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70歲高輝雄.父子官司:法庭內陳述.一句「在台灣像你這種算敗類」父親竟被判(公然侮辱)拘役20天.板橋地院是公開、公然的場合?




法庭內的陳述.可判公然侮辱?公然!!


俗話說「法不入家門」,爸爸罵兒子算不算是「公然侮辱」?七旬高姓老翁因房子產權與兒子對簿公堂,高父在法庭中講到激動處,脫口斥責兒子是「敗類」,儘管他自認爸爸罵兒子並無不對、且無侮辱之意,卻遭板院駁回上訴,二日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廿日、並得易科罰金定讞。



爸爸罵兒子被判刑確定,引來外界質疑,對此板院解釋,高姓老翁的兒子早已成年,因此父母管教權應該縮減,無論打、罵都有觸法之虞。老翁的「管教」辯解,在現實法律上並不成立。



判決指出,住在新莊的高家人,多年前將位於新莊老街附近的老家改建成五樓透天厝,但因高父、高母資金不足,一家人協商四、五樓由有出錢的高男所有;一至三樓則歸高父、高母所有。



興建期間高男認為建商偷工減料,不願付錢,建商找上高男父母。兩老一方面將款項付清,一方面以兒子並未出錢違反協議、須將產權歸還,但因兒子不願意,一家人為了房子問題對簿公堂。審理期間高父說到激動處,當庭以閩南語對兒子說:「在台灣像你這種算敗類」,引起兒子不滿控告父親公然侮辱。



高父不僅遭檢方起訴,經法院審理後,不僅民事敗訴,必須將房產分給兒子,簡易刑事庭部分也被法院判處拘役廿天。



高父提起上訴指出,他承認當天在庭訊時有罵兒子「敗類」,但他認為爸爸罵自己的小孩沒什麼不對。但板院合議庭認為,高父在法庭中辱罵兒子,確實已造成兒子名譽受損,審結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確定。


庭訊罵兒敗類 法官判公然侮辱




 日期:2011/09/03 .........中國時報  

 

前往看另一篇詳細報導.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4778


教育部字典對(敗類)一詞的解釋.....

















 1. 敗類
 注音一式 ㄅㄞˋ ㄌㄟˋ
 漢語拼音 
 注音二式
 相似詞  害群之馬  莠民 相反詞  模範








敗壞同類,對群體有害。詩經˙大雅˙桑柔:「大風有隧,貪人敗類。」
團體中品德敗壞﹑墮落的人。如:「社會敗類」。漢˙揚雄˙太玄經˙卷三˙應三:「日彊其衰,惡敗類也。」儒林外史˙第三十四回:「諸公莫怪學生說,這少卿是他杜家第一個敗類。」



林昆堃- 台南地院法官.向被告(謝啟三)索賄250萬元.14年前老案已(更五審)還再審嗎?拖案不結?


林昆堃- 法官.當年照片.
林昆堃- 台南地院法官2010/11/2照片


前法官涉收賄 判刑11年追250萬


      2011.09.02  聯合報


        台南地院前法官林昆堃,14年前審理台灣企銀違法放貸案時,被控向被告收賄250萬元,並判被告無罪,台南高分院更五審依貪汙罪將林昆堃判刑11年,並追繳犯罪所得。行賄的謝啟三被判刑8個月,減刑為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林昆堃身為法官,不思廉潔自持,卻違背職務向被告索賄,嚴重損害司法機關聲譽,更造成審判不公,判刑11年,褫奪公權7年,並追繳犯罪所得250萬元。


* 謝啟三是台灣企銀副理.


.......................................................


收賄 前法官林昆堃判11年 ....................記者葉進耀報導


      前台南地院法官林昆堃審理銀行違法放貸案,向被告收賄二百五十萬元後將對方判無罪,台南高分院更五審昨天依貪污罪將林判刑十一年,並追繳犯罪所得。
 此案除了收賄的林昆堃被判重刑外,行賄的台灣企銀副理謝啟三也被判刑四月。
 判決書指出,八十五年六月間,林昆堃經由黃銘哲(判十月,緩刑確定)介紹,至台灣企銀仁德分行借款,進而與台灣企銀仁德分行時任副理之謝啟三相識。同年八月間某日,因謝啟三前於七十九年間任職台灣企銀學甲分行副理期間,涉嫌對良美建設公司違法放貸案被起訴,謝得知黃銘哲與林昆堃熟,就案子起訴後移到法院分案前,透過黃把起訴書給林看,林表示獲判無罪機會很大。
 謝啟三乃委請黃銘哲代為關說疏通,經黃轉告後,林昆堃同意幫忙。八十五年八月三十日,台南地院將該謝啟三貪污案分由林昆堃承審,林透過黃銘哲要求謝啟三交付二百五十萬元作為判決無罪之代價,謝啟三分兩次交付,由黃銘哲將錢攜至林住處,交由林昆堃收受。
 後來,林昆堃對謝啟三涉案不利部分即未盡力調查,並就卷內之事證違背經驗及論理法則作出對於謝有利之認定,八十六年九月四日判謝無罪(該案另經改判謝啟三背信罪確定)。事後,林昆堃收賄案經檢方起訴,被告黃銘哲及謝啟三則於偵查中自白交付賄賂之事實。
 
2011/09/01 19:30


巫素月-榔頭殺夫(陳杉元)致死. 一審狠妻判刑7年半.少年夫妻老來伴?醒思.

 巫素月-榔頭殺夫案


榔頭殺夫致死 狠妻判刑7年半


中央社  日期:2011/09/02



        巫姓女子和丈夫因外遇問題發生爭執,巫女趁丈夫熟睡,持榔頭敲擊丈夫頭部,導致傷重不治。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吳姓女子7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巫姓女子不滿丈夫沒將賺的錢交給她處理家務,反而多次開口要錢花費,懷疑丈夫有外遇。



        今年5月間,夫妻兩人一起看電視新聞時,談及外遇問題,剛好新聞中報導「賓拉登」遭狙擊身亡訊息,巫女對丈夫說,「像賓拉登這種人再怎麼躲,都會被找到...」丈夫認為妻子故意諷刺他,兩人又發生激烈爭吵。



        判決書指出,巫女心生不滿,趁丈夫在客廳涼椅熟睡之際,持榔頭敲擊他頭部,見丈夫醒來,仍不斷敲擊,最後丈夫大量出血,休克死亡。



法官認為,巫姓女子持榔頭朝被害人頭、頸,胸部猛力敲擊多次,下手太重,殺意甚堅。



判決書指出,巫姓女子因感情、經濟等問題,長期和丈夫相處不睦,精神處於緊張狀態,案發時情緒失控,但犯後自首犯行,表示悔意,態度良好,台中地院審理終結,依殺人罪判處7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1000902




蕩婦(黃郁玲)勾小情夫(黃乃文+潘家榮)奪產 .在情人節買兇殺夫(李建穎)慘死!!




        黃郁玲買兇殺夫李建穎結婚照片


蕩婦勾小情夫奪產 七夕買兇殺夫


2011年 09月02日

【潘岳、汪智博╱綜合報導】宜蘭縣發生蛇蠍少婦唆使小情夫買兇殺夫的駭人兇案。經營早餐店的30歲少婦黃郁玲圖謀丈夫李建穎1300多萬元的房產及保險金,唆使小她11歲的情夫以80萬元價碼買幫兇。上月6日農曆七夕情人節,這對淫婦姦夫做愛後,當晚小情夫便和幫兇到黃女家,拿椅子痛毆並活活勒死黃夫。警方雖隨即逮捕兩人並收押,但黃婦不認罪;上周她未通過測謊,檢方聲押獲准,警方昨宣布破案。


被害人李建穎(32歲)的父親昨強忍悲傷說:「我兒子是冤死的。」他說,兒子死時睜大眼,隔天入殮仍不肯閤眼,令人心痛。李父痛斥媳婦黃郁玲(30歲):「這個惡媳簡直就是現代版蕩婦潘金蓮。這麼狠毒的女人,一定要判她死刑。」李父並感慨說:「孽緣啊!就是因為兒子太愛老婆,凡事依她,才送了命。」


承諾花80萬買兇


警方調查,家住宜蘭市當汽車材料送貨員的李建穎,5年前和黃郁玲結婚,育有1子,黃女在住家1樓開早餐店。兇嫌黃乃文(19歲)和潘家榮(18歲)老家都在山區大同鄉四季村原住民部落,是死黨。黃男原在山上種菜,去年9月搬到黃女家附近,常光顧黃女早餐店,因而產生畸戀,多次發生性關係;兩人對外以乾姊弟相稱,黃女甚至藉口「乾弟」沒地方住,讓丈夫同意黃男今年初搬到家裡。後來李建穎懷疑妻子和黃男有染,與妻子常口角。
今年5月,黃男當兵前,黃女向他訴苦,表示「想讓丈夫消失」,並說:「事成後房屋有800多萬元,人壽險500多萬元,拿到後就和你結婚。」黃男允諾作掉李,並找在當工人的潘家榮幫忙。潘男表示要80萬元才願幹殺人勾當;黃男轉告黃女,黃女說:「事成一拿到保險金就給錢。」三方講定。


做愛後決定動手


上月6日七夕情人節,黃男放假,他從部隊趕到黃女家,趁黃女丈夫不在,兩人一個下午做愛3次。黃女趁機抱怨:「你什麼時候才要動手?」還故意挑撥:「我丈夫罵你是『番仔』!」黃男氣得決定當晚就動手,隨即聯絡潘;黃女找來不知情的義兄帶著兒子出門,製造不在場證明。
當天晚上9時許,黃、潘到李家,李已下班,黃男怒問為何辱罵他們「番仔」,雙方激烈口角、互毆。孔武有力的黃男以手臂緊勒李頸部,潘男抓起鐵椅猛打李胸腹,直到李男口噴鮮血,氣絕癱軟倒地,黃男才鬆手,將屍體拖進廁所逃離。
1小時後,黃女和義兄回家,看到丈夫倒臥浴室,故作驚訝並報警。檢警見現場有打鬥痕跡及李男身上有外傷,研判他殺,經相驗,致命死因是勒斃,查訪鄰居得知稍早黃男和一名男子到早餐店,隔天便到高雄黃男部隊問話,黃男否認涉案,指當時和潘男在一起。
第2天警方找到潘男,潘無法交代案發時去處,供出實情;警方再趕到高雄逮捕黃,黃男才坦承是受黃女唆使犯案,並向警方懊悔說:「我是為情犯了大錯。」


測謊未過拒認罪


然而檢警蒐證黃女和黃男的通聯紀錄,卻無所獲,黃女也否認殺夫。辦案人員說,黃女從不在電話中和黃男談謀害親夫的事,「十分狡猾。」上周五,警方帶黃女到刑事局測謊,她未通過測試,但仍堅決否認犯行,因有黃、潘已招供,檢方當晚向法院聲押黃女獲准。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嚞慧表示,黃嫌和潘嫌所犯共同殺人罪、黃女所犯教唆殺人罪,可處10年以上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黃女家人昨不願表示意見。黃乃文和潘家榮殺人的消息在老家四季村傳開,村民直呼:「不可思議!」
行政院婦權會委員黃瑞汝表示,黃女也許和丈夫在價值觀、生涯發展甚至性關係出了問題,雙方應找專家諮詢,評估有無繼續走下去必要,若用外遇等錯誤方法,將造成憾事。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王以仁強調,「小三」現象是台灣離婚率逐年攀升原因之一,建議情感有問題的夫妻,「要忠誠面對並妥善處理,勉強生活不如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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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狠媳沒掉淚 一定要判死


中時  日期:2011/09/02




黃郁玲疑似紅杏出牆,又涉嫌唆使小情夫黃乃文殺害親夫李建穎,為了破案隱忍近月的李爸爸,昨日獲知警方宣布破案,痛斥媳婦「一定要判死刑!」李爸爸說,從兒子遭勒斃送醫當天到告別式,媳婦僅在親夫遺體送入太平間時掉淚,早就認為此中必有問題!



李建穎的父親說,黃郁玲原是早餐店雇員,兒子因買早餐認識,不到半年結婚;對於這樁婚事,李父淡淡地說:兒子就愛她,不會不贊成。



李父話鋒一轉說:兒子成親後曾聽外人指媳婦「是花了點」,喜歡到處交朋友。



李建穎被發現遭勒斃後,送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期間,李父就發現媳婦「連一滴眼淚都沒流,沒什麼傷心。」只有在遺體送入太平間才掉淚;太平間的員工還對他說「人看目色就知道,你媳婦百分之百有問題。」



八月廿一日李建穎告別式中,李父也發現黃郁玲沒有傷心、流淚,就連後事費用都是由老人家代墊,他說,黃郁玲要等到領出李建穎的保險費後,再支付喪葬費。



在心中早已認為媳婦涉有重嫌的李父,其實在警方宣布破案前,一度難忍喪子之痛,想質問黃郁玲何以買凶殺夫,但「心情很矛盾,為了破案一定要忍。」只能迂迴試探地詢問媳婦,黃乃文與李建穎既無深仇大恨,黃又已在李家盤桓多日,為何要下手行凶打死兒子?



黃郁玲只對公公淡淡回答,兩人曾吵過架,但已和解釋懷了,「她還是裝作整件事與她無關。」他說,李建穎有三姊妹,是家中獨子,去年五月還付了八百五十萬元買棟透天厝,一樓讓媳婦開設早餐店,這些家產「早晚都是她的。」感嘆媳婦「實在太笨了。」



李母難過地說:「我的心很痛,兒子太愛媳婦了,愛到實在沒天良。」



如今警方已經宣布破案,且認定媳婦黃郁玲正是串通情夫殺害親夫的元凶,對此李父表示,兒子已經慘遭毒手,將來黃郁玲如果假釋出獄,一定會害別人,「



一定要給她判死刑!」





                      黃郁玲買兇殺夫李建穎14
 



2011年9月1日 星期四

修嘉徽.與 張霄芸 的[ 2億分手費 ]分手契約有效 7年.影片



2億分手費 富商 - 修嘉徽 張霄芸


引用影片...


http://kamill.pixnet.net/blog/post/78540358


身家10億富商修嘉徽4年前懷疑同居女友張霄芸挪用公司資 金,提出分手,張女擬定分手協議書,要求付700萬美元(約2億530萬元台幣),修男同意後付了300萬美元(約8799萬元台幣),但隨後反悔拒付尾 款。張女憤而提告,台北地院日前認定扣除女方買股票的墊付款後,修男須依約再付張女382萬美元(約1億1200萬元台幣),創下判賠分手費的天價紀錄。 修男甩掉女友,共付出2億元代價。


修嘉徽(47歲)昨委託律師發表聲明:「對判決感到十分遺憾且無法接受,已委請律師上訴。」張霄芸(43歲)昨不在家,無法得知其回應。
據了解,修嘉徽原任中信銀外匯部門主管,單身,2000年離開中信銀後成立瑞瀛國際開發公司,並在海外設立公司從事外匯買賣,迅速累積財富。張霄芸是他公司的會計,身高約165公分,長相秀麗。


情濃時7億過戶女友


2000年下半年,修嘉徽對張霄芸展開熱烈追求,兩人年底開始同居,修男不但將公司及個人財務資料全交給張女管理,更陸續把他國內總值逾7億元的股票及不動產,全轉到張女名下。
不料,兩人同居7年後感情變淡,2007年,修嘉徽懷疑張霄芸未經他同意,私自挪用公司上億元資金填補其父兄事業虧損,主動提出分手,並要求張女歸還財產,張女不同意,修男憤而提告侵占。
2008年4月,張女提出分手協議書,要求修男支付700萬美元(約2億530萬元台幣),即同意分手並歸還7億元資產。
同年5月,修男先給付300萬美元(約8799萬元台幣),並簽字同意7月底前支付尾款400萬美元(約1億1732萬元台幣),不料,事後修男反悔,在同年7月2日帶多名親友到張女住處談判,要求分手協議書作廢,並搶走協議書當場撕毀。


撕毀協議書仍須履約


後來張女發現修男未付尾款,怒向法院提告要求修男履行分手協議書約定,修男則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凍結先前給付的300萬美元。
法院審理時,修嘉徽辯稱,張女要脅若想拿回不動產及股票,就要支付700萬美元,他被迫簽下協議書,並主張2008年7月2日已表明撤銷協議,且在張女同意及親友見證下撕毀協議書。
但張女出庭時指控當天被修男親友辱罵指責,她擔心母親心臟病發,被迫交出協議書,從未同意協議書作廢;張母也證稱,當時協議書是被修男搶走並撕毀。
法官認定,修男親自簽署協議書,代表同意協議內容,並未舉證張女以不法言語或舉動害他心生恐懼而簽署。而且,張女在2008年7月2日當天已過戶7億元給修男,但修男撕毀協議書未獲張女同意,張女也從未同意終止協議,不因交付給修男而失效,因此判修男要繼續履約付錢。
至於修男先前聲請假扣押凍結已給張女的300萬美元,若將來分手費一案判決張女勝訴確定,300萬美元將歸張女所有。
另對張女被控侵占上億元,去年高院審理後僅認定張女侵占三筆共90餘萬元,分別判刑3月、20天及罰3千元台幣,共計得易科罰金11萬3千元台幣。


女說判得好 男抱不平


針對法院判富商得付出天價分手費,30歲女店員王群茜說:「判得好!男生玩膩了想拍拍屁股分手走人,女生要他簽約給錢,合情合理。」21歲男大學生黃浩元則說:「男女交往你情我願,如果我女友要我簽約給分手費,我理都不理。」
修嘉徽與張霄芸的住居所,分別登記在台北市松德路福爾摩沙大廈的12樓及25樓。仲介業者表示,目前該大樓每坪成交價在80萬元左右,12樓坪數約63.8坪,行情約5100萬元;25樓坪數為69坪,行情約5800萬元。
中信銀昨表示無法確認修嘉徽是否在該公司待過,對此事無法回應。



 


靈魂出竅的人與(腦部病變)的關係.全家都有(靈異體質)?抑郁.憂鬱和躁鬱的遺傳基因.附身+卡陰+畫皮


靈魂出竅的人與(腦部病變)的關係.全家都有(靈異體質)?抑郁.憂鬱和躁鬱的遺傳基因.


*負面情緒越演越烈.......


宜蘭市外遇妻(黃郁玲)以80萬(情人節)買兇殺夫(李建穎).還要以身相許+平分丈夫500萬保險理賠金。毆打勒頸棄屍.夠狠的!!

黃郁玲(情人節)買兇殺夫.貪丈夫500萬保險金




        32歲的宜蘭汽車零件送貨員 李建穎,七夕遭人勒殺在家中,檢警追查發現,李建穎的妻子黃郁玲以80萬元買兇殺夫,黃郁玲雖然矢口否認,但檢警查出,行兇的19歲現役軍人黃乃文與黃婦有染,黃郁玲與李建穎感情不睦,承諾黃乃文在讓丈夫「消失」後,給80萬元,並改嫁給他。黃乃文趁著8月6日當兵休假,與同村的昔日玩伴潘家榮(18歲)下手,3嫌今天被依殺人罪嫌送辦,由檢察官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2011/09/01 聯合報】



宜蘭市黃姓婦女與丈夫感情不好,今年8月6日農曆七夕情人節晚間,涉嫌教唆曾與她發生過性關係的黃姓男子將丈夫打死,事後還答應給予新台幣80萬元並以身相許。


宜蘭警方今天宣布偵破1起買凶殺夫案,涉案嫌疑人之一是死者的妻子。



警方表示,30歲黃姓婦女與33歲李姓男子,結婚不到4年,兩人常因財務等問題發生爭吵,感情不睦。黃姓婦女今年1月起,認識1名與她相差11歲的19歲黃姓男子後,兩人常趁李男白天不在家時,發生性關係。



警方指出,黃姓婦女為意圖置丈夫於死地,竟一直教唆黃男殺死丈夫,事後還答應給予80萬元並以身相許;同時答應在丈夫死後,平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



警方說,黃姓男子允諾後,8月6日農曆七夕情人節晚間,夥同18歲的兒時玩伴潘姓男子到宜蘭市東港路李男家中,合力徒手毆打被害人,最後甚至徒手將李男勒死,並棄屍在1樓廁所內逃逸。當天晚上10時左右,屍體才被家人發現,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經過偵辦後,已分別在宜蘭市、冬山鄉及高雄市,先後將黃姓婦女、黃姓男子與潘姓男子逮捕到案,全案依共同殺人罪嫌移送,3人已遭收押禁見。


恐怖情人節 狠婦買凶殺夫


中央社    日期:2011/09/01

 


 


狠妻圖謀財產 唆使情夫買兇殺夫遭押

2011年09月01日15:15 蘋果即時

宜蘭警方今天宣布偵破一起狠妻買兇殺夫案!一名經營早餐店的30歲黃姓婦人,疑因圖謀李姓丈夫財產,唆使情夫買兇殺夫,目前黃女、情夫及幫凶均遭羈押禁見。

警方調查,黃女圖謀丈夫8百餘萬元房產及5百萬元保險金,唆使小她10歲的黃姓情夫(現役軍人)共謀殺夫;上個月七夕晚間,黃嫌以80萬元代價,找來潘姓國中同學,到黃女住處持椅痛毆李男,並徒手將李男活活勒死。殺人後2男落網後,坦承犯行,黃女卻堅不認罪。