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國稅局稅務員(高堂全)和劉惟忠.電腦系統詐領退稅845萬元 判刑8年.集體貪污變詐財!怪哉?

 
   高堂全                                                                             劉承德  

國稅局稅務員高堂全和劉惟忠.電腦系統詐領退稅845萬元 判刑8年        2010-10-14 【中央社】



     國稅局新店稽徵所前職員高堂全被控利用稅務管理系統漏洞,製造上百筆不實退稅,再利用人頭詐領退稅金新台幣845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以貪污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


     同案被告劉惟忠則遭判刑3年7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原在新店稽徵所任職的高堂全,利用負責處理退稅支票核發及領取作業的機會,自民國94年7月起,擅自進入電子稅務管理系統,更動內部資料,導致系統產生異常退稅後,再更改上百名納稅人親屬人數、薪資扣除額等資料,製造不實退稅金,並利用人頭冒領款項。


     此外,高堂全因友人劉惟忠缺錢花用,利用相同手法讓電子系統產生多筆不實退稅,再將30多萬款項匯入劉的帳戶。


     判決指出,高堂全犯案期間長達2年,造成約120人受害,詐領金額達845萬元。因新店稽徵所查覺有異,高才以妻子名義將400多萬元不法所得匯回國稅局。


     法院一審時,以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高8年、褫奪公權5年,劉惟忠則遭判刑3年7月,褫奪公權2年。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後,高院合議庭仍判2人與一審相同刑度。991014


--------------舊聞


竄改資料A錢近300萬元 國稅局書記聲押獲准(2007/12/05 )


小老百姓為了生活努力打拼,還要繳稅給政府,但竟然傳出國稅局官員A納稅人的錢。跟全民息息相關的國稅局「稅務電子管理系統」驚爆大漏洞,板橋地檢署查獲新店稽徵所書記高堂全,涉嫌竄改民眾繳稅的電腦資料,盜領退稅款將近300萬元,4日晚間複訊後,高堂全聲押獲准,而曾任新店稽徵所工讀生的高珮瑛5萬元交保、電腦維修員劉承德8萬元交保,且全案不排除是集體貪瀆。

提起退稅弊案,國稅局人員態度相當低調,除了三緘其口之外,滿臉無奈也全寫在臉上,因為向來替國家稅務把關的國稅局,現在竟然也A起人民的錢,叫國稅局怎麼抬得起頭?

國稅局新店稽徵所一位名叫高堂全的書記,趁著職務之便非法貪污,先利用在國稅局工作的帳號密碼登入稅務管理系統,再竄改民眾的報稅資料,讓未婚的民眾莫名其妙多了配偶,甚至還有了小孩,就連已故的親屬都不放過,同樣列為報稅人口,藉著虛列名額來獲取退稅金,非法詐財高達288萬元。

弊案一傳出,國稅局內部全都相當低調,原本高姓書記的座位也早已拿掉名牌,對於高堂全的懲處問題,國稅局強調一定會依法追究到底。

令人驚訝的是,這名書記高堂全只是個低階的三職等公務員,卻有權掌握全國納稅人的資料,在稅務管理系統中來去自如,更可怕的是,檢調還查出除了高堂全之外,另外還有五、六組稅務人員也利用相同的手法A錢,預估從中獲利超過1000萬元,不排除是集體貪瀆案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5/today-so2.htm     自由時報 2007年12月5日


 



楊順吉-彰化警察.暗槓毒品轉售謀利+收取保護費.處35個無期刑+罰金二千三百萬.楊順吉是賣海洛英,是一級毒品,販賣一級毒品最高可以判死刑的.況且是警察身分,檢察官求處35個無期徒刑幹嘛??

   
楊順吉-警察.販毒


暗槓毒品轉售 貪警求處35個無期刑                           2010-10-14 中國時報


同謀的謝建椿、卞冠云、陳麒任、梁世榮、吳文芳、黃柏華等人


彰化警分局民生派出所前彰化警分局民生派出所前警員楊順吉,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暗槓所緝獲的海洛因毒品,再轉售牟利,兩個月前被檢警查獲;檢察官昨日偵結,將他依貪汙、販毒等罪起訴,販毒部分以一罪一罰,共求處卅五個無期徒刑,並科罰金二千三百萬。


     楊順吉案發後已被記過免職,目前仍羈押在彰化看守所,同案其他被告,包括與他同謀的謝建椿、卞冠云、陳麒任、梁世榮、吳文芳、黃柏華等人,也都羈押中,與其他共犯共十三人一同被起訴。


     彰化田中警方今年三、四月間偵辦販毒案件,在監聽過程中發現楊順吉涉案,經檢察官指揮予以長期監控,八月中將他查獲。


     經過調查,楊順吉是利用職務之便與毒品人口相識,再與他們同謀,利用毒品人口向上游毒販佯稱購買毒品,再以五十萬假鈔,誘出上游毒販前來汽車旅館交易;再暗中約定時間,由楊順吉會同不知情的其他員警前往臨檢,逼使販毒者情急之下將毒品丟包,事後楊順吉再前往取回毒品,並予強占。


     楊順吉除以此手法取得毒品予以轉售,還向毒品人口收取每月五千、一萬保護費,以換取他在警方緝毒時,向對方通風報信。


     監聽過程中,楊順吉都是以「這幾天天氣很熱,不要外出對你比較好」的說詞暗示對方。


     楊順吉雖否認犯行,但同案其餘共犯都指證他,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予以起訴,除了卅五次販毒,每次求處無期徒刑並科罰金五十萬或一百萬之外,其餘收受賄賂、洩密等共十四件,也都分別求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四年不等徒刑。


,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暗槓所緝獲的海洛因毒品,再轉售牟利,兩個月前被檢警查獲;檢察官昨日偵結,將他依貪汙、販毒等罪起訴,販毒部分以一罪一罰,共求處卅五個無期徒刑,並科罰金二千三百萬。


     楊順吉案發後已被記過免職,目前仍羈押在彰化看守所,同案其他被告,包括與他同謀的謝建椿、卞冠云、陳麒任、梁世榮、吳文芳、黃柏華等人,也都羈押中,與其他共犯共十三人一同被起訴。


     彰化田中警方今年三、四月間偵辦販毒案件,在監聽過程中發現楊順吉涉案,經檢察官指揮予以長期監控,八月中將他查獲。


     經過調查,楊順吉是利用職務之便與毒品人口相識,再與他們同謀,利用毒品人口向上游毒販佯稱購買毒品,再以五十萬假鈔,誘出上游毒販前來汽車旅館交易;再暗中約定時間,由楊順吉會同不知情的其他員警前往臨檢,逼使販毒者情急之下將毒品丟包,事後楊順吉再前往取回毒品,並予強占。


     楊順吉除以此手法取得毒品予以轉售,還向毒品人口收取每月五千、一萬保護費,以換取他在警方緝毒時,向對方通風報信。


     監聽過程中,楊順吉都是以「這幾天天氣很熱,不要外出對你比較好」的說詞暗示對方。


     楊順吉雖否認犯行,但同案其餘共犯都指證他,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予以起訴,除了卅五次販毒,每次求處無期徒刑並科罰金五十萬或一百萬之外,其餘收受賄賂、洩密等共十四件,也都分別求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四年不等徒刑。


彰化警察楊順吉.暗槓毒品轉售謀利+收取保護費.處35個無期刑+罰金二千三百萬. 



台中檢察官林文亮.被指吃案.「菩提仁愛之家」善款遭掏空案.停頓5年沒有偵辦.


台中檢察官林文亮.「菩提仁愛之家」善款遭掏空案.停頓5年沒有偵辦.被指吃案 檢察官聲明無包庇                                    2010-10-14 【中央社】



     壹週刊報導,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文亮擔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時,涉嫌吃案;林文亮今天發表聲明指出,當時依法將業者等31人全起訴,絕無包庇任何一方及侵吞案件。


     據週刊報導,調查局偵辦慈善安養中心「菩提仁愛之家」善款遭掏空弊案,將業者李榮輝等人,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結果當時收案檢察官林文亮,竟然沒送分案,讓案件停頓5年沒有偵辦,後因檢舉人家屬陳情,檢方才發現有疏失。


     林文亮聲明稿表示,中機組移送的所有菩提仁愛之家弊案,已依法於90年12月將業者李榮輝在內所有被告31人全部起訴,絕無包庇任何一方及侵吞案件。有起訴書可稽。


     聲明稿表示,承辦該案時,與雙方當事人,並無任何親屬、師生、僱傭關係,也從未參加東海佛學社、台中蓮社、慈光圖書館、仁愛之家、慈光育幼院等;報導中的不實內容,保留法律追訴權。991014



公然侮辱罪的要件:罵人要看地方 屋內開譙不起訴.




公然侮辱罪的要件:


罵人要看地方 屋內開譙不起訴


中時  日期:2010/10/14




罵人「王八蛋」、「瘋子」,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的關鍵,在於看是在什麼地方開罵!台南地檢署受理兩件妨害名譽官司,兩案被告都是在房間內和原告調解時,罵「王八蛋」、或「瘋子」,檢察官均以侮辱行為,必須足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始能成立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



五十八歲林姓男子,去年十一月在台南縣永康市環工路某公司會客室內,與林某和一名證人討論公司股東權利問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罵了一句「王八蛋」,林某認為是在罵他,向台南地檢署控告林男公然侮辱罪。



被告也坦承有罵「王八蛋」,但辯稱當時是一時生氣,沒有侮辱任何人之意;檢察官調查後也認為,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始能成立,原告和被告談話地點在公司的會客室內,有一定私密性,非屬公開場所,現場也非多數人,自然不能加以入罪。



另外,梁姓男子與四十七歲許姓男子,五月間在台南縣仁德鄉公所調解室,調解糾紛時,雙方意見不一致,許某被梁某控告辱罵他「瘋子」。



檢方認為,鄉公所調解室也非公開場所,縱使被告有罵「瘋子」,也難以認定已達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程度,與公然侮辱構成要件不符,全案也做出不起訴處分。




司法在告訴我們什麼?外遇男女赤裸同眠.查無男方精液反應 「不算通姦罪」不起訴!?精液竟是交由「警方鑑定」有無?怪怪的?

蓋眠被純聊天.



外遇男女赤裸同眠.查無男方精液反應 「不算通姦罪」不起訴!?「蓋棉被純聊天」.


擁女旅館裸睡 「不算通姦」


自由  日期:2010/10/14



        新竹縣已婚李姓男子與曾姓女子相偕出遊,晚間投宿宜蘭縣礁溪鄉旅館,李妻在員警陪同下捉姦,發現丈夫與曾女全身赤裸同眠,憤而控告兩人通姦,但因欠缺發生姦淫行為事證,檢方以不構成通姦罪要件,做出不起訴處分。



李某辯稱,因為要省錢,才會與曾女同住1房,否認與曾女有性行為;李妻在現場採集到衛生紙、衛生棉墊,經警方鑑定後,沒有男方精液反應。檢察官指出,刑法239條通姦罪規定,如果通姦者並未與他人發生姦淫行為,便不構成犯罪要件,最高法院也有相關判例。


符號\043.GIF本案疑點: 衛生紙、衛生棉墊,由「警方」鑑定後,沒有男方精液反應?


                                                                        警方鑑定?...警方鑑定?...警方鑑定?...警方鑑定能力??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洪威華 請辭主任檢察官.藉職權調閱前妻通聯




        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威華被檢舉在擔任新竹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假藉職權調閱前妻的手機通聯紀錄,遭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後,法務部原定本周五要提案討論解除他的主任職務,洪威華日前已主動簽報請辭主任、調任高檢署檢察官,公文已送達法務部。洪威華成為二審首位因懲處而被質疑不適任主任職務者。


和艦案檢察長涉家暴 違法調閱前妻通聯   2010-07-07 【中時電子報】


    曾以拉法葉艦採購弊案、聯電和艦案偵辦聞名的前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洪威華,今(七)日被周刊踢爆曾以查賄為由,違法調閱前妻通聯紀錄,並在夫妻口角拉扯中,造成前妻手指粉碎性骨折。東窗事發後,洪威華僅被記申誡,法務部疑似為維護司法威信,對此事相當低調。


    現任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洪威華,現年57歲,曾經辦過拉法葉艦案與聯電和艦案,但兩案經其起訴後皆判無罪,官途卻始終未受影響。


從澎湖、嘉義一路做到新竹檢察長,現為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原有機會升遷為直轄市檢察長,近日卻因濫用職權,假公濟私調閱前妻通聯紀錄醜聞,令官運受阻。


    據周刊報導,洪威華於新竹地檢署檢察長任職期間,因與前妻感情不睦,涉嫌違法使用同仁偵辦的案子,謊稱為查賄之用,將前妻手機交付同仁,以調閱前妻的通聯紀錄。案情經法務部調查屬實,已將洪記申誡處分,由於懲處過輕,一度引發法務部同仁不滿。


周刊報導,台灣高檢署偵辦此案的態度顯得百般保護,原呈送予法務部的報告中,僅表示「將以書面飭令注意」(即口頭警告),最終在檢審委員反對下,才改以申誡處分。



醫生 洪樹玉.病患 詹俊傑治療(手汗症)致植物人.訴訟15年.「腋上胸交感神經切除手術」



2010年10月13日蘋果日報


        台北市郵政醫院外科醫師洪樹玉,被控十五年前幫病患詹俊傑開刀治療手汗症,不慎造成詹男嚴重氣胸休克心跳停止,急救時又錯用引流管導致詹男腦缺氧變成植物人,三年後死於肺炎併敗血症。台灣高等法院昨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洪一年徒刑,減刑為六月,考量洪已與詹男家屬和解而宣告緩刑兩年。


沒用正規引流管


        法院表示,1995年六月間,詹俊傑為治療手汗症,由郵政醫院醫師洪樹玉進行「腋上胸交感神經切除手術」,但洪手術時不慎傷到詹男的肺泡導致氣胸,旋即緊急替詹男做引流手術,洪沒有用正規的引流管,卻使用口徑較小的鼻胃管引流,致引流失敗,詹男因氣胸嚴重壓迫心臟休克,恢復心跳後變成植物人,一九九八年死於併發症。
洪樹玉昨透過院方回應,此案患者對麻醉過敏才造成嚴重後遺症,他也是不幸才碰到這樣的事,多年來和家屬溝通、協調,家屬已可體諒,他尊重判決,不再上訴。


....................舊聞


手汗症治療不當,病患疑成植物人 【1996-03-05/聯合報】


郵政醫院外科醫師洪樹玉、麻醉醫師楊添貴,替一名手汗症的詹姓病患施行切除交感神經的手術,涉嫌因麻醉不當,導致詹發生氣胸瀕臨休克,腦部缺氧過久,造成疑似植物人的後遺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昨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洪樹玉、楊添貴提起公訴。
檢察官調查指出,去年六月,詹姓病患因為手汗症到郵政醫院求診,接受外科醫師洪樹玉建議,由洪樹玉施行交感神經切除手術,由麻醉醫師楊添貴負責麻醉。手術中,詹曾出現氣胸現象,但洪樹玉未及時發現,導致詹瀕於休克。洪樹玉發現詹陷於昏迷時,立刻進行二度手術搶救。

當洪樹玉準備替詹姓病患作胸部插管引流,又因為麻醉醫師楊添貴未注意詹第一次手術的殘留麻醉劑量,直接聽從洪樹玉指示施以全身麻醉,使得詹因麻醉藥劑作用,心跳一度停止。事後雖然經過急救恢復心跳,但詹姓病患仍因腦部缺氧過久,成為類似植物人狀態。

檢察官根據手術鑑定報告認為,洪樹玉、楊添貴兩名醫師在施行手術過程中,連續疏於注意,使詹姓病患最後因腦部缺氧過久而成為類似植物人的狀態,執行醫療業務有明顯過失,依法提起公訴。


http://www.xxc.idv.tw/mt/archives/steffi_yy/200605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