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楊忠平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新竹法官竟輕判無期【追蹤】【有照片】p.2

  矇眼.天秤.劍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99834/IssueID/20091231    動新聞


變態2度姦屍 割掌入沸鍋


法官:犯後態度良好 家屬:兇嫌演得太假    2009年12月31日蘋果日報

新竹市男子楊忠平前年犯下殺害貌美少婦,又姦屍、煮屍的變態惡行,最高法院昨竟以楊嫌事後坦承犯行且向被害人女兒道歉為由,判他無期徒刑確定。死者小姑昨不平表示,「雖然兇嫌曾在法庭向我姪女(死者女兒)鞠躬致歉,但我們完全無法感受有什麼誠意,因為演得太假了。」她說:「請大家告訴我們,怎麼討公道?」
這起駭人聽聞的命案發生在前年八月,住在新竹市興學街某公寓的楊忠平(三十歲),因租房屋簽約認識被害的任姓少婦(三十多歲),楊因缺錢花用,心想任女代收房租應有現金,於是在同月二十二日深夜,利用鋁梯從任女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
潛入鄰宅搶錢殺人






楊嫌不滿只搜括到現金一千元,於是持屋內水果刀逼問熟睡中的任女,任女驚醒後一度與楊嫌虛與委蛇,要求楊嫌讓她喝水、戴眼鏡並開燈,楊嫌都同意,但任女仍企圖逃跑,楊於是活活掐死她,還把屍體背回五樓住處,再回現場製造任女不在家假象,楊返家後竟覬覦任女美色企圖姦屍,但卻發現屍體脫糞,他還先清洗屍體後才兩度姦屍。
接著楊嫌還拿水果刀企圖分屍,但連續切割死者手肘等處都無法切斷,他心想屍體煮熟後應較容易肢解,於是又把屍體左手掌放到滾水中試驗,後來又嫌太麻煩而作罷。最後楊用窗簾布綑綁屍體放在陽台,準備隔天載到山區棄屍,但還沒行動就被死者家人發現異樣,破門闖入楊嫌住處發現屍體,並報警逮人。後來,楊嫌被收押至今。
檢察官雖求處楊嫌死刑,但歷審法官考量楊嫌是臨時起意殺人,且事後向被害人女兒道歉,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於是以他犯後態度良好為由,僅判他無期徒刑,檢方雖上訴,不過最高法院昨仍判楊無期確定。至於姦屍、烹屍部分,一審楊被依污辱、損害屍體等罪各判刑二年六月,由於楊和檢方都沒上訴,一審就確定了。



判無期有機會假釋


針對楊嫌逃過一死,死者小姑無奈地說:「她(指死者女兒)很辛苦的走過替母親打官司的路,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決,我們心情很沉重的接受判決。」她說:「兩年上訴期間,她不斷回想媽媽遭殺害的慘狀,但她都得忍住哀傷痛苦,內心的煎熬不是外人可以想像的。」
向來反對廢除死刑的藝人白冰冰昨痛批:「善良人才有人權可言,壞人是禽獸、人渣,判無期徒刑,過幾年不是又放出來嗎?難道要重演之前有個男子連續兩次殺害女友的事嗎?」民眾李靜怡也說,對這種沒人性的人應判死刑,判無期還有可能會假釋。當時起訴楊嫌的檢察官吳昭瑩強調,她對楊某沒有任何偏見,但就法論法她仍會求處死刑。



更審也不能判更重


針對死者家屬和各界質疑判刑太輕,楊嫌仍有可能獲假釋,且若碰到特赦、大赦或減刑,還可能提前出獄。法務部官員昨說,被判無期徒刑者須服刑逾二十五年才可聲請假釋,但是否核准,法務部有最終決定權。
至於家屬是否還可能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律師張景源說,判決確定後,檢察總長才有權力提起非常上訴,但要有判決違背法令等理由才能提出,而且即使成功,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更審不得判得比原判決更重,也就是說,更審時也不可能扭轉改判死刑。
張景源表示,傳統觀念都認為姦屍罪大惡極,當然該判死刑,但我國法律把屍體當物品看待,全案重點應在殺人犯行,法官沒判死刑或許不能滿足社會大眾的法律感情,但畢竟判刑不能隨民意起舞。



殺人姦屍烹煮示意圖




1






楊忠平從氣窗潛入四樓任女住處行竊,隨後持刀叫醒熟睡中的任女。



2






楊男由偷變搶,因任女逃跑,他擔心犯行曝光,竟掐死任女滅口。



3






楊男殺死任女後,將她背回五樓住處藏屍。



4






楊男覬覦任女美色,兩度姦屍。



5






楊男為滅證,竟烹煮任女手掌企圖分屍,後因嫌太麻煩而放棄。



女性租屋安全注意事項


.留意出入份子,多觀察其他房客狀況。
.自己房間再加裝一道鎖,開燈保持空間明亮。
.睡前拉上窗簾,檢查門窗是否鎖好。
.門口放置男鞋,電話答錄機請男性代錄。
.貼身內衣褲晾在室內,曬衣時可加入男裝。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近年姦屍或分屍案例


2009/12 北縣男子江俊鴻因失戀上網找林姓援交妹,因交易價格談不攏,想硬來卻誤殺林女,但江男沒發現對方死亡還姦屍,遭檢方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2008/11 雲林縣修皮鞋師傅陳宏典不滿女友移情別戀,用毛巾勒死女友後姦屍,完事後驚覺闖禍,兩天後自首被法辦。
2007/09 台中縣機車行老闆陳金火及徒弟廣德強性侵施姓女保險員並分屍,最高法院判兩人死刑確定。一審時,陳金火還驚爆廣曾割施兩塊肉塊煎給他吃,但法院無法認定。
2005/05 男子劉華崑潛入某網咖店陳姓老闆娘住處偷竊,用衣服勒死陳女及其6歲兒子,再對陳女姦屍,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再犯率高 應永遠隔絕     2009年12月31日蘋果日報


 




醫師分析
針對男子楊忠平兇殘惡行,書田診所精神科醫師江漢光指出,聽過嫌犯吃屎、戀物癖,但姦屍又烹屍很罕見,這在病理上已屬於病態行為,多數有躁鬱或衝動障礙。江漢光和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都認為,這類病態嫌犯治癒力低,應嚴格監控或與人群隔絕。



病態難以治癒


江漢光分析,病態嫌犯多數有躁鬱、衝動和歇斯底里人格,主要成因來自基因或家族影響。這些人做錯事時會幫自己找藉口,把錯全推給別人,就算出獄,再犯率也很高,而大部分的病態嫌犯不肯承認自己生病,不願接受治療。
他說,要治癒的話,除靠嫌犯自身意志力,也得靠家人支持。「若找不到有效的控制方法,即使不人道,仍建議永遠把嫌犯和人群隔絕」。
葉毓蘭分析,變態個性有其徵兆,幼年時若會冷血肢解小動物,長大後就可能殘暴對人。嫌犯把人殺了還烹煮,可能是戀物癖表現,也可能是為湮滅證據。她說,先天上的腦或染色體病變,有可能出現變態暴行;但她寧可認為,這是小時候出現殘忍徵兆時沒得到好的導引,才演變至此。她說,這些人治癒能力低,若出獄應更嚴格監控。


為什麼被罵(轉貼中時)【貪官要奸.清官要更奸】

   自我感覺良好??....

【貪官要奸.清官要更奸】


連【擔屎也不敢偷吃】與【不沾鍋】....那是(笨官)不是(清官)


【一朝權到手.便把令來行】不要(不作為)..(無作為)



「沒有膽識、沒有智慧、沒有能力」,說得很重,這是政論家南方朔對馬英九總統毫不留情的批評。問題是,馬總統到底了不了解,為什麼被罵,甚至一而再、再而三老是被罵,老是錯估形勢而不自知?
美牛風波只是馬總統一再錯估形勢的惡例之一,前年馬剛勝選時油電是否凍漲的過程惹得天怒人怨,去年八八水災政府輕忽災情,沒有統籌救災的能力,甚至縣市長敗得那麼慘,第一時間還不認為這就是輸了,還胡扯什麼大環境使然。



錯估形勢操作失當


攸關民眾健康的美國牛肉議題,在完全沒有事先溝通的情況下密室簽約,事後又自以為「三管五卡」足以平息眾怒,足以擺平國會,孰料自家同志不買帳,於是就搬出美國會報復的恐嚇言論,這一連串錯估形勢的操作,如果還能夠管用,未免把民眾當成笨蛋,把精於盤算的政客當成蠢蛋。
面對外界批評馬總統的領導統御有問題,馬總統說,他最近有跟南方朔見面深入請教,未來也會和林火旺見面,「我願意聽取意見。」
老實講,這些人的意見都說得那麼清楚,再見面請教意義不大,如果馬還是不了解自己錯在哪,再多的請教也枉然。



 


【謝謝你,柯林頓】 ⇒「我好感謝他,這輩子帶給我各式各樣的經驗」希拉蕊(必讀轉貼)



【謝謝你,柯林頓】 ⇒「我好感謝他,這輩子帶給我各式各樣的經驗」希拉蕊(必讀轉貼)


*正面情緒:那些在生命中帶給我們痛苦的事與人.也可會是生命中的(遇貴人).


謝謝你,柯林頓。


沒能選上美國總統的希拉蕊,接受了國務卿的職位,並且上任了。


這一天,她帶著她已卸任的總統老公柯林頓,在華府美國國務院宣誓就職。


致詞時,她刻意消遣自己和丈夫柯林頓,說,「我好感謝他,這輩子帶給我各式各樣的經驗」。


在說到「各式各樣」時,希拉蕊加重了語氣,似乎在暗指柯林頓當年的風流韻事,因而引來哄堂大笑。


無論如何,我始終喜歡希拉蕊,我認為,一個能夠從羞辱、甚至醜聞中生存下來的女人,肯定是夠強韌的。


還能有比柯林頓帶給希拉蕊的,更令人難堪的嗎?


但希拉蕊不只一次在公開場合主動提起這件事,並且,存活了下來。


面對生命中的事,她面對、做了決定、接受,並且沒有被這件事拖著走。


當然應該感謝柯林頓,「各式各樣的經驗」這話,無論用多麼俏皮的話說,都是事實。


已故的法鼓山創辦人聖嚴法師說,救苦救難的是菩薩,受苦受難的是大菩薩。


逆境從來都能夠比順境帶給我們更多的啟示,身邊最親愛的人帶給我們的傷害,肯定椎心刺骨,但,那樣的人生經歷和體驗,肯定珍貴無比。


想一想「存活下來」這件事,從各式各樣的經驗裡,存活下來,不只是莫名其妙地活著,而是有意識地想要活著,好好活著。


所以,沒有跨不過的事情,沒有不能重新站起來的困境。


夠強韌的女人,必然也夠美、夠精彩。


http://blog.chinatimes.com/weiyu/archive/2009/12/03/452634.html


北市女警 楊金梅 詐財600萬 .偽造證物干擾訴訟起訴.



女警詐財600萬 不排除停職


台北市交通大隊女警楊金梅負責計程車業務,佯稱有管道投資「計程車外攝影暨衛星定位系統」等,詐財近六百萬元;被偵辦期間還偽造證物干擾訴訟,反控被害人誣告。台北地檢署昨天將她起訴求刑四年。

台北市交通大隊長方仰寧表示,今年初有多人檢舉楊金梅(四十三歲)的借貸、投資關係不尋常,雖然大隊調查她並未利用職務從事違法,屬私人行為,仍依詐欺罪移送法辦;地檢署起訴後,大隊不排除停職處分。

楊金梅否認不法,辯稱是朋友間借款或代為投資失敗;但檢方調查發現,她所提供的投資公司人員姓名與電話均不符,認定她詐欺取財。 【2009/12/31 聯合報】



 


林文全 金門縣警局長寢室木門被踹案. 議長 謝宜璋 判無罪


【有辦法就不法辦】【有關係就沒關係】
警局踢館案 金門議長判無罪2009-12-31 【中央社】



     金門縣議會議長謝宜璋到金門縣警察局「踢館」被訴侮辱公署罪等案,繼一審判決無罪後,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今天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對於獲判無罪,謝宜璋感謝司法還給清白,認為是新年收到最好的禮物;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則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這起案件起因於去年7月8日晚上,有幾名縣議員到金寧鄉伯玉路百花樓KTV酒店消費,因遭臨檢不快而向謝宜璋抱怨,謝宜璋帶人深夜前往縣警局找局長林文全處理,過程中傳出干擾副局長李煌山睡覺、踹破局長寢室木門的「踢館」事件。


     全案經金門縣警察局移送偵辦,金門地檢署以謝宜璋所為觸犯刑法侮辱公署罪、強制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等罪嫌起訴。但今年2月10日金門地方法院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金門高分院合議庭下午作出的判決,以檢方所提上訴的理由,仍不足以證明被告謝宜璋確涉犯有侮辱公署罪、強制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等犯行,因均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因此檢察官的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金門高分院指出,由於謝宜璋所涉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全案仍得上訴最高法院。


...............................








金門議長否認砸警局 警方:依法究辦





(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十日電)金門發生縣議長謝宜璋酒後砸縣警察局疑雲,縣警局長林文全今天表示,如果查有違法情事,依法究辦。謝宜璋已到警方應訊,除表達歉意並說,沒有砸警局情事,將對散播謠言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謝宜璋是在九日凌晨零時左右,前往金門縣警察局找局長林文全,卻傳出踹局長室大門、踢倒走廊花瓶等情事,還有縣議員陳玉珍向金門地檢署提告他污辱公署、破壞公物等罪嫌,經過新聞媒體大幅披露,成為地方上熱門話題。

  林文全表示,事情是緣起於八日晚上有幾名議員到伯玉路百花樓酒店喝酒,因金寧警察所實施臨檢,引起議員覺得沒面子向謝宜璋抱怨,謝宜璋找他反應,因為他已經睡覺關上手機,一時沒連絡上,才造成誤會。

  林文全說,謝宜璋在向他抱怨後,停留十幾分鐘就離開,事後才發現局長室大門有被踹跡象、走廊盆栽也撞破,因此,已經指示刑警隊搜證,如果查出有違法事實,不論身分,一律依法究辦,以維護機關威信。

  針對這起風波,謝宜璋下午到縣警局刑警隊「茶敘」並「順便」應訊,就案情說明。他說,並沒有砸警局情事,如果造成警方困擾,願表示歉意。

  謝宜璋解釋,八日晚上在縣議會宴請即將榮升的消防局長黃怡凱,一時高興多喝了兩杯,後來有議員反應被臨檢,因此帶著些許酒意去找林文全,絕對沒有像媒體報導說他去酒店消費、為酒店業者出頭或是砸花瓶情事,花瓶可能是人多走過不小心碰倒。

  對於遭陳玉珍提告,他表示,陳玉珍與他競選縣議長失利,告他已經多年,這是地方眾人皆知的事,這次提告是挾怨報復,不予置評,但對於亂造謠的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970710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楊忠平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新竹法官竟輕判無期【追蹤】【有照片】

   從事網路工程的楊忠平勒斃女室友再姦屍,冷血行逕與其斯文外表極為不搭。(陳育賢攝)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輕判無期2009-12-31 【中時電子報】




從事網路工程的楊忠平勒斃女室友再姦屍,冷血行逕.




前年八月震驚社會的姦屍煮屍還割掌企圖分屍滅跡案,最高法院竟因兇手事後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等行為,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輕判無期徒刑確定,讓家屬無語問蒼天:「請大家告訴我們,要怎麼討公道?」


    家住新竹市興學街,現年30歲的楊忠平,因租屋簽約認識被害人,楊忠平因缺錢心生歹念,於前年八月22日深夜,利用鋁梯從被害人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但搜刮所得僅現金一千元,楊忠平索性持水果刀叫醒被害人,被害人先虛與委蛇,後來乘隙想要逃跑,被楊忠平活活掐死,將屍體帶回自己位於五樓的住處後,楊某還冷靜的回到現場製造被害人不在家的跡象。


    後來楊忠平看著屍體色心大起,竟兩度姦屍,事畢試圖分屍湮滅證據,但用刀切割死者多處無法順利分解,還嘗試將死者左手掌割下煮熟,試試看是否比較容易處理,最後又因太過麻煩而放棄。而當楊某預備棄屍時,被死者家人發現異狀,闖入楊某住處發現被害人遺體,隨即報警捉人。


    檢方偵訊後,認為楊某惡性重大,應該永遠與社會隔離,具體求處死刑;但歷審法官皆認為楊某為臨時起意,並非謀殺,且犯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又對被害人家屬道歉,顯示犯後態度良好,故皆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而姦屍、煮屍等部分,於一審時依污辱、損害屍體等罪各判兩年六個月,已經確定。


    死者家屬對這個判決非常不滿,認為法官僅憑楊忠平鞠躬道歉,就認為他態度良好,根本離譜。被害人小姑說:「雖然兇嫌曾在法庭向我姪女(死者女兒)鞠躬致歉,但我們完全無法感受有什麼誠意,因為演得太假了。」


   法官大名____ ??



(憂鬱症為由訴請離婚實例)夫施暴.妻幻覺.怪異行徑.判(互相不賠)離婚.

  好法官.令人折服.


*憂鬱症躁鬱症焦慮恐慌症....是腦部病變的精神疾病.是基因遺傳的病...不是任何人造成的.這是現在社會中.家庭中所常遇到的(困擾)...幻聽幻覺...搞的天昏地暗...不知所措..要病人接受治療+心理輔導就會改善了...那些無常識的司法匠才...草率亂判..寫出他自己都亂寫的判決處分書...抄寫一大串條文就濫判了...其實精神病是什??法匠們從來就不曾懂過...或許他+她們就在其中?....

台中縣 江姓女子 .夫施暴妻疑神疑鬼灑香灰判離婚2009-12-31 中國時報



     台中縣五十五歲江姓女子,以同齡陳姓丈夫長期施暴,造成她憂鬱症為由訴請離婚,要求精神損害、贍養費共三三○萬元;但因江女有懷疑地下有蛇四處灑香灰、在牆壁亂塗鴉、寫「鬼屋」的怪異行徑,法官認定陳男並非是過失一方,判決兩人離婚但無須賠償。


     江女供稱,兩人結婚卅多年,丈夫動輒對她拳打腳踢,甚至染上賭博惡習,拿電焊工具的面罩打她,動腳踹她的胸部,還故意推她下樓,讓她飽受折磨,罹患憂鬱症。女兒也作證,爸爸常打媽媽,還曾拖在地上打,有時連他們也打。


     陳男則否認毆打江女,稱其在地上灑香灰及在牆壁亂寫字,一直幻想有人要害她,她的精神狀況也害他受影響。


     江女則有一番解釋,「地下有蛇,我還聽到『咬她』、『咬她』的聲音,為了避邪才灑香灰,這是陰陽眼才看得到」、「牆壁是十幾年前寫客戶、親戚、朋友的電話,這樣要找電話比較方便」。


     江女還說,她睡樓上、丈夫睡樓下那間房間「怪怪的」,「看到房間旁的黑板有顯示奇怪的影像,讓我覺得害怕,手會發抖」,才會在門口寫上「鬼屋」。


     法官認為,陳男確有家暴行為,導致江女生活在戒慎恐懼中,但是江女的怪異行徑,也讓共同生活的丈夫不堪其擾,因而對其妻產生不滿。因而無法認定陳男是過失責任較重的一方,判處兩人離婚,但陳男不需給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