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九年 拉法葉案宣判 5將校全無罪
中國時報【王己由、陳志賢、郭良傑/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上任後宣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台北地方法院經過九年審理,廿五日將被檢方指控以不實文書登載方式,浮報拉法葉艦採購價格,圖利法國廿多億法郎,涉及貪瀆罪的前海總艦管室中將主任雷學明等五名承辦「光華二號」拉艦採購將校,全部判決無罪。
本案是繼獵雷艦採購案,判決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無罪後(去年三月五日,葉已獲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第二件購艦案判決無罪案例,檢方還可上訴。
當年調查並彈劾雷學明等人的監委趙榮耀表示,監察院在本案中負責行政機關的違法失職,檢調及司法單位則負責刑事部分,監院調查與法院無罪判決彼此並不牴觸。
檢察總長黃世銘說,將在收到判決書全面檢視判決理由後,再決定是否上訴。當年起訴本案的特調小組召集人、前檢察總長盧仁發,人在家中、不願對判決作回應。
檢方九十年七月五日偵結拉艦案,共起訴六名被告,除前海總武獲室中將主任姚能君,在九十三年三月間病逝,判決公訴不受理,昨日判決無罪被告,包括雷學明、前造船發展中心少將主任王琴生、前駐法監造組上校組長康世淳、前艦管室儎台組中校參謀程志波、前國防部計畫次長室三處上校副處長宣蓬萊等五人。
到庭聆判的雷學明等被告,感謝司法還他們公道,證明他們「沒有動搖國本」,更肯定檢察總長黃世銘當年堅決反對起訴拉案,絕對是正確的,希望檢方不要再提上訴。
承審合議庭認定,本案不但存在佣金,還有佣金網路,但檢察官審理迄今,拿不出證據證明雷學明五人或他們的家人,因辦理購艦獲取分毫不法利益,檢察官論告時所說複雜流向的佣金網路,也未及於五人。固然追回國家資產很重要,也不能以五人在購艦過程中,在內部將價格計算錯誤,就推定浮報、圖利法方,涉及貪瀆犯罪。
判決理由指出,本件艦購案,因我國政治環境的特殊,與當時的時空背景,本屬供給者(賣方)極少的交易,與一般競爭市場的交易情形不同,法方在這種情形下,除一度經該國政府宣布撤銷許可外,對我方所要求提供的資料,也多所拖延應付,雷學明等五人不是財政、會計專才,在購艦來源有限且難以獲得充分資料情況下,遵照指示速行辦理建案,縱使有疏誤,也難認定是刻意為之。檢方證據無法證明犯罪,依法就該判決五人無罪。
特調小組九十五年九月廿八日,就拉艦採購弊案不法佣金部分,偵結第二波,起訴前海軍上校組長郭力恆與其胞兄郭問天、軍火商汪傳浦及其妻小,總共八名被告,此部分還在台北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