會議決議,但仍要板院交檢討報告。司法院官員透露,賴對於板院院長張清埤沒阻止,「氣得像紅色憤怒鳥」。
鄧昨表示,司法需尊重當事人權益,「但就要全面犠牲法官人生規劃及調動權益?」她強調早想改調民庭,且申請前案件未停擺,並發聲明痛陳,「法官人事異動均由司法院長及高層掌控,極易結黨營私,甚至操控具體個案干涉審判。」
鄧的丈夫、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朱俊銘也力挺妻子,指妻未被勸退就遭抹黑。並指桃園地院原承審署立醫院採購弊案的法官,案件未審結,今年也順利調動,司法院標準不一。


法院:程序未違法


板院昨表示,鄧的調動程序未違法,是否適當可接受外界公評。據悉,因鄧去年八月剛生產,有權申請兩年育嬰假,一旦請假,案件交由另位法官重新審理,影響當事人權益更大。司改會常務理事高涌誠昨說,若司法院認為法官承審大案不宜調動,應修改相關法令,明定清楚,才不會再有爭議。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劉仲慧 檢察官.因評鑑未過而被(免除)司法官職務*歧視恐嚇原住民言論*辱罵書記官.



司法史上首例 失控檢察官被評鑑會免職--劉仲慧 檢察官


NOWnews – 2012年10月9日


        台灣出現首位因評鑑未過而被免除司法官職務的檢察官,而該檢察官曾在庭上對被告說「又沒證據幹嘛認罪」、並辱罵書記官,行徑誇張令人目瞪口呆。


        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劉仲慧在台東地檢署任職期間,常有脫序行徑,例如辱罵書記官、要求被告別認罪以及歧視台東原住民等。單是3月9日當天,即作出2件否認犯罪及11件歧視台東原住民等言論,更曾對被告大吼「你們台東人都欺負我這個外地人,我就欺負你們」等恐嚇人的話,因此法務部將把全案移送監察院彈劾,再轉請司法院職務法庭懲戒。


劉仲慧日前接受評鑑會質詢時,表示她覺得自己被主任檢察官退回承辦案件,還監控她,因此感到情緒失控。評鑑委員會認為她的言行已經背離檢察官行使職務公正性,影響當事人訴訟權,認定劉仲慧不適任,未來可能轉任 檢察事務官 或 觀護人。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豐正指出,評鑑委員會花上9個月評鑑一個案件,加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一案尚未有結果,令人不解,效率怎會這麼差。評鑑委員會主席林泰文指出,林冠佑一案尚在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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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慧檢察官 言行不當遭建議免職

公共電視 – 2012年10月8日






不少民眾期待、檢察官應該是正義的化身,但很可惜、並不是每位檢察官都能扮演好這樣的角色。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天公布評鑑個案,內容是有關桃園地檢署的女檢察官__劉仲慧、在任職台東地檢署期間、因懷疑書記官記錄她的行蹤向上級報告,竟然當庭開罵;另外、她還曾經對原住民說過有歧視意味的言論,甚至指導被告否認犯罪,言行不當的案例多達十三件。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把她移送監察院彈劾,並且建議免除檢察官職務。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首件評鑑案件出爐,受調查的檢察官劉仲慧,在任職台東地檢署期間,處理案件時,因為言行不當,違反法官法和檢察官倫理規範,委員會決議將他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更建議免除他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官以外的職務。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主席委員 洪泰文==


他有歧視威嚇書記官的言論 


甚至有指導被告


否認犯罪的不當行為 


總共有13件案件有言行不當


劉仲慧檢察官除了在庭上,涉及辱罵書記官,還多次說出歧視台東原住民的言論,甚至指導被告表述否認犯罪的供詞,是否有涉及貪汙?評委會並沒有查出證據。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主席委員 洪泰文==


裡面案情詳細的


因為怕案件有些還在偵查


所以我們不便對大家來說明


評委會強調,劉仲慧檢察官都坦承這些過失,這次評鑑結果是所有委員的共識,但劉仲慧是否真會遭到免除檢察官職務處份,還是得看法務部如何決議。




司改會催生「帶便當條款」 法官調動.未結案件一併帶離直至審結.




催生「帶便當條款」 法官調動案子相隨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0月11日






        民間司改會及律師界曾向司法院建議制定「帶便當條款」,也就是法官調動時,必須將未結案件(俗稱便當)一併帶離直至審結,以免法官一升官或調動,民眾就得面臨重審、案件拖延或結果逆轉的不利後果。


律師界表示,訴訟實務上傳過的證人原則上不能再傳,因證人在法庭作證時陳述的神情、語調、反應等態度證據,無法反應在筆錄上,只有當時在法庭上的法官才能體察,新接案的法官根本不可能從筆錄中推敲證人證言可信度,換法官其實已違反「直接審理原則」。


司改會指出,許多案件開庭很多次、審理好幾年,辯論終結前突然碰上法官調動,結果要再開辯論,形同重頭來過,讓許多律師或當事人氣得半死。


司改會認為,專業爭議的案件,承審法官已耗費多時在了解專業上,一旦換法官,不僅新承審法官痛苦,律師和當事人還要花大量時間、精力成本讓新法官理解;若是原承審法官履勘過現場,現場又已無法還原,往往可能因為更換法官而產生「大逆轉」。


資深法官透露,有些法官投機又不負責,辦案只想「錢多事少離家近」,不願審理複雜重大案件就利用制度請調;一旦請調被拒,就來個辭職或請假,讓案件拖下去。案件遲延,受損的是老百姓,建議法官評鑑委員會應將此類法官列入不適任評鑑。


律師界則建議,司法院應儘速制定「帶便當條款」,且不只是專業案件,連開庭達一定次數或審理已成熟的一般案件,也必須一併帶走審結。



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

罵丈夫(沒出息) 新竹 男告妻離婚成功實例.謾罵丈夫.仔細蒐證把她休了!!




〔自由時報--新竹報導〕


        新竹縣湖口鄉吳姓男子93年從中國娶陳姓女子為妻,2人育有一子,95年起妻子屢次要求吳男變賣田產,讓她回中國投資,被拒絕之後,從此動不動就罵吳男「替人開車子」沒出息,還輕蔑稱呼婆婆「老太婆」,99年回中國娘家更一去不返,吳男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判准。


叫婆婆老太婆 回中國一去不返


吳姓男子向法院主張說,他平日開計程車為生,93年經人介紹娶回中國籍陳女,隔年生下一子,結婚初期妻子會幫忙農事及照養小孩。


生兒要求付40萬 逼夫賣地去中國


但95年開始,妻子對金錢看得很重,甚至以她幫吳家生下男丁為由,要求給付40萬元,並逼促他賣掉田地,到中國做生意。


吳男認為母親已經70多歲,拿錢去中國投資萬一血本無歸,對祖先無法交代。吳妻從此變本加厲,常罵他「替人開車子」沒出息,也不尊稱婆婆為母親,卻叫「老太婆」,甚至教育小孩也這樣叫,有時連續猛摔東西,他上前阻止,就被妻子報警指他家暴,但每次都因妻子無傷勢與證據,他才被警方請回。


吳姓男子向法官說,99年3月妻子突然收拾衣物、細軟及所有結婚證件、存摺、印章等物,返回中國娘家,初時還會打電話回台灣向他討錢,要他寄錢去中國投資,因為他多次沒有理會最後就中斷聯絡。


法官認為吳妻後來都無入境資料,經通知也沒有到庭陳述意見,兩造婚姻於客觀上已生破綻,且主觀上也查無雙方有維持婚姻的企圖,所以判准雙方離婚。



in joy 的天兵.英九的天兵.胡幼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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