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不懂裝懂與(自以為全都懂?)驚異?馬英九不知台灣有150多萬精神病犯?官官在迫迌*(幸福指數)可以降低精神疾患?

變臉 翻臉 川劇 假面 雙面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要亂答題.....據說: 考卷都填上( C ).平均還會有38分.



台灣有150多萬精神病犯


馬英九:全力拼經濟 更要讓國人感到幸福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3月17日






總統馬英九,今天前往台中市仁愛之家附設的靜和醫院參觀,對於全國擁有多達一百五十多萬名精神病患感到訝異,因此在會中強調,在全力拼經濟之外,將會重視國人的各項生活壓力、強化提昇「幸福指數」,以降低精神疾患。(李河錫報導)


進口美牛議題引發全民食不安心,然而總統馬英九則是遠離爭議風暴,輕車簡從的抵達台中市仁愛之家附設的靜和醫院;即使馬英九總統想遠離瘦肉精風暴,還是得面對媒體窮追猛打的追問,整個瘦肉精爭議延燒到國內家禽畜牧產業,是否是由總統府來主導,馬總統則只是微笑以對!


 馬英九總統除了慰問醫療人員,還參觀相關心理醫療設施,也關懷在此療護病患們的生活起居,面對全國擁有多達一百五十多萬名精神病患,馬總統語帶訝異的表示,往後在全力拼經濟之外,也將會重視國人的各項生活壓力、希望陳沖內閣能夠強化提昇國人的「幸福指數」,以降低精神疾病的罹患率。


 至於要如何提昇國人「幸福指數」,馬英九總統則呼籲國人除了積極拼經濟,也要重視比金錢更重要的生活品質,強化心理健康。



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呂紹明-書記官.板橋地院書記官.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詐財罪,重判14年確定.


詐千萬 前書記官判14年

〔台北報導〕前板橋地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呂紹明,偽造債權憑證和法院院長印章,利用債務人落跑、債權人間互不認識之便參與債權分配,詐財1073萬3066元;最高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等罪,重判呂紹明14年徒刑確定、褫奪公權7年。


呂訊時否認利用職務詐財,但合議庭認為,呂身為公務員不知奉公守法,97年起利用長期服務民事執行處機會,找院外人士一同犯案,惡性重大、不可輕饒;至於共犯王克正,被判刑11年確定、褫奪公權6年。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5158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呂紹明   三等書記官     降貳級改敘 9 8 年1 1月 2 7日 . 98年度鑑字第11564號


呂紹明-板橋地方法院書記官.盜領拍賣餘款.判15年.王克正+王少康.2年犯罪所得高達1073萬多元。真好賺?


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

(罰鍰治國)以後垃圾信不要刪!留下來每封可求償2千元?檢舉獎金可以抽多少?

跌破眼鏡囉......


* 台灣一年有1053億封垃圾郵件在網路流竄.

 

以後垃圾信不要刪! 留下來每封可求償2千元


        擠爆信箱的垃圾信讓很多人都拿它沒皮條,以前只能「來一封殺一封,來一雙殺一雙」,不是消極的刪除,就是使用信箱內建的擋垃圾信功能。不過,根據行政院定下的草案,未來收到垃圾信件,民眾可以提出民事訴訟,每封最高可求償2千元,以後收到垃圾信,民眾可要留下做為「呈堂證據」。

根據統計,台灣一年有1053億封垃圾郵件在網路流竄,平均每人每天收到29封,光是刪除垃圾信件這個動作,一年下來會讓民眾浪費30個小時。不過,根據NCC所研擬的「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未來民眾如果真的對這些垃圾信件忍無可忍,可以根據發信的IP對發送垃圾信件的人提告求常,每封信最高可求償2千元。

行政院通過「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未來的信件都得註明是商業信件或廣告信件,並且內容要有回覆選項,如果收信人沒回覆就表示拒絕,未來不可再對對方發送信件,不然收信人可根據信件的IP對發信人提出告訴。

不過,要球場的民眾除得自己上法院提民事訴訟外,還得繳1000元的裁判費,如果透過團體訴訟機構,20個人以上一起打官司,最高可以賠償2千萬,但是裁判費也不便宜,要18萬8千元。看起來,想要這些亂發廣告信的業者拿出錢來,工程不小。此草案預計最快年底前通過,但是不少人懶得打官司,就怕規定淪為紙老虎一隻,垃圾信件還是一樣猖獗。(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曾瑋、張博翔)


(罰鍰治國)政府要罰網路(垃圾信件)每封罰2000元.「濫發商業電郵管理草案」.箝制?擾民?閒閒?




濫發垃圾信要罰! 政院擬每封罰2千

TVBS – 2012年3月15日





        電子信箱常常塞滿一堆廣告信,大部分都當成垃圾信刪掉,行政院先前通過「濫發商業電郵管理草案」,如果沒有對方同意還濫發,每封都要開罰500到2千元,但這也讓立委質疑,「垃圾信」不只認定有困難,每封開罰設定也太嚴苛。


打開電子信箱收E-mail,從美容瘦身到貸款租車廣告,一堆垃圾信得一封封刪除,行政院先前通過「濫發商業電郵管理草案」,如果未經對方同意或收信人拒絕,寄發不實內容或字典式濫發,由主管機關發送垃圾信件,每封都要開罰500到2千元,也讓立委質疑設定太嚴苛。


立委林郁方:「會不會變成史無前例,可能先參照一下其他國家作法,我要問一下,有這麼嚴重嗎。」


垃圾信件占用空間,可能還會個資外洩,立委質疑每封郵件開罰,訴訟量會暴增,中華電信先前針對寬頻網路速率收費降價,政務委員張善政說,何苦因為5%到10%的營收,引起90%的民怨。


NCC主委蘇蘅:「基於市場公平競爭原則,所以必須要有不對稱管制手段,這東西要用法律逐步解決。」


張善政建議,電信業者可考慮分級計費,依網路速率訂收費標準,至於「垃圾信」該如何認定證明,恐怕也是頭痛問題。



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李昭融女法官.當庭打手機給丈夫(解惟本)詢問意見.屬重大違規?(板橋地院夫妻檔法官)上次轟導盲犬+告盲胞毀謗事件影片YouTube



離譜 女法官當庭電詢夫意見


討論判誰贏 原告淚訴「對司法失望」

2012年 03月14日


【新北報導】一對馮姓姊妹因租屋想提早解約跟游姓女房東起糾紛,雙方互告,剛好分由板橋地院夫妻檔法官解惟本、李昭融審理,李開庭時為勸調解,竟當庭打電話給丈夫,除詢問案情,更提及官司判誰輸誰贏,讓馮姓姊妹對司法失望還淚撒法庭,因此向《蘋果》投訴,記者查證屬實。板院已進行調查。



三十歲的馮姓姊姊說,雙方雖已和解,但首次上法庭,辛苦蒐集的證據,法官卻不願看清楚,開庭時還很兇,馮女說:「法律不是應該保護人民嗎?」李昭融對於遭投訴感到沮喪,李說,由於房東很強勢,她對房客則講了很多次都聽不懂,她開庭時才會較嚴厲,但基於善意,想讓兩案一起處理,避免當事人奔波法院。


兩案恰分夫妻審


前年十一月馮姓姊妹向游女租屋一年,去年五月底姊妹倆決定提前解約,卻與房東起爭執,雙方互告,馮女要房東還押租金一萬九千元,此案由李審理;因姊妹倆未還鑰匙,房東無法轉租,故要姊妹倆付五個月租金四萬七千五百元,則由李女丈夫、曾因揚言把導盲犬轟出法庭而遭法院勸戒的解惟本審理。


法界:重大違規


去年十一月李首度開庭,便告知馮女未還鑰匙涉及占用房屋,就需付租金,因已拖五個月,要給房東的錢已比押租金多,由於雙方僵持不下,李當庭打電話給丈夫,更說:「你那件的給付租金會成立,那我這件返還押金會成立嗎?」、「這邊是原告的駁回,那你那件是會判原告勝訴?」一陣討論後再開庭勸雙方再調解,但李當庭打電話的行徑,已讓馮女無法信任司法。
對此司改會常務委員高涌誠雖認同李希望雙方再調解的用心,但當庭打電話確實不妥,應依《民事訴訟法》聲請併案,同一法官審理,「怎能便宜行事,已傷害司法公信力。」不少法官認為,審判獨立,不宜打電話,還提及訴訟誰勝誰負,當然會讓當事人無法接受,構成重大違規,應被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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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45402096    法治時報





陳炯鳴-精神科醫師.與妻子邱富蘭.涉詐健保300萬



名醫陳炯鳴遭約談 涉詐健保300萬



2012年 03月14日



陳炯鳴(45歲)小檔案


●現職:陳炯鳴精神科診所院長、台灣精神科診所協會理事長、台灣精神醫學會常務理事
●經歷:
.行政院衛生署台北醫院精神科主任、主治醫師
.馬偕紀念醫院精神科總醫師
●專長:失眠、神經衰弱、憂鬱、老人失智、老人精神疾病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新北報導】知名精神科醫師陳炯鳴與妻子邱富蘭經營兩家老人安養中心,被控涉嫌盜刷老人的健保卡密集捏造精神科就診紀錄,並開立大量精神科藥品,藉此詐領至少三百萬元健保給付。健保局察覺異常主動函送檢調偵辦,陳炯鳴住處、精神科診所與安養中心共四處昨被搜索,陳炯鳴、邱富蘭與陳炯鳴的弟弟陳智鳴、妹妹陳慧萍均以被告身分被約談,檢方漏夜複訊中。


五分鐘連刷數筆健保卡


據了解,陳炯鳴曾任馬偕醫院精神科總醫師,現任台灣精神醫學會常務理事,他在新北市新莊區經營陳炯鳴精神科診所,另與妻子邱富蘭在新莊經營「大大」、「宏安」兩家老人安養中心,由陳智鳴掛名負責人,陳慧萍還在安養中心擔任護士。
健保局發現,這兩家安養中心裡的部分老人,密集出現精神科門診就診紀錄,甚至有人的健保卡在五分鐘內被連刷數筆。板橋地檢署獲報指揮新北市調查處監控,意外發現安養中心設備簡陋,有些醫護人員更透露,名義上為老人看診的陳炯鳴其實根本沒現身,而且開立的藥品多數有強力鎮靜效果,很害怕身體孱弱的老人吃了會出人命,所以不敢給老人服用。
陳炯鳴昨到案辯稱,可能不熟悉申請健保給付的規定造成誤會,至於老人看診都依實際需求並無偽造。可是檢調質疑,怎麼他的安養中心老人會有這麼多人要看精神科門診,且依健保局初步清查,這種異常狀況持續至少兩年,檢調昨同時傳訊多名醫護人員作證,內容對陳不利。


 


施行62年 最高法院保密分案416廢除.關說將入罪 處行政罰*司法院火速出手 高院法官錯愕


施行62年 最高法院保密分案416廢除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14日







關說將入罪 處行政罰


        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保密分案」制度,預定4月16日正式廢除,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昨已簽署公文,最高法院實施長達62年的保密分案,將走入歷史;司法院並修法院組織法,將關說案件者入罪化,處以行政罰,做為廢除保密分案的配套。


不過,除了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力主應維持保密分案,最高法院多數法官也持相同見解;有法官說,當終審機關的收案法官曝光後,仍難免遭遇一些外來干擾,若是來自有政治權力的黑手,「全都擋得住嗎?」


反對者恐司法黃牛猖獗


最高法院法官徐昌錦、蔡彩貞,11日在台北律師公會召開的研討會上,也反對廢除保密分案,認為廢除對一般民眾不利,反令鑽營取巧的權貴有機會關說,未來司法黃牛勢必更猖獗。徐昌錦指出,有律師界人士反映,不少當事人見到律師第一句話就是問律師「你和法官熟不熟?」廢除保密分案後,正派律師一定會更困擾;另外,雖然關說案件者將入罪化,但只是行政罰、處罰太輕,且會關說者通常與法官有親友關係,法官是否會主動檢舉不無疑問。


最高院院長表示尊重


針對廢除現制,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表示,尊重司法院決定,最高行政法院某高層也表示尊重,指該院的作業程序會做調整改變;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持肯定態度,認為符合社會要求改革的聲音。


「法官籲請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代表、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也樂觀其成,認為最後還是要看最高法院如何處理分案流程,他強調光修正處務規程不夠,最好修改法院組織法,把各層級法院分案規則公開,讓人民清楚知道,最高法院同時應一併修改判例及統一法律見解等相關規定。


大法官會議仍不夠透明


但有法界人士指司法院「只改革別人、不改革自己」,因司法院直屬的大法官會議,也未公布釋憲案的分案大法官;另一終審機關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也未公布收案公懲委員。


保密分案制度目前只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實行;一般而言,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前,一、二審均以抽籤方式公開抽出承審法官,稱為「公開分案」,等案件進入最高法院層級,案件會由那個法官審理,外界不得而知,稱為「保密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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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火速出手 高院法官錯愕

2012年3月14日 中國時報





正當最高法院內部為了保密分案存廢唇槍舌劍之際,司法院昨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姿,公布將保密分案規定直接刪除,在等同廢除保密分案法源依據下,終審法院不得不改變實行六十二年的分案制度,不少終審法官錯愕之餘,賭氣地說,要司法院院長賴浩敏「背負歷史責任」。


去年底超過三分之一的一審法官連署成立「籲請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要求改革最高法院,造成司法界相當大的震撼;馬英九總統接見聯盟法官代表,正面回應他們的訴求,主張司法應透明化,要更讓人民信賴,最高法院法官也因此成為被改革的訴求對象。


平心而論,要最高法院法官們與民意接軌,讓人民知道到底是誰負責審判,確實需要果斷的決定,賴浩敏冒著干預司法獨立審判的罵名,落實司法改革政策獲得了掌聲,卻也埋下更多不滿的因子。


據了解,自從保密分案議題發酵後,兩個終審法院中,最高行政法院雖不是直接被改革的對象,但該院法官看著同為終審法院的最高法院,遭受外界無情的批判,內部也曾有應該討論一下的聲音,只是萬萬沒想到,雖有意討論,卻已不敵司法院一出手就廢除保密分案依據,讓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也不得不說,既成事實也沒什麼好說的。


然而,此舉對最高法院卻也是深埋鴻溝。部分法官私下認為,司法院在總統宣示改革後,雖立刻找了五位庭長、審判長,美其名「溝通」,但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早有定論。溝通只是讓與會五人成為「五呆」。最高法院法官,也一直感受不到司法院的溝通誠意,卻只有一再被「汙名化」說成抗拒改革。


連當初銜命和最高院法官溝通的楊鼎章,還在和同仁磨合階段,就被司法院將軍了,讓他感嘆「還能說什麼」?


然而,廢止保密分案只是踏出司法改革的一小步,但外界想要看到的是,司法院接下來還能進行什麼樣更實質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