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 星期三

于美人公公親筆信-被濫發的保護令實例:捏造也能核發.警檢.法官怎麼辦?趕夫出門?在電視廣播捏造?屬公然侮辱?



于美人公公親筆斥 「捏造謊言.恩盡緣絕」


壹蘋果 – 2013年4月3日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ocal/10664743/于美人公公親筆斥 「捏造謊言.恩盡緣絕」  


于美人上周六開記者會,聲淚俱下表示母親遭老公James(王維倫)家暴,16年婚姻破裂,王父王母否認兒未養家,王父更親筆寫下聲明,痛斥于美人說謊:「捏造謊言...恩盡緣絕、毫不留情,惡意地致維倫於死地!」


今出刊的《壹週刊》報導,高齡70歲的王母難過地說,James是他唯一的兒子,自己卻只能半年看一次孫子孫女,甚至見不到。王父更痛斥于美人惡人先告狀,捏造謊言,詆毀王家,多年來百般刁難兩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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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追星網╱綜合報導】


于美人與老公王維倫(James)家事風波鬧得沸沸揚揚,除了當事人聲淚俱下開記者會,夫妻身邊親友都搶著跳出來放話,嚴厲指責爆料對方的不是,讓這場「婚變劇」的內容更加複雜。


而3日上午原本傳出James父親會透過親戚對外發表聲明錄音檔,但播放時卻意外誤按成刪除鍵,現場一片尷尬。媒體報導,據James表舅轉述錄音內容,主要是于美人公公強調,于美人對夫家種種指控都不是事實,盼能透過記者會一次澄清。


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于美人公婆接受週刊訪問,兩老痛罵媳婦于美人捏造謊言。于美人公公更親筆寫下聲明信,批于製造假新聞詆毀王家,詆毀她當時一心遠追至紐約的老公,「恩盡緣絕、毫不留情,惡意地想致維倫(James)於死地!」。


週刊報導指出,王父發聲明指控,于美人「惡人先告狀」,誣陷王維倫對岳母家暴,他透露當時是王維倫先前因家事問題與岳母起了爭執,于美人在3月29日晚帶著高大的兄長到家裡「說粗話並施暴」,事後卻開記者會誤導視聽,王父不滿表示于美人身為媒體工作者,卻「公器私用」到了極致。公公在親筆聲明中,更批評于常透過媒體詆毀他們夫妻是「不易侍奉的公婆」,于美人甚至三番五次怒斥婆婆,公公是「忍無可忍」才提醒于:妳不要太過份!王父強調,這也是他之前對于說過唯一重話,于美人卻說自己被罵沒父親沒教養,根本是想博取社會同情。


據報導,談到于美人,她的婆婆也對週刊細數媳婦的不是,婆婆表示,王維倫是家中獨子,于美人婚後多年來對他們百般刁難,半年才能看一次孫子女,于不但經常對公婆臭臉,連兩老要入戶籍于美人也不准,批于美人又傲又強勢。王母也強調James有養家並負擔費用,就算離婚James也不會要于美人一毛錢。


媒體報導,對於王家人的說法跟她完全相反,于美人表示不會再做回應,她也透露看到公婆對外的說法覺得很難過,于美人也澄清,找James的老闆Mark談並非為了要討半薪,而是想請Mark幫忙介紹諮商師,盼達成婚姻與財務的共識,兩人也已做過首次諮商。中國時報報導,王父2日也澄清沒有要兒子離婚,他表示不會干涉于美人夫妻的婚姻,會尊重他們的決定。


 


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于美人撤保護令.網友認為因James握有錄音證據.是于轉變的原因。上電視公開也是家暴行為?or公然侮辱?



中國時報【林怡秀╱綜合報導】


于美人婚姻婚變,她坦言和老公James5年前就「房事」不合,行房次數少得可憐,淡出台灣演藝圈的黃安隔海開炮,在微博批于:「把家務事拿來消費,連多久沒行房也向媒體訴苦,太可笑了!」還直言,于是著名兩性專家,如今卻對外招認婚姻不美滿,實在有點諷刺。


多數網友目前選擇力挺James,有人認為,不論于美人身分為何,「這種家務事第一時間居然是報告給媒體和社會,而非壓下來,這種心態就有問題了。」對她再身段放軟說想挽回婚姻,網友不以為然:「先把家醜公諸於世,接著又說想挽回家庭…自相矛盾。」James稱握有錄音證據,讓網友質疑這是于態度轉變的原因。



于美人撤保護令「都是我的錯」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2日         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于美人丈夫James(王維倫)上月29日與岳母爆發口角衝突,于母受驚嚇至台北市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報案,于美人因此聲請保護令。據悉,她1日為挽回婚姻,宣稱已在下午6點左右撤除保護令,但至截稿為止,警方都不知此事。她昨情緒失控、幾度落淚,不願多談,只激動地說:「都是我的錯,都算我的好了!」

不想讓老公留汙點


James昨從高雄回到台北德意志銀行工作,林姓親戚透露,他晚間將會同員警回家與于美人商談,必要時取回自己的東西,但他與于美人位於慶城街的租屋處,昨包圍了30多名媒體記者,至截稿為止,他都未現身。


James會打算請員警陪他回家,是因擔心保護令內容包含「禁制令」、「遷出令」和「遠離令」,他可能會被驅逐、不得與被害人聯絡等。林姓親戚昨氣憤地說:「難道他就這樣被趕出家門?」


于美人聽聞此事沉默哽咽,她友人則說:「于美人母親因此事很難過,昨天是她阿嬤生日,幾人討論後決定撤回保護令,不想傷害James,讓他留下汙點,但沒想到他竟要帶員警回家。」


據悉,租屋契約上是由James簽名,于美人擔心自己和母親反遭驅離,已準備好101年5月31日付租金的轉帳記錄,友人說:「她是為了保護自己才這樣做。」于則說:「我會盡最大的包容和理性處理這件事。」


親友建議于媽搬出


James、于美人都表示願盡力挽回婚姻,但信任顯然已經崩壞,昨都懷疑對方要將自己逐出家門。于美人的母親在事發之後,盡力勸合,但3人心結難解,又同住一個屋簷下,問題可能愈發嚴重。相關人士說:「最好的解決辦法是,于美人的媽媽先搬去哥哥那裡住,讓兩夫妻冷靜談談,才是打破僵局的辦法。」



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台灣是個家庭暴力盛行的國家嗎?保護令每年開出數以萬張.利用不實&濫發的家暴保護令趕對方出門霸佔財產?


台灣是個家暴的國家嗎?保護令每年開出數以萬張.


利用不實&濫發的家暴保護令趕對方出門霸佔財產?


而公家單位只是 行禮如儀?


法入家門 家暴保護令聲請遽增        ‧2013-04-01 01:33‧中國時報‧【蕭承訓/台北報導】   


 知名主持人于美人因老公對于母言語恐嚇,透過警局代為聲請保護令引起關注。根據警政署統計,近年警察機關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趨勢,去年就有四萬三千三百八十件,比前年增加了百分之十五點六四,顯示被害人報案意願提高,民眾逐漸有「法入家門」的觀念認知。


     警政署表示,警察是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第一線人員,目前各派出所均設有社區家庭暴力防治官,並配合內政部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加強家庭暴力加害人訪視、住居所巡邏等工作。


     過去家暴案件被視為法不入家門,更有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說法,但這幾年,警察機關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數、執行法院核發保護令次數以及代為申請保護令件數,都呈現上升趨勢,其中受理家暴案件,從原有三萬件逐年攀高,去年更突破四萬多件。


     警方發現,過去民眾多數選擇透過警察代為聲請保護令,但隨著民眾對自身權益重視之後,不少民眾轉而直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使得警察執行法院核發保護令次數,這三年都維持在一萬九千多人次。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違反保護令罪的件數也逐年增加,去年為兩千零廿八件;移送家暴案件的件數也達到三萬八千八百八十三件,其中有一千多件同時也違反保護令,都比以往增加。


     法務部研究指出,各單位通報的家庭暴力案件人數逐年增加,其中進入司法程序僅占一部分,因此如何增進家庭成員的自我瞭解及情緒管理,重建家庭中的人際關係,進而減少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仍需政府相關單位的協助。


 ◎法院民事保護令核發率,桃園地院殿底;核發時間,台南地院最慢


◎保護令核發內容前三名:「禁止施暴」、「禁止騷擾」、「強制遠離」


        名模王靜瑩的家暴案件,除引起社會震驚外,也再次凸顯我國家庭暴力防治不足的問題。由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福利基金會、婦女新知協會、全國婦聯會、台南市青少年生活關懷協會……等知名社福團體共同組成的【台灣防暴聯盟】,28日偕同聯盟發起人之一的立委王昱婷在立法院召開『司法巨靈、白色巨塔,家暴保護令「保護」了誰?』記者會,公佈【全國各地方法院民事保護令核發績效排行榜】,強烈質疑政府防範家庭暴力決心不足、消極作為,法院體系防暴績效普遍低落。


聯盟指出,根據司法院最新公佈之《地方法院民事保護令申請事件收結情形統計-民88年6月至94年4月》統計,家暴法自民國88年公佈施行至今,七年以來全國各地院民事保護令核發率僅六成三,核發天數平均36天,且核發內容集中在「禁止不法侵害」、「禁止聯絡」、「強制遠離」等三項,其餘九項如「遷出令」、「交付令」、「給付令」、「治療令」等九項保護令,付之闕如。


立委王昱婷不滿地表示,法院是文明國家保障弱勢的最後堡壘,法院保護的不應只是眾所周知的公眾人物,更要挺身捍衛名不見經傳的小市民;名模王靜瑩是公眾人物,已較一般婦女擁有更多的社會關懷和救援資源,卻仍免不了苦等保護令不及、只好以公開記者會求救的手段,可想而知,多少受虐婦女仍居於求助無門的苦境。她強烈呼籲朝野各黨團,應嚴肅重視法院防暴績效低落的事實,列入立法院下會期司法預算審議的參考。


聯盟同時亦抨擊法院自今年8月5日起調漲保護令聲請費為1千元,「劫貧濟富、為富不仁」! 1000元雖看似不多,但家暴被害人多屬經濟弱勢,逃家時可能身無分文,家防官雖可先行代墊,但長此以往,恐怕也吃不消。聯盟認為,家庭暴力屬刑法行為,違反保護令依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是無償主義,民事才是有償主義,司法院豈能對家暴案件收費?聯盟主張,家暴保護令聲請費用,應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吸收,並修正「非訟事件法」,將保護令的聲請列為「刑事程序」;中央更應依法要求各縣市政府立即成立「家暴受害人臨時庇護所」,才有保障人權的象徵意義。


立委王昱婷亦承諾將在下會期,結合跨黨派立委提出民間版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針對現行保護令核發率過低、速度太慢、種類不足等問題,進行法制面的檢討;全力爭取行政院進行組織再造時,在新設置的「內政及國土安全部」成立「防暴司」,整合警政、醫療、社政、司法等資源,構築完整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網絡」。


【台灣防暴聯盟】與立委王昱婷,28日公佈【全國各地方法院民事保護令核發績效排行榜】,依司法院最新公佈之《地方法院民事保護令申請事件收結情形統計-民88年6月至94年4月》,分析全國(台灣省+福建省)21個地方法院民事保護令核發情形,結果發現:(1)民事保護令核發率前三名,依序是:澎湖(81.02%)、屏東(79.89%)、連江(75%)等三地院;倒數三名,依序是:桃園(45%)、台北(46.66%)、雲林(52.61%)等三地院。(2)全國21個地方法院,核發一件民事保護令平均需費時36.57天,且全國各地院超過半數以上民事保護令核發案件,均需處理逾一月~二月以下;核發速度最快的前三名,依序是:澎湖(19.31日/件)、屏東(20.81日/件)、高雄(30.05日/件);核發速度最慢的前三名,依序是:台南(60.63日/件)、金門(55.98日/件)、連江(52.67日/件)。(3)依家暴法第十三條規定,家暴保護令依「保護內容」區分,可分為「禁止施暴令」、「禁止騷擾令」、「遷出令」……等共十二種,然全國21個地院,自民88年6月至94年4月,共核發12萬6千280件保護令,卻高達八成以上、甚至九成,只核發「禁止不法侵害」、「禁止聯絡」、「強制遠離」等三種保護令,其他9種保護令核發卻寥寥可數,顯見法官對於保護令核發的種類,認識素養普遍不足,或是往往「死咬法條」限制,嚴重忽略受暴聲請保護者的實際需求。


聯盟亦指出,依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受暴婦女隱忍的時間平均是七到十年。根據統計,去年「113」家暴保護專線接獲的通報案件即超過五千通;全台灣一年有兩萬六千多名媽媽處於家庭暴力折磨之中;若以受暴家庭平均一點八五個子女推估,全台有近五萬名兒童在家暴中成長。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指出,全台每年家暴通報案件高達5萬餘件,平均每年核發2萬張保護令。


立委王昱婷表示,台灣有亞洲第一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卻為何徒法不足以自行?家暴案件數量的快速成長,與目前法令和司法體系的處置態度有密切關連,例如:申請保護令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根本緩不濟急,甚至激怒對方而加重施暴;此外,受暴者報案後,經常受到奚落或漠視,有的還被汙名化,質疑家暴保護令成為「離婚保證書」;今年8月5日起,家暴保護令聲請費更由135元調漲為1千元……種種因素均造成家暴的受害人不敢張揚。
王昱婷強調,現今法院處理攸關小市民切身權益案件時的態度,似乎都缺乏了一種應該及時提供權利保護的觀念。法院核發家暴保護令時的消極拖衍與疑懼抵制,只是司法問題的冰山一角;法律制度及司法審判實務如果不能真正回應當事人的切身感受,就不能說司法已臻理想。主管機關應擬定更有效的對策,迅速嚴懲施暴者,使得受暴人獲得周全的保護。
http://asp.magicnet.com.tw/a-tin/photonews_1/viewmsg.asp?MsgNo=119&Topage=1&direct=msgboard


2013年3月31日 星期日

孝女告母遺棄:媽媽蹺家會男友.四個小孩無人照顧..全國孝行獎得主.高雄鳳山.


 

孝行獎少女 告蹺家母遺棄媽會男友2周未歸 餓壞4姊弟


讀國二的長女放學後,烹煮從學校帶回的營養午餐給弟妹吃。

      高雄一名婦人離婚帶著四名子女,兩年前另結新歡,常到桃園會男友,一去就是一、兩周,僅留千餘元要當時就讀小六的長女照顧三弟妹。曾獲全國孝行獎的長女,去年七月因沒錢吃飯打電話向父親求援,父親才將子女接回台南住處撫養,並與長女一起控告前妻遺棄罪,警方已受理偵辦。


營養午餐帶回烹煮


鳳山分局調查,被控遺棄子女的曾姓婦人(三十八歲,台東人)與丈夫(四十二歲)育有三女一男(目前十四歲、十歲、八歲及七歲),兩人離婚後,曾婦兩年前帶四子女到鳳山租屋,去年七月,曾婦出門兩周還未返家,長女打電話要媽媽趕快回來,曾婦口頭說好卻不見人影,長女只好向父親求救,父親接回子女,去年十月底報案,父女聯手控告遺棄罪,鳳山分局傳喚曾婦,迄今仍未到案。
曾婦前夫工作不穩定,一家五口全靠每月一萬多元低收入補助為生,昨受訪時說,「娶到這種老婆,不知該說什麼才好。」因身兼母職、曾獲頒孝行獎的長女,放學後第一件事就是把學校帶回的營養午餐,重新烹煮給三弟妹吃,提到母親僅淡談地說:「她很不負責任。」
校長表示,三姊妹前年就讀該國小,校方得知三姊妹單親且家境不好,通報社會局列為高關懷家庭,去年她們搬回台南。南市社會局指出,去年九月接手後,已協調學校及區公所從旁協助,校方曾通報四姊弟上課不正常,已要求其父親及親友多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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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9/34918315/


 



從*謝依函.于美人.賴素如.你看到什麼?誰是弱者及強者的定義?哭是弱者嗎?籌備已久的一刀斃命?James

就是要你一刀斃命!!.毀滅式.強者敢講及盜者全拿.


從*謝依函.于美人.賴素如.你看到什麼?


所言非事實?一刀斃命?


于美人家事越演越烈 遭爆要夫簽財產分開書


于美人和James因「家事」鬧翻,兩人15年婚姻瀕臨瓦解,夫妻倆紛紛透過媒體發表意見,各說各話。《中國時報》報導James友人透露于美人並非句句屬實,對外努力塑造家庭美滿形象,且其實在幾年前她就要求James簽署夫妻財產分開書,質疑于美人早就在計畫離婚一事。


3月27日于美人母親和James爆發激烈口角衝突,於是報警處理,30日早上事件爆發,同日下午于美人火速召開記者會說明,證實因擔心母親安危已申請保護令。接著她開始列出James多項罪狀,包含他毀謗自己、恐嚇母親、失業不養家、拋下孩子獨自南下等,坦言兩人分居且關係不佳。


James則發聲明強調于美人所言不實,否認分居及家暴,表示如有需要願意公開錄音內容。昨天(31日)于美人提起精神南下出席代言活動,但對記者提問她噤聲沒回應,僅表示很震驚James一直都在錄音。James在晚上二度發出聲明,對於家務事鬧上檯面感到抱歉,自己不再對外說明,且會繼續為于美人祈禱和祝福。


《中國時報》報導James友人出面駁斥于美人謊話,對於于美人說「James失業五年,都是自己養家」的說法感到不可思議,他表示當初是于美人提出要求,希望在金融公司工作的James辭職照顧她及家庭。而James父母親看到于美人出面泣訴,既難過又不解:「兒子在外商銀行上班,怎麼會說他失業五年呢?」



于美人遭爆要求老公簽財產分開書。


友人透露于美人早在幾年前就拿出「夫妻財產分開書」要求James簽名,未來自己的錢自己管,但James沒簽。他認為于美人應該早想離婚,所以近幾年不斷對外發「聲」,他說:「若真要離婚,James一定會爭取孩子監護權,因為多數時間是他在照顧孩子,父子感情很深。」


該名友人指出于美人很在乎錢、于母介入太多,加上雙方家庭背景差很多,又有不同信仰遂造成兩人婚姻破裂,經年累月的衝突終讓他們漸行漸遠。目前James父母已打算提前返美,對於兒子和媳婦的婚事他們不介入也不給意見,但因是虔誠基督徒因此抱持勸合不勸離的想法。


另外和于美人共同成立「聯華娛樂」的余湘昨表示有和于美人見面,她說:「于美人很堅定地告訴我,她還想努力挽回婚姻。她雖然忙,但總想顧全大局,不會輕言放棄。」





鄉民反酸-于美人淚崩 網友力挺James

自由時報        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





前天于美人大動作召開婚變記者會,話到激動處更數度淚崩,卻沒爭取到網友的同情票,幾乎一面倒力挺James。


有網友酸:「男方的父母真可憐,完全沒機會上媒體為自己辯駁」、「這男人不是妳愛的人嗎?妳為什麼要在公開場合傷害他」、「離婚也要媒體戰爭?」


稍晚換James發出第一份聲明,言明手中有錄音檔,將在必要時機公布,網友竟一片叫好:「妳有媒體,他有錄音,PK了」、「只准老婆濫用媒體,不准老公發布錄音,說不過去吧?」、「男人的錄音帶VS三姑六婆的媽媽嘴」,鼓勵他站出來還原真相,還酸:「接下來就看對手陣營有沒有full HD錄影還擊了。」


但也有網友幫她說話:「美人姊加油,別屈服於現實」、「于美人又沒講自己家庭幸福,幾年前就一直在講相處困難了」、「相信她說的都是真的,很心疼」。




說得容易-于美人神奇馭夫術 1個月就落漆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1日






記者曾德蓉、嚴心妤/台北報導


于美人2月初曾上節目,暢談她老公鬧離婚的經驗,現場灑脫自封很會「喬掉」離婚的「台北喬王」,施展能屈能伸、溫情攻勢及從容大度等神奇「馭夫術」,成功讓原本吵著要離婚的James打消念頭,但如今對照起來十分諷刺。


2月自豪喬掉老公離婚念頭


她說兩人數度鬧離婚,最嚴重的1次,James決定將小孩帶回美國交給父母帶,于美人笑稱當時心想:「ㄜ,你爸爸媽媽?」後來她答應離婚,讓James追求新的幸福,還大方表示:「我替你們買3張回美國的單程機票。」並要James想想是否是意氣用事,反倒讓James打消離婚念頭,並設計全家一起到餐廳吃飯,告誡他溫馨畫面得來不易。


她還自爆因擔心老公外遇,才藉由武裝自己、打造事業版圖來建立安全感,才讓James更難離開她,當時主持人大讚她馭夫有術,她還笑著點頭,沒想到時隔1個月,兩人的婚姻就風雲變色。


談夫妻冷怨念深 對婚姻失望


其實4年前,于美人就傳過一次婚姻觸礁,她當時只認有激烈的溝通,兩人1周至少大吵1次,但否認婚變,還說若氣氛夠,可以天天要炒飯,但感覺沒有,可能1、2個月都沒有。


去年底,于美人在JET「新聞挖挖哇」談「夫妻冷戰真要命」主題時,卻說:「做牛做馬,做多少都是應該的。」來賓還虧她:「妳怨念很深。」兩性專家黃越綏還說:「美人有智慧,也相當理性,從小就是大姊頭,丈夫當時也是她要的,但婚姻讓她失望……,我講的是真話,沒有舉例。」于美人默認不語。


公公譏沒父親教養 氣到拒絕往來


再到今年2月,她上緯來「姐妹淘心話」,大爆10年前跟公婆有了爭執,因為公公指她是「沒父親教養的孩子」,她就此拒絕與公婆來往,更別提圍爐,還說自己「超過10年的婚姻都是靠意志力在撐」。




還記得補教界小三事件嗎 余美人是幫小三說話的 還記得嗎? 一副道德感十足 但是遇到自己認識的人時不也一樣偏袒 偽君子岳不群一個




家醜不想大家知道
就別開記者會撻伐自己老公,有夠矯情




,現在卻不准老公對母親咆嘯,我懷疑她有嚴重公主病~




無聊,沒人想知道他家發生啥事,一個藝人的家務事報導的比國際事件還大,而真正重要的國際新聞卻幾乎省略,台灣人目光短淺這些廢物媒體要很大一部分責任。

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女同事的鞋子裡,塗抹工業用高腐蝕性毒化物「氫氟酸」.致左腳五根腳趾壞死並切除

..日男鞋下毒 害女同事截肢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29日


        日本一名四十歲男子疑似因求愛不成萌生殺機,去年十二月涉嫌在一名女同事的鞋子裡,塗抹工業用高腐蝕性毒化物「氫氟酸」,造成被害女子左腳局部壞死、五根腳趾截肢。日本警方二十八日以殺人未遂罪嫌將他逮捕,但他被捕後否認犯行,表示不記得做過這種事。


警方表示,該名男子深澤辰次郎和被害女子是同事,由於公司規定上班時必須換穿室內鞋,深澤因而在去年十二月五日趁被害人不注意,在她外出用的球鞋裡塗抹氫氟酸,被害女子下班後換穿球鞋返家途中,感覺左腳不適,馬上脫掉鞋子,到醫院急救後發現包括左腳五根腳趾等部位已壞死。目前女子仍在住院,五根腳趾已全部切除,未來可能不良於行。


氫氟酸是氟化氫的水溶液,雖非管制性毒化物,但具有強烈腐蝕性,被當成工業用強酸,印刷電路板、半導體業者通常做為蝕刻液,人體接觸後除直接造成腐蝕外傷外,患者也會產生低血鈣症、抽搐乃至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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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警局礁溪分局(邱姓警員).受理撿到皮夾案件.竟然私吞現金4090元.還刁難失主?天ㄚ..




政風主任撿到皮夾 竟被警員佔為己有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29日   〔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何玉華/綜合報導〕



皮夾還給失主 私吞現金


        又是貪警!宜蘭縣警局礁溪分局邱姓警員,涉將民眾交付撿拾的皮夾佔為己有,雖將皮夾還給找上門的黃姓失主,卻私吞現金4090元,最後得知撿到皮夾的是專辦公務人員涉貪的政風室主任,趕緊將錢寄還給失主,但為時已晚,仍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撿到皮夾的新北市城鄉發展局政風室代理主任李秋虎昨晚受訪時說,他當時撿到的皮夾內有現金、一張名片及身分證等物,隨即播打電話給失主,但失主沒有接;他因急於趕回台北,遂把皮夾交給礁溪派出所值勤警員,隔天他打電話給警方,強調當時交付皮夾的時間,建議警方調閱監視器,後來查到疑是當時的警員將錢與皮夾分開放。


記者昨無法訪問到邱員,礁溪警分局副分局長廖錦程表示,此案移送檢方調查後,邱員心情低落,分局進行安撫、溝通時,邱員堅持自己是清白的,對於檢察官質疑他涉嫌違法不以為然;廖錦程說,分局收到起訴書後,將依規定對邱員做出停職處分。


提醒民眾,撿到東西送派出所報案時,記得要求受理警員開具報案四聯單,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或糾紛。


隔天寄還現金 仍被送辦


起訴書指出,邱員今年2月5日在礁溪派出所值班台值勤時,有一男子交付在五峰旗風景區撿到的皮夾,但邱員並未依規定與拾獲人當面清點皮夾內財物,並製發收據四聯單,便讓拾獲人離去。隨後,遺失皮夾的黃男前往派出所報案,詢問是否有人撿到皮夾?邱員竟推說礁溪派出所並非遺失地的管轄派出所,要黃男到別的派出所詢問。


由於拾獲人先打電話與失主聯繫,得知皮夾已被送到礁溪派出所,於是6日再度前往礁溪派出所詢問,但邱員依舊謊稱沒有,甚至扯說可能是拾獲人記錯或是送到其他派出所了。


邱員直到得知拾獲人竟是政風室主任,還去電查詢是否已將皮夾交給失主,才趕緊將皮夾交還黃男,但仍將皮夾內4090元據為己有,還對失主宣稱,錢不見是小事,再賺就有,如執意要找,他可以幫忙處理;邱員隔天(7日)覺得不妥,立即以郵局現金袋將4100元寄給黃男,仍被警方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