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台南柳營吳先生DNA親子鑑定.五個女兒三個是別人的種.妻瞞丈夫12年.現代版(貍貓換太子)


【好的女人是扶手杖.不好的女人是奪命藤】


妻7年生5胎「3個是別人的種」現代版(貍貓換太子)


夫罵「妳好狠 瞞我十多年」    2010年10月13日蘋果日報

台南市一名補習班教師十二年前與女友奉子成婚,七年內連生五個女兒,夫妻倆四年前離婚,但仍同住、分房睡,不料前妻今年懷了第六胎,讓他質疑:「沒做怎麼會有呢?」他因此懷疑五個女兒也非親生,於是帶著女兒們去做親子鑑定,結果竟發現「老大、老四、老五都是別人的種」,火冒三丈控告前妻騙婚、通姦,不過因兩罪都已超過追訴期,檢方裁定不起訴。



承辦本案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昆廷說,依《刑法》第八十條追訴權規定,詐欺罪最重本刑是五年,追訴時效十年,通姦罪最重本刑是一年,追訴期五年,追訴時間以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計算。
陳昆廷表示,以本案來說,即是從兩人結婚當天和生小孩的日子起算,但吳男今年七月中才提告,詐欺騙婚部分已達十二年,通姦部分因吳男的第五個女兒已逾五歲,也過了時效,所以兩罪都超過追訴期限,裁定不起訴。


見妻懷第六胎起疑


這樁家庭官司的當事人吳姓男子現年三十九歲,其前妻三十五歲。吳男向警方報案說,一九九八年三月因女友已懷有四個月身孕,遂奉子成婚,婚後生下五個女兒,四年前兩人感情不睦離婚,但為了不讓女兒傷心,他雖在台南市任教,平日住在宿舍,但仍每隔一、兩周就會回台南縣柳營鄉住處陪小孩,回家後與前妻分房睡,離婚後不曾行房。
吳男稱,今年五月,前妻竟又懷孕,他質問:「怎麼又懷孕了?」但前妻一口咬定「就是你的」,兩人大吵一架,他開始懷疑五個女兒不是自己親生,於是帶女兒到台南成大醫院做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親子鑑定。
吳男稱,鑑定報告出爐後,他嚇一大跳,只有老二、老三是他親生的,十二歲的老大、六歲的老四、五歲的老五,竟然跟他都沒有血緣關係。他氣得痛罵前妻:「妳好狠!瞞了我十多年!」但前妻堅稱:「五個都是你的女兒,不要亂吵。」他一氣之下在七月中帶著鑑定報告、牽著小孩到派出所控告前妻騙婚、通姦。
警方受理報案後,傳喚吳男前妻,她堅持:「我沒出軌,小孩都是跟他生的。」由於雙方說詞無交集,警方將全案函送檢方調查。檢方接案後,經查吳男控告前妻騙婚、通姦罪,都超過刑事追訴時效,因此未再傳喚吳和其前妻,直接依法裁定不起訴。
      昨到吳男台南縣柳營鄉住處和女方六甲鄉娘家查訪,兩人已搬離。柳營鄉鄰居表示,身材瘦高的吳男在台南市一家補習班任教,但不知道教什麼科目,婚後常獨自住在台南市,很少回家;吳男前妻體態豐腴,屬波霸型,婚後七年連生五個女兒,在家帶小孩,夫妻倆很少一起出門。



鬧上警局分道揚鑣


鄰居說,兩人三個多月前為了「小孩是和誰生的?」鬧到派出所後,就分道揚鑣,吳男帶走老二、老三,其前妻帶走老大、老四和老五,吳男前妻自始至終都強調「小孩是先生的」。
「老婆生的小孩,竟是別人的種。」這件消息在純樸的柳營鄉、六甲鄉傳出後,兩人的鄰居與親友議論紛紛,有人質疑:「為什麼偷人的會沒事?」也有人幫吳男前妻抱不平說:「姓吳的本身也是個玩咖,老婆當然會有報復心態,如果他天天回家,老婆怎麼會讓他戴綠帽!」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學界醜聞:黃善慈 內埔國小校長.體罰學生曝光 嫁禍導師(黃碧玲).還偽造開會記錄.判賠百萬.


學界醜聞:黃善慈 內埔國小校長.體罰學生曝光 嫁禍導師(黃碧玲).還偽造開會記錄.判賠百萬.

【2010/10/11 聯合報】


屏東縣內埔國小前校長黃善慈嫌學生太吵,要求組長處體罰學生,事後竟誣指是班導師所為,導師因此被處分,求償一百萬元。法官批黃身為校長,卻為師生做最壞示範,導師求償百萬不過分,但因時效已過判決免賠。

被冤枉的導師黃碧玲獲悉判決結果表示,「沒關係,如果判賠,本來就打算捐出來做為獎學金」;她表示目前比較在乎的是,被校長嫁禍時,記了一支申誡,她已向教育處申訴,希望能夠「平反」。

黃碧玲四年前任導師,因學生早自習太吵,校長黃善慈叫學生到訓導處前集合,要梁姓生教組長處理,梁以棍子打班長、風紀股長屁股,並要全班散開做拱橋動作。

拱橋處罰學生事件後來鬧得沸沸揚揚,黃善慈擔心教育處知情調查處分,偽造考績委員會開會紀錄,做成「全體委員對於黃老師體罰不當事件,予口頭申誡處分並列入年終考績」,遭教育處退回,改記一次申誡。

黃碧玲因此提出民刑事告訴。法官說,黃善慈決定體罰學生,囑託生教組長「處理」,在場目睹班學生做拱橋動作未加阻止,事後卻偽造開會紀錄,嫁禍黃碧玲,犯後沒有悔意,行為不足取。

但黃碧玲在九十五年十月十八日知情,最遲在九十七年十月十七日前要提出求償告訴,卻在九十八年六月才提出,已逾二年時效,因此判決黃善慈不必賠。

黃善慈事發後請辭,他昨天受訪表示,「我已退休,不想再談這段往事」。黃民事雖獲免賠,但偽造文書的刑事部分,被判一年四月,減刑為七月,緩刑二年。



【2010/10/11 聯合報】


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

台南縣(假病歷假住院 醫院詐千萬健保)-謝貳上+林易煌+沈國榮+白仲素



假病歷假住院 醫院詐千萬健保


    在台南縣經營永達醫院、謝醫院和護理之家等三家醫療院所的六十四歲醫師謝貳上,被台南地檢署查出在近四年來,只要發現住院人數偏少時,即教唆醫師製作假病歷,再利用護理之家內四、五十名院生假住院,涉嫌詐領超過千萬元健保費。


     其中涉案的醫師林易煌,曾任台南市議員、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檢方形容,整間醫院根本是從上到下集體舞弊。


     檢方前天出動七位檢察官帶隊搜索,除查扣到大批不實病歷外,並傳訊包括六位醫師、護士、檢驗師共廿六人到案,其中永達醫院院長沈國榮、醫師林易煌、白仲素等三人,因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罪,檢方諭令林、白等二人各十五萬元交保,沈國榮則因有串證之虞,被檢方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廿萬元交保,其餘員工多人坦承協助造假,訊後請回候傳;幕後老闆謝貳上則至今避不出面。


     檢方強調,台灣A健保的問題很嚴重,主因是民眾生病多往大醫院跑,部分社區醫院看診人數少,院方要維持開銷,只好想法子A健保,假看診、假住院、盜刷健保卡,都是常見的手法。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指出,謝貳上在台南縣善化鎮經營謝醫院,在永康市永大路經營永達醫院、永達護理之家等三家醫療院所,沈國榮受聘為永達醫院院長,林易煌、黃志明、黃旭加、白仲素等,均是受聘醫師。


     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查出,永達醫院在同棟大樓三、五樓設置護理之家,近四年來,謝貳上為維持醫院二樓住院區相當數量的住院人數,以便申報健保給付,只要發現住院人數偏少,便會指示醫護人員,就近安排樓上的安養中心院生住院。


     檢方查出,永達護理之家有近五十位院生,均有特別的假病歷,而該院醫師、護士、檢驗師,也會配合製作誇大不實的醫囑、護理、檢驗和給藥等病歷紀錄,等於是長時間的集體舞弊。安養院的院生,被當成醫院的搖錢樹,三、四年來詐領的健保費,健保局保守估計超過千萬元。



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台中市警員莊鎮遠和督察員魏金瑞.溜班喝花酒做假報告「服勤」改成「勤餘」偽造文書收押

   
督察員魏金瑞                                                               警員莊鎮遠

台中市警員莊鎮遠和督察員魏金瑞.溜班喝花酒做假報告 2警收押           2010年10月08日蘋果日報


*警四分局督察組長黃建樂+黎明派出所所長蔡明澈.


中市警再爆風紀案!警員莊鎮遠去年十月被檢舉服勤時溜班喝花酒,被督察室查獲記小過。檢方接獲檢舉指警方包庇警員「大事化小」。檢方蒐證發現警方涉嫌竄改調查報告、勤務表將莊員由服勤改成請假,昨傳訊涉案官警四人,訊後依包庇、偽造文書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莊鎮遠、督察員魏金瑞獲准。消息傳出,震撼警界。



台中市警局副局長余輝茂對兩警遭羈押表示:「尊重司法!」將依規定將兩警停職;四分局長盧進隆則為魏、莊抱屈,他說兩人工作都負責盡職。
去年十月九日中市黎明派出所警員莊鎮遠服勤時,卻與休假中的蕭姓警員到台中市麗都理容KTV唱歌取樂並有酒女坐檯,被人向警四分局督察室檢舉查獲。事後,莊、蕭各被記小過一次。



「服勤」改成「勤餘」


檢方今年接獲檢舉指警方涉嫌包庇警員「大事化小」從輕發落。檢察官昨傳訊警四分局督察組長黃建樂和督察員魏金瑞、當時的黎明派出所所長蔡明澈和警員莊鎮遠,以及五名證人調查。
檢方查出,四分局督察室查獲莊、蕭花喝酒後,蔡明澈、黃建樂等人涉嫌更改勤務表,將莊的「服勤」改成「勤餘」(即非服勤),莊涉嫌補填寫請假單,負責調查的魏金瑞明知造假,仍予通過。
據了解,莊等官警均否認上述指控,但檢方以掌握的證據,認為莊、魏涉及偽造文書、包庇,有共犯未到案、串證之虞,且認為督察人員負責整肅警紀,竟帶頭違法,需「殺雞儆猴」,向法院聲押獲准;蔡、黃則以十萬元交保。


台灣法官的水準-楊炳禎連招妓都有堂皇的理由(想生子+妓女專業治療勃起).矯辯真的可以任意判人生死.司法悲哀!

 「自由心證」的真相.招妓勝過看醫生.

法官-楊炳禎召妓 牽拖「想生子」及委專業妓女治勃起?


中時  日期:2010/10/08




監院昨日通過對前高院法官楊炳禎的彈劾案,不過查案監委沈美真表示,楊炳禎接受約詢時雖態度誠懇,但許多談話仍避重就輕,甚至言詞邏輯不清,讓約詢的監委摸不著頭緒。例如楊炳禎雖坦承召妓,卻辯稱自己的高血壓病症造成勃起障礙,年過半百且已育有一子的他,竟還說是為了想再生小孩,才想召妓,看能否改善勃起功能。



楊炳禎接受約詢時,先坦承自己從九十五年起,除了生病住院前後時期,平均二個月召妓一次。不過根據法務部監聽,楊炳禎每周約召妓二次,算起來二個月應該約召妓十六次,頻率遠高於他自稱的一次;但他又辯稱被監聽五年,「很難有人被用放大鏡檢視而沒有瑕疵。」



對於上班時間召妓,楊炳禎表示自己確實曾在上班時間召妓,不過他卻辯稱法官是「包工制」,自己習慣提早到院,再將案卷帶回家熬夜寫判決,而中午及下午時間常「體力不支」,屬「休息」空檔。但據檢調提供的資料,他兩度在上班日的下午時間召妓,都是前往飯店「休息」。


台灣法官的水準-楊炳禎連招妓都有堂皇的理由(想生子+妓女專業治療勃起).矯辯可以任意判人生死.司法悲哀!


涉及貪污收賄遭停職的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繼前天被爆是高檔應召站常客後,監察院昨以楊多年來有召妓行為,並在上班時間召妓,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且經常賭博,甚至不顧法官身分與被告共賭為由彈劾楊,並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成為此波「正己專案」司法風紀案中首位被彈劾法官。


大快人心


一名高院法官昨驚呼:「太快了吧!」另名法官則認為:「楊炳禎被移送監院的事證很明確,這種速度不意外。」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則質疑,監院有點「脫褲子放屁」,挑了最簡單的事情做,「如果等到所有案情都查清楚,跟在檢察官屁股後面開槍,幹嘛要有監察院?」查案監委黃煌雄說,該案由高等法院移送,調查一個多月,並非因媒體報導才彈劾。



自爆財產約三億元


查案監委沈美真昨披露,楊炳禎經常賭博,楊在約詢時坦承多次到友人住處打麻將,有時一周二次,有時一兩個月一次,以五百至三千元為底,輸贏在一萬多元左右。楊並坦承與涉嫌台北市工務局瀝青弊案的北巿前議員許富男打過三、四次麻將;楊雖辯稱許的案件不是他審理,但當時許仍有案在身,尚未審判,已明顯違法失職。
沈美真說,楊炳禎坦言:「財產約為三億元,財富增加是因長期在古董的研究經營所累積。」楊強調自已花很多時間研究古董的歷史、整理古董,今年七月將部分收藏以兩億五千元價格,簽約賣給徐姓台商。沈說:「他(楊炳禎)如果不是法官,會是很成功的商人!」
沈美真說,楊炳禎也坦承從二○○六年起,除生病住院前後時期,平均兩個月召妓一次,也確曾在上班時間召妓;最近一次是今年五至七月間,在北巿金山南路星辰飯店等地。檢調通訊監察譯文也指出,楊於二○○七年八月及十一月下午上班時間,分別打電話召妓,聯繫花名「甜甜」與「娃娃」的應召女子,均無請假紀錄。楊解釋召妓是因有勃起障礙,「現在只有一個小孩,還想要有其他小孩。」楊還辯稱法官是「包工制」,他習慣提早到法院並將卷宗帶回家熬夜寫判決,「中午及下午因體力不支,屬休息空檔。」



兩百萬退俸恐不保


監院痛批,楊炳禎的行為有違「法官守則」、「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公務員服務法》,嚴重傷害司法人員端正崇高形象,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至鉅。《蘋果》昨聯繫不上楊,無法得知反應。
公懲會收到彈劾公文後,由三名委員先了解內容,並給楊炳禎申辯機會,之後公懲會將依違規情節判斷,可做出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處分,最重是撤職,可能讓現年五十七歲、打算提前退休的楊炳禎,損失約兩百萬元退休金。



楊炳禎小檔案


★年齡:57歲
★婚姻:已婚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碩士
★經歷:
*司法官訓練所16期結業
*板橋地院法官
*台中地院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興趣:
*蒐集古董銅爐,曾在故宮博物院和歷史博物館展出,並出版收藏品畫冊
*打麻將
★財產:約3億元,包括台北市仁愛鴻禧兩戶豪宅,市價高達1億2000萬元;申報擁有3500多萬元古董,市價可能超過上億元,還有台北、台中5筆土地
★監院彈劾理由:
*自2006年起平均約2個月召妓1次,多次利用上班時間召妓
*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
*經常賭博,多次到友人住處打麻將,以500至3000元為底,輸贏在1萬多元左右,並與有案在身的北巿前議員許富男打麻將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斷頭台與葵花寶典.揮刀自宮.



曹興誠- 和艦案.另類的【有錢判生】實例.買下報紙頭版.上電視痛批檢察官+纏訟5年訴訟費.而小民呢?



曹興誠- 和艦案.另類的【有錢判生】實例.買下報紙頭版.上電視痛批檢察官+纏訟5年訴訟費.而小民呢?


和艦案老曹創多項紀錄 意外對司法有貢獻                  2010-10-08 【中廣新聞】



    和艦案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和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終於無罪定讞。不過細數五年多以來,曹宣二人都創下多項紀錄,包括多次買下平面媒體頭版半版廣告痛批檢方、一審在法庭上當場嗆公訴檢察官、上叩應節目批司法、更一審當庭拂袖而去、嗆法官絕不出庭,除非被拘提等。只是兩位科技界大老,經歷和艦案官司纏身五年多,意外對司法有貢獻,倒是令兩人都感到意外。


    聯電老曹和二當家宣明智,因和艦案被檢方依違反商會法和背信罪嫌起訴,最後經過一審、二審、更一審三次獲判無罪後,高檢署也決定不再提上訴,老曹老宣終於無罪定讞確定。其中老曹則是感慨﹂檢方的打擊總算適可而止了」!宣明智在獲悉無罪定讞時指出,﹂談不上高興,但五年多大家的辛苦,能為司法改革幫上忙,也算有價值」。


    細數和艦案爆發以來,也創下多項的紀錄!老曹和老宣二人,先是辭去聯電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職務,並掛名榮譽職,由於聯電是全球晶圓製造的二哥,和艦案也引起外電的極度重視!而老曹從檢方在偵辦過程中,就多次買下平面媒體頭版下半版廣告,痛批檢察官濫權,甚至罵檢方辦案猶如黑道,在一審時也痛斥檢察官辦案是﹂蠻牛闖入瓷器店」、﹂和艦案根本是政治案件」,更一審時,曹宣二人甚至當庭拂袖而去,嗆法官絕不出庭,除非被拘提。


    老曹也多次上叩應節目痛批司法制度是「搏歹賭」!個性火爆的老曹也大爆在扁政府時代,司法被干預的密辛。善於弈棋和雀戰的老曹,表面上看來最後似乎是贏了,但反過來看,賠上五年的官司纏身,一切只是回到原點,勝負得失殊難論斷。



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由「貪念」所營造的(不是愛).為錢、為性愛、求溫飽、求靠山,找個伴,都屬虛情假愛.

        


朋友的老婆一天來請我拿東西給他出差的老公,進門就抱怨:「我那個老公,真不知道為甚麼,他在外面就能把事做得那麼好,大家都說他很優秀,可是一回到家,卻只會煮簡單的飯菜,衣服也都折不好……」


「呃……原諒我說得不中聽,我記得當初妳們來我家送喜餅的時候,我記得他答應妳要好好打拚來養家,而妳也要給他無後顧之憂的……」


「可是……誰知道家事都做不完啊?」


「妳也該替他想想,被公司整番了一整天之後,回家哪來的力氣啊!」


「那……我要他付我當家管的薪水……」


「可是他……的薪水不都是妳在管了嗎,他每個月只有3000元的零用,他……要怎麼給妳薪水呢……」


「啊~我知道了啦,你們男人都一個樣───『爛』……@&%$#!」


唉!幸好不是我作的媒。


另一個朋友有天來找我訴苦:「……我一直盡力當個好男人……有次陪她回娘家,她娘家的人一直在讚美我是個好先生,要她別計較一些小事。沒想到她竟當我的面對他們說:妳們看到他的好,其實只是他的表面,他很懂得包裝自己………」


「不錯了啦,她還沒在你背後到處去廣播,要大家別把你想得太好哪……」另一個朋友立即接話,冷冷說道。



結婚果真是愛情的墳墓?愛,真的有像詩人歌頌的那麼美好?愛,真的存在?


說穿了,一般人嘴上的愛,大都只是小愛,只是「貪」字的緣起。我所說的貪,不是只有金錢物質上的貪,還包含精神上的佔有───「一種虛無的心理狀態」。


夫妻兩人是要同心協力,為的不只是───不要辜負對方的對自己的付出,更要對彼此產生的愛的結晶盡好教、養責任。結婚不是只為了取得性愛的合法性,所謂浪漫也不是成天躺在客廳沙發上,無所適事的泡在一起。


彼此承諾攜手前行時,難免因彼此接受過的家庭教育或心智成熟度影響,有時可能會像龜兔賽跑一般。龜兔本來就不應該一起跑,所以既然要一起跑,兔子就不要嫌烏龜慢,他已經在他的標準範圍內盡力了;當然,烏龜更不能要求兔子停下來和他一樣爬行,因為跑跳是兔子唯一的求生本能。


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人的結合,一定都有背後的因素存在,可能只是為了性、或求溫飽、或求一個靠山,甚至只是消極的找個伴,只是若把這些因素全用愛字來表達,實在牽強,也低估了愛字的定義。


唉,難怪古人言:清官難斷家務事,因為會「有事」的家庭,彼此之間,至少有一個人腦袋不夠清楚、自我身段太高、又心存那個「貪」念,總把「愛」字高掛嘴邊───真正的愛是不會要求回報,更不需要對方發一張獎狀給你去證明的。


唉!愛情、愛情,多少貪念假汝之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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