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林介夫.原台北縣(板橋派出所)員警.警察辦案變犯案.還被通緝.換成一般小民.受冤終身無人理

        
         林介夫.員警     

換成一般小民不僅求助推拖無人理.最後還受冤終身.終身背負前科的汙名.


辦案變犯案 小警察枉背前科


督察系統卻置若罔聞,還企圖大事化小


民視新聞  日期:2011/08/17


        新北市一名派出所 林介夫員警2年前受理民眾報案,處理一樁假檢座詐欺案,沒想到警局偵查隊接手後,卻陰錯陽差的將當初承辦的林姓員警當作詐欺犯一併函送,讓這名員警一度遭到通緝,而且至今還背負前科刑案紀錄,一輩子都消不掉。



        制服員警林介夫當警察才4年多,卻有一半時間被冠上莫須有的詐欺刑案紀錄,事出有因,卻是烏龍一場,一切要從2年前,他受理一樁詐欺報案說起。



        就是因為證物上留有指紋,讓員警林介夫被接手承辦的警局偵查隊錯認是詐欺犯一併送辦,加上事後林介夫錯失地檢署傳喚通知遭到通緝,一連串陰錯陽差,讓他多了條詐欺前科,警局內部刑案網頁都還留有詳細犯案紀錄。



        警局坦承疏失,說要協助小員警討回回清白,只是這樣的承諾,卻是當事人陳情上達市議員及市警局長信箱後,苦等一個多月換來的結果。



檢舉專線夠多了.問題是沒人理會司法民怨.隨便回覆「查無實據」其實都唬弄沒查.



 

辦案變犯案 小警察 冤枉烙前科       2011-08-17 中國時報

     大烏龍!時任板橋警分局板橋派出所警員的林介夫,兩年前單一窗口受理民眾詐欺案後,竟陰錯陽差被以詐欺嫌犯移送法辦,還被檢方發布通緝,事後雖獲撤銷通緝,卻永遠背負詐欺前科汙名。林員向新北市警察局陳情,督察系統卻置若罔聞,還企圖大事化小。


     (現職為)三峽警分局圳頭派出所警員林介夫,兩年前在板橋派出所服務時,受理薛姓婦人詐欺案後,因發生地在海山警分局轄區,遂依規定轉由該分局偵辦。林員將筆錄、偽造的法院文書等,移交海山警分局偵查隊,並提供薛婦及他個人指紋,讓指紋比對時能排除兩人嫌疑。


     不過,海山警分局偵查隊卻將偽造的法院文書上採集到的指紋,全數函送法辦。板橋地檢署依法傳喚林員到案說明,但林員未居住在戶籍地,板檢以兩次傳喚未到發布詐欺通緝。


     事隔七個月,林員同事告知遭通緝,他直呼「不可能吧?!」經費一番功夫才查明原委,所長也主動向板檢檢察官說明,他更生平首度以犯嫌身分出庭,通緝部分才獲撤銷。


     不過,林員的夢魘卻未因而消除,只要透過警用電腦查詢個資,就會跳出「林介夫於何年何月何時何地持用偽造的法院文書向薛姓民眾詐取錢財」等字句,讓他終生背負詐欺前科的汙名。


     林員不甘這起烏龍案件讓他日後得遭受他人的誤會及異樣眼光,曾向警察局長官陳情,但督察系統卻置若罔聞,更讓他忿忿不平。


     林員說,海山警分局督察組雖曾找他製作訪談筆錄,一周後卻來電表示「法院起訴書內容不得撤銷」;相較於民眾陳情案件,督察系統顯得漠視同仁權益,認為小警員背個前科也不重要,企圖粉飾太平。


     林員轉向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投訴,林委託立委林鴻池向高檢署反映,盼能撤銷前科紀錄。林國春表示,撤銷前科紀錄屬高檢署紀錄科職權,板檢在撤銷林員通緝時,卻未發文要求高檢署撤銷他的刑案紀錄,令人不解。


     高檢署昨天表示,成人的前科紀錄無法塗銷,也無此例;警政署也指出,檢方的不起訴處分,僅會被列為檔案紀錄,一般制服員警無法查詢,而刑警為了偵辦刑案可依權限開放,若要申辦良民證,這些紀錄並不會被列入。




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常毓生-書記官-桃園地院.藏匿8年111件刑案卷證.故意讓刑案睡過時效.且擔任(查核股長)行為重大可疑?辯稱自己(懶惰)真不尋常!!


常毓生照片


高招 : 擺脫法院罪罰的方法,就是擺平(書記官).即可不用坐牢,又無須上訴,更沒有判決.


        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八年來藏匿逾百件刑案卷證,讓案子「睡覺」,未送上訴、抗告或執行;其中五案已逾行刑權時效,被告被判刑確定,卻不能再抓去關。楊是否涉及貪瀆,政風已展開調查。



桃園地院今年六月發現常毓生有「藏卷」情形,向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楊鼎章回報,徹查發現「代誌大條」,常毓生捅的樓子比預期大很多,昨天發函要求從嚴議處。常毓生可能被記兩大過免職,依公文書不實登載罪移送法辦。



高院認為,常毓生藏卷百件形同「黑案」,令人不可思議,顯示行政監督過鬆;昨天亡羊補牢,通令各法院科室主管每個月業務檢查,要確實查點書記官的卷櫃,甚至要交互審核,避免「自己查自己,自己掩護自己」。



今年六月,有高院法官接到桃園地院送上來的交通案件聲明異議抗告案,發現提出抗告距今已二年,十分奇怪。向院長楊鼎章反映,楊要求桃院查明。桃院才回報,發現常毓生涉嫌藏卷,將他調職,靜候調查。



依法院作業流程,書記官應將判決確定、送上訴或抗告的卷證整理好,送檢察官執行,或送上級法院審理,才能在電腦內按「確認」。但常毓生未處理卷證就按「確認」結案,因為他兼任查核股長,藏卷行為一直沒有被發現。



楊鼎章院長下令組成專案小組清查,並向司法院報告,司法院長賴浩敏指示,面對事實徹查真相。



高院清查後發現,常毓生藏的案卷多達111個案子,桃園地院緊急善後,該上訴的送上訴,該執行的送執行;但有五件已確定的案子判刑一年以下,案卷已「睡」超過七年,由於行刑權時效消滅,檢察官不能再抓被告去關。



常毓生接受調查時,辯稱自己懶惰才未送卷。但熟悉書記官作業程序的法界人士認為,整卷沒那麼困難,常毓生寧冒行政、刑事責任把卷留下來,與常情不合,應該深入追查。



據了解,桃園地院院長呂永福為負責任,已經口頭請辭。司法院認為,常毓生的違法行為長達八年,將於全案徹查完畢後再議處。


常毓生-書記官


常毓生-書記官藏匿百卷.讓刑案睡過時效.


 聯合報  日期:2011/08/17



藏110案卷 無良書記官收押


2011年 08月19日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擔任刑事庭書記官八年期間,把約一百一十案卷藏起來或延遲二至三年送卷,致五案七人判決確定後因逾行刑權時效逍遙法外,近四十件影響上訴人及時受判決權益,廉政官昨搜索辦公室和住處帶回,檢方訊後以偽造文書和貪瀆等向地院聲押獲准,同時地院將他停職。

影響40上訴人


去年十一月,有民眾向桃園地院反映,案子判決確定那麼久,保證金未發還;經調查發現承辦書記官常毓生延遲送卷;高院也發現由常承辦多件被告上訴遲延二至三年才送卷。
桃園地院今年七月將他調到訴訟輔導科,利用交接時清查出在他辦公桌下、櫃子裏囤積案卷,經清查他自二○○二年任刑庭承辦四千多案件,查出他藏匿至少一百一十案卷,其中有近四十件嚴重影響上訴人及時受判決權益;另五件七人因贓物、妨害自由、侵占、偽造文書、走私等已逾三年及五年行刑權時效,而讓被告不用坐牢或易科罰金。


抄住處辦公室


桃園地檢署前晚會同廉政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向桃園地院申請搜索票,搜索常毓生辦公室和住處,將他拘提到案,昨晚向地院聲押獲准,將追查他與當事者有無掛鉤。



 

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王宏吉醫師.6旬醫嫖雛妓 辯稱只看洗澡(曾任職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王宏吉醫師誘少女猥褻罪
王宏吉醫師誘少女猥褻罪

6旬醫嫖雛妓 辯稱只看洗澡


老醫師與藥商聯手吃幼齒嫖妓事件又有新發展。警方昨日再揪出另名醫師王宏吉,涉嫌與十多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王嫌辯稱,只載她們去汽車旅館,在旁邊看她們洗澡而已。王嫌訊後被以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獲准。


     健保局高雄聯合門診醫師陳哲文與藥商林俊滄,涉嫌以金錢誘惑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十月底在賓館被警方查獲;警方在陳哲文「花名冊」內,發現一百多名少女資料,清查出綽號「台妞」的陳姓少女(十七歲)媒介性交易,進一步發現「王醫師」王宏吉(六十七歲)也參與嫖雛妓。


     昨天上午檢察官李文和指揮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兵分二路,前往陳女家傳喚陳女到案,同時到診所拘提王宏吉;另傳訊涉嫌與王宏吉發生性關係的十七名少女,訊後有三名少女坦承與王嫌性交。


     警方調查,王嫌離過兩次婚,與陳哲文曾是高雄市立民生醫院同事,夥同藥商林俊滄從九十六年起,專找少女性交易,三人嫖的雛妓還曾重複;陳嫌與林嫌被收押後,王嫌知道勢頭不對,決定收歛行跡,卻仍被警方揪出。


     老醫師嫖幼齒集團,透過陳姓少女牽線,找缺錢同學或朋友,喝咖啡或唱歌給五百元,撫摸胸部及下體五百至一千元,陪洗澡二千到三千元,性交易五千元起跳,處女給一萬元;就有少女為多賺五千元,偽裝處女騙過三人。


     王嫌被捕後辯稱被陳哲文、林俊滄帶壞,否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只有開車載少女到汽車旅館,在旁觀看她們洗澡。


     陳姓少女則坦承媒介少女與王宏吉、陳哲文、林俊滄性交易,可抽成二千至三千元,本身也有下海,都是先約好地點,再由對方開車接往旅館或咖啡館、KTV。並說,再過幾個月她就滿十八歲,準備到酒店上班,沒想到會被逮捕。


     陳姓少女家境不好,父親是臨時工,母親沒固定工作;為了賺錢,她透過朋友介紹,三個月前下海並媒介性交易;由於父母親管教嚴,出門都騙說「要去當義工」。母親直到昨天才得知女兒從事這一行,在警局非常訝異無言以對。警方訊後將她交給社會局安置,並將移送少年法院審理。


     高雄市醫師公會理事長林正泰聽到王宏吉醫師嫖雛妓,覺得難以置信,因為印象中的王宏吉是老實人,公會舉辦的進修,王宏吉總是準時上課,認真聽課,也從未傳過負面消息。林正泰感嘆醫師形象受損之餘,也認為時下少女追求奢華的物質享受歪風,也必須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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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斐瑄檢察官.凡事只求過關. 恐龍檢險害一命.紀富仁「東海之狼」冤案.


李斐瑄檢察官
   十四年前的「東海之狼」案,當年承辦女檢察官李斐瑄被監委指「偵辦過程離譜」,未等DNA比對報告就將紀富仁起訴,還求處死刑;李斐瑄當時雖遭監察院糾正,但仍未受此案影響,在九十六年順利退休,目前無業在家,也未轉任律師。

     陳年舊案再掀開,昔日台中地檢署同事都十分低調,不願再觸及李斐瑄的「痛處」,大家的反應多是,「人都已經退休了,還是別再提了!」而李斐瑄現過著單純家居生活,不願再提此案。


     但與李斐瑄共事過的同事都知道,她對於自己的工作要求,一向只求能「過關」就好,也無心升官,每月要輪值的相驗外勤工作都是找「固定咖」輪流分配代班,被找上的同期或學弟妹,大都是息事寧人、不好推辭,只要次數不是太多,只好勉強接下。


     監委以「離譜!」對李斐瑄偵辦東海之狼案註解,部分法界人士也議論紛紛,指現在「恐龍法官」議題炒得沸沸揚揚,法官光是要不要收押人犯、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都要考慮半天;李斐瑄竟然可以在未收到性侵害嫌犯DNA鑑定報告前,就驟然將紀富仁起訴,還求處死刑,完全是罔顧一個人的生命權。


     此外,台中市在九十年三月間驚傳造成三死四傷的火車翻覆重大事故,一部滿載六十二噸鋼軌的平台車,因煞車失靈,一路失控往台中方向高速滑行,整列車衝撞中市民生路鐵路高架橋旁的軌道盡頭止衝檔後,調車機車及三節平台車飛出,鋼軌四散紛飛,壓傷路人及壓毀廿部車輛。


     此起重大交通意外由李斐瑄所承辦,認定是當時台鐵豐原站副站長陳銘益未注意調車機不能駛出站的規定,擅自下達將列車駛至潭子站的指示所致,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判決無罪定讞。


     台中地檢署表示,現在對於性侵案的偵辦都十分嚴謹,不會再出現類似未收到DNA鑑定報告就起訴的情形。


* 李斐瑄檢察官.凡事只求過關. 恐龍檢險害一命.


李斐瑄 檢察官



陳哲文 醫師+王宏吉醫師+林俊滄.(三個老淫醫)與未成年人引誘性交、猥褻罪判12年(高雄聯合門診中心)



陳哲文 醫師

陳哲文 醫師

淫醫誘少女玩3P 重判12年 「洗澡3千」誘國小女童 至少6受害


 日期:2011/08/16 蘋果日報

       年近七旬的高雄聯合門診中心前內科醫師陳哲文,去年在汽車旅館與少女援交被警方破門活逮,檢警查出他與退休的藥廠外務員林俊滄多次利用金錢為餌,引誘國中小女學生任其撫摸乳房、摳下體及玩三P,還要求「學姐拉學妹」介紹其他少女供其染指,至少六少女受害。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猥褻等罪重判陳、林各十二年、九年徒刑。



合議庭昨痛批陳、林:「足為被害人祖父輩,均知被害少女心智發育未臻成熟,竟一再憑藉經濟優勢以金錢誘惑少女,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健全發展,對社會所生危害甚大。」合議庭認定,陳哲文、林俊滄分與四名及五名少女援交,犯後卻避重就輕,僅承認被警方破門查獲的部分犯行,其他均矢口否認,因此均予重判。



花名冊記百女資料



高市警方去年偵辦一起少女受毒品控制從事性交易案,意外監聽到兩名自稱「陳仔」、「林仔」的老醫師及藥商涉案,赫然發現高齡六十七歲的陳哲文和六十二歲的林俊滄,三天兩頭找少女「洗澡」、「拗腳」。



去年十月二十八日兩人又各約少女在不同汽車旅館辦事,林甚至一次帶兩名少女開房準備大玩三P,警方分頭破門逮獲二人。



陳哲文遭活逮後身上被搜出一本「花名冊」,裡頭記載一百多名少女個人資料,年齡從十三歲至十七歲不等。



涉案藥商判刑九年



檢警繼而查出另名開業醫師王宏吉(六十八歲)也找少女援交,三人從二○○七年起,透過在KTV工作的女子「小佩」介紹,結識被害少女後,即以陪唱歌五百元,在廁所摸乳五百元,上旅館「洗澡」(指撫摸胸部、私處或生殖器相互磨蹭)約二、三千元,性交易三千元等引誘少女上鉤。



法院上月審結王宏吉涉案部分,重判他十五年二月;昨再針對陳哲文與林俊滄涉案部分審結,以兩人分別染指多名少女,各犯七、五罪判刑十二年、九年。



不屬可撤銷執照罪



三人自被查獲起,即收押迄今,至於被害少女事後均被移送少年法院,由法官裁定責付家長或予以安置中。



高雄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科長吳明正昨表示,依《醫師法》規定,本案醫師所涉罪名是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不屬可撤銷執照的罪名,未來縱使判刑確定,被告的醫師資格也不受影響。


林俊滄.與未成年人引誘性交


王宏吉醫師



老淫醫援交少女遭逮事件簿



2010/07/16



警方逮捕男子杜智輝用毒品控制多名未成年少女,且趁機性侵害或媒介性交易



2010/09/10



多名少女自爆多次和自稱「陳仔」和「林仔」的醫師性交易



2010/10/28



警方鎖定醫師陳哲文和藥商林俊滄監控,且當場逮捕2人各與少女性交易、3P



2010/11/31



警方查出開業醫師王宏吉也涉案,直搗診所逮捕王到案



2011/06/28



陳哲文、林俊滄與王宏吉3人遭起訴



2011/07/07



一審判王宏吉15年2月徒刑



2011/08/15



一審判陳哲文12年、林俊滄9年徒刑



資料來源:起訴書、判決書


許建鴻-郵局郵務員[找錯錢]直接(搶奪)客人50元硬幣案:行為與態度確有不妥.讓人感覺(不舒服).



自由時報  2011/08/15


郵局人員直接從客戶手中拿走一枚50元硬幣,差點吃上搶奪官司!



謝姓男子到郵局買掛號信封,郵務員許建鴻發現找錯錢叫住他,謝男一把零錢放在手中,還沒細數,櫃檯內突然伸出一隻手,直接從他手中取走50元硬幣,謝男火大,怒告對方搶奪。



郵務員未施暴 不起訴



郵局事後承認郵務員態度有錯,希望和解,謝男原本要求5萬元和解金,後來降到1萬元仍被拒,全案最後訴諸法律,板橋地檢署認定,當天郵局結算確實短少一個掛號信封錢,而郵務員拿回銅板過程未施暴力,與搶奪構成要件不符,偵結不起訴。



謝男指控,5月26日中午時分,他到板橋新海郵局買2個掛號信封,拿了100元給窗口,找錢後沒有查看就放進口袋,隨後要郵資證明,窗口人員許建鴻突然跟他說,「剛剛多找你錢」,他掏出剛剛找的零錢,放在手中正準備清點,許員的手竟直接從窗口伸出,二話不說從他手中拿走50元銅板,他嚇了一跳,認為這種行為涉及搶奪,報警處理。



檢方調查,謝男當時買2個掛號信封,一個連同郵資的掛號信封26元,郵務員卻找他74元,事後向謝男表明多找錢,但許員直接從對方手中取回50元硬幣,態度確有不妥,而當天郵局結算,確實短少26元,也就是一個掛號信封的費用,由於許員僅是取回掛號信封的錢,且拿走銅板過程未施暴或脅迫,不構成搶奪。



檢方調查期間,郵局也承認許員態度不妥,確有疏失,希望道歉和解,但郵局無法接受謝男要求的5萬元和解金,最後謝男降為1萬元,雙方仍無共識。


台灣司法紀念館--烏日分局 犁份派出所





台灣司法紀念館--烏日分局 犁份派出所.



人民....刀俎上的肉泥...甚至僅當作(肉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