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2013年9月18日 星期三
游建村-曾任派出所所長.撞死弟弟(游建昌)詐保 .「金鶴」民宿
游建村撞死弟詐保 退休警官判死刑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19日 〔屏東報導〕
曾任派出所所長的退休警官游建村,經營民宿虧損而造成資金缺口,竟殘忍駕車撞死親弟弟以詐領近3千萬元保險金,犯行敗露落網後,證據確鑿仍矢口否認,遭檢方求處重刑。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游為錢殺害手足,罔顧親情,犯後強詞狡辯、不見悔意,顯已泯滅人性,昨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經營民宿 周轉不靈
被告游建村(現年52歲)因經營「金鶴」民宿,向銀行及民間借貸負債近千萬元,為紓解資金壓力,竟對同住在屏東市老家的胞弟游建昌(49歲)下毒手。先向3家壽險公司為胞弟投保將近3千萬元的意外險,將受益人登記為自己,然後利用胞弟患有輕度智障,每天騎單車出門的習慣,於去年7月21日下午,駕駛已繳回車牌的汽車,在老家附近的德和路撞死胞弟後逃逸。
涉案被追討保險金
警方一時找不到肇逃者,游建村得以向3家保險公司詐得保險費985萬餘元;後來警方查出肇逃汽車,懷疑游建村涉案,保險公司拒絕繼續付款。屏東檢警蒐證3個多月,確定游建村是殺弟凶手,今年初依殺人及詐欺取財罪起訴,保險公司也追討理賠金,但多數已被游建村拿去償債。
知法犯法 毫無悔意
游建村矢口否認犯行,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游建村從事警務工作,卻知法犯法,為錢謀殺至親,惡行重大;且犯後毫無悔意,泯滅人性,有與社會隔絕之必要,昨判死刑,另涉詐欺取財罪則判4年6個月。
游建村透過看守所的視訊設備聆聽法官判決,得知判決,表情木然。
案發後,游建村將他和胞弟同住的老家整修裝潢,準備租給學生,但因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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