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黃郁玲買兇(小男友黃乃文)殺夫(李建穎).已審一年3個月.還停在地院宣判階段.2013年8月6日已判決



婦買凶殺夫 一審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 – 2012年11月27日





宜蘭黃姓婦女與丈夫感情不睦,教唆曾與她發生性關係的黃姓男子將丈夫打死,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宜蘭警方去年10月宣布偵破一起買凶殺夫案。警方當時調查,宜蘭市30歲黃姓婦女與33歲李姓男子結婚不到4年,兩人感情不睦。黃姓婦女因經營早餐店,去年認識1名與她相差11歲、當時是現役軍人的19歲黃姓男子後,兩人常趁李男白天不在家時發生性關係。


警方指出,黃姓婦女想置丈夫於死地,一直教唆黃男殺死丈夫,事後還答應在丈夫死後,給予部分保險理賠金。黃男去年農曆七夕情人節夥同潘姓男子前往李男居處,潘男先持鐵椅毆打李男,黃男再以裝釣魚竿的棉布袋勒斃李男。


宜蘭地方法院發言人林惠玲說,黃姓婦女與潘男觸犯刑法殺人罪部分於上午宣判。承審法官認為,黃姓婦女與黃男發生姦情、慫恿黃男殺害丈夫,犯後還想要飾詞卸責,態度不佳,原本應量處死刑,但考慮她與死者仍遺有幼子,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林惠玲表示,潘男與死者並無恩怨,因受黃男邀約共同行兇,考量他沒有前科且犯案時尚未成年,智慮尚淺,犯後又自首坦認大部分犯行,量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


林惠玲說,黃男已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宜蘭市外遇妻(黃郁玲)以80萬(情人節)買兇殺夫(李建穎).還要以身相許+平分丈夫500萬保險理賠金。毆打勒頸棄屍.夠狠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5516



..蛇蠍婦外遇教唆小王殺夫 被判無期哭喊冤「律師救我」
NOWnews – 2013年8月6日 下午3:1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31歲的少婦,日前外遇結識小她11歲的軍人,2人不但常趁丈夫不在家時偷情,少婦還教唆對方殺害自己的丈夫。這名情夫找了友人協助幫忙殺人,之後被警方逮捕,查出是該名少婦教唆所為。台灣高等法院6日上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被害家屬無法接受,少婦更是哭求「律師救我」。

該名31歲的黃姓女子,她與李姓丈夫結婚後在宜蘭線經營早餐店,但因感情不睦,時常發生爭執,黃女屢和丈夫提離婚不成,10年結識小她11歲的黃姓男子,2人不但發生婚外情,黃女在2人發生關係後,要求黃男殺害丈夫。黃男允諾,找來同學潘姓男子助陣。

11年七夕情人節當天,潘男先持鐵椅毆打李男,黃男再以布袋勒斃對方。警方事後追查將黃男與潘男逮捕,2人供稱是受黃女教唆指使,其中黃男當時還是軍人身分,地方軍事法院原判他20年徒刑,家屬不服再提上訴,高軍院改判無期徒刑,去年9月定讞。

涉嫌教唆的黃女,一審法院宣判無期徒刑,她不服再提上訴;高等法院6日上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但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黃女心狠手辣,應該判處死刑,決定再提上訴;黃女得知維持原判,在法庭外哭喊「我沒殺人,也沒教唆,為何判我無期徒刑?律師,救救我啊!」

另一名被告潘男,則因犯案時仍未成年,且向警方自首,遭判處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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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教唆男友殺夫 狠女二審判無期
民視 – 2013年8月6日
....兩年前,宜蘭一名30歲的早餐店老闆娘黃郁玲,涉嫌教唆小他11歲的男友謀殺親夫,企圖謀取500萬元的保險金。上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還押看守所。

黃郁玲淚灑法庭,還不斷哭求律師相救。但死者家屬絲毫不予同情,要求法官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預謀殺害丈夫的黃郁玲,二審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還押看守所,黃郁玲當場淚崩,哭求律師要救他。兩年前,在宜蘭開早餐店的黃郁玲,跟一名年僅19歲還在當兵的乾弟弟譜出不倫戀情,兩人竟然合謀找來幫手,選在七夕情人節當晚,藉口丈夫李建穎罵人,到他家製造衝突後把丈夫給勒死,企圖賺取500萬的保險金。

上午李建穎的姊夫,也代表死者家屬出庭聆聽宣判。要求法官應該判處死刑,他看到黃郁玲痛哭很不以為然。除了黃郁玲,小男友黃乃文也被判處無期。黃郁玲的妹妹,面無表情的走出法庭。

八月六號二審宣判這天也正好是死者的忌日,家屬希望早日討回公道。

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林明宗書記官(販賣毒品).*毒品來源是從桃園地檢署[贓物庫]運出..女友-黃玉華



林明宗 書記官掉包毒品 交女友販售圖利


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24日





引用影片 http://tv.fanswong.com/movie-6051-書記官愛上女毒販%20大開贓物庫門供毒品.html


         負責管理贓物庫的桃園地檢署書記官林明宗,自去年七月起,兩次侵占遭查扣的甲基安非他命毒品,趁焚燬之前改以冰糖掉包,讓他的毒蟲女友黃玉華分七次販售,獲利四百多萬元。桃檢今年七月偵辦毒品案時,意外查知毒品來源是贓物庫,昨偵結起訴。


檢方指出,書記官林明宗從九十八年十月起,負責管理地檢署第二辦公室的贓物庫,並接收保管警方查扣的贓證物。林熟知扣案毒品送往中壢焚化場銷毀前,承辦書記官僅會同政風人員針對數量、外觀清點,不會檢驗是否有毒品成分,因此以冰糖掉包。


林明宗三年前結識有毒品前科的黃玉華,兩人相戀發展婚外情。林曾將贓物庫的色情影片「分享」給其他同事看,並從中發現贓物庫銷毀毒品前沒確實查驗,便與黃女勾結侵占毒品贓物轉賣。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林明宗侵占兩次甲基安非他命贓物,共四千八百多公克,分七次給黃玉華販售。


桃檢七月從黃玉華下線監控得知,黃竟在電話裡稱:「我的貨源從地檢署來,要多少有多少!」循線查出「自己人」涉案,七月發動搜索並聲押林、黃獲准迄今,林偵訊時自白犯罪,並繳回四百三十四萬犯罪所得,昨依毒品、貪瀆等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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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盜賣毒品贓物 書記官收押                     2012-07-27 中國時報 【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主管贓物庫書記官林明宗,涉嫌利用職務監守自盜,偷取贓物庫安非他命給黃姓情婦販賣,牟利近四百萬元。地檢署廿五日搜索林明宗辦公室及處所,初步未發現毒品及大筆現金,但贓物庫內的毒品,是否遭掉包?仍要進一步查驗,林明宗以涉嫌貪汙、販毒廿六日收押獲准。


     林明宗(四十三歲)三年多前任職桃檢書記官時,因為刑案認識女毒販黃玉華(卅歲),雖然林明宗已婚、有兩個幼子,兩人仍迸發感情私下交往,黃女成為林明宗女友。


     約一年多前,林明宗開始從贓物庫拿毒品出來給黃女販售,甚至大膽到叫黃女到贓物庫外等待「拿貨」。檢警調查,林明宗取出的安非他命約數公斤之多,一開始只由黃女出面賣給下游,林明宗後來也陪黃女一起交易,粗估獲利約近四百萬元。


     「我的毒品來源很特別…找書記官拿」,今年五月,黃女大嘴巴向毒販炫耀毒品來源,沒想到這段對話竟遭監聽;毒蟲向警方供稱毒品從黃女那邊買來,或向黃女及林明宗買的。這些供詞及監聽資料,成為警方布線抓毒販,以及地檢署辦自己人大義滅親的證據。


     檢察官蔡正傑即著手偵辦,廿四日拘提黃女並聲押,她供出林明宗也有分錢,檢方前天搜查林辦公處所及住家,未發現毒品;同步清查贓物庫,數量並無短少。不過贓物庫內毒品是否遭以麥粉或葡萄糖粉掉包,仍待清查。


     林明宗偵訊時,坦承去年八、九月間有三次到贓物庫拿安非他命一公斤,獲利約一百一十萬,其餘並未多說。


     熟識林明宗的人員指出,他在桃園、雲林地檢署擔任書記官約八、九年,辭職考司法官落榜後,兩、三年前申請復職,之後分派到桃園地檢署執行科執掌待銷毀的毒品。


     檢方表示,除嚴加追究林明宗所涉刑事及行政責任,並已通盤檢討待銷毀毒品管理機制,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林昆堃法官貪汙.案子審了13年.蒼天啊~~((最高法院五次撤銷發回更審))



纏訟13年 收賄判人無罪 貪汙法官重判11年   2012-11-24  中國時報 


    前台南地院法官林昆堃,十六年前審理台灣中小企銀違法放貸案,向被告謝啟三收賄新台幣二百五十萬元,然後將謝判無罪。最高法院認為林嚴重影響司法聲譽,造成審判不公,昨重判十一年,褫奪公權七年確定。


     六十三歲的林昆堃,六十八年通過司法官特考,法訓所十六期結業;八十四年至八十六年間,在台南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收賄案爆發後,他於八十八年二月間離職。


     行賄法官的謝啟三在七十九年間,任職台灣企銀學甲分行副理期間,因對良美建設公司違法放貸,八十五年八月遭檢方起訴。台南地院將該案分由林昆?審理,林立即透過白手套黃銘哲(判刑十月確定)向謝啟三遊說,表明「獲判無罪機會很大」,但要謝以二百五十萬元「處理」。


     謝應允後隨即將二百五十萬,由黃分二次送到林住家,交給林昆?;林收下賄款後,開庭審理時,對謝涉案不利部分,未盡力調查,在違背經驗及論理法則下,作出對謝有利的認定,隔年審結,將謝判決無罪。


     林被控貪汙案,八十八年繫屬嘉義地院,經二審上訴後,遭最高法院五次撤銷發回更審,官司纏訟十三年才告確定;雖然歷審都將林重判十一年到十八年不等,但他屢次爭執監聽譯文、證人證詞的證據能力,與法條適用問題,延宕訟訴。


     最高法院廿三日審結,做出最終判決;合議庭認為林昆堃未能潔身自愛,嚴重戕害司法信譽,將他重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七年;行賄的謝啟三,判刑八月,全案定讞。


前往昔日新聞..........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5533&next=5469&l=f&fid=9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嘉義有2家藥局勾結(3位署立嘉醫)之醫生開[假病歷]詐領健保費1100萬.史蒂諾斯.使蒂諾斯




勾結醫生開假病歷 「史蒂諾斯」藥局賣

TVBS – 2012年11月22日   







嘉義有2家同一個負責人開的藥局,標榜拿健保卡可以免費換維骨力等保健食品,吸引民眾上門後,卻跟醫院的醫師勾結,把健保卡拿來盜刷,偽造就診紀錄詐領健保費之外,甚至請醫師開立處方簽,取得大量管制的失眠用藥「史蒂諾斯」,疑似高價出售牟利。


廣告詞:「怎麼跟我吃的不一樣,顧筋骨。」


拿健保卡可以免費換取維骨力等保健食品,讓民眾趨之若鶩,跑到這家藥局來兌換,負責人私下跟醫院的醫師勾結,盜刷這些健保卡偽造就診紀錄,甚至還開立處方簽,取得熱門的管制藥品,也就是治療失眠用的「史蒂諾斯」,藥局裡堆了好幾箱,數量高達5萬多顆


健保局南區業務組長毛燕明:「有時候會產生一些幻覺,或者是夢遊的行為,而且吃多了會上癮。」


藥局業者:「不能買賣,只有醫師處方,它有管制取得不易,所以市場會有私下買賣,賣的價格會比較高。」


堆積大量被列為四級毒品的「史蒂諾斯」,檢警懷疑,藥局把它拿來高價賣給沒有取得醫師處方簽的民眾,除此之外,負責人擁有的2家藥局,2、3年來靠著與醫師勾結,詐領健保醫療費用,高達1100萬


居民:「他也不曾看,也不曾怎麼…。」記者:「曾開門嗎?」居民:「很少。」


另外,這家診所也以同樣的手法詐領健保費580萬,2位負責人涉嫌重大,檢方聲押獲准,涉嫌幫他們偽造就醫紀錄的3位署立嘉醫醫師,則是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慈父棄殘子案--啥事的對與不對?從(不離不棄)到(法官硬加上的無情).換成是我們處在這情境.誰可以長久的做到?



慈父棄殘子送2百萬給新歡 法官怒斥無情          NOWnews – 2012年11月23日 台北報導


*父親長期照顧孩子是一件(事實).  這父親愛林女..是另一件(事情).法官將2者混為一談...不妥.


        一名長期照顧罹患罕見疾病長子的好父親,去年3月和前妻離婚,2人育有5名子女,其中罹患罕見疾病的長子和次子由他照顧。次子不幸於今年2月過世,男子仍不離不棄的照顧癱瘓失明且無法言語的長子,過去還曾接受表揚。不料現在卻爆出,他拿了兒子2百萬的殘障津貼給按摩女,還一度想將孩子丟到安養院。


        該名41歲的呂姓男子,99年2月某日到一間泰式按摩店按摩,認識一名嫁來台灣的陸配林姓女子,2人還進而交往。呂男事後得知對方是有夫之婦,2人一度分手,但不久又復合。去年3月呂男和妻子離婚,獨自照顧罕病長子的他,8月竟將兒子的2百萬殘障津貼存入林女帳戶,不料幾天後因為爭吵,他想討回才發現林女已將錢匯往大陸,拒絕還款。


        呂男因為愛上林女,一度為了她要到大陸共築愛巢,不但贈送她2百萬,甚至還一度表示要將2名癱瘓的兒子送到安養院,好讓他與林女雙宿雙飛。如今對林女拒絕還款,呂男控告詐欺侵占背信。檢警調查發現,呂男因為照顧罹患罕見疾病的長子和次子,還接受表揚,2005年還曾因為長子手術,公開感謝捐贈者大愛及台大醫療團隊,連罕病基金會都還在父親節攝影展把呂男當報導對象。


        法院審理之後,調查發現呂男曾經為了林女,還一度表示要將2名罕病兒送往安養院,還被法官當庭斥責「無情」。檢方認為呂男和林女的金錢糾紛,屬於男女朋友分手後的財務糾葛,將林女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呂男為追求林女,沒考量家庭和未成年子女的照料及親情維繫,判他敗訴。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陳玉珍-包庇電玩 經手25案竟然免訴.有錢判生實例-貪檢挺電玩 陳玉珍不只1個?

陳玉珍

包庇電玩 經手25案免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5日


板橋地檢署在88年到93年偵辦施永華經營電玩店共計36案,其中19件不起訴,不起訴處分全部出自陳玉珍之手,另有3件起訴、14件移送併辦,據了解,14件併辦中,有6件為陳玉珍經手,但最後法院視為連續犯行,僅1件判刑,因此陳玉珍經手的25件,全讓施永華的人頭負責人躲過免訴。


特偵組已向板橋地檢署調卷,了解不起訴處分書是否合於證據法則,並釐清有無檢察官受陳玉珍影響或干預而處分結案。


曾試圖以長官身分干預


另外,陳玉珍在板橋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期間,曾經試圖以長官身分,干預檢察官偵結施永華的電玩店案,但有檢察官不為所動,特偵組已調卷了解有無檢察官書類受到干預而做出不起訴處分。


辯護律師被疑是共犯


特偵組指示板檢全面清查陳玉珍任內偵辦的賭博電玩案件,並重啟調查近年檢舉自家人涉弊的簽結案件,查明是否另有檢察官遭關說縱放業者,此外,已轉任律師的前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學廉,此次受陳委任擔任辯護人,但特偵組懷疑他是共犯,日前開聲押庭時,一度要求他離場,並將限制其律見權。記者昨致電郭學廉,未獲回應。


檢方昨天也首度提訊陳玉珍,釐清包庇賭博及收賄細節,她仍不改先前說法,表示帳戶的錢都是買股票及投資法拍屋所得,至於電玩業者施永華招待她母親吃吃喝喝及遊山玩水,她表示「全與我無關」,檢方訊後將她還押。


陳玉珍被押部分,昨已透過律師向高院抗告,院方最快今天裁定。另蘋果日報報導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簡美慧到庭證稱:「迫於直屬長官壓力,屈從發還賭博電玩機台」,特偵組昨發佈新聞稿指出,並無報導所指的屈從發還賭博電玩機台一事,上述報導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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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檢挺電玩 陳玉珍不只1個?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5日


陳玉珍在板橋地檢署任內,開始與電玩業者交往,進而包庇,據了解,與電玩業者來往密切的檢察官不只陳女,昔日板橋電玩大亨林鐘義7年前曾向檢方透露,新北市電玩業分成四大家族、兩大派系的生態,背後各有檢警暗中支持,除陳玉珍外,還點名另一位現職板檢檢察官捲入。


此外,據傳高檢署還有一位女檢察官,在特偵組偵辦期間,疑似協助陳玉珍打探偵辦情況,也被承辦檢方鎖定調查。


據了解,林鐘義之子7年前遭綁,歹徒要求在中國澳門交付1億元港幣,肉票後來獲釋,但林鐘義案發時心情忐忑不安,檢察官在追緝歹徒時,與他多次接觸,林當時提到,另有一名板檢檢察官與電玩業者來往密切,檢方曾另行製作筆錄調查。


板檢還傳4男檢與業者常往來


據了解,過去板檢除陳玉珍和電玩業者互動頻繁外,不只林鐘義提到的這一位,其實共有4位男檢察官也傳出和其他業者常往來,陳玉珍還曾找同仁以檢警聯席聚餐為名,一起吃吃喝喝,續攤還要高歌一曲,等到與會的女檢察官離席後,再由業者出面安排男檢座「嚐鮮吃粉味」。


這些有問題的男檢察官,現在有人調到其他地檢署,有人轉任律師,有人繼續留在板檢任職,這批人表面上雖為同事,檯面下都各玩各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過,電玩業者見縫插針,利用檢察官職權影響力,互相寫黑函攻擊對方。


此外,陳玉珍善於經營人脈,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不但朝中有人,加上在板檢任內拉攏其他檢察官「成群結黨」,導致當時的檢察長凌博志官位坐得搖搖晃晃,凌曾質疑陳玉珍將電玩業者併案不起訴有鬼,結果反遭媒體藉故修理,讓凌博志氣得牙癢癢,敢怒不敢言。


凌博志在板檢任內,法務部常有攻擊他的黑函,陳玉珍後來還寫親筆信直接向凌博志嗆聲,信中口吻軟中帶硬,此事過後,凌博志一直把這封信放在辦公室抽屜內,時時提醒注意背後可能會被放冷箭。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葉蔻(原名陳懿琳)令人感佩.為中醫師特考(民與官鬥)7年竟勝訴.發掘出國家考試亂改.亂給分.

葉蔻名陳懿琳

考中醫差0.82分 葉蔻行政官司勝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3日


法院要求考選部重新評分


〔台北報導〕低音歌后葉蔻九十五年間參加中醫師特考,差○.八二分落榜,五度向考試院提起訴願,皆未能讓她補上榜,葉蔻改打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葉蔻勝訴,認定考選部評分標準不一致,要求考選部重新評分,但考選部還可上訴。


葉蔻:折磨七年 想求國賠


終於獲得勝訴,葉蔻昨天說:「我氣死了、恨死了。如果問過律師這可以聲請國賠,我一定要聲請國賠,因為這七年來我光是精神折磨,還有官司費用,以及含冤轉去中國讀書、拿證照的花費,加起來絕對超過上千萬。」


她表示,若不是她申請扣押考卷七年,法官調資料來看發現亂改、亂給分,證據確鑿,她還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伸張正義。考試院官員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如何處理。


五十二歲的葉蔻原名陳懿琳,十二年前因一場大病,放棄歌唱事業並開始鑽研中醫,九十五年參加中醫師特考,包括她在內三位應考人差零點幾分就達六十分及格,葉蔻不滿「中醫方劑學」中題目「試述東垣清燥湯之組成?」閱卷結果,向考試院提起訴願,訴願會調出評分參考答案,發現與應考人答案完全相同,但閱卷老師未給滿分十分,只給五分。


葉蔻認為成績評定有誤,希望考選部撤銷原處分但遭拒,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葉蔻主張。


至於葉蔻希望考選部讓她補錄取中醫師,行政法院認為需等閱卷委員重新評分再說。


葉蔻今年五月考上中國中醫執照,目前在中國教授中醫課程,計畫攻讀北京中醫藥大學博士學位。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施永華: (電子遊戲場業者)在聯合報刊登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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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華: (電子遊戲場業者)在聯合報刊登廣告


陳玉珍檢察官.台灣首位被羈押的女司法官?防制家暴?被女檢起訴過的被告要翻案了?電子遊戲場業者(施永華)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12日破天荒搜索高檢署,查出女檢察官陳玉珍涉嫌從2000年到2006年間,包庇電玩業者施永華經營的電玩店,除了每月收賄數十萬元,還私下接受招待無數次頂上魚翅等招待,估計收賄超過千萬元,檢方昨晚訊後認為陳玉珍涉及重罪、有逃亡及勾串的疑慮,13日清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向台北地院聲押獲准。



不過短短幾公尺的路,陳玉珍一路低著頭默默坐上偵防車,曾經辦過尹清楓命案和白曉燕主嫌之一林春生和警方槍案的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在同事眼中辦事能力超強,沒想到傳出涉貪情節。


特偵組於去(101)年2月間受理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檢舉涉嫌於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及高檢署檢察官任內,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包庇賭博等犯


行,經列為「正己專案」。

從去年8月開始到今年3月間,施姓電玩商人連續3次刊登報紙廣告,指控陳玉珍貪瀆,從民國89年到92年間,陳玉珍任職板橋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包庇他經營電玩,一共有19案,還有照片為證。施姓商人還強調,他有向特偵組告發,陳玉珍當時對指控表示是「完全不實」,並控告對方誹謗等罪名。


特偵組蒐證1年多後,11月3日由承辦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分別至陳玉珍的檢察官辦公室、住居所及相關處所等10個地點進行搜索,並在12日上午10時傳喚她到案。


女檢母親曾被業者招待到澎湖旅遊


檢方查出陳玉珍涉嫌從2000年開始包庇電玩業者施永華經營的電玩店,除了每個月收賄數10萬元,還不定期接受「頂級魚翅」大餐的招待,逢年過節施永華還會送上紅包,不只陳玉珍,連陳媽媽都曾被施永華招待到澎湖旅遊。


而事情會攤在陽光下,爆料者正是當事人施永華,原來他在2009年投資失利後,請教已調升高檢署的陳玉珍該如何催討,但陳玉珍疑似以介紹律師為由,要求抽佣近3000萬元,雙方因此鬧翻。


檢方昨晚偵訊後認為,陳玉珍涉及重罪,有逃亡及勾串之虞,在下午5時45分許訊問完畢後,當庭諭知逮捕,晚間9時許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陳玉珍是第一位被依貪污偵辦、聲請羈押的女性司法官,由於涉案者包括電玩業者、員警以及其他檢察官,不排除案情會持續擴大。


引用et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13/126806.htm



台灣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涉嫌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包庇賭博,12日上午被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傳喚她到案,晚間依貪污重罪且有串供之虞,將她聲押禁見。陳玉珍曾偵辦過尹清楓命案,並蒞庭蘇建和案。


陳玉珍畢業於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司法組,之後赴美國杜南大學就讀,獲得法學碩士學位,曾任嘉義、板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宜蘭、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民國82年間發生尹清楓命案,當時擔任檢察官的陳玉珍參與過尹案偵辦,升任高檢署檢察官後,也擔任過蘇建和案再審期間的蒞庭檢察官,她曾質疑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斷定該案由1人1刀犯案可能性極大,明顯失去專家應有客觀立場。


陳玉珍擔任板檢檢察官期間,為婦幼小組成員,辦過不少的婦幼案件,89年至93年間任職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板橋分會執行秘書,致力保護家暴及性侵案件被害人,她在100年間榮獲「全國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人士」。這段期間,剛好也是特偵組指控陳玉珍涉及收賄的時間點,據特偵組的說法,陳玉珍「收賄金額相當龐大」。


從去年8月開始到今年3月間,施姓電玩商人連續3次刊登報紙廣告,指控陳玉珍貪瀆,從民國89年到92年間,陳玉珍任職板橋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包庇他經營電玩,一共有19案,還有照片為證。施姓商人還強調,他有向特偵組告發,陳玉珍當時對指控表示是「完全不實」,並控告對方誹謗等罪名。


原文網址: 涉貪遭聲押 女檢察官陳玉珍曾辦尹清楓命案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13/126754.htm#ixzz2C4r4saGK


陳玉珍.高檢署檢察官.拿紅包受招待出國 收賄逾千萬.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3日


電玩業者施永華去年八月登報,指控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自八十九年至九十二年間,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包庇他經營電玩,共有十九案,前後四度不起訴;特偵組循線又查出,陳玉珍逢年過節向施索討二萬到六萬元不等紅包,業者為討好她,還多次招待出國遊玩、吃高檔頂上魚翅、送車輪牌鮑魚罐頭等,估計收賄逾千萬元,檢方昨晚訊後認為涉及重罪、有逃亡及勾串之虞,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掩護七年 疑有其他檢察官涉入


檢方還查出,陳玉珍九年前升上高檢署擔任檢察官後,利用監督一審地檢署的職權掩護業者,犯案時間長達七年。另地方盛傳陳玉珍和不少檢警調高層人士關係密切,曾有情治人員為了巴結她,常邀她聚會飲宴及餽贈她純金小豬。


雖然陳玉珍矢口否認,但由於她待在板檢的時間很久,和地方關係盤根錯節,特偵組懷疑弊案不只一起,研判有其他檢察官一起上下其手收錢賣案,目前至少還鎖定一名轉任律師的前司法官和另一名高檢署檢察官涉案。


十路搜索陳住處、高檢署辦公室


特偵組是繼前年七月執行正己專案搜索高院辦公室後,再度鎖定自家人開鍘,在本月三日秘密指揮檢察事務官,兵分十路搜索陳玉珍住處及辦公室、一名中間人和某律師住所,由於陳玉珍的辦公地點在高檢署內,為避免驚動檢察體系,特偵組還刻意選在清晨上班前,同步告知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後展開搜索行動。


特偵組掌握,陳玉珍收賄行徑大膽,不但把關說案件拖延不結,和業者私下碰面時還會指點如何應付檢警偵辦的撇步,業者投桃報李,爽快問:「要不要去吃冬粉?」做為「吃魚翅」代號,陳玉珍吃完後,竟還外帶兩份給朋友吃,而且大啖次數多到數不清,施永華吃成老主顧,不僅長期簽帳,且餐廳為他打九折。


指點應付檢警 魚翅鮑魚吃上癮


陳玉珍還愛吃高檔鮑魚,施永華專程到台北市迪化街「新亦勝」商號購買,陳玉珍當時身材也爆肥一圈,直到升上高檢署後隔了一陣子才減肥成功,而且陳玉珍曾透過施永華聯繫台鑫租車陳姓經理安排家人到澎湖出遊。


業者登報控十九案 四度不起訴


施永華去年八月開始到今年三月五日為止,三度砸錢在報上買半版廣告,緊咬陳玉珍索賄不法,陳玉珍則以提出告訴反制,不過特偵組經一年多蒐證,認定罪證明確。


陳玉珍的高檢署同事昨晚得知她被聲押,表示陳玉珍和同僚相處不錯,十分意外;但也有人說,早耳聞她和業者關係密切,未料真的出事。陳玉珍友人說,陳玉珍事母至孝,假日常帶母親出遊,有一回母親體力欠佳,留在渡假山莊休息,等陳玉珍逛完景點回來,見到母親和施永華的媽媽閒聊而結識,但未曾聽聞陳玉珍與施永華有交集。


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昨晚表示,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傍晚通知他要聲押陳玉珍;至於當初施永華登報後,高檢署曾通知施出面協助釐清案情,但施未到案。


陳玉珍-檢察官.包庇電玩涉收賄7年.聲押獲准.曾是家暴防治有功人士?若非窩裡反 真偽有誰知?



包庇電玩涉收賄7年 女檢陳玉珍聲押獲准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1月13日


* 司法官訓練所二十五期結業.   中興大學法律系司法組.  美國杜南大學.


* 陳玉珍擔任板檢檢察官期間,為婦幼小組成員,辦過不少的婦幼案件,89年至93年間任職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板橋分會執行秘書,致力保護家暴及性侵案件被害人,她在100年間榮獲「全國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人士」。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女檢察官陳玉珍,遭檢舉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蒐證一年,發現她涉嫌收賄七年,金額是歷年貪汙司法官之最,日前搜索她住家及辦公室、電子遊戲場等十處所,昨天傳喚她到案,訊後當庭逮捕,晚間向台北地方法院以涉犯重罪、有串證及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陳玉珍是被依貪汙偵辦、聲請羈押的第一位女性司法官。據指出,本案除了陳玉珍涉嫌收賄,尚有電子遊戲場業者、轄區警官、警員和北部地區的檢察官涉案,特偵組正在蒐證中,不願發表評論。



今年二月間,新北市板橋電子遊戲場業者施永華在聯合報刊登廣告,指控陳玉珍向電玩業者收賄,陳玉珍否認。但特偵組私下探訪業者,發現施姓業者所言「有所本」,還有「關鍵照片」佐證,展開長期監控。



檢方發現,陳玉珍涉嫌向電玩業者收賄的時間從二○○○年至二○○六年。陳玉珍時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經中間人介紹認識電玩業者,開始收受電玩業者每月六位數的賄款,再發揮她辦案的影響力包庇電玩業者,直到她二○○四年調升高檢署檢察官,仍繼續收賄兩年,以高檢檢察官的影響力,包庇電玩業者。



特偵組指出,司法官訓練所二十五期結業的陳玉珍,收賄金額是歷年貪汙司法官之最,目前只能用「金額龐大」形容。



特偵組今年初已至板橋地檢署調卷,所調閱卷證之多,還出動小發財車載運。今年年中,板橋地檢署一名書記官被特偵組以證人身分約談;據了解,這名書記官十餘年前在地檢署分案室工作,法界研判,特偵組是為了解分案程序有無人為介入違法。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指出,施永華去年八月在聯合報刊登廣告指控陳玉珍包庇電玩業者後,陳女去年八月八日就到北檢遞狀控告對方恐嚇、誣告、誹謗等罪,此部分要等特偵組的結果出來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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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遭聲押 女檢曾辦尹清楓案


中央社 – 2012年11月13日


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昨天深夜依貪污等罪聲押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陳玉珍曾偵辦過尹清楓命案,並蒞庭蘇建和案。

陳玉珍被控自民國89年至95年間,涉嫌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包庇賭博,特偵組昨天傳喚陳玉珍說明,晚間依貪污重罪且有串供之虞,將她聲押禁見。


目前任職台灣高檢署的陳玉珍,畢業於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司法組,之後赴美國杜南大學就讀,獲得法學碩士學位,曾任嘉義、板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宜蘭、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發生在民國82年間的尹清楓命案,引發社會譁然,當時擔任檢察官的陳玉珍,參與過尹案偵辦;陳玉珍升任高檢署檢察官後,也擔任過蘇建和案再審期間的蒞庭檢察官。她曾質疑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斷定該案由1人1刀犯案可能性極大,明顯失去專家應有客觀立場。


陳玉珍擔任板檢檢察官期間,為婦幼小組成員,辦過不少的婦幼案件,89年至93年間任職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板橋分會執行秘書,致力保護家暴及性侵案件被害人,她在100年間榮獲「全國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人士」。


而這段期間,剛好也是特偵組指控陳玉珍涉及收賄的時間點,據特偵組的說法,陳玉珍「收賄金額相當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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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3日


        電玩業者施永華和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一年來互咬死鬥,施怒批陳女曾經介紹律師給他,卻想抽成,他不從,陳女就動用檢警調關係擋他的路,他受不了求和,卻收到陳女寄來的訃聞,他還登3次廣告罵陳。陳玉珍反批他滿口胡言,直說自己的操守禁得起考驗,但昨天卻被聲押禁見。

施永華當初指稱,陳玉珍跟他關係很好,經常在下班或假日期間見面,連陳玉珍的媽媽到澎湖玩,他也招待,並留下照片為證。事後他有一件詐欺訴訟案,懷疑自己被訛詐上億元,他找陳玉珍幫忙做法律諮詢,不過陳玉珍卻丟了個律師朋友的名字給他,嗆他說,把錢討回來以後,要給律師抽3成,達數千萬元。


施永華指控,當時他不願意給這筆錢,跟陳玉珍鬧翻,陳女批他「不管怎麼告都沒用」,結果他找人提告真的沒有用,地檢署不起訴,高檢署也駁回再議確定。他大罵,當時他向特偵組提告之後,還沒開庭,竟收到陳玉珍寄來的訃聞,簡直嚇壞了。


曾經承辦3死囚蘇建和案的陳玉珍,個性嗆辣,她不滿施永華一直咬她,也一再重砲反擊,毫不退讓,而且向特偵組反控,施永華謊話連篇,表示高檢署當時已做過詳盡調查報告,內容已還她清白;施連登3次廣告,她也連續控告他妨害名譽。


陳玉珍在公開或私下場合,都承認認識施永華,但她說,施永華是她在板橋地檢署當主任檢察官時的「當事人」,施男想接近她影響案件,失敗後挾怨報復。她曾再三立誓,絕沒有貪污收賄,更沒有經常和施永華一起聚會,而是施永華有心接近她的媽媽,媽媽完全不知道施永華的目的,事發後她已經告誡過媽媽,不准再接近施永華。雙方說詞南轅北轍,但也顯示雙方結怨極深。



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

募兵制跳票?國防部勿陷馬總統於不義(中時社論).何謂:政治家&政治玩家&政客



募兵制跳票?國防部勿陷馬總統於不義   2012-11-12


    根據報導,國防部高華柱部長最近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已經公開宣布要實施的募兵制可能跳票,而且他認為,如果徵兵制確定延長,役男服役年限應當恢復為兩年。我們希望國防部長這些話是誤傳,而不是事實,否則高部長應當為了這些不當發言負起他的政治責任。


     去年十二月卅日,在總統大選之前,國防部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的募兵制法案,於報行政院核定後,正式宣布民國八三年元月一日以後出生的役男,自一○二年起免服兵役,改接受四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在此之前,民進黨游內閣在九四年宣布,將役期由一年十個月縮短為一年半,同時宣布到九七年時,再縮短為一年。


     離今年初總統大選投票才十個多月,言猶在耳,如果現在高部長要對當時的公開宣示跳票,而且還要把役期加長為兩年,倒退到連民進黨時代的改革都不如,他將陷當選連任的馬總統於大不義,萬萬不可。


     募兵制需要經費,這是在一開始規畫就知道的事實,不可能去年年底的時候沒有納入考慮。既然政府已經在去年年底大選前,宣布開始實施募兵制的確定時限,就是重大的政治承諾,必須兌現。「民無信不立」,古代專制時期猶有此明訓,現在民主時代,政治人物的信用更重要,否則就是欺騙選民,應當在政治上被唾棄。


     一旦國際情勢出現變化,台海出現緊張,本來就可以召集所有後備軍人重新入伍服役。那時候萬一兵源不夠,有人提議重新考慮實施徵兵制還情有可原。但過去四年多來,改善兩岸關係被認為是馬政府最重要的政績之一,而政府也多次對外宣稱,要讓全民享受兩岸「和平紅利」。如果現在的「和平紅利」,是要延緩募兵制的實施,還要把役期延長到比民進黨時代還多的兩年,說得通嗎?


     經費的問題,在於國防部有沒有想盡辦法去考慮每一項可以做的改革,來增加收入、減少支出。舉一個例子,國防部除了武器以外,擁有最多的就是土地,為什麼不能想盡辦法,好好利用土地,來彌補經費的不足?


     實施募兵制的美國,在許多營區規畫了美侖美奐的有眷宿舍,形成了別墅型的住宅社區,讓軍人無後顧之憂。現在台灣很多地區房價太高,如果能夠在多數軍事營區的合適地點,規畫優良的社區,提供給志願入伍的軍人享用,那就等同於以實物給付的額外薪水,一定會對許多年輕人有吸引力。


     國防部也有許多精華區的土地,可以搬遷活化,拍賣地上權,取得長期優厚而穩定的收入。最近決定釋出台北市松山機場邊的松山指揮部,做其他用途,這是正確的方向;其他類似的土地不勝枚舉,如台北市仁愛路的空軍總部。國防部也可以進一步精簡非作戰單位的編制,例如可將軍備製造業或研發單位民營化,或索性委由民間生產研發,減少本身負擔也培養民間實力。


     更重要的,現在景氣不好,民間薪資不高,幾乎所有公家單位招考員工都出現爆滿,警察學校招生也一樣熱門。軍職作為公職的一種,又處在非戰爭時期,為什麼沒有類似的吸引力?國防部應當徹底檢討的,是軍中的文化和管理方式;一旦軍中真正有了「現代化」和「企業化」,軍職也可以變成很夯。


     我們希望也期許國防部並沒有要對募兵制的承諾時點跳票,如果真的曾經如此想過,我們奉勸早日打消這個念頭,更不用去想將服役延長到兩年。這任政府自二月上台以來,一再引發民眾不滿的一個最重要原因,就是部會遇到困難,第一個想到的,多不是自己如何先用盡辦法解決問題,而是先想如何把負擔放到人民的身上。油價如此,電價亦復如此。這樣做,對部會最省事,但已成為政治領導人的夢魘。


     遭受到額外負擔的人民,無力反抗,但人民的痛苦和不滿,會在各式各樣的民調和選舉中反映出來。兵役制從民國九十四年來從輕從短的走向,包含去年年底的最新宣布,已經讓一代又一代的父母和青年,有了合理的期待,也因此做了人生規畫。今天要跳票,要改變,等於是增加未來一代又一代家庭的負擔,這不就等同鉅額加稅?奉勸國防部高部長懸崖勒馬。



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福建煤礦大亨新婚3天 遭名媛妻子毒殺(殺人的理由怪異?)



福建煤礦大亨新婚3天 遭名媛妻子毒殺..............NOWnews – 2012年11月7日


        福建經營煤礦公司的蔡姓男子,和溫州泰順名媛毛姓女子喜結連理。結果新婚僅3天,兩人因藥物中毒,雙雙倒在家中。毛女被人發現後獲救,蔡男則不幸身亡。據警方調查,毛女是泰順名媛,在山西投資煤礦,在大連投資房地產公司,生意做得很大。在泰順,她最出名的還是從事民間借貸。有人因此猜測,這起事件,和她欠下巨額債務有關。


報導說,死亡的蔡男是福建福鼎人,47歲,生前在河南平頂山做煤礦生意,家境不錯。一年多前,妻子因車禍去世。去年3月,他認識了泰順富婆毛女。在泰順,毛女的名氣挺大。她雖已43歲,但面容姣好,人脈極廣,而且出手闊綽。蔡男的兒子說,父親對毛女很真心,父親一貫節儉。自從認識毛某之後,花錢也大手起來,有時一個月就有人民幣三、四萬元。


去年11月11日,兩人結婚後,進了毛女在泰順的家中。11月14日,蔡男兒子撥打父親電話,一直沒人接。焦急之下,他輾轉聯繫上幫毛女做家務的王姓婦人,請她去看看。王婦進門後,大吃一驚,發現蔡毛雙雙倒在臥室床上,都翻了白眼。接到報警,泰順警方立即派人趕到現場,發現蔡男已死亡,毛女因搶救及時,保住了性命。


法醫的鑒定結果是:蔡男是氯美扎酮中毒,致呼吸功能障礙死亡。(氯美扎酮,鎮靜助眠類非處方藥藥品,有抗焦慮、鎮靜和催眠功效)躺在病床上的毛女說,當晚他們喝了點葡萄酒,又吃了點蔡男自制的補藥膠囊,入睡前覺得頭暈難受,醒來時人已在醫院。泰順警方認為毛女涉嫌故意殺人,開始立案偵查。


警方發現,毛女曾托人買了9盒氯美扎酮。買藥時,對方告訴她,這藥一天只能吃一顆,多了會出事。接下來的調查中,毛女承認,是她下的手。事發當晚,她拿出自制的氯美扎酮膠囊,讓蔡某吃了7顆,她自己則吃了3顆。聽說氯美扎酮配酒後,藥性會加大,她又跟蔡男喝了些葡萄酒。


睡前,毛女又拿了7、8粒維生素C給蔡某解酒。其實,這些全是氯美扎酮片。毛女說,她在外欠下了數百萬元債務,資金周轉不過來,只能一死了之;但她又不舍得蔡男這樣一個好老公,所以想跟他一起走。


 


 


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言而無信*無作為*高華柱:沒錢---募兵徵兵 考量並行.(唬弄!!失信於民)



*言而無信*無作為*高華柱:沒錢---募兵徵兵 考量並行.(唬弄!!失信於民)


*說好的幸福  攏係假ㄟ.


中國時報【吳明杰╱台北報導】2012年11月6日


國軍在民國一○四年全面推動募兵制計畫可能踩煞車!藍營立委江啟臣、呂學樟等昨天關切若因財政問題導致募兵制無法推動怎麼辦?國防部長高華柱昨天在立院答詢時首度鬆口指出,募兵制的前提,是國防預算達GDP百分之三才有能力推動,因此包括恢復兩年役期的徵兵制或徵募並行制,國防部都願意考量。


據了解,由於志願役士兵招募和留營不理想,加上無法預期獲得充足人事預算,為因應強推募兵制後可能面臨的兵力空窗危機,高華柱早已指示軍方內部,對恢復兩年徵兵制進行利害評估和研擬因應方案。


高華柱昨天在外交國防委員會表示,募兵制的前提是國防預算要達GDP百分之三才有能力推動,任何國家推動募兵制都要考量財源,政府在財力上本來就要充裕支援。他也高分貝喊話,強調募兵制不只是國防部的事,是整個行政院都要配合的事。


高華柱說,如果募兵制無法順利推動,當初在兵役法修正案中有保留可以恢復徵兵的空間,當初只有考量當國家安全遭受威脅時的外部因素,未料到最近連退伍軍人福利也受到威脅,這對募兵制的推動影響很大。


高華柱指出,若恢復徵兵制,絕對不會只像現在只有十個月,一定要恢復成兩年的徵兵制,避免兵源受訓完就要退伍。


此外,有關考試院提出軍人退撫改恩給制的建議,高華柱表示,此將會增加國防部的人事預算,考試院應全面檢討整個制度才公平,否則改成恩給制雖解決了一些問題,還會在製造另外的問題;但無論是否改行恩給制,最近關於退伍軍人福利受到壓縮,都已對國軍造成很大衝擊。


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

家暴的迷思*彰化老婆設陷阱害夫--刻意挑逗老公做愛.完事立刻前往醫院驗傷去告(家暴性侵).哇哩咧!!

唬哩係

欺騙式的家暴---

夫嘿咻錄音 妻控性侵踢鐵板        彰化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3日

        林姓婦人與先生賴男感情不睦,曾聲請保護令及控告性侵;賴男不堪其擾,也學乖了,與妻子恩愛時暗中錄音。果然今年初,林女主動挑逗,完事後,又告賴性侵。不過,這次踢到鐵板,檢方據賴的蒐證錄音光碟,依誣告罪起訴林婦。

檢方指出,這對「床頭吵床尾和」的夫婦,不是冤家不聚頭,兩人相處不愉快,也因財產問題有所爭執,協議離婚卻又不成,鬧得不可開交;林女還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又多次指控賴對她性侵及違反保護令,但賴都獲不起訴處分。

由於夫妻每次恩愛後賴男都被告,相當煩,且對林婦設下的「粉紅陷阱」起戒心,最後決定自保,只要妻子「主動邀約」,就暗中蒐證。今年一月間,林婦極盡挑逗之能事邀約上床,早有準備的賴「勉為其難」配合演出;不出所料,翻雲覆雨後,前一刻還情意綿綿的林婦立即翻臉,向警方控告強制性交及違反保護令。賴不甘示弱,拿出「護身符」保命。

彰化地檢署勘驗賴男出示的蒐證錄音光碟,認為整起妨害性自主案,確實是林婦主動挑逗丈夫發生性行為;過程中,林婦不僅毫無抗議或不願,甚至還嗲聲要求賴「擠多一點」;完事後,馬上翻臉說:「擠完了沒,我要去醫院驗了!」檢察官因而認定林婦設局誣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