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

愚癡無方.專業部門(收賄)就顛倒黑白.集體包庇.拖延辦案.集體(不作為)病態的專業 集體的痲痹

  無奈...哭吧!!!

病態的專業 集體的痲痹《我見我思》中國時報    A15/時論廣場      2010/07/13


    【張景為】


就像得了傳染病似的,最近公務機關連番爆發弊案與亂象,


1)從警察與黑道掛鉤、


2)公立醫院A健保、


3)標檢局收賄偽造檢驗報告,


4)到工程局考試主考官忘記監考、


5)桃園機場中控中心值勤時喝酒調情、


6)空軍幻象戰機飛行員婚外情;


案數之密集與程度之荒誕,幾乎是族繁不及備載,直令人有嗚呼哀哉之嘆。
  這其中當然有因媒體發達,報導熱烈之故,有些亦屬陳年弊端或私德八卦,但大多數確是令人痛心,而且是從根爛起、專業淪喪的危機;更慘的是,事發後雖然照例一陣撻伐,處分調職,但病灶能否根除?問題能否解決?恐怕誰都不敢樂觀。



  國家大門變酒家這風波,堪稱荒謬中的荒謬。其錯亂不僅在於機場中控中心怠忽職守的情節,更在於整個事件處理過程中各系統反應的虛無;也由於媒體報導汰舊換新的速度,留下了許多不堪深究,卻無從釐清的盲點。
  其一,民航局長究竟為何下台?吳揆與交通部的說法是「健康不佳」,但局長本人的反應卻是錯愕且「那就算是健康問題吧」。自古以來,官場中要人滾蛋,不乏有因稱病去職的先例,但那通常是為一品大員留面子的權宜說法,曾幾何時,竟連民航局長這樣的職等也要「蒙此榮寵」?再退一步說,這豈不反證民航局長無須為此醜聞引咎下台?
  其二,處分過程中,交通部長的反應竟是錯愕,部長、次長到局長對一再的爆料與預告爆料,竟然都是查無此事,結果事後都是確有此事,如此頻繁的狀況外與消極心態,讓外界對未來交通部宣稱的改革,能抱多大信心?



  其三,交通部的危機處理,明顯不符社會觀感,非要靠高兩級的閣揆親自發話,下令換人,這種模式,同樣也出現在工程局忘記監考事件上,這是閣揆管過頭、管太快?還是主管機關反應太緩慢、太遲鈍?如果類似的狀況再發生,是否還要閣揆一再衝上第一線定調處理?



  經濟部標檢局又是另一種「魔鬼藏在細節裡」的例子。表面上看,這似乎是公家機關慣常發生的收賄放水個案,但深層來看,卻是不出事則矣,一出事要人命的大事。標檢局負責消防員、核能電廠人員防護衣物的檢測,卻因金額不高的賄賂讓不符安全的產品過關,這種行徑不僅造成「間接殺人」的隱憂,更是對其專業本身徹底的無感與踐踏。
  諷刺的是,警方因為一連串弊案而釐訂了「黑白道互動規範」,但無論中外古今,基於治安工作的特殊性與需要,警方其實自有一套「潛規則」;這套規則本有其專業考量與運作分際,老鳥相傳、菜鳥沿襲,即使從中外電影中也可看出,規矩嚴謹的警察未必優秀,一旦自律的潛規則變成他律的條款,不是扼殺警方辦案的彈性,便是形成敷衍的具文。
  在各行各業中,專業意理原本是維繫工作品質與紀律的基礎,但專業若沒有與時俱進,監督改革,往往會變質為本位藩籬、自我縱容的鐵板。傳染上這種病態的專業,整個機關都會集體包庇而不自知,這時候,除了靠外力的強力治療,恐怕更得反思:回到本業的初衷,更重於扭曲的專業。


林金發 法官直接打電話給{當事人}.(離婚官司)法官預判主導勸離?怪哉!!



打電話給當事人 法官被爆不公正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7/26 04:11







       基隆地院民庭法官林金發遭指控打電話恐嚇當事人,基隆地方法院院長蔡崇義在證實林法官確實有打電話給當事人後,認為林法官已難維持公正立場,先命林法官迴避,將案件交由其他法官審理,並召開自律委員會調查,釐清林法官是否有違失。



離婚官司勸離不勸合



林金發指出,案件已送法院自律委員會調查,他不宜表示意見。



周姓男子在3月31日向基隆地院政風室陳情,指家事庭法官林金發審理太太提起的離婚官司,但在開庭前的調解程序時偏袒太太。周某說,法官不幫忙勸太太回到他身邊,調解時反而說太太既已不愛他,還懷了別人的小孩,勸他同意離婚。



周某認為由林金發審理此案將對他不利,向法院聲請法官迴避,法院合議後,以周某的聲請無理由而駁回。周某又於6月29日及7月7日,分別向剛到任的院長蔡崇義及政風室陳情,盼換法官。



當事人聲請法官迴避



據悉,林金發法官得知周某一再陳情,7月10日晚間6時許,撥打周某手機詢問:「為何還沒開庭就一再陳情,我要怎麼做才公平?」周某一聽是林金發打來,怒喊「你是打來興師問罪」、「你是要來恐嚇我」,接著掛斷電話。



法官打電話問原由



周某接著打電話至法院法警室,指控法官林金發恐嚇他,要求見院長,否則要開記者會爆料;經休假中的民庭庭長蔡聰明趕回處理,才化解周某怒氣。



院長蔡崇義指出,法官應公開在法庭上對當事人提問,把判決理由交代在判決書上,不宜私自打電話給當事人;他認為,林法官已難在本案維持公正立場,他才要求林法官迴避,把案子交給其他法官來審。



基隆地院也認為不妥



基隆地院23日下午召開自律委員會,調出調解當天錄音帶做成譯文,請林金發說明整起事發經過;林金發為捍衛自己清白,花了2個小時詳細說明。蔡崇義指出,自律委員會當天只是聽取林金發說明整起事件經過,並未決議是否做出處分,還要再討論。



林金發受訪時強調,他當法官已經27年,對裁判品質要求很高,以往打電話給當事人,是發現訴狀有缺漏,像是漏寫或寫錯地址,不忍當事人來回奔波,他才會打給當事人,並未踰越法官本分。



法律之後.人人不平.(司法官僚)的真面目.<台灣司法十大面相>


 


法律之後.人人不平.(司法官僚)的真面目.<台灣司法十大面相>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那是書本說說....經由法庭經驗的洗禮之後....你會知道是誤會一場.


法律之後.人人不平.   去法院旁聽看看...(司法官僚)的真面目.


※政黨輪替前的司法面相


<台灣司法十大面相>,曾在序中說「甚麼樣的司法制度,衍生出甚麼樣的司法面相」、「從荷蘭人到國民黨,台灣司法制度都是外來政權所帶來的。外來政權司法制度的特色,就是為政權服務的性格」。



1.穩贏官司也會輸,穩輸的官司也會贏;


2.擁有權利,但不擁有正義;


3.越律越輸;


4.行行出狀元,流氓當選變議員;


5.也要食,也要掠;


6.選舉無師父,錢買票就有;


7.有錢有是人人平等,無權無勢罪加一等;


8.判大官要大證據,判小官要小證據;


9.毒瀆同源;


10.官司我不怕,法官阮阿兄,阿輝阮親晟。


當時的法律人,對司法改革的期望,不是寄望在施啟揚宣示的「玩真的」,只寄望在政黨輪替。


※政黨輪替後的司法面相


司法改革的人原想像政黨輪替後司法的問題就可以一併解決。2000年統治台灣五十多年的國民黨終於下台,讓出中央政權,政黨第一次在台灣輪替, 法律人對司法改革的期望是否實現呢?經過這四年觀察,政黨輪替後的司法有一些舊面相,也有新面相。新面相如:


1.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例如SARS流行時期,大醫院為了應付加護病房保留給SARS病患使用的命令,將假SARS病患佔住加護病房。


又例如中小學能力分班陽奉陰違之情形,最後立法院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案,禁止國民中小學師實施能力分班。


2.守法吃虧、不守法占便宜。


例如朱安雄,伍澤元,朱婉清不守法可以逍遙法外。羅福助第一次想守法就真的不能出境。為何守法吃虧、不守法占便宜?就是公權力無能。


3.上位者不守法律。


內政部長 蘇嘉全 太太進口車牌照問題,為甚麼進口車車主都是殘障人士?為甚麼吳淑珍不申報股票交易?


4.司法成為作秀工具。


選舉時按鈴申告, 連總統 夫人也玩這種遊戲,製造垃圾案件。其他如吳益樺事件監護事件。


政黨輪替後司法的問題並沒有改善,司法最後還是人的問題,就如行政部門的官僚心態養成已久,不可能因政黨輪替就一夕改變。司法官僚恐怕比行政官僚更可怕,司法人沒有獨立的人格節操與傳統,政黨輪替也不能決結司法問題,司法面相的質變的現象,需要從司法教育從頭開始。


翁岳生在法院門口立「司法為民」的石碑,可是司法如果不遠離為政權服務心態,恐怕永遠都是被改革的對象。


2.台灣民眾訴訟觀


而台灣人的訴訟觀又是甚麼?台灣人的訴訟觀,依我的觀察可以歸納幾點:


1.不怕管只怕關:


很多當事人接到法院開庭通知,不分民刑事,不分青紅皂白,都會驚慌失措怕被收押。驚慌失措的原因是怕被官府捉去關。這是台灣人長期遭外來政權統治後,遺留在台灣人血液中一種怕被關的基因。


2.寧為面子不為正義打官司:


德國法學家耶林那篇為權利奮鬥令人感動,台灣也發生過一元五角車票官司,都是為權利奮鬥的典型。可是耶林所說的為權利奮鬥是一種人民普遍信仰,一元五角車票官司是一件特例。多數台灣人沒有為權利打官司的勇氣,台灣人倒是會意氣之爭打官司,打的你死我活樂此不疲,所以台灣為公益事件打官司或公益事件的官司不普遍。這是台灣人長期遭外來政權統治後,遺留在台灣人血液中一種只問私益不問公益的基因。


3.打人喊救人:


強欺弱,眾暴寡本來就是社會叢林法則,但在台灣社會,事實上就是一個強欺弱眾暴寡的社會,問題是強欺弱,眾暴寡時,這個強者、眾者的加害人通常沒有承認的勇氣,還要藉著力強勢眾反指被害人是加害人,所以台灣俗諺說打人的喊救人,就可知社會底層這種不公不義的事之多。事實上從法院官司也充分證明台灣人這種打人喊救人的訴訟觀,這是台灣人一種醜陋的性格,沒有好漢做事好漢當的氣魄,只會欺凌比自己更弱勢者。


4.寧信黃牛不信專業:


台灣司法黃牛之遍行也是司法史上之奇觀,過去衙門審判需要透過司法黃牛幫忙打點,現代的司法獨立的法院審判,人們還是寧信黃牛不信專業,這不能完全怪百姓法律知識不足,過去法院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劣績,使人民不信專業寧信黃牛。


5.找關係不找律師:


在現代專業分工的工商社會,人們遇到法律問題找律師研究是理所當然的事,就像人們生病趕快上醫院找醫師治療一樣理所當然。可是台灣人遇到法律問題,第一個想到的是民意代表,而且層級越高越好,第二個想到的是有力人士,反正律師不是人們第一個考慮的對象。這是台灣人辦事的生活哲學「找關係」,像陸軍官校學生考試作弊案,就救濟程序而言,依大法官會議解釋,明明有救濟法定程序不走,偏要找立委開記者會,就是最好典型例證。


6.寧打官司不願和解:


雖然老祖宗告誡訟則終凶,但台灣人一打起官司,不論刑事或民事,不論告訴乃論或公訴罪,都寧願打的難分難解,聽不下別人的勸,尤其是夫妻之間、手足之間、父子之間、母女之間的訴訟,關係越親密,訴訟越難解。這當然有些原因是因為調解制度不夠專業,有些是律師挑唆訴訟,但人民之訴訟觀則是主要原因。


7.寧自力救濟不循法律途徑:


例如對交通罰單不服,寧以汽油彈自殺攻擊政府機構;被欠債不還卻殺害債務人家人或找討債公司。這種現象當然因素有政府救濟程序效力不好,但人民暴虎馮河也是原因之一。


8.理不直氣壯:


雖然理虧,仍然滔滔不絕,想用口水淹死人。


這些人民的訴訟觀沒有一項符合現代公民的標準。這樣的人民素質,你說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是一個法治國家?


 



2010年7月25日 星期日

(三育基督學院)郭姓主任.性侵夏令營女童.台灣老師也瀕出事.天啊.哭吧.



(三育基督學院)郭姓主任.性侵夏令營女童.台灣老師也瀕出事.天啊.



女童參加「嚇」令營 學校主任亂摸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7/25 04:11



〔記者許國楨、謝介裕/綜合報導〕小四女童參加南投縣三育基督學院舉辦的暑期夏令營,卻打電話回家哭訴,指學院發展部郭姓主任對她毛手毛腳,昨由民代出面指控,郭某不否認撫摸女童大腿,卻說不出理由,警方以性騷擾偵辦,並調查該夏令營其他女童有無類似遭遇。



家屬向議員投訴



女童雙親及阿嬤昨向民進黨台中市議員王岳彬投訴,母親說,日前從網路得知該學院舉辦為期4週的暑期夏令營,評價不錯,遂為女兒報名。



未料女兒指控,前天下午,郭姓發展部主任以幫忙找撲克牌為由,將她帶到辦公室,此時另名女童也進入,2名女童分坐郭某兩側,郭某竟對女兒毛手毛腳,自大腿外側摸到大腿內側,一直碰觸「尿尿的地方」,女兒直覺不舒服,強力掙脫。



女兒事後想起學校宣導的性騷擾資訊,打電話回家哭訴,家長不捨女兒受委屈、連夜趕去接回,母親擔心她身心受影響,數度落淚。



議員王岳彬打電話向學院責問,郭姓發展部主任也趕來說明原委,試圖取得女童家人諒解、私下和解。但王岳彬認為,夏令營原是讓小朋友成長的活動,卻遭侵害,不能姑息,堅請警方調查,並請社工對女童心理輔導。



男主任未否認性騷



警方昨下午偵訊郭某,並請女警了解女童說法,郭某不否認曾撫摸女童大腿,但說不上動機,警方初步認定屬性騷擾範疇。



三育基督學院創設於1951年,創立之初,校址在北縣新店,後來遷至南投縣魚池。




 


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憂鬱症.躁鬱症是嚴重精神病(真藥是醫假病,真病是無藥醫.心病需要心藥醫)

蜈蚣的烙印


憂鬱症.躁鬱症是嚴重精神病


是遺傳基因造成.不是(情感憂鬱)而已.


*(負面情緒)嚴重侵蝕腦部...幻聽幻覺幻想...編織受害受苦情節<台語云:造話>.患者竟自我確信為真?


*服用精神科藥品.是一時舒緩..漠視長期心理治療.最終是被藥物所(綁架).僅拖長嚴重復發的時間.


*(真藥是醫假病,真病是無藥醫.心病需要心藥醫)


(真藥是醫假病,真病是無藥醫.心病需要心藥醫)


 



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一群淫獸.六法全輸.司法淫獸.四十五位司法官.八成以上都有情婦.( 真藥是醫假病,真病是無藥醫 )

  一群淫獸.六法全輸.


(真藥是醫假病,真病是無藥醫.心病還需心藥醫)



妻勾搭司法官 老公默許?2010-07-23 中國時報 【張孝義/台北報導】


司法官的正己專案,除了已經出事的高院法官蔡光治,還有四十五位彙整偵蒐的司法官「剉咧等」;他們的共通特點,在於八成以上都有情婦,年逾半百的法官要的是感官刺激,情婦則多有所圖,形成法界另類的白手套文化。本期時報周刊的獨家剖析,讓這些不肖司法官淫亂現形。


     更妙的是,這些司法官情婦有些已為人妻,她們的老公對太太能夠與司法官交往,總覺得多一層保障,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封面故事/情婦就是白手套 46名司法官淫亂現形
報導/調查採訪組



4月底的中山堂地下停車場,春寒料峭的天氣,板橋地檢署資深檢察官邱茂榮的座車滑進入口坡道,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在停車場等候著。


「邱仔,記得要讓何仔撇清跟獎勵金無關,才可能判無罪。」李春地這樣交代著邱茂榮:「還有,何仔的限制出境就要解除了,你可以先告訴他,讓他放心。」邱茂榮交給李春地一個黑色的手提袋,只說了一句:「這是何仔的心意。」


隔著兩個車道,一道隱約的紅色光束射在邱茂榮的後窗玻璃上,揚聲器裡清晰重現兩人簡短的對話,另一部車上的政風人員會心一笑。


餐廳的包廂裡,林德盛法官摟著情婦忘情地熱吻,一點紅點穿過人牆射在他們身上,兩人耳鬢廝磨的畫面全都錄。


正己專案的監控名單,除了高院法官蔡光治,還有三十五位檢察官、十位法官「剉咧等」。


高院法官集體收賄案爆發,衍生出「正己專案」,早就鎖定四十六名司法官進行跟蒐,情資顯示,包括十一名法官及三十五名檢察官在內的蒐證對象,除了生活糜爛,八成以上的跟蒐對象都有情婦。年過半百的法官只求感官的刺激,但情婦多有所圖,形成法界另類的白手套文化。


「其實蔡光治會出包,根本是意料中事,法官的交往這麼複雜,不出事才怪。」高院法官蔡光治的情婦與何智輝的「紅粉知己」,是麻吉的姊妹,雙姝一手灌迷湯,一手穿針引線行賄,蔡光治在板橋地院的老同事,對蔡陷入粉紅陷阱,一點都不意外。


蔡光治在板橋地院服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當時的法官辦公室,可以說毫無隱私可言;辦公室內法官排排坐,彼此間也沒有什麼阻隔,不像現在的法官辦公室,最起碼還有OA隔間。


「經常有嬌聲嬌氣的女生打電話找蔡光治。」蔡的舊同事回憶。當時的法官辦公室條件不好,並不是一位法官一個分機,可能是二到三位法官共用一支分機,找蔡光治的「女性友人」不僅多,聲音也嗲,跟一般女聲差異極大。


除了常有女生來電,蔡光治一直喜歡吃吃喝喝,上班日的中午,就常到離板橋地院很近的「啤酒大王」喝酒。蔡光治喜歡粉味的傳聞,在法界早就不脛而走。


六十七歲的蔡光治常吹噓,老仙歸老仙,遇到妖嬌的,晚上也是讓她「嘰嘰叫」。沒想到「嘰嘰叫」的內容被監聽錄下來,讓人聽得臉紅心跳外,並發展成貪瀆案。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1692期時報周刊〉



王耀德-假冒律師10多年.檢警不知.真律師也不敢提告.(假律師)台灣司法之荒謬?




宏大律師事務所+宋紹曾+蔡明和+鄧文莊.


告不贏就打! 冒牌律師恐嚇真律師


TVBS 更新日期:2010/07/22 18:16



台北縣警方偵破一起假律師犯罪集團,首腦是一名對外佯稱「王大律師」的王耀德。警方調查發現,冒充律師身分10多年的王耀德,不只開了一家事務所,還聘請了許多剛畢業的律師當顧問,名氣遠播;不過王耀德私底下的行徑,卻是很惡劣、囂張,只要發現訴訟官司中,對方勝算機率比較大,就會派人去恐嚇毆打對方的律師,10多年來,被害人數難以估計。



動手打完人的3名小弟,手中還持著棍棒,迅速衝出巷子口,逃離現場,而指派教唆的人,就是對外佯稱「王大律師」的王耀德,其實他真正的身分根本不是什麼律師,而是犯罪集團的首腦。大樓警衛:「他(王耀德)很客氣,幹了十幾年了耶,十幾年了耶!」


不只在警衛,還是許多政商名流眼中,王耀德是一個具有正義感的好律師,但沒想到,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冒牌貨,甚至還經營地下錢莊,如果發現訴訟官司中,對方有勝算的可能性,就會派人去恐嚇毆打對方的律師。


縣刑大第四隊隊長李錦煌:「開庭之後,那個律師還被王假律師恐嚇說,你如果你再幫這個李姓負責人打官司,你走出去,可能就會發生事情,事後這個律師被打,她的丈夫也被打成重傷。」


只有專科學歷的王耀德,冒充了10多年的律師身分,還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並聘請不少剛畢業,踏入社會的菜鳥律師,警方研判,10年來,被害人數難以估計,許多政商名流也被騙得團團轉,所幸及時被警方查獲,將這群假律師犯罪集團,一次一網打盡。


暴力假律師 恐嚇討債樣樣來


民視 更新日期:2010/07/22 20:01







台北縣刑大破獲假律師犯罪集團,主嫌王耀德對外佯稱自己是律師,開設事務所還聘請不知情的真律師幫忙打官司,但私底下他卻放高利貸暴力討債,甚至官司打不贏就去恐嚇對方律師,犯案時間長達10年,就連很多法官檢察官都被騙,堪稱是電影「神鬼交鋒」的真實版。



擺在警局桌上,一大堆法律文件,包含刑事、民事委任狀,上頭都有律師王耀德的落款,不過擺在一旁,向人吸血的高利貸本票,也是出自王耀德之手。



原來這位外界口中的王大律師,其實根本就沒有律師執照,嫌犯在台北市設立宏大律師事務所,自己扮演起主持律師,另外還聘請一位蔡姓真律師來替他實際接案打官司,但他私底下卻是放高利貸暴力討債,甚至官司打不贏,就找人恐嚇對方律師,打到他不敢辯護。



假律師多次教唆手下,拿棍棒痛毆對方律師後逃逸,畫面全被監視器拍攝下來,他位在台北市復興南路的律師事務所,遭警方搜索後關門大吉,大樓警衛簡直不敢相信,律師居然是山寨版。



王姓假律師,在司法界經營10多年,政商名流認識的不少,甚至院檢調警,都以為他是正牌律師,尤其落網後還有人懷疑是警方抓錯人,嫌犯的演戲功力更勝電影劇情。


出庭無需「驗明正身」無往不利   2010-07-23 中國時報




     冒牌律師王耀德長期招搖撞騙,不僅受聘宮廟、社區管委會及企業的法律顧問牟利,還曾接受媒體訪問高談闊論,連進出院檢都通行無阻。警方搜索事務所,找到不少高階警官、法官、檢察官及民代名片。王嫌大言不慚表示,雖是冒牌律師,也打贏不少官司。


     針對律師執業,並未明文要求律師出示證照,僅在執業前須到法院登錄。除了閱卷外,律師出庭也無需「驗明正身」,這個漏洞,讓王嫌長期得以從中牟利,無往不利。警方調查,王嫌仗著警界高層及院檢人脈,專替人處理債務糾紛,與達官顯要餐敘應酬,都帶著手下小弟,以致於落網前,小弟都還以為老大真的是「王大律師」,連媒體報導司法判決,還曾多次採訪他的看法。


     王嫌落網消息傳開後,許多過去司法界「摯友」才恍然大悟,但對於受騙一事大多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