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黃郁玲買兇(小男友黃乃文)殺夫(李建穎).已審一年3個月.還停在地院宣判階段.2013年8月6日已判決



婦買凶殺夫 一審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 – 2012年11月27日





宜蘭黃姓婦女與丈夫感情不睦,教唆曾與她發生性關係的黃姓男子將丈夫打死,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宜蘭警方去年10月宣布偵破一起買凶殺夫案。警方當時調查,宜蘭市30歲黃姓婦女與33歲李姓男子結婚不到4年,兩人感情不睦。黃姓婦女因經營早餐店,去年認識1名與她相差11歲、當時是現役軍人的19歲黃姓男子後,兩人常趁李男白天不在家時發生性關係。


警方指出,黃姓婦女想置丈夫於死地,一直教唆黃男殺死丈夫,事後還答應在丈夫死後,給予部分保險理賠金。黃男去年農曆七夕情人節夥同潘姓男子前往李男居處,潘男先持鐵椅毆打李男,黃男再以裝釣魚竿的棉布袋勒斃李男。


宜蘭地方法院發言人林惠玲說,黃姓婦女與潘男觸犯刑法殺人罪部分於上午宣判。承審法官認為,黃姓婦女與黃男發生姦情、慫恿黃男殺害丈夫,犯後還想要飾詞卸責,態度不佳,原本應量處死刑,但考慮她與死者仍遺有幼子,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林惠玲表示,潘男與死者並無恩怨,因受黃男邀約共同行兇,考量他沒有前科且犯案時尚未成年,智慮尚淺,犯後又自首坦認大部分犯行,量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


林惠玲說,黃男已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宜蘭市外遇妻(黃郁玲)以80萬(情人節)買兇殺夫(李建穎).還要以身相許+平分丈夫500萬保險理賠金。毆打勒頸棄屍.夠狠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5516



..蛇蠍婦外遇教唆小王殺夫 被判無期哭喊冤「律師救我」
NOWnews – 2013年8月6日 下午3:1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31歲的少婦,日前外遇結識小她11歲的軍人,2人不但常趁丈夫不在家時偷情,少婦還教唆對方殺害自己的丈夫。這名情夫找了友人協助幫忙殺人,之後被警方逮捕,查出是該名少婦教唆所為。台灣高等法院6日上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被害家屬無法接受,少婦更是哭求「律師救我」。

該名31歲的黃姓女子,她與李姓丈夫結婚後在宜蘭線經營早餐店,但因感情不睦,時常發生爭執,黃女屢和丈夫提離婚不成,10年結識小她11歲的黃姓男子,2人不但發生婚外情,黃女在2人發生關係後,要求黃男殺害丈夫。黃男允諾,找來同學潘姓男子助陣。

11年七夕情人節當天,潘男先持鐵椅毆打李男,黃男再以布袋勒斃對方。警方事後追查將黃男與潘男逮捕,2人供稱是受黃女教唆指使,其中黃男當時還是軍人身分,地方軍事法院原判他20年徒刑,家屬不服再提上訴,高軍院改判無期徒刑,去年9月定讞。

涉嫌教唆的黃女,一審法院宣判無期徒刑,她不服再提上訴;高等法院6日上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但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黃女心狠手辣,應該判處死刑,決定再提上訴;黃女得知維持原判,在法庭外哭喊「我沒殺人,也沒教唆,為何判我無期徒刑?律師,救救我啊!」

另一名被告潘男,則因犯案時仍未成年,且向警方自首,遭判處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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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教唆男友殺夫 狠女二審判無期
民視 – 2013年8月6日
....兩年前,宜蘭一名30歲的早餐店老闆娘黃郁玲,涉嫌教唆小他11歲的男友謀殺親夫,企圖謀取500萬元的保險金。上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還押看守所。

黃郁玲淚灑法庭,還不斷哭求律師相救。但死者家屬絲毫不予同情,要求法官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預謀殺害丈夫的黃郁玲,二審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還押看守所,黃郁玲當場淚崩,哭求律師要救他。兩年前,在宜蘭開早餐店的黃郁玲,跟一名年僅19歲還在當兵的乾弟弟譜出不倫戀情,兩人竟然合謀找來幫手,選在七夕情人節當晚,藉口丈夫李建穎罵人,到他家製造衝突後把丈夫給勒死,企圖賺取500萬的保險金。

上午李建穎的姊夫,也代表死者家屬出庭聆聽宣判。要求法官應該判處死刑,他看到黃郁玲痛哭很不以為然。除了黃郁玲,小男友黃乃文也被判處無期。黃郁玲的妹妹,面無表情的走出法庭。

八月六號二審宣判這天也正好是死者的忌日,家屬希望早日討回公道。

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林明宗書記官(販賣毒品).*毒品來源是從桃園地檢署[贓物庫]運出..女友-黃玉華



林明宗 書記官掉包毒品 交女友販售圖利


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24日





引用影片 http://tv.fanswong.com/movie-6051-書記官愛上女毒販%20大開贓物庫門供毒品.html


         負責管理贓物庫的桃園地檢署書記官林明宗,自去年七月起,兩次侵占遭查扣的甲基安非他命毒品,趁焚燬之前改以冰糖掉包,讓他的毒蟲女友黃玉華分七次販售,獲利四百多萬元。桃檢今年七月偵辦毒品案時,意外查知毒品來源是贓物庫,昨偵結起訴。


檢方指出,書記官林明宗從九十八年十月起,負責管理地檢署第二辦公室的贓物庫,並接收保管警方查扣的贓證物。林熟知扣案毒品送往中壢焚化場銷毀前,承辦書記官僅會同政風人員針對數量、外觀清點,不會檢驗是否有毒品成分,因此以冰糖掉包。


林明宗三年前結識有毒品前科的黃玉華,兩人相戀發展婚外情。林曾將贓物庫的色情影片「分享」給其他同事看,並從中發現贓物庫銷毀毒品前沒確實查驗,便與黃女勾結侵占毒品贓物轉賣。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林明宗侵占兩次甲基安非他命贓物,共四千八百多公克,分七次給黃玉華販售。


桃檢七月從黃玉華下線監控得知,黃竟在電話裡稱:「我的貨源從地檢署來,要多少有多少!」循線查出「自己人」涉案,七月發動搜索並聲押林、黃獲准迄今,林偵訊時自白犯罪,並繳回四百三十四萬犯罪所得,昨依毒品、貪瀆等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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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盜賣毒品贓物 書記官收押                     2012-07-27 中國時報 【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主管贓物庫書記官林明宗,涉嫌利用職務監守自盜,偷取贓物庫安非他命給黃姓情婦販賣,牟利近四百萬元。地檢署廿五日搜索林明宗辦公室及處所,初步未發現毒品及大筆現金,但贓物庫內的毒品,是否遭掉包?仍要進一步查驗,林明宗以涉嫌貪汙、販毒廿六日收押獲准。


     林明宗(四十三歲)三年多前任職桃檢書記官時,因為刑案認識女毒販黃玉華(卅歲),雖然林明宗已婚、有兩個幼子,兩人仍迸發感情私下交往,黃女成為林明宗女友。


     約一年多前,林明宗開始從贓物庫拿毒品出來給黃女販售,甚至大膽到叫黃女到贓物庫外等待「拿貨」。檢警調查,林明宗取出的安非他命約數公斤之多,一開始只由黃女出面賣給下游,林明宗後來也陪黃女一起交易,粗估獲利約近四百萬元。


     「我的毒品來源很特別…找書記官拿」,今年五月,黃女大嘴巴向毒販炫耀毒品來源,沒想到這段對話竟遭監聽;毒蟲向警方供稱毒品從黃女那邊買來,或向黃女及林明宗買的。這些供詞及監聽資料,成為警方布線抓毒販,以及地檢署辦自己人大義滅親的證據。


     檢察官蔡正傑即著手偵辦,廿四日拘提黃女並聲押,她供出林明宗也有分錢,檢方前天搜查林辦公處所及住家,未發現毒品;同步清查贓物庫,數量並無短少。不過贓物庫內毒品是否遭以麥粉或葡萄糖粉掉包,仍待清查。


     林明宗偵訊時,坦承去年八、九月間有三次到贓物庫拿安非他命一公斤,獲利約一百一十萬,其餘並未多說。


     熟識林明宗的人員指出,他在桃園、雲林地檢署擔任書記官約八、九年,辭職考司法官落榜後,兩、三年前申請復職,之後分派到桃園地檢署執行科執掌待銷毀的毒品。


     檢方表示,除嚴加追究林明宗所涉刑事及行政責任,並已通盤檢討待銷毀毒品管理機制,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林昆堃法官貪汙.案子審了13年.蒼天啊~~((最高法院五次撤銷發回更審))



纏訟13年 收賄判人無罪 貪汙法官重判11年   2012-11-24  中國時報 


    前台南地院法官林昆堃,十六年前審理台灣中小企銀違法放貸案,向被告謝啟三收賄新台幣二百五十萬元,然後將謝判無罪。最高法院認為林嚴重影響司法聲譽,造成審判不公,昨重判十一年,褫奪公權七年確定。


     六十三歲的林昆堃,六十八年通過司法官特考,法訓所十六期結業;八十四年至八十六年間,在台南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收賄案爆發後,他於八十八年二月間離職。


     行賄法官的謝啟三在七十九年間,任職台灣企銀學甲分行副理期間,因對良美建設公司違法放貸,八十五年八月遭檢方起訴。台南地院將該案分由林昆?審理,林立即透過白手套黃銘哲(判刑十月確定)向謝啟三遊說,表明「獲判無罪機會很大」,但要謝以二百五十萬元「處理」。


     謝應允後隨即將二百五十萬,由黃分二次送到林住家,交給林昆?;林收下賄款後,開庭審理時,對謝涉案不利部分,未盡力調查,在違背經驗及論理法則下,作出對謝有利的認定,隔年審結,將謝判決無罪。


     林被控貪汙案,八十八年繫屬嘉義地院,經二審上訴後,遭最高法院五次撤銷發回更審,官司纏訟十三年才告確定;雖然歷審都將林重判十一年到十八年不等,但他屢次爭執監聽譯文、證人證詞的證據能力,與法條適用問題,延宕訟訴。


     最高法院廿三日審結,做出最終判決;合議庭認為林昆堃未能潔身自愛,嚴重戕害司法信譽,將他重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七年;行賄的謝啟三,判刑八月,全案定讞。


前往昔日新聞..........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5533&next=5469&l=f&fid=9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嘉義有2家藥局勾結(3位署立嘉醫)之醫生開[假病歷]詐領健保費1100萬.史蒂諾斯.使蒂諾斯




勾結醫生開假病歷 「史蒂諾斯」藥局賣

TVBS – 2012年11月22日   







嘉義有2家同一個負責人開的藥局,標榜拿健保卡可以免費換維骨力等保健食品,吸引民眾上門後,卻跟醫院的醫師勾結,把健保卡拿來盜刷,偽造就診紀錄詐領健保費之外,甚至請醫師開立處方簽,取得大量管制的失眠用藥「史蒂諾斯」,疑似高價出售牟利。


廣告詞:「怎麼跟我吃的不一樣,顧筋骨。」


拿健保卡可以免費換取維骨力等保健食品,讓民眾趨之若鶩,跑到這家藥局來兌換,負責人私下跟醫院的醫師勾結,盜刷這些健保卡偽造就診紀錄,甚至還開立處方簽,取得熱門的管制藥品,也就是治療失眠用的「史蒂諾斯」,藥局裡堆了好幾箱,數量高達5萬多顆。


健保局南區業務組長毛燕明:「有時候會產生一些幻覺,或者是夢遊的行為,而且吃多了會上癮。」


藥局業者:「不能買賣,只有醫師處方,它有管制取得不易,所以市場會有私下買賣,賣的價格會比較高。」


堆積大量被列為四級毒品的「史蒂諾斯」,檢警懷疑,藥局把它拿來高價賣給沒有取得醫師處方簽的民眾,除此之外,負責人擁有的2家藥局,2、3年來靠著與醫師勾結,詐領健保醫療費用,高達1100萬。


居民:「他也不曾看,也不曾怎麼…。」記者:「曾開門嗎?」居民:「很少。」


另外,這家診所也以同樣的手法詐領健保費580萬,2位負責人涉嫌重大,檢方聲押獲准,涉嫌幫他們偽造就醫紀錄的3位署立嘉醫醫師,則是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慈父棄殘子案--啥事的對與不對?從(不離不棄)到(法官硬加上的無情).換成是我們處在這情境.誰可以長久的做到?



慈父棄殘子送2百萬給新歡 法官怒斥無情          NOWnews – 2012年11月23日 台北報導


*父親長期照顧孩子是一件(事實).  這父親愛林女..是另一件(事情).法官將2者混為一談...不妥.


        一名長期照顧罹患罕見疾病長子的好父親,去年3月和前妻離婚,2人育有5名子女,其中罹患罕見疾病的長子和次子由他照顧。次子不幸於今年2月過世,男子仍不離不棄的照顧癱瘓失明且無法言語的長子,過去還曾接受表揚。不料現在卻爆出,他拿了兒子2百萬的殘障津貼給按摩女,還一度想將孩子丟到安養院。


        該名41歲的呂姓男子,99年2月某日到一間泰式按摩店按摩,認識一名嫁來台灣的陸配林姓女子,2人還進而交往。呂男事後得知對方是有夫之婦,2人一度分手,但不久又復合。去年3月呂男和妻子離婚,獨自照顧罕病長子的他,8月竟將兒子的2百萬殘障津貼存入林女帳戶,不料幾天後因為爭吵,他想討回才發現林女已將錢匯往大陸,拒絕還款。


        呂男因為愛上林女,一度為了她要到大陸共築愛巢,不但贈送她2百萬,甚至還一度表示要將2名癱瘓的兒子送到安養院,好讓他與林女雙宿雙飛。如今對林女拒絕還款,呂男控告詐欺、侵占與背信。檢警調查發現,呂男因為照顧罹患罕見疾病的長子和次子,還接受表揚,2005年還曾因為長子手術,公開感謝捐贈者大愛及台大醫療團隊,連罕病基金會都還在父親節攝影展把呂男當報導對象。


        法院審理之後,調查發現呂男曾經為了林女,還一度表示要將2名罕病兒送往安養院,還被法官當庭斥責「無情」。檢方認為呂男和林女的金錢糾紛,屬於男女朋友分手後的財務糾葛,將林女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呂男為追求林女,沒考量家庭和未成年子女的照料及親情維繫,判他敗訴。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陳玉珍-包庇電玩 經手25案竟然免訴.有錢判生實例-貪檢挺電玩 陳玉珍不只1個?

陳玉珍

包庇電玩 經手25案免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5日


板橋地檢署在88年到93年偵辦施永華經營電玩店共計36案,其中19件不起訴,不起訴處分全部出自陳玉珍之手,另有3件起訴、14件移送併辦,據了解,14件併辦中,有6件為陳玉珍經手,但最後法院視為連續犯行,僅1件判刑,因此陳玉珍經手的25件,全讓施永華的人頭負責人躲過免訴。


特偵組已向板橋地檢署調卷,了解不起訴處分書是否合於證據法則,並釐清有無檢察官受陳玉珍影響或干預而處分結案。


曾試圖以長官身分干預


另外,陳玉珍在板橋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期間,曾經試圖以長官身分,干預檢察官偵結施永華的電玩店案,但有檢察官不為所動,特偵組已調卷了解有無檢察官書類受到干預而做出不起訴處分。


辯護律師被疑是共犯


特偵組指示板檢全面清查陳玉珍任內偵辦的賭博電玩案件,並重啟調查近年檢舉自家人涉弊的簽結案件,查明是否另有檢察官遭關說縱放業者,此外,已轉任律師的前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學廉,此次受陳委任擔任辯護人,但特偵組懷疑他是共犯,日前開聲押庭時,一度要求他離場,並將限制其律見權。記者昨致電郭學廉,未獲回應。


檢方昨天也首度提訊陳玉珍,釐清包庇賭博及收賄細節,她仍不改先前說法,表示帳戶的錢都是買股票及投資法拍屋所得,至於電玩業者施永華招待她母親吃吃喝喝及遊山玩水,她表示「全與我無關」,檢方訊後將她還押。


陳玉珍被押部分,昨已透過律師向高院抗告,院方最快今天裁定。另蘋果日報報導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簡美慧到庭證稱:「迫於直屬長官壓力,屈從發還賭博電玩機台」,特偵組昨發佈新聞稿指出,並無報導所指的屈從發還賭博電玩機台一事,上述報導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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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檢挺電玩 陳玉珍不只1個?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5日


陳玉珍在板橋地檢署任內,開始與電玩業者交往,進而包庇,據了解,與電玩業者來往密切的檢察官不只陳女,昔日板橋電玩大亨林鐘義7年前曾向檢方透露,新北市電玩業分成四大家族、兩大派系的生態,背後各有檢警暗中支持,除陳玉珍外,還點名另一位現職板檢檢察官捲入。


此外,據傳高檢署還有一位女檢察官,在特偵組偵辦期間,疑似協助陳玉珍打探偵辦情況,也被承辦檢方鎖定調查。


據了解,林鐘義之子7年前遭綁,歹徒要求在中國澳門交付1億元港幣,肉票後來獲釋,但林鐘義案發時心情忐忑不安,檢察官在追緝歹徒時,與他多次接觸,林當時提到,另有一名板檢檢察官與電玩業者來往密切,檢方曾另行製作筆錄調查。


板檢還傳4男檢與業者常往來


據了解,過去板檢除陳玉珍和電玩業者互動頻繁外,不只林鐘義提到的這一位,其實共有4位男檢察官也傳出和其他業者常往來,陳玉珍還曾找同仁以檢警聯席聚餐為名,一起吃吃喝喝,續攤還要高歌一曲,等到與會的女檢察官離席後,再由業者出面安排男檢座「嚐鮮吃粉味」。


這些有問題的男檢察官,現在有人調到其他地檢署,有人轉任律師,有人繼續留在板檢任職,這批人表面上雖為同事,檯面下都各玩各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過,電玩業者見縫插針,利用檢察官職權影響力,互相寫黑函攻擊對方。


此外,陳玉珍善於經營人脈,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不但朝中有人,加上在板檢任內拉攏其他檢察官「成群結黨」,導致當時的檢察長凌博志官位坐得搖搖晃晃,凌曾質疑陳玉珍將電玩業者併案不起訴有鬼,結果反遭媒體藉故修理,讓凌博志氣得牙癢癢,敢怒不敢言。


凌博志在板檢任內,法務部常有攻擊他的黑函,陳玉珍後來還寫親筆信直接向凌博志嗆聲,信中口吻軟中帶硬,此事過後,凌博志一直把這封信放在辦公室抽屜內,時時提醒注意背後可能會被放冷箭。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葉蔻(原名陳懿琳)令人感佩.為中醫師特考(民與官鬥)7年竟勝訴.發掘出國家考試亂改.亂給分.

葉蔻名陳懿琳

考中醫差0.82分 葉蔻行政官司勝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3日


法院要求考選部重新評分


〔台北報導〕低音歌后葉蔻九十五年間參加中醫師特考,差○.八二分落榜,五度向考試院提起訴願,皆未能讓她補上榜,葉蔻改打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葉蔻勝訴,認定考選部評分標準不一致,要求考選部重新評分,但考選部還可上訴。


葉蔻:折磨七年 想求國賠


終於獲得勝訴,葉蔻昨天說:「我氣死了、恨死了。如果問過律師這可以聲請國賠,我一定要聲請國賠,因為這七年來我光是精神折磨,還有官司費用,以及含冤轉去中國讀書、拿證照的花費,加起來絕對超過上千萬。」


她表示,若不是她申請扣押考卷七年,法官調資料來看發現亂改、亂給分,證據確鑿,她還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伸張正義。考試院官員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如何處理。


五十二歲的葉蔻原名陳懿琳,十二年前因一場大病,放棄歌唱事業並開始鑽研中醫,九十五年參加中醫師特考,包括她在內三位應考人差零點幾分就達六十分及格,葉蔻不滿「中醫方劑學」中題目「試述東垣清燥湯之組成?」閱卷結果,向考試院提起訴願,訴願會調出評分參考答案,發現與應考人答案完全相同,但閱卷老師未給滿分十分,只給五分。


葉蔻認為成績評定有誤,希望考選部撤銷原處分但遭拒,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葉蔻主張。


至於葉蔻希望考選部讓她補錄取中醫師,行政法院認為需等閱卷委員重新評分再說。


葉蔻今年五月考上中國中醫執照,目前在中國教授中醫課程,計畫攻讀北京中醫藥大學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