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

清官可斷家務事 《家事法》立法通過.問題是: 清官在那裡?虜人父兄.拆人家庭?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目所見,不知凡幾矣。」 、


「唉!天下大事壞於奸臣手上的十之三四,壞於不通世故的君子手上的倒有十分之六七!」




清官可斷家務事 《家事法》立法通過 2011年12月13日   中國時報




         清官雖難斷家務事,但未來家庭紛爭如何處理,將有專法規範!配合明年六月上路的少年及家事法院,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未來家事訴訟和非訟案件,包括:確認親子關係、離婚、夫妻財產分割、拋棄繼承等,若數件請求的基礎事實相牽連,可合併審理,避免耗費司法成本及判決矛盾。


現行國內家事事件審理相關規定散見《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等,設有民事訴訟、人事訴訟、調解及非訟事件等四種程序,沒有統一適用法典。但家事事件要處理的是具一定親屬關係者,因共同生活、血緣親情、繼承等產生的紛爭,與一般訴訟不同,同一家事事件若由不同法官、程序審理,耗費勞力、時間,還會出現判決牴觸等情形。


根據立院昨三讀通過版本,明定未來家事訴訟事件得合併處理。當法院認為有必要時,還可進行暫時處分,避免訴訟事件裁定確定前的緊急狀況。例如:交付未成年子女事件,法院得命當事人暫時禁止攜未成年子女出國,類似藝人賈靜雯女兒「梧桐妹」的扶養權爭議即可望減少。


為保護未成年者權益,新法規定,未成年者出庭陳述意見時,法院應通知主管機關指派社工等人陪同在場,且可隔離詢問,保護陳述者意見。未成年者與法定代理人有利益衝突時,法院得替其選任「程序監理人」,作為與法院的溝通橋梁,保護利害關係人的利益。


另外,因應家事紛爭常由親屬間感情糾葛引發,新法規定,審判長或法官可命家事調查官調查,發掘家事紛爭背後隱藏的問題,提出報告書幫法院釐清事實。


新法並創設「履行勸告制度」,交付子女或給付扶養費等家事事件裁判確定後,法院為促使義務人自動履行,得採行適當的勸告措施。


...........................................


立院三讀 家事事件專法規範

中央社 – 2011年12月13日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建立社工陪同、程序監理人、家事調查官、合併審理及爭執監護權等狀況的暫時處分制度;協助民眾解決家事紛爭,並讓法院統合處理家事事件。


鑑於過去國內家事事件的處理,分別散見於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等,無統一適用法典,並配合明年6月將上路的少年及家事法院,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


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的人,表達或陳述意見時,有適當人員陪同較能和緩心理壓力、表達真正意思,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對有必要者,法院應通知主管機關派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且可隔別詢問,保護陳述者意見。


條文規定,法院可為無程序能力人選任「程序監理人」,作為與法院的溝通橋梁,保護關係人的實體利益、協助法院迅速處理家事事件。此外,因應家事紛爭常由親屬間感情糾葛引發,條文也規定審判長或法官可命「家事調查官」調查,發掘、了解家事紛爭背後隱藏的問題,提出報告書幫法院釐清事實。


條文規定,基礎事實相牽連的家事訴訟及家事非訟事件,可向少年及家事法院合併請求,避免當事人因家事紛爭屢次興訟或裁判矛盾;當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暫時處分,避免訴訟事件裁定確定前的緊急狀況,如針對交付未成年子女事件,法院可暫時禁止攜帶未成年子女出國。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未成年子女的親子血緣關係爭執事件,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命當事人、關係人接受血型、去氧核醣核酸(DNA)或其他醫學檢驗。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潘維剛說,家事事件法建構柔性、親民、完整的家事裁判制度,是非常進步的立法,最大特色是合併審理,包含家事訴訟程序、非訟程序及家事調解程序,讓民眾能更妥適迅速統合處理家事紛爭。1001210



王榮悅-樹林分局(警備隊員)- 以毒養毒做績效.(足堪表率)兼差賣毒賣個資.一審判10年.



一審就查了一年.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綽號「山豬」的樹林分局警備隊員王榮悅為求破案績效,去年夥同線民製造毒品交易,再由他現身逮人,事成後以「少報」方式A走部分查獲毒品供線民吸食。事後線民受不了壓榨,向樹林分局檢舉,王員的惡行才曝光。板橋地院昨審結,判處王榮悅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四年。


判決指出,王榮悅原是樹林分局偵查隊員,但因風紀問題被調往警備隊。去年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其他毒品案件時,監聽員警涉嫌買毒,上線監聽,不久後,線民主動向樹林分局舉發,王榮悅因此被移送法辦。


檢調人員查出,王為取得毒品查緝績效,要求楊姓線民製造毒品交易機會讓他抓人,但王逮人後,未將查獲的毒品全數查扣入庫,反倒偷刮其中○.一五一公克提供楊某解癮,作為代價。


然而王員每次要求楊某犯案時,讓楊內心飽受煎熬,最後受不了向分局檢舉,王榮悅的犯行因此曝光;另王榮悅還涉及利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查詢個人資料,以一筆三千元販售給朋友。


審理期間,王榮悅矢口否認供毒給楊男,且當天查獲到的毒品是另外一名員警秤重登載,但證人指證歷歷,不採信王男所說。


以毒養毒又賣個資 惡警判10年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2月13日


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黃煌煇-成大校長.不是家庭暴力.不給看電視+碎碎唸(精神言語暴力?)不給睡覺.到凌晨4點(妨害自由?)莞爾一笑




不讓妻看連續劇 成大校長「講」整夜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12日





          夫妻間難免會意見相左,成大校長黃煌煇的因應之道是以「理」說服,多年前為了不讓太太看「台灣霹靂火」,從晚上講理講到凌晨,直到太太「投降」,認同他的道理才罷休。


台南一中、嘉義中學、屏東女中等「南區國立高中數理資優班學生」近二百名近日至成大參訪,黃煌煇與學生暢談學習、處事應對等各項經驗與態度。


黃煌煇指出,人一定要活得健康、快樂,快樂要靠自己營造,不快樂的時候盡量縮短,他個人就很少生氣。


聽眾好奇詢問黃煌煇,印象中最生氣的事是什麼,黃煌煇說,最氣太太不理人,家中有人不說話會影響家庭和樂。太太有時候不接受他的意見,他並不會生氣,都靠講理來化解。


講理講到凌晨 直到太太「投降」


他舉例,「台灣霹靂火」熱映,但他覺得太暴力,不希望太太看,結果某天睡前發現太太又在看,他就開始講道理。講到凌晨四點、太太打呵欠,他仍繼續講,直到太太受不了、同意他的意見為止,從此再也沒見太太看該部連續劇。


嘉中資優生認為,這種講理有點霸道,勸勸就好,而且看哪一齣連續劇是個人自由,不必不讓人睡覺吧。屏東女中學生說,不給睡有點超過,有這樣喜歡講道理的老公「好累」!


黃煌煇用「長篇」大道理不讓太太看連續劇一事,很多朋友聽過後則都莞爾一笑,因為黃校長經常愛以糗太太的方式來表達他對事情的看法,原因是舉他人為例會得罪人,太太較無妨,也藉此表達夫妻感情好、對太太的重視。


黃煌煇的友人說,黃愛說笑話,會逗老婆,夫妻間互動在外人看來有點寶,可稱之為「莫名兄」、「其妙姊」;其實黃的太太邱奇妙很識大體、高EQ,尊重先生,會為先生著想。


邱奇妙原為國中老師,年輕時體弱再加上孩子年幼,選擇當家庭主婦。黃感念太太付出,除非不得已,否則再晚一定要回家,在沒有高鐵、飛機班次又少的年代,黃到台北出差,再晚都搭夜車回家。他解釋說太太「惡人無膽」,所以要回家陪老婆大人。


黃煌煇說,夫妻感情如果不好,工作就做不好,所以再忙再累,回家都要抱抱太太,表達感謝,也可以增進感情。


..................................................


黃煌煇-成大校長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工學博士(1981) (國家工學博士)



  • 亞洲可視化協會(ASV)執行委員(2011~迄今)
  • 經濟部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2011~2013)
  • 臺灣水利產業發展推動協會理事長(2004~2010)
  • 臺灣自來水公司董事(2006~2010)
  • 台灣海洋工程學會理事長(2000~2006)
  •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海洋環境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總召集人(2006~2007)
  • 經濟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審議委員會委員(2006~2008)
  • 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會委員(2005~迄今)
  • The member of IAPSO Commission on Groundwater-Seawater Interactions(2005~2007)
  • 行政院經建會「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專案小組」委員會委員(2004~2008)
  • 國立成功大學與國立中山大學跨校「海洋環境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總主持人(2003~2005)
  • 教育部追求學術卓越研究計畫-「斜坡上非線性波浪傳動特性之研究」總主持人(2002~2005)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能四廠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委員(2003~2007)
  • 國際海洋研究會中華民國委員會常務委員(ROCNCOR) (2004~2006)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委員(2004~2005)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審議委員會委員(2000~2005)
  • 經濟部科技審議委員會委員(1996~迄今)
  • Executive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ydrodynamics (ICHD) (1996~迄今)
  • Committee Member of Section II.3, I.A.H.R. (1998~2002)
  • Committee Member of R.O.C.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Oceanic Research (ROCNCOR) (1998~2000)
  • 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總中心主任(1996-2001)
  • 行政院科技預算資源學門審議召集人(1994-1998)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海工學門召集人(1994-1998)
  • 京都大學防災研究中心訪問教授(1994)
  • 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訪問教授(1992)
  • 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代理院長(2008~2009 )
  • 國立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1986~迄今)
  • 國立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所長(1981~2011)
  • 國立成功大學副校長(2007~2011)
  • 國立成功大學校長(2011~迄今)


 


李昭融-板橋地院候補法官,為涉嫌酒後傷人的(親戚之子)關說,降二級改敘(88.12.3)丈夫是解惟本法官

  

* 板橋地院候補法官李昭融,為涉嫌酒後傷人的親戚之子關說,降二級改敘(88.12.3)


*2005年 09月20日       女法官李昭融不僅要雙方和解,還指責她:「妳以前跌跤的國賠案來法院算是大事,但妳告徐姓鄰居是如此小的案子,這種案子妳也來法院!」雷認為,法官可以判她敗訴,但不該侮辱人,因此控告李昭融求償。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2066844/IssueID/20050920


..........................................................................................................................


http://www.vot.tw/ponika20091002.htm


* 板橋地方法院李昭融、張紫能、朱耀平、邱靜琪、許月珍五位法官協助永達壽險金光黨員馮琪晏詐騙229,202元.


 


動畫創意(搜)貼圖...2

動畫創意(搜)貼圖...2


                   


 


       


2011年12月10日 星期六

動畫創意(搜)貼圖.雙峰嚇人.拽拽的.

 


                       


http://tw.myblog.yahoo.com/nadia_wang5757/photo?pid=0&prev=35961&fid=2


 


                                                                                         


 


                                                                                          


 


                                                                      


 


                                         


 


                              


 


                     ev607.gif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恋爱,美女,可爱,恶搞真人,QQ表情     


                     恋爱,美女,可爱,恶搞真人,QQ表情


                    


                    

解惟本-法官(疑歧視盲胞事件).當庭警告(盲胞邱文昇)及導盲犬:「如果牠亂叫,我就把牠轟出去」代誌大條囉!法官(李昭融)還控告加重誹謗罪.

導盲犬


庭上嗆導盲犬 法官遭勸誡


「有損司法信譽」 監院也要查


解惟本--小檔案


◎年齡︰50歲
◎現職︰板橋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
◎學歷︰台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
◎經歷︰桃園、板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婚姻︰與前妻生下一對雙胞胎、現任妻子為板橋地院法官...李昭融.
◎爭議︰一度拒讓視障當事人的導盲犬進法庭,被砲轟歧視,遭院長口頭勸誡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解惟本+ 李昭融=法官夫妻.


◎2011/06/22:盲胞邱文昇的導盲犬Journey,被社區管委會指妨礙衛生與安寧
◎2011/11/25:邱以管委會妨害名譽為由求償30萬元,帶Journey到板橋簡易庭出庭,法官解惟本警告:「如果牠亂叫,我就把牠轟出去」
◎2011/11/27:《蘋果》披露此事
◎2011/11/28:板橋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議決由院長口頭勸誡解
◎2011/12/05:解發函媒體更正報導,另控邱受訪辱罵他「流氓法官」涉加重誹謗
◎2011/12/06:台灣導盲犬協會陪邱向監察院陳情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111/201111270878416.html   華視影片..





         盲胞邱文昇不滿帶導盲犬到板橋地院出庭時,承審法官解惟本揚言:「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憤而向《蘋果》投訴,事後解惟本發函媒體堅稱自己沒錯,解妻法官李昭融更控告邱男加重誹謗。但板院完全不挺解,由自律委員會做成決議,以審案態度不佳,有損司法信譽為由,決議由院長對解口頭勸誡。



邱文昇昨冒雨帶著導盲犬Journey,連同其他視障者到監察院陳情,監委允將調查。他對遭法官控告,回應他是實話實說,「難道法官權力大到可無視中央法令?」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解被懲處,解妻竟還對當事人提告,「司法院不能放任法官這樣對付當事人,否則風波不會平息。」


「審案態度不良」


邱文昇(二十六歲)為導盲犬Joumey能否出入社區大廳,和管委會爭執,認為眼盲遭欺負而求償,未料上個月板院開庭,法官解惟本先說:「狗拴外面不能進來。」經律師溝通,法官才允許帶導盲犬進法庭,但表示:「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加上邱男認為庭訊時,法官不時打斷律師發言,更強烈要求和解,他才無奈和解,之後將遭遇貼上部落格,並向《蘋果》投訴:「這是法官嗎?比有執照的流氓還惡劣。」
板橋地院調查後,認定解惟本「審案態度不良,有損司法信譽」,決議由院長張清埤予口頭勸誡,並公開要求全院法官,對於「身心障礙者給予高度尊重,並依需要提供必要協助。」
但解惟本卻發聲明強調法庭非「公共場所」,基於維持法庭秩序,審判長可禁止違反者進出法庭,也依《國語大辭典》指出「轟」是「驅逐、趕走」,來強調個人沒歧視導盲犬、盲胞,沒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竟諷盲胞想出名


解惟本更說,盲胞也無言論免責權,不能為了想出名就踐踏別人名譽,最後還以「天佑中華民國!」作結尾。另解妻,同為板橋法官李昭融也不滿邱文昇部落格文章,依《刑事訴訟法》,以配偶獨立告訴權,控告邱男加重誹謗。


阻導盲犬可罰鍰


板橋地院昨晚緊急召開記者會,表明尊重身障者的決心及立場,對解惟本聲明,強調此屬個人意見,不代表該院立場,而解妻提告也屬個人權益,該院無權干涉。
昨陪同邱文昇到監院的台灣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說,《身權法》要求視障者得由導盲犬陪同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不得設限,違者可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但他們還沒向社會局提出檢舉。


解惟本事件-邱文昇帶導盲犬到監察院陳情



東方柳 ...法官大人,如果狗不能進法庭你他媽的在這裡幹麻?



王琮傑...他真得是法官ㄇ?不是山寨的~對盲胞的法條不了解喔!這不用再教育了~淘汰吧!以免禍害人間

Wu Wan-Ru ...法官你出去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