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陳光標(真實的善舉).別人還在評論.他已做到.陳光標誠然大丈夫.陳光標



    

「中國首善」陳光標 從廢墟中背出208個孩子


五月十二日四川地震時,陳光標立刻把正在開的董事會改成了抗震救災部署會。地震發生三十六小時後,他帶領的民間救援隊第一個趕到了重災區北川。

埋頭救難,陳光標全身沾滿了血,累得走不動了。據下屬統計,陳光標從廢墟中背出了二百零八個孩子,其中只有幾個是活的。
 

一九六八年七月,陳光標出生在江蘇北部的泗洪縣天崗湖鄉,兩歲時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先後被餓死。小時候陳光標從來沒有吃過肉,甚至沒吃過一片完整的饃、一塊完整的餅。十歲那年,他利用中午放學時間用兩隻小木桶從三十多米深的井中取水,用小扁擔挑到離家一點五公里的集鎮上叫賣。他喊出的廣告是:「一分錢隨便喝」,結果一中午就能掙兩毛多,相當於成年人半天的工錢。

從一分錢到七十億元

三、四年後陳光標把賣水變成了賣冰棒和賣糧食。十三歲的他將附近農戶的多餘糧食收購後,賣給糧管所賺取一點服務費,每次用自行車馱上一百斤糧能賺上五、六塊錢。從自行車到板車再到拖拉機,到了一九八五年,十七歲的他就成了家鄉第一個「未成年萬元戶」。

然而商海裏也有陷阱。一個偶然機會陳光標認識了一個溫州人,兩人決定一起做棉鞋生意,那是陳光標第一次與人合夥做生意。當時忠厚的陳光標先行支付了三萬元貨款,可貨發過來才發現被騙了。鞋底全是硬紙板糊的,這一次陳光標把辛苦幾年掙來的錢全賠了進去,當時心疼得幾天吃不下飯、睡不著覺。

然而挫折並沒有嚇倒陳光標,幾天之後他又重新振作起來,再度開始了販糧生意。沒有本錢收糧,陳光標只能暫時欠著。「賣了再給錢,咱信得過你。」多年後當陳光標回想起這段往事時總是眼含著淚水,他常說,正是鄉親們的信任和支持才有了他日後的成就。

在從商磨練的同時,陳光標並沒有荒廢他的學業,一九八五年陳光標考入南京中醫藥學院,畢業後回到家鄉創業。一九九一年二十二歲的陳光標來到省城南京。幾個月下來握著漸漸癟下去的口袋,他站在街頭緊咬牙關,在心裏默默地告訴自己「不要放棄」,有一次他把自已的舌頭都咬破了,鮮血直流。他暗暗發誓:「一定要成功,否則死也要死在外頭。」

皇天不負苦心人。一次陳光標來到藥店閒逛,見一群人圍著一個袖珍儀器反覆詢問,原來是新上市的耳穴疾病探測儀,把兩個電極夾在耳朵上就能測出身體哪個部位有病。陳光標靈機一動:這個疾病探測儀好是好,就是沒有直觀性,如果能讓患者直觀地看到探測結果,那一定會大受歡迎。

第二天陳光標拿著隨身僅有的三千元錢,請來專家按自已的想法對耳穴疾病探測儀做了改進,於是「跨世紀家庭CT儀」誕生了,不但獲得了國家專利,原本一百多元的樣機改裝後賣到了八千多元。就這樣陳光標掘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一九九二年一次山東泰安之行,使陳光標發現了第二桶金。當時的泰安盛產靈芝,而且價格較低,二百元一公斤,對治療慢性病有良效,陳光標發現大有商機:「靈芝好是好,可食用不方便,如果能磨成粉,製成膠囊服用就方便多了。」於是他開始生產靈芝膠囊銷售。二百元一公斤收來的靈芝製成膠囊後,售價達到二千元一公斤,而且帶富了一方百姓,泰安市政府頒發給他特殊津貼以示感謝。

二零零零年陳光標組建了江蘇黃埔投資集團,剛開始主要收購銀行不良資產,進行整合、盤活再出讓。他的原則是只投資,不投機。後來南京市領導問他是否願意接手南京城運會舊址附近的房屋拆除,他一試才知道,這簡直是一座金山。拆除的廢舊鋼材、車胎都能再生使用。

目前陳光標的黃埔投資集團已涉及新型材料製造生產、再生資源利用、房地產開發、青少年國防教育、電廠配套設施生產、以及智慧識別系統研發等諸多產業。二零零五年集團銷售產值近七十億元人民幣,利稅近四億元人民幣,並榮獲「中國誠信示範單位」稱號,二零零六年成為「中國最具生命力百強企業」。

陳光標常說他只是個普通人,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績,是因為他付出了常人難以想像的努力。在商場闖蕩這些年,他從不抽煙、很少喝酒,更不參與賭博,也不出入夜總會、歌舞廳等場所。閒暇時他堅持讀書學習,書籍極大地提升了他的個人境界。

上善若水 慈濟天下

早在十歲賣水時,陳光標聽說鄰居家孩子沒錢交一塊八元的書本費,就去學校幫他交了,這是他第一次拿自己賺的錢去幫助別人。早在一九九六年創立南京金威利電子醫療器械公司時,他就從公司一年不到二十萬元的收入中拿出三萬元,資助一個安徽的白血病患者。二零零二年他向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捐助近千萬元用於消防公益宣傳。二零零三年薩斯「非典」期間,他又向江蘇省醫療機構捐贈了八百臺遠紅外溫度檢測儀和二百萬元現金。二零零四年底東南亞發生海嘯,陳光標向海嘯災區捐出了三百萬元。

到了二零零六年,他被評為中國最年輕的十大慈善家。十年來他向慈善事業捐款捐物累計四點七五億元,被資助人數二十多萬人。二零零七年度捐贈總額達一點八一億元,陳光標這個連「南京首富」都排不上的人,卻在二零零八年四月被評為「中國首善」,並被授予「中國紅十字勳章」,由此可見他的捐助比例很大。

今年三十九歲的陳光標,如今已是全國四十一個市、縣的榮譽市民,他先後被授予「傑出青年企業家」、「誠信企業家」、「共和國經濟建設功勳人物」、「促進中國公益事業發展成就獎」、「熱心公益傑出人物」和「全球一百位華商品牌人物」等榮譽稱號。他同時還擁有南京大學名譽校董、海峽兩岸博愛基金會副主任、東盟國際促進會副會長、省紅十字會副會長等十多個重要頭銜。人們說,這一切緣自他的善心。

陳光標把財富比喻為水:「如果你有一杯水,你可以獨自享用;如果你有一桶水,你可以存放家中;但如果你有一條河,你就要學會與他人分享。」在陳光標看來,慈善不只是一種簡單的捐助行為,而是以道德和愛心為基礎,源自社會需要而發自內心的捐贈。同時慈善也是一種分配機制,能夠有效實現社會財富的「第三次」分配。

陳光標相信「行善不虧論」。他常說,「表面上做善事花了錢,好像虧了,其實我認為不但不虧,反而賺了。為什麼?一是因為做善事會產生動力,感到自己活得更有價值。二是因為口碑,一個企業家做了善事,並且長期行善,合作夥伴和政府或者社會大眾都會提高對這個企業家的認可度,合作更加愉快。」 


第一個趕到四川地震災區的工程隊

五月十二日四川地震時,陳光標正在武漢開董事會,他立刻把董事會改成了抗震救災部署會。隨後陳光標從江蘇、安徽等地的總公司、分公司緊急調度六十臺大型機械,其中包括吊車、推土車、挖土機等大型機械。另外他還帶去了二十萬元現金、二百萬元支票。

十二日下午四點,機械集結完畢,救援車隊開始向四川進發,隨行的還有公司組織的一百多名救災人員。進入四川後,一路上他們看到很多坍塌的房屋和逃難的災民。於是他們向災民發錢,一百元、二百元,「把錢用在刀刃上,只要災民需要,我們就發!」

十三日中午陳光標到達都江堰。看到溫家寶帶領的士兵很多都在徒手救援,救援機械奇缺,於是他給部隊留下了大約二十臺機械車和四十名操作人員,然後帶著剩餘的四十輛車繼續向北川進發。途中一個山坳的路面全部被坍塌下來的泥石流掩埋了,陳光標當即指揮推土機開路,一個多小時後終於開闢出一條通道。就因為這條通道,後來成都某軍區的先頭部隊才得以順利通過。

十三日下午三點多,也就是地震發生三十六小時後,陳光標帶領的民間救援隊終於從兩千里外的江蘇、安徽第一個趕到了受災最為嚴重的北川縣,其行動之迅速,遠快於掌握所有先進資源、以及離四川更近的中共救災軍隊。一個民間團隊超過了正規軍,網民們在把陳光標稱為救災英雄時,也臭罵中共軍隊的無能。

不久,陳光標的救援隊被當地政府派到北川中學。陳光標向一位大陸記者描述說,他經常參與中國紅十字會類似的救援,但從未體驗到北川的殘酷,眼前的悲慘場景還是讓他們止不住地落淚!「有一千多個孩子被埋在廢墟下,到現在我們已連續挖出了兩百多個孩子,只有幾個是還活著的,樓板壓在他們的腿上、腰上,孩子們頭挨著頭、腳挨著腳,青紫的臉腫得老大。很多救援人員是一邊流著淚一邊工作。」

陳光標不知道自己背過多少死屍,他全身都是血漿,累得走不動了。據下屬統計,陳光標從廢墟中背出了二百零八個孩子,其中只有幾個是活的。


        


   大丈夫---匾額


         


苛政猛於虎?亡子欠稅近千萬 窮婦泣訴憂遭國稅局追討.地院二度駁回她的抗告.哭蒼天




亡子欠稅近千萬 窮婦泣訴憂遭追討


TVBS  日期:2011/01/24







        一名擔任清潔工的清潔婦人,接獲國稅局通知,失聯30多年的兒子過世,生前開設公司欠稅近千萬,依法她是公司第二順位繼承人,必須擔任清算人。領取低收入戶生活的張姓婦人,擔心得扛下巨額債務,急壞了。二度向地院抗告,表示自己明明已經拋棄繼承,為什麼還要牽扯在內。國稅局澄清,公司欠稅不會追討到個人,不過也強調依法辦理, 張姓婦人如果想解除清算人職務,恐怕還得繼續向法院提抗告。



張姓婦人:「為什麼國稅局這麼殘忍。」


         被前夫家暴離婚,同時和兒子失聯30多年,擔任清潔工的張姓婦人,卻突然接到國稅局公文,說兒子開設公司,欠營所稅近百萬,關稅8百多萬,現在兒子過世,法院認定張姓婦人是第二順位繼承人,得擔任公司的清算人。張姓婦人:「叫我去辦低收入戶來繳這種稅金,合理嗎?我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了,要怎麼當清算人。」


        不滿被指定為清算人,擔心要扛下債務,張姓婦人南北奔波提抗告,弄得連工作都沒了,但是地院二度駁回,國稅局仍然要張姓婦人當清算人,問題是明明早就辦妥拋棄繼承,為什麼國稅局要緊盯張姓婦人?


        國稅局黃惠英秘書:「這是(張婦兒子)公司的欠稅,不是張女士個人的欠稅,就算執行,不會執行到張女士個人的財產,由她向法院表達困難,法院問我們(意見),我們會向法院以對張女士有利的角度,建議是不是把(清算人)解掉。」


        國稅局強調依法辦理,雖然法務部澄清,不會對張姓婦人的財產強制執行,不過要解除清算人這道緊箍咒,張姓婦人還要繼續向地院抗告。



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

北市女子租2本小說逾期未還.約值380元. 判拘役15天緩刑2年.賠償漫畫店4萬元.小案重判.嘆!!



租小說逾期未還 女判拘役


中央社  日期:2011/01/22



        21歲王姓女子到台北市松山區1家漫畫店租2本愛情小說,逾期未還,老闆多次催討不成報警處理。法院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但審酌王女與老闆達成和解,緩刑2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台北市1名21歲王姓女子,去年1月到台北市松山區1家漫畫店辦理會員租書證,並租「妾身難為」、「追愛執行長」2本愛情小說;但王女逾期未還,經漫畫店老闆多次催討,王女仍置之不理,老闆報警處理。



      法官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但審酌王女逾期未還的書籍市價約新台幣380元,價值非鉅;此外,王女與老闆已達成和解,王女賠償漫畫店4萬元,法官給予她緩刑2年,以啟自新。全案可上訴。


北市女子租2本小說逾期未還.約值380元. 判拘役15天緩刑2年.賠償漫畫店4萬元.小案重判.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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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法務部出書「檢察故事」形容檢察官「有筆、有書、有肝膽」,媒體反諷「有酒、有色,有女人」橫批(酒池肉林)

         

                法務部日前出版一本新書「檢察故事」,以「有筆、有書、有肝膽」,形容多名檢察官辦案的心路歷程,但特偵組移送的四名司法官,在公務外行逕則是「有酒、有色,有女人」,堪稱是另類的「檢察故事」及「法官故事」。

        特偵組在移送資料中,特別附上大批司法官與女友親暱挑情對話的監聽譯文、及司法官與女友上賓館偷情的畫面。

移送資料顯示,已婚的陳榮和在八十一年擔任板橋地院法官時,與魏姓女子交往。

        至於蔡光治則有三名女友,在八十年擔任板院庭長期間,就與已婚的黃賴瑞珍交往,甚至自九十四年起至去年七月「正己專案」蒐證期間,還發現蔡另劈腿兩名已婚女子,經常發生性關係。

        檢調監控發現,蔡光治經常利用午休時間到台北市「家美飯店」及「星辰HOTEL」,曾經一周上賓館多達三次。另邱茂榮、林天麟均已婚,邱茂榮於八十七年間於某案件偵查中與一名女子發展為不正常男女關係;林天麟則於八十九、九十年間與一名女子交往。

        此外,前立委何智輝因涉及多起貪汙案件,分別遭查黑中心及北檢偵辦,何智輝為擺脫追訴,透過蔡光治請林天麟刺探偵查訊息及關說承辦檢察官,林天麟席間應允幫忙,並與何、蔡餐敘十次,但事後予以敷衍,實際上並沒有關說承辦檢察官。特偵組認為林天麟曾參與不當飲宴。


     


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王麥文.(法界奇人)化名「李正義」(李志成.李麥克).國小畢業竟自修任職多家律師事務.月薪十萬元



 

通緝犯假身分 享3年齊人福


律師事務所當主管 宛如電影《神鬼交鋒》

2011年 01月19日 蘋果日報

        電影《神鬼交鋒》出現台灣版!國小畢業的王麥文十二年前因侵占被通緝,卻佯稱法律系畢業,化名「李正義」等身分陸續在多家律師事務所任職,不僅瞞過律師、法官,還以「李志成」身分娶妻劈腿,享受齊人之福三年,後因涉假債權案被捕。檢方今將擴大追查所涉案情。


        現年五十歲的王麥文,十二年前因涉及偽造文書及侵占案被判刑五個月,未報到服刑而遭通緝,逃亡期間他花幾萬元買到一張「李正義」的假身分證後,陸續到台中的多家律師事務所應徵當助理,佯稱自己是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且憑著自修吸收法律知識,竟也瞞過律師老闆們。之後,他還以「李志成」、「李麥克」的名片接業務,從助理一路爬上協理,月薪約十萬元。
王麥文除了工作有成,感情生活也沒虛度,還享受過三年的齊人之福。其中,前年為「李志成」產下一女的賀姓女子,雖於去年底丈夫被捕後才知他是通緝犯王麥文,但她受訪時仍表示:「深愛丈夫,會等他服刑出來。」
        賀女說,二○○一年因業務關係結識「李志成」,交往熱戀後決定共結連理,回到男方新竹家鄉辦婚宴請客,當時因對方的母親也姓李,所以對情郎的名字從未懷疑過,事後兩人雖未登記,但依法已是夫妻。賀女表示,情郎個性穩重、照顧下屬,是個好丈夫也是個好主管,也因此引來一名洪姓女同事對他產生好感,發展出另一段戀情,洪女還要她「退位」,雙方均不相讓,最後達成協議,洪女每星期分得周二、周四的時間,二女共事一夫,王享受齊人之福達三年之久。據了解,洪女擁有國立大學研究所學歷,活潑外向。


生女後與情婦分手


        但賀女前年生女後,要求辦理登記結婚,可是丈夫以欠債怕拖累妻子為由拒絕,不過也因為有了愛的結晶,逐漸與洪女斷絕往來。洪女昨電話受訪不滿表示:「我不認識『王麥文』!至於『李志成』,他只是我以前主管。」


王麥文案事件簿


★1999/08:王麥文因侵占等罪被判刑5個月,未報到執行被法院通緝
★2000/02:王麥文化名「李正義」到台中當法律事務所助理
★2001年:王麥文以「李志成」身分與賀姓女子熱戀,辦婚宴請客,但未登記
★2006年:王麥文以「李志成」身分,另與洪姓女子交往
★2008年:賀女、洪女談判,決定共事一夫。洪女每周可分到兩天時間
★2009年:賀女生下女兒,「李志成」與洪女分手
★2010/12/15:王因假債權案被拘提,賀女才知枕邊人叫王麥文
資料提供:台中地檢署、賀女




 

王麥文.(法界奇人)化名「李正義」(李志成.李麥克).











「神鬼交鋒」台灣版出現了!據《聯合報》報導,50歲王麥文10年前被通緝,後來為了躲過警方追捕,多次化名成「李正義」、「李志成」、「李麥克」,自稱在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先後在4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助理,不時協助出庭,在律師界小有名氣。隨後也與賀姓女子交往並產下一子,但包含律師、法官及女友完全不知道他的本名,直到涉嫌偽造本票才被檢察官發現荒謬過程,就像電影情節一樣。

製造假債權被發現


檢方表示,原本王麥文以為可以躲過10年追訴期,但因為他日前處理一件民事糾紛案,涉嫌替楊姓債務人製造假債權,偽造面額各500萬的本票而東窗事發被當事人發現,控告詐欺、偽造文書。


女友:今天才知道你叫王麥文


檢方找來「正牌」李正義釐清真相,表示身份證被冒用,自己也沒做過律師助理,王麥文才承認冒用別人身分,賀女得知後,既驚訝又難過說「我今天才知道你叫王麥文」。



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二人互不認識.一件(誤傳簡訊)的簡訊罵人事件.警察還依[恐嚇及妨害名譽]罪嫌送辦.興訟?



「老公」簡訊錯傳 醋女回嗆觸法


自由  日期:2011/01/17







        一通誤傳的簡訊喊「老公」,機主女友大吃飛醋反嗆「賤女人」,強調「只是開始,再來嚇死妳」,對方怒告揪人,女子辯稱罹患憂鬱症,沒想到嚇錯人,反挨告吃上官司!



        警方調查,郭姓婦人(46歲)傳簡訊給老公,不慎按錯電話號碼,誤傳給張姓男子,林姓女友發現男友手機簡訊有「老公」等字眼,以為是狐狸精,竟醋勁大發,多次傳簡訊嘲諷郭婦「賤女人」、「人盡可夫」,嗆聲:「歡迎報警,我王八卡多的是,頂多再換號碼,你永遠不知道我是誰。」



郭婦莫名其妙挨罵,深感受到污辱,拍下簡訊內容,上警局提告,警方循線找來張男及其女友到案。



        張男無奈表示,女友以為他劈腿,竟持他的手機傳簡訊嗆聲,他屢勸不聽,只好隨便她;林女坦承犯行不諱,但辯稱罹患憂鬱症,因對方稱男友「老公」,才想鬧她雞犬不寧。林女警訊後被依恐嚇及妨害名譽罪嫌送辦。



台灣的{ 法官養成制度 }的癥結和 改革的途徑 .轉貼


                               


台灣的{ 法官養成制度 }的癥結和 改革的途徑 .


1. 目前大學法律系或相關科系或修足一定相關學分的畢業生得參加考選 部舉辦的國家考試,即司法官特考。 其舉辦考試時間及錄取人數,通常依使用機關即司法院( 關於法官部分)及法務部(關於檢察官部分)的需要而定, 通常約每年一考,其錄取名額也依該使用單位的決定。 應考人員錄取後(此為第一試), 進入法務部主管的司法官訓練所受訓二年。( 將司法官的訓練由法務部來主管,實有不當,但沿用已久, 要改不易; 司法官一詞係指法官及檢察官,此用語也不當, 因法官與檢察官各有所司,法官是做神的審判工作,檢察官則否, 不能混為一談。 司法官一詞要廢,訓練所的主管機關要改,但談何容易, 實在難以想像。) 受訓時有近一年為課堂學習( 溫習並深化法律知識以及增進其他知識),其餘時間則分派至法院、 檢察署實習,期能了解審、檢實務的運作及書類的習作, 也安排到相關政府機關及律師事務所學習, 以期了解相關單位的運作。


2. 訓練二年合格後,正式取得司法官考試及格証書, 由司法院及法務部分別將學員分發至法院或檢察署, 擔任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候補期間 以前為一年,後改為五年。以前候補期間, 候補法官在一審即為獨立辦案,且常被重用。 後來社會各界認為候補法官年輕識淺、經驗不足, 實不宜委以獨任審判工作,乃認為不能擔任獨任審判的法官。


3. 在五年的候補期間,候補法官有機會獨立審判案件, 但他的專業能力最多僅是四年法律系課程的學問,加上司法官考試, 以及二年的司法官訓練,試問這樣的養成課程, 就能讓一個人成為審判者嗎?


4. 四年法律教育,著重對法律的了解、註釋、分析、解答等等, 充其量對於法律的思維能力有所養成,但甚少對於事實的了解、 辨識、取捨及認定予以教育及演練。(在審判上, 其為法律事實者始為法律判斷的評價, 其非法律事實者則不予法律判斷的評價)關於實例考題的「事實」, 都由老師事先析出為簡單且明確的法律事實, 供學生予以法律的分析、論述, 則學生對於法律事實與非法律事實的分辨能力本已拙劣, 加以對社會各色各樣的情況所發生的事實更茫然無知或了解有限, 尤其以埋首用功讀法律書的人(也是最能考上司法官的人), 更不易了解社會所發生、存在的事實。如此, 如何僅以在訓練所一年多的實務學習,即能增進辨識事實的能力, 而了解所承辦案件中的事實!? 倘事實不明,或認定錯誤,如何能做出正確、妥適的判決?


5. 由上可知,現行法官養成制度, 在法律教育方面重視法律的分析及論述,而輕視事實的辨識及認定, 於派任為候補法官後, 如何能認定案件或事件的事實而以法律評價之?! 縱對法律的論述及適用,自認為適當甚至高明,但茫於事實的真象, 即發生裁判錯誤、離譜、乖離社會與人民價值判斷的情形, 如此司法如何能獲得人民的信任及依賴?! 即使資深法官,也具有上述的先天不良; 縱為資深,也因文化與現實的關係, 法官處在與社會現實隔離的狀態, 也發生未能充分了解社會現實及人民價值觀的情形, 如何改善此現象,又是司法改革的另一議題。


二、 改革「法官養成」的途徑 


現行制度的缺失已如上述,則法官養成之道, 必須改弦易轍方能竟其功。以目前可行方法觀之,停止法官考試, 法官自律師、檢察官及學者中甄選乃為良策,茲分述如下:


1. 依美國制度, 聯邦法院法官由總統自律師界或學界選其適任者任命之(來自學界, 也都有實務經驗),州法院法官依各州州憲法或州法律的規定, 以選舉方法自律師或有實務經驗之候選人中選出。 如此被指派或選為法官者,均具有實務經驗,了解社會現實, 於審判時當不致囿於對社會現實的無知或不足, 而產生誤謬或乖離的判決。


2. 在翁岳生當任司法院院長時代,其司改措施的進程,即宣布自97年 起停止法官考試,民間司改團體鼓掌稱讚,無奈事與人違, 翁院長後來發覺97年恐怕來不及實施,欲延至99年時, 民間司改團體極力阻止,但仍改為99年起實施, 最後因翁院長任期屆滿,人去政亡,令人不勝唏噓。


3. 翁院長宣布於97年停止法官考試, 可見當時司法院己研判停考的可行性,可惜因為時空條件未備, 終告未成,但無論如何,廢除法官考試,實為良策, 可以根本解決法官對「事實」不明及社會經驗不足的缺點。 今後如決定停止法官考試,對於任用法官的法規中, 宜訂有較長的準備期間,對於配套措施宜有周詳的考量及設計, 始能竟其功。


4. 停止法官考試,則未來法官來自律師、檢察官或學者, 且可能大部分來自律師,或許有人擔心律師素質及品格的問題, 依目前律師現況觀之,此點擔心或許過慮。 現在入會律師約有六千餘人,學品兼優者大有人在, 司法院可在甄選法令中作周密合理安排,自有有志者願獻身司法。 目前雖己有律師轉任法官甄選辦法,但實施效果似乎不彰, 問題在目前法官考試制度仍在,甄選通過的律師僅是配角, 且甄選辦法有甚多因循現制所產生的限制及障礙。 倘政策決定法官來自甄選,則甄選法令的內容應有另一種格局, 法官甄選的制度始能發揮其作用。


三、 結論


現行考試制度的考試法官,其缺陷已如上述, 此缺陷有來自法學教育的問題,有來自年輕識淺, 社會經驗不足的問題,也有來自台灣社會的文化及現實, 有意或無形的希望法官與社會及人民隔離的問題, 除第三問題需另外一種社會文化及司法觀念的改造外,前二問題, 可依賴停止法官考試,改為以甄選方式產生法官,予以革新, 才是正辦,否則不廢止法官考試,無法解決上述考試法官的缺陷, 祈望當權者明察,展現魄力採用之,則台灣司法甚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