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7日 星期六

鄭銘仁法官--誤用法條於黃春明案.[司法不缺判決,缺的是公道!]

鄭銘仁法官




法官鄭銘仁曾是獲頒中正體育獎章的射箭國手,政大法律研究所畢業後同時考上司法官及律師,是體育界少數轉換跑道進入司法界的運動高手。

從國中到高中,鄭銘仁都是學校射箭隊,新竹高商畢業後,未繼續往體育方面發展,「別人能上一流大學,我也能!」鄭銘仁到補習班補習,準備考大學。「我愈讀愈有興趣,也更認真。」一年的補習,以高分考取政大法律系。

鄭銘仁在政大念書期間,每學期成績都名列前茅,畢業後考上政大法律研究所。十九年前,他同時考上律師及司法官特考,鄭銘仁自謙是「幸運」。

鄭銘仁原本打算出國深造,從事學術研究,因此沒參加司法官受訓,選擇先到高雄當律師,但後來結婚,打消出國深造念頭,律師一當十多年,四年多轉任司法官,先派金門地院,三年前調台南地院。

同事形容鄭銘仁文武雙全,也是羽球及法式滾球高手。台北市教育局十年前委託當時的台北體育學院(現國立體育大學)編製「成功的運動員」一書,介紹十位曾叱吒體壇,轉戰其他專業領域也有傑出成就的國手,鄭銘仁名列其中,尤其他就讀新竹高商時打破全國射箭紀錄,獲頒中正體育獎章。

鄭銘仁在金門任法官時,曾因金門酒廠四名員工改裝空氣槍打小鳥娛樂,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最輕五年以上、無期徒刑的重刑,他和合議庭庭長康樹正、法官周美玲認為刑罰過重而聲請釋憲,促成大法官作成六六九號解釋,訂出一年修法的落日條款。

鄭銘仁十年前任律師時,曾協助被屏東縣內埔鄉公所積欠工款的包商查封鄉公所公庫,由於案例罕見,引起全國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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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缺判決,缺的是公道!     【2012/04/07 聯合報】




黃春明在成大演講遭蔣某當場嗆聲,原是一場「鬧劇」;法官鄭銘仁判黃春明公然侮辱罰款一萬元,把故事變成了「悲劇」。孰料次日法界發現鄭銘仁的判決誤用法條,更讓整起事件變成了一齣「荒謬劇」。

台灣的政治一向張牙舞爪,從來不讓人愉快;而司法的荒腔走板、避重就輕,更注定我們的公共生活沒有「喜劇」。今天這場大戲,由黃春明這樣知名的作家擔綱演出,他先是遭到文學恐怖分子突襲,隨後又受到草率法匠輕薄,落得無禮「罪犯」的惡名。而弄到現在,因為司法的烏龍,即使他只想趕快繳交罰款了事都無法如願,得被迫在二審再次面對這場人生夢魘。


這次判決,最令人不解之處是:外界原本認知是黃春明受到了蔣某的公開侮辱,豈料一經司法程序的審理,黃春明反而變成了公然侮辱蔣某的「加害者」。司法機器的神機妙斷,如此輕易地逆轉「加害」與「被害」的關係,跟輿論的認知背離十萬八千里,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更令人驚愕的是,就在人們還在咀嚼法官這次的判決有何奧義之際,隨即傳出了誤判的消息。法官自以為以超然之姿衡斷了此案的是非,事實卻是他連據以裁罰的法條都用錯;這麼嚴重的專業缺失,教人如何相信他的裁奪高妙?用法量刑是司法專業最基本的ABC,公然侮辱也只是尋常罪名,手握生殺大權的鄭銘仁連科罰都逾越法律規範,民眾豈會相信他對黃春明的判決是經過深思熟慮?


一般民眾一定想問:蔣某在公開場合手持大字報罵黃春明不用台語文寫作是「可恥」行為,這不算公然侮辱嗎?若審視主被動關係,蔣某用文字挑釁辱罵,黃春明被激怒以五字經還擊,至少是屬於「防衛」行為。而在今人的措詞天平上,「可恥」和「五字經」的侮辱程度,真的可以前者「無辜」、後者「有罪」作簡單劃分嗎?再說,黃春明連講兩次五字經被視為「連續犯」,那麼蔣某從頭到尾高舉大字報,法官該算他連續幾次侮辱?


蔣某的政治信仰如何,是他個人的事;但他不斷強將自己的信仰加在別人身上,不僅黃春明,陳芳明也曾遭他當眾指責為「變色龍」、「雙面人」。這樣的公開騷擾行為,對兩位作家造成的名譽傷害及人格貶抑,法官覺得都無所謂嗎?或者只要惡人先告狀,法官就只看見訴狀中的片面之詞?再說,蔣某不承認中國語文,且他心中其實也不承認中華民國;但他卻用自己不承認的文字來辱罵他人、來控告他人,並接受他輕蔑或不承認的司法體系用中國語文寫的判決書。這一幕幕,不都是荒誕至極?


此案因涉及政治和國憲認同,並非容易的案件;而法官便掐頭去尾,省略前因後果及各項糾葛,只專注蔣某的提告,當作這只是個五字經事件。司法之舉重若輕,莫此為甚!法官所為何事?一般訴訟,民眾要的無非是一個公道,但鄭銘仁卻選擇給出一個最平庸的判決來討好惡人、應付艱鉅。不幸的是,他誤用法條,不僅對黃春明構成二度傷害,也傷害了司法形象,更斲傷了民心。


作家不該沒有禮貌,但教授可以用他不相信的文字來羞辱他人;而法官若違反專業,只要按下「上訴」的程序鈕重新再審,就算是「救濟」了。這到底在救濟法官,還是在救濟當事人?而假使審判如此簡單,那麼七、八成的案件都交給電腦處理就好了,至少電腦不會用錯法條,不是嗎?國家養那麼多法官作啥?


此案進入二審時,法官需好好重新思考,給出一個能服人的判決。如果重來一次,只是要改判黃春明罰九千元,這個法官只是把自己和社會再羞辱一次。那樣的話,就算法官自己掏腰包幫黃春明繳交罰款,都無法讓這齣荒謬劇散場。



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竟學政客的手法.「人真的不是我殺的」睜眼說瞎話.檢察官出示口交照片;人妻說:因閉眼不知對方是誰?情夫說:「那根不是我的」


 


 檢察官出示口交照片;人妻說:因閉眼不知對方是誰?


2012年04月07日  ---連做錯都有堂皇的理由----


《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一對已婚男女疑偷情,2人始終否認,檢方經調查拿出1張口交慾照,陳姓男子(34歲)以該照未拍到他臉部稱,「那根不是我的」;李姓女子(28歲)供稱,「我當時閉著眼睛,不知道是誰的。」

2人說法,令檢方傻眼,因李女丈夫曾做DNA親子鑑定,發現女兒不是他的種。檢方開庭時,強制陳男須進行DNA鑑定,證實李女的女兒為陳男的;昨天昨依通姦、相姦罪嫌起訴2人。


竟學政客的手法.睜眼說瞎話.檢察官出示口交照片;人妻說:因閉眼不知對方是誰?「人真的不是我殺的」



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

丈夫半夜求歡硬上妻.板橋檢察官求重刑5年5月.判比殺人罪還重.(法入家門).(幫找起訴書?)

床邊要遇先準備(同意書).雙方簽名後...(鎖在保險箱)..再後續動作..防止無端入獄..最好全程錄影存證--可憐(法入家門).

事情的真相..總是不明的..驟判重罪?


霸王硬上弓!男性侵陸籍妻子 對警嗆「她是我老婆耶!」

NOWnews – 2012年4月2日        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在去年十月底深夜,向他的大陸籍配偶求歡,男子看似惱羞成怒,甩配偶巴掌並大罵是否在外有男人後性侵。板橋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將男子起訴。


據警方調查表示,47歲的男子在去年10月28日深夜,坐在妻子的腹部欲求歡,妻子驚醒並明確表示拒絕,男子便甩妻子多個巴掌,並逼問是否有外遇。妻子暗中報警,警方前往他們的住處查看時,男子竟用棉被悶住妻子,不許他發出聲音。警方聽不到應門聲便離開,之後,男子強脫下妻子衣物,性侵得逞。妻子以去公園散步為由離家,並直接到醫院驗傷,並請醫院協助報警。


男子受偵辦時坦承毆妻,但否認霸王硬上弓,並強辯「她是我老婆耶,為何不行?」至於用棉被悶住妻子一事,他辯稱是怕吵到鄰居。妻子堅持告男子性侵,不管他是自己的丈夫。


開庭審理時,男子不認罪還硬凹「書念的不夠,不知道什麼是性侵。」檢察官認為男子犯後態度惡劣,不尊重他人,將求刑5年5個月徒刑。



求歡被拒硬上妻 求刑5年5月


自由時報 – 2012年4月3日 〔新北報導〕


        新北市王姓男子半夜向妻子求歡遭拒,竟暴怒抓狂,掌摑妻子後,質問是否有外遇,再予以性侵,還用棉被悶住妻子阻止求救;板橋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王男,並具體求刑5年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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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1日 星期六

富堡機車行.將機車全拆後-漫天喊價?直擊(富堡車業)拆車逼修坑人.(學習如何對罵的技巧?)陳平偉



直擊(富堡車行)拆車逼修坑人(壹電視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e0gjELcXtM   youtube影片


之前壹電視曾經獨家踢爆,位於台北市的一家名為富堡國際車業的機車行,只要民眾前往修車,就會藉故將車子解體,隨後開出高額修車費,強迫顧客修車,由於新聞播出之後,投訴 ­人越來越多,記者於是決定喬裝成一般顧客,直接將機車送修,直擊這名惡老闆的慣用手法,結果究竟如何?


壹電視踢爆,在台北市和平西路上的富堡機車行,真的有夠機車,經常是把上門報修的機車在未經車主同意下,拆到只剩骨架,逼迫車主修車、價格還是其他同行的兩三倍,記者直擊,受害者與老闆對質之後,以為老闆學乖了,不會再坑殺車主沒想到,我們記者今天再度上門,老闆的態度真是令人失望儘管惡劣手法已遭到公布,但老闆依舊堅持自己沒有錯!


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竟然動用(鎮暴警察)去拆合法民房?全球首例"文林苑"粗暴拆"王家" *見到啥是(巧取豪奪)的實現版.




儍了!


竟是動用(鎮暴警察)來拆(合法民房).


全球首例.....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風波不斷延燒,王家人今天也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當時在王家屋內聲援的民眾也公佈自拍畫面,認為執法人員不顧屋內民眾安全,強行破窗,進入到屋內,驅離王家人,態度還相當強硬。對此,警方表示,願意對於執法同仁的行為鞠躬道歉。


為了拆除王家,警察翻牆進入,跟聲援民眾發生爭執。言語警告、大動作驅離,接下來就是拆除大隊不顧屋內民眾安全,強行敲破玻璃,準備進入王家。玻璃碎片到處飛,大批警察從窗戶爬進王家,再從屋內破壞鋁門。這是文林苑都更案當時在王家屋內的聲援民眾提供的最新畫面,執法人員強硬的態度統統被記錄下來。


被請出的王家人「淚」了,不敵公權力,還是得離開。沒了最愛的家園,王家人只能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含著淚維護著自己的居住正義。而警察呢,直到強行趕人的畫面曝光才道歉;但是再多的抱歉、再多的鞠躬,已經被拆掉的房子怎樣都回不來了,王家人也回不去自己曾經用生命守護的家。



人抓厝拆.雞仔鳥仔抓到嘸半隻.


家..是一推就倒的...


 


 



知道啥是「恐怖的虛偽」了吧?(把王家拆了 才扯「法有缺失」土匪政府說屁話).偽善的說:「爭取王家權益,盡可能彌補」昨天還說拆的順利{笑}.今天說心很痛苦{淚}


 星火燎原.....

郝龍斌--把王家拆了 才扯「法有缺失」土匪政府說屁話



2012年 03月30日 蘋果日報【綜合報導】


        這是什麼土匪政府和卸責官員!北市府前天粗暴強拆「文林苑」兩戶不願都市更新的王家祖宅,引爆民怨。行政院長陳昨坦承,14年前公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條例》,法律邏輯恐有偏差,要重新檢討。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指本案是居住不正義,有修法空間。執行強拆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則把責任推給中央,還說「拆除王家是很痛苦的決定」,但本案北市府依法行政,此事件凸顯法令缺失,內政部營建署應盡速修法。





北市府前天強拆王家老宅,引發各方質疑,王家也獲得眾多大學師生和民眾聲援。近百名都更青年聯盟學生昨下午集結北市府大門口,一度要衝進市府向郝龍斌抗議,文林苑最後拆遷戶王廣樹夫婦和兒子王耀德也趕來向郝陳情,但被警方攔阻。學生要求郝向國人道歉,並對王家損失給予國賠,及修改《都更條例》。


王家批郝:雙面人


王廣樹對郝前天稱拆遷過程順利,昨說很痛苦,痛批:「雙面人,利用公權力撐腰!」其子王耀德呼籲郝針對都更法令聲請釋憲,在此之前應暫緩都更案。
眼見「文林苑」變成文林「怨」,行政院長陳冲昨說,《都更條例》施行後經多次修正,整體法律邏輯可能有偏差,甚至不完整,已指示重新檢討。外界質疑都更過程民眾和建商資訊不對等,陳揆表示,至少是知識不對等。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赴立院報告居住正義,被立委輪番砲轟「文林苑」有爭議,他認為王家沒表達書面反對都更意見就被視為「同意」,有修法空間。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營建署將綜合「文林苑」都更案及其他都更案,邀各界討論《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規定,「釘子戶條款該修正就要修正。」


北市稱將彌補王家


中央官員態度軟化,前天態度強硬的郝龍斌昨舉行記者會,說「拆除王家是很痛苦的決定」。他說,法令規定6成住戶同意即可都更,北市府以高標準規範9成以上住戶同意、5戶以下拒絕都更,才考慮執行拆除,市府最快5月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中心」,協助民眾與建商間達到資訊透明、對等關係。他表示,北市府後續會爭取王家權益,盡可能彌補。
昨出席記者會,也是此次拆除文林苑的作業指揮官、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則說,北市府是依《都更條例》執行公權力,也是「不得已」。至於遭批強拆違憲,林崇傑昨出示一份營建署公文指,營建署2009年曾發函北市府指出,《都更條例》未與憲法牴觸;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昨晚則稱「應無此事」,是否違憲是大法官會議的職權。綠委陳其邁、鄭麗君認為,現行《都更條例》相關規定明顯違憲,將提出修法,並聲請釋憲。


學者:百姓被吃死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建商可自由圈地,都更處表示,法令規定,實施者如建商可劃設都更單元,若取得單元內十分之一地主都更同意書後就可送交都更事業概要,達到一定門檻,可向市府送交都更事業計劃,並須舉辦公聽會等,讓各方表達意見,被納入的地主必須提出不同意的書面資料,但王家從未提出。
為何都更範圍內還有不同意都更的屋主,「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卻可獲得建照並賣預售屋?北市建管處官員說,一般建造執照申請,應取得所有地主同意書,都市更新卻不用;才造成即使王家兩戶透天厝還在、建商推出預售建案「文林苑」就銷售一空的怪象。
前天因北市府拆除文林苑,憤而辭去北市府市政顧問一職的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昨痛批立法太粗糙,人民財產與權利不能被國家剝奪,住戶已口頭拒絕,憑什麼建商把人民獨立產權戶劃進都更範圍。他痛批,北市府和建商合作吃死老百姓,又給建商太大裁量權,文林苑案已對其他都更案產生負面效應。


「現行規定太寬鬆」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現行的《都更條例》確有修改必要,包現行規定太鬆散,建議表決門檻可再修法討論,不能太高或太低,太高會導致都更辦不下去,太低又太鬆散無法保障民眾權益。
他建議《都更條例》第36條政府強制拆除條文,強制執行的條件應更嚴格,最好有第三公正社團加入協商機制,透過充分協商確定住戶權益,並避免都更流氓或都更蟑螂介入,否則政府代為強制執行是淪為建商炒房幫手。



文林苑~陳情人跪求 :「 救救王家~~」官員冷漠無情*吳敦義 說:「妳也不能妨礙到我啊!!」(影片)動新聞.「你不是見到了嗎?! 」



選後的翻臉.....官場現形記...


你..軟弱的哀求...那些人越是不理睬你....那些人看透了...你沒有「力量」...


「妳也不能妨礙到我啊 !!」


蘋果動新聞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nexttv/20120330/1016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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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找影片...關於八八水災...馬英久說:「 我爸爸也死了~~ 」


災民含著淚水..握著馬英九的手說 :  「為什麼要見你這麼難ㄚ」.....(馬回答 : 「你不是見到了嗎?!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FUQVc8E4xg&feature=related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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