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張耀彩表達辭意 謝在全留人


代理高院院長的張耀彩出生於1943年,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9期結業,歷任各地方法院法官與高等法院法官,目前為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張耀彩表達辭意 謝在全留人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8/14 03:07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上任不到兩個禮拜,卻接連碰到法官關說案及第二波法官收賄案,讓張耀彩忙得心力交瘁,昨天他向司法院代理院長謝在全請辭,隨即被謝在全慰留。謝請張「共體時艱」,希望他能穩住高院法官的士氣,同時繼續協助整頓法官風紀。



張耀彩是高院最資深的庭長,從八月二日代理院長以來,面對接踵而來的壓力及外界對司法風紀的質疑,讓他幾乎難以招架。



日前又誤傳他對法官關說案的關鍵證人崔玲琦法官「施壓」,讓他差點「裡外不是人」,直到崔玲琦理解他的關心之意,才化解一場誤會。



本周三,檢調搜索法官楊炳禎的住處,又傳出張耀彩向檢察總長黃世銘查證,是否應停止辦理楊炳禎的退休一事,差點引發失言風波。



這一連串的風波,讓張耀彩覺得「不如歸去」,辭去代理院長,回歸擔任民一庭庭長,還讓他感到自在些。



據了解,張耀彩向司法院代理院長謝在全表達辭意,謝在全慰留之餘,希望他繼續領導高院走過這一陣子的低潮,直到新任司法院長上任,再決定新的高院院長人選到任為止。



謝在全下午否認曾接獲張耀彩的請辭,但坦承確實是希望張能堅守崗位,和他一樣,把代理工作做好,並盡力整頓司法風紀,讓司法能重新獲得民眾更多的信任。


謝在全  謝在全
















謝在全  司法院--代理院長
 


*出 生:民國33年1月20日
*學 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民國55年)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學碩士(67)



蕭仰歸--法官停職.基隆院檢一審人員:李辛茹+鄭景文+陳賢德+黃永定.二審未上訴檢察官--壽勤偉




*蕭賢綸(蕭仰歸)案.一審是基隆地檢署(李辛茹)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周啟勇.


  起訴後則是---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受命法官(陳賢德)+陪席法官(黃永定)。


*高檢署的檢察官未上訴---檢察官姓名--壽勤偉


*高檢署檢察官 壽勤偉 未上訴而告定讞,檢方也將以證人身分訊問他,了解未上訴是否妥適,以及其中是否涉及弊端。


*林洲富法官則表示,不記得高明哲審判長曾有關說的言行。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是否為兒子肇事逃逸案關說,昨天出現戲劇化轉折。最高法院自律委員會中午認定蕭仰歸沒關說,但下午司法院就打最高法院一巴掌,改認定蕭仰歸涉及關說,即日起停職並送監察院調查。


對於這樣的結果,有法官感嘆,蕭仰歸早該自請辭職了。但蕭仰歸昨天向友人透露,他看到高院的報告,指他找崔玲琦法官向高玉舜法官關說兒子蕭賢綸的官司,眼淚掉了下來;他說,絕對沒有跟任何人關說,事情被扭曲至此,他很難過。

蕭仰歸被指至少向四位司法官關說,包括基隆地檢署起訴檢察官、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高院審判長高明哲與法官崔玲琦。不過,司法院綜合各項資料,只認定蕭仰歸向高明哲、崔玲琦關說。

幫蕭仰歸關說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及涉嫌貪瀆召妓的高院法官楊炳禎,昨天也被停職並移送監察院。


最高法院昨天中午召開自律委員會,請蕭仰歸到場說明,九位委員的審判資歷都很深,包括院長楊仁壽、庭長董明霈、張淳淙、紀俊乾、蕭亨國、吳正一,及代理庭長花滿堂、石木欽、劉福來。蕭仰歸邊解釋邊拭淚,十分沮喪。


蕭仰歸否認向一審審判長鄭景文關說,也否認向高明哲、高玉舜關說。他說和高明哲有多年交情,若關說而不成,會導致友情斷絕,毋須也不會向老友關說。

對於高院法官崔玲琦指稱,蕭仰歸兩度找她向高玉舜關說,蕭也否認。他說,只有一回他經過高院,繞到崔的辦公室,因兒子和崔都是海洋大學研究生,和崔討論兒子論文問題,順便提到兒子因車禍涉案的事。

九位自律委員採信蕭仰歸的說法,認定他沒有關說,但是他向審理兒子案件以外的法官提到兒子涉案一事,「行為不當」,請司法院函送監察院調查。

楊仁壽還在記者會中宣示,最高法院法官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即使蕭沒有向承審法官關說,但向其他法官談到兒子涉案的事,也不應該。

不過,最高法院的自律結果,立即招致基層不滿,內部論壇充滿反諷留言。有人仿最高法院判決,將自律結果撤銷發回最高法院。也有人諷刺說,這就是最高法院調查事實的能力,難怪案子一再發回。

司法院看到論壇上的留言,代院長謝在全下午緊急召集廳處主管討論,最後投票決定蕭仰歸涉嫌關說,應與高明哲、楊炳禎一併停職送監院。秘書長沈守敬表示,這是綜合高院及最高法院提供資料判斷的結果。 【2010/08/14 聯合報】


蕭仰歸哽咽:崔玲琦扭曲事實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昨天哽咽地說,他絕對沒有要崔玲琦法官去關說,崔玲琦扭曲事實,他不敢相信人性竟是如此的醜陋。蕭仰歸向友人強調,他希望監察院調查後能夠還原事實真相,還他清白。

蕭仰歸感嘆,這件事現在已說不清了,他主動請求最高法院將案子移送監察院調查,他兢兢業業在最高法院工作十一年,一向潔身自愛,從無逾越之舉,不能接受媒體把他的名字和收賄的法官擺在一起。

蕭仰歸還原他和崔玲琦見面的過程。他說,他和崔玲琦是海洋大學海法所前後期同學,兩人很熟,曾一起到大陸做學術訪問,崔玲琦去年調到高院的第一天,他到高院道賀,兩人聊很久,也聊到彼此家人,他提到兒子寫論文,因官司纏身,心情不好。崔玲琦熱心地問怎麼回事,他才透露兒子開車不慎涉嫌肇事逃逸,正在高院審理。

崔玲琦又問他,是那個法官辦的?他說是高玉舜,順口問「這個人怎樣?」崔玲琦說「很好,不用擔心」。他告訴崔「做父母的,總是會擔心」。整個過程就是這麼單純,他絕對沒有要崔玲琦幫忙關說。

蕭的友人透露,蕭仰歸昨天看到崔玲琦寫給高院的報告,一直不解崔玲琦為什麼不講出事實?人性扭曲到這樣,他怎麼可能如崔玲琦所說的,請崔關說被拒後,又二度找崔幫忙?任何人不可能碰了一次釘子,又再去碰釘子。

蕭仰歸告訴友人,他和高明哲是大學同學,住同一宿舍,知道高明哲非常耿直,「即使我和他很熟,都不敢和他談」。但他和高明哲都知道彼此的家人,「我不必講,高明哲就知道蕭賢綸是我兒子」。

他還透露,有一次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到高院視察,到了高明哲辦公室東看西看,高明哲嗆聲「看什麼看,你知道我很忙嗎」,不願和翁握手,讓翁岳生很尷尬,「像高明哲這種個性,關說有用嗎?」

蕭仰歸非常感嘆,難道以後與法官有關係的親友就不能夠上訴?一定要判有罪,如果判無罪,就會被抹黑成有人關說?這樣公平嗎?


*(檢察官未上訴的說法) 最高檢察署官長洪泰文中午表示,相關案件今年初已經判決確定,全案卷證移交基隆地檢署由執行科處理,執行科檢察官收卷後,會審酌有無將全案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事由,再簽報法律意見,如符合再審事由,即由台灣高檢署處理,若有提非常上訴的必要,則由最高檢檢察官偵處。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到底誰才有精神病?精神醫學新發展問題重重(轉貼)



到底誰才有精神病?


http://newsworld.cna.com.tw/post/e588b0e5ba95e8aab0e6898de69c89e7b2bee7a59ee79785efbc9f.aspx



精神醫學新發展問題重重
文 黃靜華


精神醫學大概是近數十年來發展最神速的醫學類別。這標誌著精神疾病被重視,精神病患能得到更好的照顧;但它發展的方向卻有很大的爭議。


最近一版的《精神疾病的診斷及統計指南》(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在5月開始臨床測試,預計在 2013年出版。它被視為精神疾病診斷的「聖經」,一旦問世,未來至少十年,醫師都將據以診斷、用藥,也就是說,精神疾病及醫學的面貌,由它來定義。


這一版的診斷指南,正反映著近30年來該醫學發展的最大特徵──大量新病種的出現。上一次改版在1994年,較之1952年的第一版指南,病種增加了1.5倍,頁數是原來的六倍,將問世的版本將維持這樣的趨勢。


「性慾異常亢進」  新病種?


新的指南中將出現一個新的類別,稱為「行為上的成癮」(behavioral addict)。 說是新類別,它結合了「賭博」、「上網」、「購買」等許多成癮病徵,其中包括拜「老虎伍茲」之賜而成名的「性慾異常亢進」(hypersexual disorder)。


在原有類別中也新增了許多病種,「情緒調節功能失常」(temper dysregualtion disorder)是其中之一,多出現在青少年,病徵為突然地因不滿而出現的言語上或肢體上的暴力行為。「飲食異常」(binge eating disorder)也是其一, 多發生於女性,通常是在獨自一人時, 大量地攝取食物,即使到了討厭自己的程度,也停不下來。


在這兩個例子上,精神病理學家的用意是好的,他們試圖辨識症狀的輕重,好更精確地診斷及用藥。如「情緒異常」是從較嚴重的「躁鬱症」(bipolar disorder)中分出來。「飲食異常」則處於「暴食症」(bulimia)及「厭食症」(anorexia)之間,但批評者指出,好的用意並不保證就是對的決定,或就會有好的結果。


最特殊的一個發展方向是走向預防。「預防勝於治療」是醫學領域的終極目標,目前已發展出的是對先期精神分裂症的預防。由於精神分裂症好發於20到25歲之間,這項診斷便以十多歲、有相關家族病史的特定族群為目標;如果診斷出將來有發病的可能性,就開始投藥。在該領域具翹楚地位的麥克葛拉珊醫生(Dr. Thomas McGlashan)指出,這是精神醫學界革命性的一步。


就怕過度診斷和誤診  未得其利先受其害


問題在最表面的層次,是過度診斷的可能性。誰都有過突然的情緒失控,青少年尤其如此。他們原就處於叛逆、對諸事不滿的階段,人格也尚未成形。杜克大學教授艾倫‧法蘭西斯(Allen Frances)表示,診斷指南要求不輕易診斷,也不會將六歲以下的孩子列入情緒異常的診斷範圍內。但他同時承認,訓練不夠的心理醫生可能無法精確分辨到底是腦中的化學物質失衡,或只是管教問題。


「先期精神分裂症」的診斷就更是問題了。這些「病患」事實上還不是病患;在診斷上「偽陽性」(false positive)或誤診的可能性更高。精神病學家保羅‧羅伊(Dr. Paul Roy)估計,依據診斷指南中的標準,每四個被確定有此病症的孩子中,會有三個是誤診。另一個研究指出,只有20%到35%的病例,日後真的會發展出精神分裂症。而因為該診斷而服藥的孩子,平均每個月將增重1.5公斤,會不會發病不知道,卻先提高了罹患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的可能性。


這就凸顯了精神醫學的特殊性。精神醫學,尤其是「行為」的部分,無法用生物的測試──如驗血、驗尿等來驗證;也就是說,只有 「望」跟「問」, 要「聞」跟「切」 就比較難了。診斷指南就是羅列一些癥狀,醫生據而觀察檢視;但是有些標準令人迷惑,例如其中的頻率、程度(如吃的分量)、持續的時間等,多以「比一般人」為標準,而診斷後卻以生物的方式─用藥─來治療。


更深一層的問題,在該指南作為精神疾病的診斷指引,無法也無義務考慮醫學以外的因素;但精神異常常混雜許多因素:脾氣的問題可能與家庭或父母子女的溝通方式有關。飲食異常就更複雜了,所有的媒體都傳達著「瘦即是美」的訊息,許多婦女永遠覺得自己不夠瘦,因而對吃產生罪惡感,或是為了要瘦,一直壓制吃的慾望,一旦壓抑被釋放了,暴食的行為就出現了;但她可能符合「飲食異常」的表徵,於是解決之道就是服用與生物功能失調有關的藥物。


病種愈多
就有愈多人需要服藥


部分人對該診斷指南持不信任態度,一部分原因就在可能的大量藥物使用──也就是銷售──上。病種愈多、範圍愈廣、標準愈模糊,就會有愈多的人需要服藥,藥商的獲利就愈可觀。去年全年,加拿大的精神疾病用藥處方,共開出6,120萬張,價值24億加元。(約742.6億新台幣)《害羞:如何使正常的行為變成一種病》(Shyness: How Make Normal Behavior Become Sickness)的作者克里斯多夫‧藍恩(Christopher Lane)指出,在2000年,以英國為基地的全球第四大藥商GlaxoSmithKline花在治療「社交恐懼症」(social phobia)藥物的廣告開支比花在威而鋼上的還多。對藥商來說, 廣告的開支與他們對該種藥品的預期獲利成正比。


「正常」的定義有待商榷


最深一層問題就比較形而上了。加州大學教授、同時也是《讓我們發瘋》(Make Us Crazy)的作者赫伯‧哈金斯(Herb Hutchins)說,那本指南定義了一個狹隘的 「正常」 的範圍。它規定「我們看待自己的方式,面對壓力該如何反應,我們所該覺得焦躁或悲傷的程度,我們何時該睡,如何去吃,以及該做多少愛」;建議是可以的,但是它說,範圍外的皆屬「異常」(disorder)。


自從「經前焦慮症」(pre-menstrual dysphoric disorder)問世後,婦女經前情緒上的不適,可能是一種「異常」(disorder)。在一個廣告中,一個女子氣急敗壞地掙扎著要控制不聽使喚的購物車,旁邊一行字幕寫著:「妳以為那只是經前的不適嗎?它可能是經前焦慮症(Think it’s PMS? It could be PMDD.)《紐約時報》有一個漫畫,諷刺這種把「感覺」過度診斷為disorder的現象:一個病人對他的醫生說:「我想你得加重劑量,我仍然是一個有感覺的人。」 有人說,莫札特如果生在現代,大概會被診斷為什麼「症」, 那人類就無緣欣賞那些偉大的創作了。


行為偏差者找到卸責藉口?


新指南的取向也傳達了一個訊息─人的行為多是由生物機能控制,出了差錯,不是因為我不能控制自己,而是我的大腦出了問題。它模糊了生物機能與自律的界限,這就提供行為偏差的人一個逃避責任的出口。於是老虎伍茲到處尋花問柳的事被揭發後,解決之道是到戒癮中心去,於是就「痊癒」了。法律也因此而受到挑戰;既然是「病」使人犯罪,那重罪可能因此輕判,甚至可能無罪開釋。


有人說,人類是唯一的一個物種,有足夠的聰明去創造一些讓自己失能的發明,這本診斷指南則更進一步,人類以自己的聰明證明了人類根本生就無能,無能控制自己的行為。 (本文作者曾任歷史老師,目前旅居加拿大,並在加拿大卑詩大學亞洲研究所進修)




法官張炳龍--收賄案更四審的三名法官名字:房阿生+雷元結+蔡光治

  法官--張炳龍

承審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收賄案更四審,


高院審判庭由庭長---房阿生、


受命法官---雷元結.


陪席法官---蔡光治組成。


..................


五十八歲的張炳龍為司法官訓練所十八期結業,他被檢舉八十一年擔任花蓮高分院法官時,收受詐欺案當事人郭文儒卅萬元,承諾將蔡姓男子從無罪改判有罪,但還未判決,張就被調到新竹地院,郭文儒委任律師發函,要求張還款,張收錢四年後,透過律師邱創舜連本帶利還郭某卅七萬餘元。



一、二審判12年 更四審判無罪



涉貪的張炳龍,一、二審都被判刑十二年,更一、更二審減為八年,更三審改判十年,案件在二、三審來回近十年,九十四年五月高院更四審大逆轉,張獲判無罪,震撼司法界。



更四審判決理由被認為「極有創意」,指張炳龍是收到當事人要求付錢的「騷擾信」,邱創舜基於昔日同事情誼,「好意」出資幫張付錢擺平,不能因有人替他付錢,就認定是貪污後的退款。由於無罪理由極特殊,引起各界痛批,檢方上訴最高法院後,撤銷無罪判決,更五審再將張炳龍判十一年,最後有罪確定,事後張潛逃中國。



當年更四審的合議庭庭長房阿生,宣判後即免兼庭長,不久後更傳出涉嫌向當事人收賄六十萬元被收押,但去年因證據不足,判無罪確定;當時的陪席法官蔡光治,本次涉及何智輝行賄法官案被收押至今,檢調懷疑蔡光治在當年張炳龍案中也涉不法;而當年的受命法官雷元結,事後退休。



 


台灣有71%民眾不信任司法《蘋果》99/08/11民調.(好法官)在那裡?可見(好法官)只是少數.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之後.人人不平】


*(好法官)在那裡?可見(好法官)只是少數之少數.數年也沒見他們有誰跳出來..隱忍地領高薪.未見所謂<正義最後一到防線>有誰守著?民怨司法.哀嚎遍野.


台灣有71%民眾不信任司法.。《蘋果》99/08/11語音民調顯示


對於法官涉貪輕判案愈爆愈多。《蘋果》昨語音民調顯示,高達71%受訪民眾不再信任法官判決公正。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罵高院「非常糟糕、重創司法威信。」他難過地說:「我們已經覺得很無力。」他呼籲:「勇敢的法官要站出來連署、承諾,為司法打氣。」



 


邱創舜(從法官轉律師)


邱創舜


年齡:59歲
現職:律師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17期結業
法界經歷:
˙板橋地院庭長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爭議事項:幫前法官張炳龍償還案件賄款本息共37萬多元


法務部的正己專案,讓司法的黑暗面全攤在陽光下,這次查「古董法官楊炳禎」,意外掀出法官轉任律師的邱創舜,居中擔任白手套,甚至被有網友爆料,邱創舜曾自稱「高等法院2樓,是他家開的」,沒有他打不通的關係。但檢調查出邱創舜涉嫌侵占委託人的保釋金,只要遇上委託人催討就賴帳,似乎是負面話題不少。



律師邱創舜:「沒有事啦。」記者:「可不可以簡單講一下?」邱創舜:「沒有事。」記者:「那這次怎麼會被檢調鎖定?」邱創舜:「沒有事,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記者:「那怎麼會被約談?」邱創舜:「我不知道,好不好。」


走進地檢署,嘴裡說著沒事,但真的沒事嗎?律師邱創舜,在多起法官涉貪案裡疑似擔任白手套。


邱創舜,59歲,法官訓練所17期,曾經幫吳文宏水泥封屍案、計程車司機闕興國殺女友案打官司,一個判無期徒刑,一個判20年。


都是社會注目的大案子,不過除此之外,檢調認為,邱創舜在其他案子有涉嫌買通法官。


他跟同居人段美月,一起經營的律師事務所也問題不少,段美月被送到地檢署,甚至誇張地用毛巾包住整顆頭。


檢調發現,有幾次,當事人委託邱創舜找人交保,此時同居人段美月便成助理,當保釋人出面,但法院或地檢署退還保釋金之後,當事人想討錢,邱創舜就會說,他的女助理發瘋,捲款潛逃,他也是受害者,雙手一攤,保釋金疑似就這麼吞了。


檢調查出這樣的情節,但邱創舜仍然一臉坦蕩,而且還有一名化名「羊癲瘋」的網友爆料,邱創舜曾高聲自稱「高院2樓是他家開的」,對自己的人際關係很有自信。


負面話題不少,法官轉任律師的邱創舜,如今和同居人段美月一起被移送,檢方複訊過後聲請羈押,法官也認為有串證之虞,在凌晨,裁定兩人收押禁見。



檢調清查發現邱創舜涉嫌A走至少7件刑案當事人的保釋金,從5萬元到10萬元不等。許多被害人昨作證咬牙切齒,表示邱的事務所就在板橋地院斜對面,招牌又打出曾任板橋地院、桃園地院法官、庭長頭銜,他們很信任,不料邱幹出這種齷齪事。檢調還發現,這些當事人涉犯罪名包括竊盜、詐欺,「甚至還有殺人放火的」,訝異邱的膽子未免太大。



「高院像我家開的」


不過邱創舜似乎並非初犯。《蘋果》搜尋網路發現,署名「羊癲瘋」的網友曾在2006年爆料,指邱當時就與同居人一起暗槓當事人保釋金,邱還吹噓:「沒有我邱創舜打通不了的關係,高院2樓就像是我家開的。」
據透露,邱創舜在司訓所受訓期間,就因愛打麻將出名,最後仍以第一名的成績結業。有資深司法官透露,邱辯護風格不正派、爭議多,也有人記得邱轉任律師一度臥病多時,幾年前突然好轉。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楊炳禎)法官涉貪.曾列(正己專案)查緝拿榜首.判決全交法官助理寫.那這許多判決書(無效).就可以翻案嗎?



 


質疑(法官助理)的0手角色.果真存在.



(楊炳禎)法官涉貪.曾列正己榜首.判決全交助理寫.【2010/08/11 中央社】

年齡:57歲
現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16期結業
法界經歷:
˙板橋地院法官
˙台中地院法官
爭議事項:
˙收藏大量高價銅爐,被疑以此做貪汙洗錢工具
˙不常到法院上班,判決書交給助理寫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檢調偵辦法官涉收賄案,今天搜索高院法官楊炳禎住家。據了解,楊炳禎曾被列為「正己專案」榜首,近年更因蒐集古董而影響辦公,很多判決書都是助理代寫。

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說,檢察總長黃世銘在上午搜索行動前,已告知將到楊炳禎住家搜索,楊炳禎在檢方搜索後,也告知高院。據了解,楊炳禎對檢方搜索極度不滿,家中展覽畫冊和親屬的舊存摺也遭檢方查扣。

張耀彩說,楊炳禎已在上月申請退休,預計9月2日生效,退休申請暫不受影響。楊炳禎則不滿地表示,外界在此時此刻一定會質疑他退休動機,但他強調,退休純屬個人因素。

楊炳禎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是法訓所第16期結業。熟悉楊的法界人士指出,楊炳禎喜好收藏骨董,在骨董界小有名氣,個人收藏的明清銅爐就有700多件,去年還在國立歷史博物館舉辦個人收藏展,展出200多件骨董收藏。

高院人士表示,楊炳禎早年意氣風發、審案認真,但後來因蒐集古董玩物喪志,影響升遷,近年來消沉許多。有同仁說,楊炳禎近年的判決書幾乎全由助理代寫,楊本人平時極少到高院辦公室辦公,幾乎只有開庭時才會出現,連前高院院長黃水通過去也很難找到他。

曾與楊炳禎交手的律師指出,楊炳禎開庭態度比高院其他法官溫和,但審案態度敷衍,不太讓當事人和律師有太多陳述。

據了解,楊炳禎這次疑捲入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收賄案。張炳龍因被控審案收賄,一審遭重判12年,但更四審逆轉獲無罪。

特偵組先前偵辦前苗栗縣長何智輝疑行賄法官案,前高院法官蔡光治遭收押。檢方發現蔡光治另於5年前參與張炳龍案更四審,由於判決理由離譜,專案人員深入追查,發現蔡疑在張炳龍案收賄,而楊炳禎則疑居間牽線、另涉不法。


昨遭搜索的高院法官楊炳禎辦案品質屢遭法界質疑,高院法官透露,楊審案後都交由助理寫判決,因此被戲稱是只在判決書上簽名的「全額交割股」。他以古董銅爐收藏家聞名古董界,自稱「讀書樓主人」,去年還曾在國立歷史博物館舉辦收藏展,讓不少高院法官好奇他為何有財力玩古董。對楊這次捲入收賄案,高院法官多表示:「不意外。」



收藏700件銅爐


楊炳禎是司法官訓練所16期結業,現年57歲,曾任審判長,近年罹患糖尿病,病情嚴重。昨傳出被檢調約談後,有法官擔心他健康不佳,「進去可能就出不來了。」
一名高院法官指出,楊炳禎不像其他法官待在辦公室看卷寫判決,反而常到北市建國花市和古董商打麻將,下午到法院除了開庭,就是在同庭法官的判決書簽名。誇張的是,楊每次開庭審理他的案件時,一定帶助理全程開庭,因為助理要幫他寫判決,須聆聽審判過程,他再交代助理判決理由,待助理寫好判決書後過目簽名。
楊炳禎擁有古董收藏家身分,收藏大小銅爐600、700件,去年7月受邀在國立歷史博物館展出其中200多件明、清銅爐,並拍成畫冊出版,吸引中國買家詢價。
當時他接受媒體訪問時發表收藏哲學:「3000、5000元小爐可以進;30萬元大爐可以收。若缺小錢,就賣小爐;缺大錢,賣大爐。」有高院法官好奇楊竟有財力購買北市仁愛路豪宅,又有錢收集這麼多古董,曾開玩笑說也許楊是用買賣銅爐來掩飾收賄,沒想到這次楊真的因為捲入收賄案遭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