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陳鈺林-花蓮地院法官.與涉案警官泡夜店、公然舞侮辱業者.橫扣酒錢帳款未清.「霸王法官」遭停職.(網友留言:為何不是撤職?)


換成一般市民如此行為.早就速判重刑了.還先(停職)..等他們(和解)...說啥(告訴乃論)..想想看.酒店相關人員.有誰膽敢檢舉法官的?

* 陳鈺林今年四十五歲,未婚,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卅六期結業。陳長年考績乙等,同期法官多已十一職等,陳仍在九職等以下

與警官泡夜吧、爆粗口 「霸王」法官停職............【2012/02/24 聯合報】

        花蓮地院民事庭法官陳鈺林,與涉及電玩弊案的警官在夜店喝酒、罵女老闆又醜又胖,消費兩千多元「自動打折」只付一千元;發酒瘋被路人打傷,在警局又仗恃法官身分罵人潑水。


法官陳鈺林這一連串惡劣且離譜的行徑,發生在本月廿日凌晨。司法院認為陳鈺林的言行失檢,與刑案被告同桌飲酒,嚴重影響司法信譽,昨天火速將他停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是否涉及貪瀆,再深入調查。

據調查,陳鈺林本周一凌晨二時許,與涉嫌包庇電玩業者而遭停職的花蓮「四大名捕」縣警局偵三隊前隊長陳金標、吉安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郭汝俊等人,在花蓮市林森路的RIVER夜店同桌喝酒。

酒後陳與店內李姓女股東起衝突,辱罵李女面貌醜、身材不佳,一度還作勢拿椅子打人;店家要收帳二千多元,陳只丟下一千元就走人。陪同官警見陳鈺林不勝酒力,送他回住處。

沒想到陳鈺林又折返,在夜店旁的皇家峇里PUB前亂踢路旁的機車,以三字經辱罵騎機車經過的孟姓男子;兩人爭吵,陳被孟姓男子毆打,店家報警。

警員將陳鈺林等人帶回派出所,陳繼續演出脫序行為,嗆自己是法官,大小聲亂罵人,甚至拿水潑灑孟姓男子及到場協助的店家。警員只好通知花蓮地院,請他們協同處理,此時已是凌晨四時許,事件因此曝光。

被陳罵又醜又胖的李姓老闆娘,不堪受辱,控告陳鈺林公然侮辱。

陳鈺林昨天說:「目前思緒很混亂,不方便多說什麼。」據了解,他接受調查時,聲稱當晚因睡不著到超商買酒,路過看到夜店很熱鬧,進去感受氣氛看球賽;只認識被停職的警官郭汝俊,與他交談停留約十分鐘即離開。

花蓮地院政風人員調閱夜店內外及派出所內的錄影帶,證實陳鈺林確有酒後言行失檢的情形,院長林陳松親赴台北報告,並召開自律委員會建請司法院從嚴懲處。

陳鈺林今年四十五歲,未婚,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卅六期結業。陳長年考績乙等,同期法官多已十一職等,陳仍在九職等以下,司法院依法將陳直接送公懲會懲戒,不必先經監察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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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陳鈺林酒後言行失檢懲處案,說明如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陳鈺林於101年2月20日與該院刑事庭審理中之數名被告同桌飲宴,並於酒後先後與店家、民眾及處理該案之員警發生糾紛。陳員行為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22條及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22條等規定,情節重大,斲傷司法形象及損害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案經該院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作成決議,建請司法院懲處。



司法院認為,陳鈺林法官前述行為有損司法信譽,情節重大,爰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及第4條第2款規定依職權先行停止職務;另以其係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依同法第19條第1項但書規定,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全體法官及司法人員應謹慎自持,絕不得有任何不當或易被認為不當的行為,以共同維護司法信譽。


 

















花蓮地院法官陳鈺林酒後失格的惡形惡狀,很難讓人相信這是一個法官會做的事。陳鈺林不是突然變成今天這個樣子,他嗜酒多年,也非第一次出事,陳由基隆調花蓮,「發配邊疆」式的處罰,結果只是擺爛。

要避免養大問題法官,司法須真心割瘤,不能老是作表面功夫。

從陳鈺林過往紀錄觀察,他沒有酒幾乎不能生活。陳清晨四點還在發酒瘋,令人好奇,接下來他要怎麼上班?有沒有帶著酒氣進辦公室或法庭?難道沒有人注意到陳的異狀?

二○○四年四月十八日凌晨,陳鈺林任職基隆地院時,喝酒被人打傷,人審會輕輕申誡,調到花蓮,放任陳繼續過他的夜生活。如果這次不是有涉案的官警在場,陳可能也是避陣風頭就過去了,不會被停職重懲。

這就是過去的自律思維,只要沒有貪瀆或與貪瀆相關的證據,問題法官幾乎都能輕鬆過關。然而,為人關說的法官、利用法官身分投資的法官、生活不檢點的法官,審判真的不受影響嗎?

一個不敬重自己職務倫理的法官,記個申誡,調到更偏遠的地方有什麼用?對偏遠地區的人民也不公平。當法官的品性人格出了問題,一再縱容,就會出現陳鈺林這種考績在乙等徘徊,終於闖大禍的結果。

這次陳被停職送懲戒,顯示司法想要解決問題的決心;但更重要的是,別養大問題法官,當法官不適任,就要淘汰。

面對陳鈺林案,司法機關也要繼續追查他與涉案官警的關係,究明只是陳交往複雜,或有其他不可告人的事項,否則豈不是捉小放大,重舉輕放?



羅秀娟.潘智偉涉嫌勾結(施孟坤)醫師以製造假車禍及假下半身癱瘓傷殘方式詐領保險金詐欺案」台中市.林森醫院

林森醫院骨科名醫







































發稿時間2012/2/22 上午 11:15:51
標題偵破「羅秀娟等人涉嫌勾結醫師以製造假車禍及假下半身癱瘓傷殘方式詐領保險金詐欺案」
查獲時間民國101年02月22日上午00時00分
查獲地點桃園縣、臺中市、南投縣
查獲嫌犯羅秀娟(女、72年次、嘉義市人,有詐欺、偽造文書等刑案紀錄)
施孟坤(男、54年次、臺中市人,有過失傷害、妨害名譽等刑案紀錄)
潘智偉(男、66年次、南投縣人)
查獲贓證物要保書、理賠申請書、醫院病歷資料等證物。
查獲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偵一隊








 









犯罪嫌疑人羅秀娟(目前於桃園女子監獄服刑)意圖詐領保險金,夥同臺中市某醫院醫師施○坤及潘智偉等人以「製造假車禍及假下半身癱瘓傷殘」方式詐領保險金詐欺,警方調查嫌犯羅○娟係於98年3月及6月向國內2家人壽保險公司,分別投保新台幣927萬元及450萬元之終身壽險附加平安傷害意外險等保險,另於98年7月再向國內1家產物保險公司投保新台幣60萬元之第三人責任險、強制汽車責任險。待完成上述保險承保後,由另嫌潘○偉於98年10月25日在臺中市山西路2段528號前駕駛汽車撞擊騎乘機車之羅○娟,製造事先設計之車禍現場,並由羅○娟偽裝成腰椎受傷送醫,再勾結臺中市某醫院醫師施○坤開立不實之診斷證明書及病歷,證明羅○娟之下半身癱瘓係因上述車禍意外所造成的,意圖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險之高額理賠,羅○娟並偽裝成腰椎椎間盤破裂及馬尾徵候群導致下半身癱瘓為由,向上述兩家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金,並順利詐領其中1家人壽保險公司450萬元及另1家產物保險公司60萬元之保險理賠金得逞。


刑事局偵一隊於受理報案後,針對羅○娟之投保行為與車禍傷殘之諸多疑點逐一深入追查,發現羅嫌為詐領保險金,必須另由專業醫師判斷羅○娟之傷殘程度已達到下半身癱瘓無法走路之情況,而為達到讓專業醫師診斷為下半身癱瘓無法行走之目的,嫌犯施○坤竟無顧醫學倫理,將羅○娟帶至汽車旅館施打藥物,致使羅○娟於專業醫師診斷時通過下半身神經傳導測試,並順利由專業醫師開立下半身癱瘓之醫師診斷證明書。


刑事局偵一隊調查發現羅○娟於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成功後,竟有多次入出境之紀錄,經調閱羅○娟之出入境安檢監視錄影畫面後,發現羅○娟本人竟能自行行走通關,無須任何如輪椅或拐杖等輔助器具或他人攙扶之狀況。另前往其住所跟監,亦發現其能自行騎乘機車外出。刑事局偵一隊向羅○娟就診醫院調閱就醫及護理紀錄並諮詢專業醫師意見後,專業醫師表示依照羅○娟申請理賠之症狀,應係下半身癱瘓,屬神經永久傷害之障礙,不可能有下床行走、自行如廁之能力,顯見羅○娟有涉嫌詐領保險金之犯行。


由於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犯行必須有事先縝密之計畫,無法一人獨立完成,為查出其他共犯,刑事局偵一隊進一步查出羅○娟曾於100年9月間於馬來西亞從事跨境電信詐欺犯罪,遭刑事局及馬來西亞警方查獲,並遭遣返回國,目前於桃園女子監獄服刑。為突破羅嫌心防,偵一隊幹員於101年2月1日至臺灣桃園女子監獄借提羅○娟出獄製作調查筆錄,經提示上述查證資料後,終於坦承上述詐領保險金之犯罪行為,並供出其他協助之共犯。


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黃柏嘉指揮,刑事局偵一隊(二組)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搜索票於昨(21)日至臺中市執行搜索,查扣醫院不實病歷資料等證物,並將涉案醫師施孟坤及共犯潘智偉等2人拘提到案,全案經偵訊後,以涉嫌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解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呼籲民眾社會保險制度係一種互助機制,切忌詐領濫用,使得制度中其他人保險金額提高造成互助制度中的民眾負擔,害人又害己。



屏東離婚事件--精神疾病?固執對立?.互不容忍?[妻鬧自殺咬傷老母]--對話內容或多是平常瑣事.可惜有一方已不認同.雙方一句回一句.傷恨加劇.



妻鬧自殺咬傷老母 夫准離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20日





〔屏東報導〕妻子開瓦斯鬧自殺,婆婆勸阻反被咬傷,丈夫不捨老媽被妻子咬傷,向法院訴請離婚,媳婦辯稱婆婆抓她的頭撞牆,情急下才咬人,法官認為70歲婆婆瘦弱,不及高大的媳婦,判准夫妻離婚。


李姓妻子與丈夫結婚22年,育有2子,要求妻子每月拿5000元,當做父親生活費,藉以補償借用土地養雞,但李女遲不拿出錢,因此,夫妻經常發生口角,最後鬧到分居,更引爆婆媳的戰爭。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間,李女情緒失控窩在屋內並傳出瓦斯味,丈夫急著出門接送小孩,手機通知母親回家看顧一下,因怕發生意外,李女的婆婆求助親家,希望趕來勸阻媳婦,不料,親家母趕到未勸阻自殺,反覺得女兒受委屈,指責女婿全家沒照顧好女兒,雙方反而爆發更大衝突。


婆婆指控媳婦突然猛咬她的左手大拇指,當場血流不止,被告的父母竟置之不理,也未予制止,兩家不歡而散,媳婦搬回娘家,5年來對夫家不聞不問。


李女向法官哭訴,案發前一天她回娘家省親,並代照顧姪兒致稍微晚歸,影響家人到小琉球的行程,丈夫不悅曾持寶特瓶向她丟擲,隔天她將自己反鎖屋內,企圖自殺,丈夫置之不理,只通知她的父母來,也沒有進來探視,婆婆也不分青紅皂白指責她:「要死就死在外面」,並抓她的頭撞牆壁及桌角,當時因喝了點悶酒,一時情急下才咬了婆婆,堅決反對離婚。


法官檢視被害人傷勢,左大拇指撕裂傷長2公分、左小指撕裂傷1公分,被告咬嚙勁力不輕,認定是蓄意攻擊婆婆,不僅夫妻失和,還演變成兩家仇視,被告無心挽救婚姻危機,故判准2人離婚。



施孟坤-台中林森醫院骨科名醫.[假車禍.(羅秀娟)詐領保險金510萬]甚至開立假診斷書.偽造羅女重殘癱瘓.莫信專業











施 孟 坤 醫師

經 歷

*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急診部外科主治醫師


*骨科專科醫師



施孟坤----47歲.是台中市「林森醫院」的股東暨醫師,他出身醫師世家,爺爺、爸爸、哥哥甚至妻子都是醫師,他曾任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急診部外科主治醫師.


        29歲女子羅秀娟涉嫌夥同駕訓班教練潘智偉,先製造假車禍、送醫,再勾結台中市知名骨科醫師施孟坤,開出不實診斷證明書及病歷,羅女故意坐輪椅佯裝癱瘓,詐領保險金510萬元,案經刑事局偵一隊二組長期偵查,昨戳破騙局將3人送辦。



羅秀娟詐騙成性,目前因另宗詐欺案正在桃園女子監獄服刑,她坦言「當時聽說施孟坤會幫人開假病歷,才找他幫忙,事後要給他錢,但他不收」;醫師施孟坤向警方供稱,羅女來看過一次門診,隨後邀他到泡沫紅茶店聊天時要求幫忙,「都因她拜託,如今很後悔;我沒有拿錢,希望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至於同謀潘嫌只分得6萬元,連零頭都不到。


警方說,47歲施孟坤是台中市「林森醫院」的股東暨醫師,他出身醫師世家,爺爺、爸爸、哥哥甚至妻子都是醫師,他曾任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急診部外科主治醫師,歌手張震嶽前年骨折就是找他開刀。


警方調查,98年3月、6月,羅女向3家保險公司投保1377萬元壽險附加平安傷害意外險,以及60萬元第三人責任險、強制汽車責任險。


同年10月25日,羅女夥同從事駕訓班教練的鄰居潘智偉,由潘佯裝駕駛汽車在台中市撞擊騎機車的羅女,羅女偽裝成腰椎受傷被送醫,再勾結施孟坤醫師開不實診斷證明書及病歷,偽證車禍造成羅女下半身癱瘓,助羅女詐領510萬保險理賠金。


保險公司將病歷及護理紀錄交給專業人士研判時,察覺護理紀錄中,記載羅女可下床行走,馬上派員跟蹤,並拍到她正常行走的畫面後報警。


警方追查發現,除了施孟坤開的診斷證明,還須有專業醫師判定羅女的下半身癱瘓,才能詐領保險金;施孟坤於是在汽車旅館內幫羅女施打藥物,讓她接受專業醫師診斷下半身神經傳導時,在測試過程中過關,獲對方開出下半身癱瘓的診斷證明。


羅女因而詐領得手,但好笑的是,她有多次入出境紀錄,被監視器錄到自行走路通關,甚至還小跑步,警方看到畫面,險些跌破眼鏡。


警方日前借提羅女偵訊後,前天再逮捕施孟坤及潘嫌,查扣醫院不實病歷資料等證物,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移送檢方。


林森醫院表示,施孟坤10多年前加入團隊服務,並入股經營,他在骨科方面滿有名氣,一天甚至要看診4、50名病患。


羅女先被送往附近醫院觀察,再自行到林森醫院找 施孟坤看診,為了演戲逼真,施還替羅女進行腰椎支架手術,再以腰椎間盤破裂及馬尾徵候群導致下半身癱瘓開立診斷證明,並替她注射藥物,通過台中醫院專業醫師診斷,向兩家保險公司詐得五百一十萬元。


     其實遠雄受理申請後,兩度派員調查,羅包著尿布、坐輪椅無法行動,才同意理賠四百五十萬元;新光受理後,跟拍到羅正常行走畫面,調出病歷及護理紀錄,卻發現護理記錄沒有記載下半身癱瘓及尿失禁。


     新光透過醫療團隊諮詢,懷疑羅女有問題,向刑事局偵一隊報案,警方從機場監視器查出羅女行動自如從台中機場出境到大陸。


     羅女賊星該敗,赴陸後轉往馬來西亞從事電信詐騙,去年九月遭兩岸合作逮捕,以空中監獄包機方式押返回台,員警直到日前到桃園女子監獄訊問,羅女始坦承勾結醫師犯案。


     警方前天待施某看診完畢後逮人,沒想到,兩名病患正等候開刀央求員警放人,但施兩手不斷發抖,後才決定取消手術,並見員警事證明確,坦承犯案;另名潘嫌也承認收取六萬元幫忙。警訊後,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將施、潘兩人移送法辦。



假車禍癱瘓詐保 骨科名醫成共犯


TVBS新聞


        身穿白上衣的羅姓女子,原本還坐在輪椅上,出了國之後,竟然站起來,自行通過海關,健步如飛,畫面讓警方看了也傻眼,因為保險公司懷疑她詐領510萬的保險金,因而把羅姓女子的資料,提供給警方調查,原本應該是半身不遂的她,竟真的行動自如,而幕後的推手,就是他。


施姓醫師VS.記者:「你是醫生,你怎麼可以違背這樣的道德呢?」


47歲的施姓醫師,是台中某醫院的骨科名醫,他向警方供稱,是羅姓女子苦苦哀求,才會答應幫忙開診斷書、注射藥物,讓她順利取得重度殘障手冊,自己一毛錢都沒拿到。


刑事局組長洪漢周:「出入境的錄影帶,發現她(羅姓女子)竟然自行行走,另外本局還諮詢專業醫師,醫師也提供意見說,羅姓嫌犯還不至於導致下半身的殘廢。」


羅姓女子自知東窗事發,才把幫忙製造假車禍的潘姓男子,和開立假證明的醫師供出來,3人被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名送辦,後悔也來不及,名醫成了詐保案共犯,不但得吃上官司,還讓自己信譽,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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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詐領保險金 醫生涉案遭送辦




(台北22日電)刑事局破獲詐領保險金案,目前服刑中的羅女,在民國98年間涉嫌夥同施姓醫生和潘男詐領保險金。警方突破羅女心防,前往台中逮捕涉案2男,今天訊後移送法辦。


刑事局偵一隊2組日前接獲線報,有多項前科的羅女,98年10月間,在台中市山西路2段附近,被潘男所駕駛的汽車撞傷,為詐領保險金,羅女和潘男除事先設計車禍現場外,還偽裝成腰椎受傷送醫。


羅女發生車禍前,請潘男為其肇事車輛,分別於98年3月、6月、7月,向國內知名的2家人壽保險公司及1家產物保險公司,各投保新台幣927萬元、450萬元及60萬元的第三人責任險。


警方查出,羅女向3家保險公司投保後,在10月夥同潘男製造假車禍,但因需要醫師證明,羅女等人就勾結台中市某醫院施姓醫生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書和病歷。


警方指出,羅女的投保行為和車禍發生情況有許多疑點,隨即深入追查後發現,羅女為拿到專業醫師診斷證明書,竟要求施姓醫生對她施打藥物,讓羅女通過醫師診斷拿到證明書。


警方表示,羅女申請理賠成功後,竟還可多次出國,調閱出入境安檢錄影畫面發現,羅女不用任何輔助器具就能行走自行通關,且平日還可自騎機車外出。


警方掌握相關事證後,今年2月初前往桃園女子監獄借提羅女協助製作筆錄,並突破心防,讓羅女供出另有2男涉案,其中1人為台中市某醫院施姓醫生。


警方隨即前往台中市某醫院搜索,除當場查扣病歷資料等證物外,並逮捕施姓醫生和潘姓男子,今天訊後依涉嫌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找到憂鬱症和失憶症有所關聯的佐證.[她只有24小時內的記憶容量]甚至吃過早餐卻記不得*腦病「蘇薩克氏症候群」(Susac's Syndrome)眩暈症是它的前期徵兆!

英國少女琳登.罹患蘇薩克氏症

英19歲妙齡少女罹怪病!最長記憶只有24小時.{大腦發生白質病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44395/IssueID/20120223  有影片


NOWnews – 2012年2月22日






        青少年記憶力下降可能是罹患憂鬱症的前兆,英國一名19歲少女萊登(Jess Lydon),她最長的記憶只能維持24小時,但卻不是因壓力所致,而是罹患全球罕見的腦病「蘇薩克氏症候群」(Susac's Syndrome),心愛的男友甚至因此和她分手,令她深受打擊。


罹患此怪病的萊登沮喪表示:「我不記得去年發生什麼事,就連聖誕節和自己生日也都忘記了。」萊登錯過的不只這些節日,她難過地透露:「當我看到照片時,深感疑惑,因為我竟然連祖母的葬禮也忘了。」


萊登因這種罕見疾病,情緒控制越來越差,也會常常胡思亂想,甚至漸漸喪失了生活能力。萊登在日常生活中,就連洗澡、洗頭等事都要靠母親幫忙,男友也因她每況愈下的病情離她而去,目前萊登正在積極接受治療,盼此病情能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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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罹怪病 記憶僅24小時


「我沒有過去 只剩下現在」


2012年 02月23日     蘋果日報




        「我沒有過去,只剩下現在。」英國一名19歲女子罹患罕見腦疾,記憶頂多維持24小時。她的視力、聽力及平衡能力也都受影響,連洗澡都需要幫忙,男友因此棄她而去。


英國《太陽報》等媒體昨報導,一年前琳登(Jess Lydon)還是優秀的表演藝術系學生,可記下整本劇本,擔任話劇女主角;但現在的她,連一天前的事都不太記得。醫師一度以為她罹患眩暈症,去年做了磁振造影掃描,發現她的大腦發生白質病變,是極罕見的蘇薩克氏症候群(Susac’s Syndrome)。


吃過早餐卻記不得


除失憶外,琳登日常生活能力也大受影響,她常劇烈頭痛、畏光,一不小心就跌倒,「我沒辦法自己出門,因為害怕跌倒。」她被迫輟學,由母親照顧,「我的一生都毀了,我的記憶蒸發了。我常常問媽媽,早餐或午茶要吃什麼;她卻說我才剛吃過,但我一點也記不得。」


全球案例只250人


為了琳登的病,母親幾乎天天以淚洗面,「琳登的生活宛如夢魘,她的記憶最多維持24小時,有時狀況糟到連10分鐘前說或做過什麼都不記得。她就像失智症老人,但她還這麼年輕。這真讓人傷心。我們只能祈禱神奇解藥出現。」
英國專家指,蘇薩克氏症候群全球已知案例僅250人,「就大多數神經科學中心而言,數年也見不到一例。」國內神經內科醫師也表示,未聽聞台灣有類似確診案例。


報你知...免疫自體攻擊


蘇薩克氏症候群(Susac’s Syndrome)屬微血管病變的罕見疾病,主要特徵包括腦病變、視網膜動脈分支阻塞和聽力受損;因免疫系統攻擊健康細胞組織所致,可能導致精神疾病。目前全球僅知約250例,多半發生在20至40歲女性身上。患者有時5年後會改善,但視力和聽力受損無法復元。



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

(離婚的理由)丈夫在臉書facebook「感情狀態」欄填寫「單身」.被老婆發現爭吵打傷.准離



臉書填單身 教師夫妻打到判離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23日 〔台中報導〕


        都是臉書惹的禍?楊姓男老師明明已經結婚,卻在社群網站facebook「感情狀態」欄填寫「單身」,同為教師的賴妻發現後,雙方起爭吵,楊某被妻子打傷訴請離婚,台中高分院法官昨審理認為,2人已爭吵許久無法平息,致使婚姻產生裂痕,判2人離婚。






楊姓男子和賴姓妻子分別在雲林及台中任教,平時聚少離多,賴女因年紀較大,結婚多年來未曾生育,2人還為此進行18次人工受孕,卻都沒有好消息傳出,夫妻感情因而不佳。


賴女有時到楊某雲林的住處,發現丈夫不在,懷疑有外遇,後來又進入先生的臉書,發現他的感情狀態欄,竟填寫是「單身」狀態,2人因而發生嚴重肢體衝突。


妻撂話:有名無實的婚姻到老死


楊某不滿妻子動輒爭吵,要求離婚,賴女不肯離婚還揚言:「你以為最糟狀況就是離婚?不是!是拖著有名無實的婚姻直到老死!」等語,楊某因而到法院訴離,台中地院去年審理後,認為2人都只看到對方眼中的1粒砂,卻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橫樑,對婚姻裂痕均有責任,判准2人離婚。


法官:婚姻裂痕已無法修補 准離


賴女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賴女一味指責丈夫的不是,甚至表示要以徒具形式的婚姻來懲罰丈夫,致使2人感情始終無法修補。而楊某也不體諒妻子多次進行人工受孕,卻無法懷孕的苦楚,還對外自稱「單身」,造成感情無回復希望,因此駁回上訴,判准2人離婚。



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網路留言「帶火箭炮擊總統府」連同按[讚]的學生.警察將2學生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判刑一年.你認為怎樣??


火箭炮就是(沖天炮)...鞭炮唄...


人民微罪被判刑罰...網路留言以及按個[讚}都能判刑.明知是戲言.不起訴就好了.反而入學生於罪.


戲稱砲擊總統府 2網友緩訴


只準公家放煙火.不準學生點鞭炮.


只準公家放煙火.不準學生點鞭炮.

中央社 – 2012年2月21日





        馬來西亞籍的潘姓大學生去年國慶前,在網路張貼「帶火箭炮擊總統府」等語,另一名黃姓大學生留言讚同。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兩人緩起訴處分。


檢方表示,26歲的潘男因一時玩興,去年10月3日晚間11時許,在大學宿舍內,電腦連線到某網站的國慶日要做什麼的討論區,以匿稱「咖啡小貓咪」張貼「帶火箭炮擊總統府」等語。24歲的黃男則發布「帶火箭炮擊總統府+1」,贊成潘男的言論。


台北巿警局刑警大隊接獲民眾檢舉,循線查獲兩人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兩人坦承不諱,也當庭寫下悔過書,檢察官審酌兩人犯後深表悔悟,緩起訴處分1年,需各繳交國庫新台幣2000元。


國家是否有理由以他人名譽受損為由,而動之以刑罰?


國家憑什麼要求人民不可以說出不中聽的話?


.................................昔日新聞.........................


連戰2004年公開說要誅殺總統..竟也沒事


民進黨團: 連戰發言構成內亂、恐嚇罪...........11/3/2004


(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3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毅今天表示,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提及人人都可誅陳水扁總統,民進黨團表達最沈痛的遺憾,對連戰發言已構成內亂恐嚇等罪,應交法院制裁。

連戰上午表示一個人以欺詐的方法贏得選舉,人人得而誅之。民進黨團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嚴重抗議。


李俊毅表示,泛藍身為過半的在野黨,竟然鼓吹暴力,民進黨對連戰的發言,表達最沈痛的遺憾。他希望國民黨放棄暴力,回歸和平的路線。


李俊毅說,國家不應該因為個人而造成分裂,陷入對立的局面,連戰的發言已構成內亂恐嚇罪,違反了現狀, 泛藍法院應大義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