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林鴻堯 假贈土地來移轉登記.6/6偽造文書起訴.(每人分到土地,比一個女生手掌還大一些)



新聞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vLbgWIOpZ00


 


假贈土地 林鴻堯偽造文書起訴         中央社 – 2013年6月6日 下午1:45.(中央社記者劉世怡)


      瓏山林公司負責人林鴻堯涉嫌為活化土地,假贈與土地給13人,每人持分土地微乎其微,北檢今天偵結起訴林鴻堯等14人。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林鴻堯持有台北巿士林區一塊土地的逾半數所有權,他為符合土地法第34條規定,保護大、小地主,須持有土地過半且持有人數過半同意,才可以處分土地,他在民國100年間將1小塊土地陸續「假贈與」給公司員工及友人共13人每人持分僅0.01173平方公尺,再向台北巿某地政事務所申請地上權登記,設定地上權給瓏山林公司。


起訴書指出,因地政事務所未核准,林鴻堯轉向台北巿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起訴願,北巿在去年8月23日駁回訴願,並認為全案疑有偽造文書之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林鴻堯否認犯罪。


檢方今天偵結,認定林鴻堯以假贈與來移轉登記,13人受贈土地價值甚小,微乎其微,「每人分到土地大小,比一個女生手掌還大一些」,林鴻堯等14人涉犯偽造文書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於公文書罪,全案偵結起訴。10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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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與多名地主持有台北市士林官邸旁千坪土地,他撥出13等分如一個香煙盒大小的土地給13個人頭,取得整片土地的處分權,再將地上權轉回瓏山林,台北地檢署識穿他的作弊手法,上午將林鴻堯、13名人頭戶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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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自由》創辦人林榮三么兒、瓏山林老闆林鴻堯為開發士林官邸附近土地,2010年陸續收購取得過半產權,但因《土地法》規定,除土地所有權應過半,還需半數以上共有人同意,才能設定地上權,林因而將持有3519.37平方公尺土地,分極小部分贈與13名員工或友人,13人再以遠低於市價的500萬元,設定地上權給瓏山林。

但因林鴻堯贈與每人土地面積僅0.01173平方公尺,相當於iPhone手機大小,不合常情,地上權設定遭市府駁回,北市府訴願委員會接獲瓏山林提訴願,認為案情可疑,函送地檢署偵辦。

北檢認為,林鴻堯贈與土地坪數過小,顯不合常理,認定雙方無贈與意思,今依偽造文書罪將林鴻堯等13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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