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江國慶案軍方功獎名單:李天羽+金國梁+柯仲慶+許應強+鄧震寰+李書強+何祖耀*要查當年:軍法檢察官姓名(濫起訴)+法官姓名?(濫判)






江國慶案軍方功獎名單(資料來源:監察院)


政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事蹟存記 政戰部少將副主任--------金國梁----事蹟存記 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空軍獎章 反情報隊上校隊長--------許應強----大功一次 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寰----空軍獎狀 松山指揮部少校保防官----李書強----空軍獎狀   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大功一次


柯仲慶照片



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江國慶.司法枉判死刑.真兇(許榮洲)15年前已承認殺童.當年那些枉法裁判人員都要追究懲處.公告天下!!



 許榮洲...15年前已承認殺童.

懲處當年枉判的司法人員.詳實公告天下.讓(賊子懼).馬英久 做得到嗎???


槍決冤殺 姦殺女童案 軍方酷刑逼供 江國慶枉死 真兇今晨收押


蘋果日報  日期:2011/01/29 蘋果日報

江國慶.司法枉判死刑.真兇(許榮洲)15年前已承認殺童.當年那些枉法裁判人員都要追究懲處.公告天下!!

 

許榮洲 照片.

 

【綜合報導】15年前震驚全國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出現大逆轉!軍方當年將上兵江國慶屈打成招認罪,隔年迅速槍決,江得年僅21歲,但檢警去年重啟調查後,比對DNA及現場血掌紋,發現真兇其實是江被槍決前、因為另起性侵女童案落網的嫌犯許榮洲,而許當年就曾自白認罪,軍方竟未詳查就冤殺江國慶。檢警昨逮捕許,許當庭認罪,台北地檢署今晨依強姦殺人罪聲押獲准。




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堅信兒子不可能犯案,當年去領兒子屍體時寫下「天無公理」恨語,他多年來到處奔走為兒申冤,去年6月底因肺癌含恨而終。江媽媽王彩蓮(66歲)昨得知真兇落網,直呼:「很開心!」但她感慨地說,兒子被槍決後,她好幾次夢到兒子哭著不說話,似乎對於被冤枉感到很委曲,現在終於可以還兒子清白。



訊37小時逼認罪



江媽媽說,丈夫病危時仍掛念此案,不斷交代家人一定要持續追查,「現在丈夫終於可以安息了。」至於是否提出冤獄賠償?她說,暫時沒有這個想法。



江國慶案是除了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時期,司法史上首宗冤獄錯殺案,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昨痛批:「官方終於承認司法誤判,但國家殺錯人,誰來償命?如何賠得起?軍方的責任一定要追究到底。」



1996年9月12日,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內福利社員工的5歲謝姓幼女遭姦殺身亡,陳屍在司令部廁所外水溝旁。法醫解剖後證實女童先被悶死,遭鈍器插入下體造成撕裂傷。當年軍方疏於徹查現場跡證,直接懷疑在福利社工作的空軍上兵江國慶有嫌疑,10月4日逮捕江後,連續37小時進疲勞轟炸、刑求逼供,江被迫簽下認罪自白書,雖審理時翻供喊冤,但未獲重視。



父追真相含恨亡



中保齡球館性侵另名女童被捕,他當時一度自白坦承犯下謝姓女童姦殺案,還把女童衣服、犯罪情節都一一交代,但軍方專案小組居然排除他涉案,認定兇手就是江國慶;同年,軍方火速槍決江國慶。專案小組成員殺錯人,事後卻個個記功受獎,痛失愛子的江父多年來四處陳情,去年監察院調查後認為應有冤情,糾正國防部,但最期盼真相的江父去年已含恨逝世。



最高檢察署去年6月發函台中地檢署重啟偵查。檢察官黃如慧、詹常輝與特偵組、北檢、刑事局等機關組成專案小組,重新檢查所有扣案證物,將案發現場留存的指紋、掌紋證物,以及當年營區內所有士官兵之指紋、掌紋,全部送交刑事局及法務部調查局比對。



專案小組赫然發現,當年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條上血痕下方遺留的掌紋及現場DNA( 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糖核酸),竟與許榮洲相同,也與許在案發隔年自白此案的現場情況吻合。



真兇認獨自犯案



檢方大規模清查所有跡證,調閱當年在營區餐飲部、理髮部工作之員工及營區服役之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專案檢察官黃如慧認定,當時也在空軍作戰部服役,與枉死的江國慶睡上下舖的許榮洲可能是真兇。



許榮洲昨在警方到其住處表明來意時,神情無異狀。他應訊時供稱,1996年案發當天,他看到謝姓女童獨自在福利社門口附近徘徊,頓時萌生歹念,將她抱進廁所內先以手指頭猥褻,因女童驚慌不斷尖叫,他擔心被人發現,因此以右手用力捂住其嘴巴,後來驚覺女童氣絕身亡,趕緊把她丟到窗外逃離現場,昨他除坦承獨自犯案,也當庭對女童家屬表達歉意。



軍檢辦非法取供


許榮洲 照片.



對於女童被姦殺案真相大白,國防部昨表示,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當年偵辦女童命案時曾將許榮洲列為嫌疑人,並採集指紋、掌紋及血液送請刑事局及調查局鑑驗比對,但與命案現場遺留跡證不符,且許曾翻供,才排除涉案,若終審確定他是兇手,一定會追究違失人員民、刑事責任,軍高檢已分案偵辦反情報隊人員涉非法取供罪責。去年提糾正案的監委沈美真昨說:「調查時就高度懷疑江國慶遭誤判,如今還他公道,可惜江父已往生。」



律師蔣瑞琴表示,依《冤獄賠償法》,像江國慶被錯殺的死刑執行賠償,除被羈押時應以每天3000元至5000元折算賠償,還要按執行當年國人平均壽命計算受刑人餘命,再以每日1000元至3000元折算撫慰金,但總金額不得逾3000萬元或低於1000萬元。



江國慶小檔案



冤死年齡:21歲



案發時軍階:15年前為空軍作戰司令部勤務隊上兵,在福利社任售貨員,剩5個月就退伍,卻被控姦殺女童,隔年遭槍決



槍決死狀:眼睛睜大,死不瞑目,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



平反歷程:江父四處陳情為兒申冤,監察院去年5月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檢方昨宣布真兇另有其人,但江父已於去年6月含恨逝世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法官(蕭仰歸)為子[肇事逃逸]無罪關說案.終究還是官官相護收場*(枉法裁判)早已簽結不查.公懲會做個樣子?原來此案是一場誤會.真高竿!蕭賢綸無罪.高玉舜法官怎麼辦?

   高玉舜  女法官怎麼辦?

法官為子關說 公懲會開鍘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1/28 18:17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車禍肇逃的兒子向高院法官高明哲關說,2人被停職並遭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天議決,蕭仰歸休職6個月、高明哲降2級改敘。



司法院指出,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高明哲可在降級改敘後提出復職申請,蕭仰歸則必須等休職期滿才能提出申請。法界人士指出,公懲會這次處分算相當重,過去慣例,遭降2級改敘的懲戒,當事人至少關說3案以上,但因本案事關重大,因而做出重懲。



至於2人未來回復法官身分後,是否可再回最高法院及高等法院?司法院指出,司法院將在收到議決書後,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辦理,司法院仍有人事決定權。



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去年間有人貼文,指蕭仰歸為兒子車禍肇逃案,向高院審判長高明哲關說,讓兒子從一審的緩刑改判無罪定讞,讓承審法官高玉舜相當不滿。台北地檢署當時也分案調查有無枉法裁判問題,但後來因查無不法,將案件簽結。



公懲會認為,蕭仰歸與高明哲身為資深法官,竟未能遵守分際與法官守則謹言慎行,蕭仰歸囿於父子之情,違法多次向承審法官關說,而高明哲在審理案件時,受好友請託並要求承審法官改判,確有違失,認為2人已違反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嚴重損及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


法官(蕭仰歸)為子[肇事逃逸]無罪關說案.終究還是官官相護收場*(枉法裁判)早已簽結不查.公懲會做個樣子?原來此案是一場誤會.真高竿!蕭賢綸無罪.高玉舜法官怎麼辦?



陳光標.有為者亦若是.大丈夫




陳光標.有為者亦若是.


 


周占春判決違背常識.台灣司法改革零分(這法官貪汙案再審個20年吧).、受命法官何傚美「無串證之虞」貪瀆法官 陳榮和、蔡光治交保.(眾目睽睽之下)哭吧...



貪瀆法官 陳榮和、蔡光治交保       2011-01-28 中國時報


     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台北地方法院廿七日開庭審理後,五位在押被告,合議庭認為已經沒有串證之虞,諭知前高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各以新台幣二百萬元交保;蔡的密友黃賴瑞珍一百五十萬元交保;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婦,各六十萬元交保,五人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和限制出海。


     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去年十一月依貪汙治罪條例行賄、受賄等罪,起訴陳榮和等十三人,移審北院後,原本在押的前高院法官李春地、房阿生各獲二百萬交保;前板橋地檢檢察官邱茂榮獲釋,陳榮和、蔡光治、黃賴瑞珍、邱創舜、段美月五人,就前立委何智輝行賄過程,供述不盡相符,在有串證之虞下被裁定羈押。


     台北地院收案後,歷經兩個多月審理,合議庭在去年審理期間就諭知,有關何智輝行賄過程,相關證人經詰問結束,就考慮准許交保。


     由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何傚美組成的合議庭昨日上午開庭,在結束證人詰問後,認為串證部分雖僅剩證人高院法官黃斯偉未訊問,但黃賴瑞珍、邱創舜夫婦等三人部分,可透過卷內監聽錄音、調查局人員跟監翻拍照片、扣案物證加以比對、調查和釐清,蔡光治、陳榮和和三人之間,難以此認定有串證可能。


     合議庭認為,既然證人都已交互詰問完畢,相關事證也已調查,在檢方提不出證據,證明逃亡海外的關鍵被告何智輝,有和五人勾串下,不能一直以何未到案,就做為五人繼續羈押要件。


     再者,何智輝被指用來行賄擺平官司的資金,已經檢察官查明,在無事證證明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下,五人羈押事由已不存在,諭知以六十萬到二百萬元交保。



林天麟 檢察官.又出包 .200萬未申報.特偵組將他函請法務部政風司處理。追蹤!!

林天麟 檢察官
林天麟又出包 200萬未申報       2011-01-28 中國時報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天麟,遭媒體影射以承辦案件作威脅,向女被告「調頭寸」。最高檢察署發交特偵組調查,特偵組調查後發現林天麟是因一筆二百萬的投資款,打電話向友人索債,與承辦案件無關,未涉貪瀆,昨天簽結本案。但林天麟因未將這筆二百萬列入公務員財產申報範圍,特偵組昨天將他函請法務部政風司處理。


     林天麟日前才因被特偵組發現有婚外情,函送法務部議處。


     媒體報導,檢調偵辦司法官貪汙案期間,發現北部有名資深檢察官,打電話向女被告「調頭寸」;女被告擔心若不配合,會遭到檢察官藉由案件「整肅」,不得已只好同意籌款。最高檢察署在報導曝光後,主動剪報交由特偵組調查,特偵組查證後發現,這名檢察官就是林天麟。


     特偵組表示,檢方偵辦司法官貪瀆案期間,曾自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至去年八月間監聽林天麟的電話,監聽八個月期間並未發現林天麟向案件當事人借錢的情況。


     特偵組說,林天麟曾委託曾姓友人投資土地失利,損失二百萬元,去年一月間打電話向曾某討債,經查與林承辦案件無關。


     不過,由於林天麟未將二百萬元投資款依法申報,特偵組昨天檢送相關事證,函請法務部政風司依法處理。




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范鈺森(大安警分局偵查佐.女友曾玉惠.誆騙老婦(莊麗珠)上億元豪宅.


范鈺森(大安警分局偵查佐.


反詐騙刑警 涉詐億元豪宅     2011-1-26  自由時報

承辦預防犯罪宣導業務、曾主講反詐騙主題的刑警,卻被老婦指控誆騙她的上億元豪宅!


老婦控警抵押其房產還賣個資


七十六歲的老婦莊麗珠指控,兩年前她想為台北市大安區透天豪宅辦理借名登記,以便向銀行借款時,透過北市大安警分局已婚管區警員范鈺森,過戶到其女友曾玉惠名下,她後來要求返還產權,才發現房產已被抵押;莊婦又說,范員為了還卡債,還高價賣個資給她。


對於莊婦的指控,目前任職大安分局偵查隊的范鈺森,昨表示將聘律師提出誹謗告訴,他喊冤指當初是莊婦主動請他幫忙找人頭過戶,他才找曾姓友人的女兒協助,且約定只過戶三個月,但時間一到,莊婦卻推託過戶要花增值稅等費用,她手頭沒錢不願過戶,而事後自己也未再介入。


范員喊冤將聘律師提誹謗告訴


莊婦的獨棟透天厝位於大安森林公園旁,屋齡約十年,五層樓建坪共一百廿坪,有房仲業初估市價逾一億兩千萬元(經查,台北地院法拍此屋的底價是八千七百萬),莊婦檢具借名登記切結書、豪宅房屋所有權狀,近日向民進黨北市議員莊瑞雄陳情。


莊瑞雄痛批,警方把預防犯罪列為宣導重點,但涉嫌詐欺、誆騙老婦的范鈺森,正是大安分局負責預防犯罪宣導業務的偵查員,「抓賊的變做賊,實在太離譜!」據了解,范員列名「教育部防制詐騙專業宣導師資人才庫」。


大安分局昨表示,范員之前被扣薪,被列為風紀狀況的評估對象,經內部調查,認為范員涉嫌洩漏個資、與女子不當交往,嚴重違反警紀,除移送司法機關,也召開考績會,將他改調制服警察。


莊姓老婦昨泣訴,自己從事土地買賣,兩年多前,原本只是想抵押房子來借一筆錢,因兩個兒子都是銀行拒絕往來戶,當時警界好友介紹認識范員,范員自告奮勇說女友曾玉惠名字可以出借,為了取信,還影印自己的服務證、女友身分證給她保管。


莊婦說,她擔心口說無憑,找代書簽切結書保證,過戶後印鑑、所有權狀也由她保管,約定期限內就要歸還;但兩年來范員藉各種理由向她要錢,宣稱「不拿錢,怕女友會跑掉」,她擔心房子收不回來,幾乎成為范員的提款機。莊婦出示一疊單據、匯款證明表示,范員在外租屋、與女友同居的房子押金、小孩註冊費,都向她伸手要,她陸續交付一百多萬元;范員為了應付卡債,甚至違法查詢警用電腦,交出一名與她有土地糾紛的關係人刑案紀錄,開價五萬元。


莊婦泣訴,她目前還住在這棟房子,不料最近幾個月,出現許多宣稱是債權人的黑衣人要求她搬家,房屋外牆也被不明人士潑漆,至於曾女自去年四月已不知去向,她日前要求范員把曾女找來,將房子還她,范員竟宣稱:「我跟女友已經分手,跟我沒關係了。」她一查之下,赫然發現房子已被曾女抵押。


莊婦不堪三天兩頭被騷擾,日前到大安分局控告曾女詐欺,還找范員談判,要求把房子過戶回來,范員惱羞成怒,竟然還嗆:「妳是老查某,妳沒我的辦法!」、「找議員也沒有用啦!」讓她難過得想要一死了之,直呼:「警察不是應該是人民保母嗎?怎麼會變得跟凶神惡霸一樣,這還有天理嗎?」


但范員昨說,他未曾從老婦取得任何好處,也沒有幫她查個資,至於曾女和他也不是男女朋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